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2023-08-28 280点热度 0人点赞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指出,在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基本情况部分,通报提到对市区内53个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检查结果显示,市内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基本得到贯彻执行,质量安全责任制也基本落实,总体上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然后,在存在问题部分,通报列举了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涵盖了责任单位的责任落实、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以及环保等方面。

接下来,在处理意见部分,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对于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表现较好的项目予以表扬,对于存在问题较多且严重的项目则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可能在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此外,通报还明确了各县市区属地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整改并通报处理。

最后,在下一步工作要求部分,通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委会等单位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扬尘防治水平。

通报的内容清晰地展示了该市在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处理态度。这样的通报有助于透明公开地向社会和相关部门汇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情况,促进整体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3〕88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县(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53项,下发《建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55份,督查每县(市、区)在建工程各2项、共12项,下发督查反馈意见10份、执法建议书2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项目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未及时签订;少数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严,安全监理责任未落实。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个别项目梁板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楼板存在贯穿性裂缝,梁柱、剪力墙混凝土构件存在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二次构件混凝土浇筑不密实;部分项目砌体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偏差较大,存在通缝、假缝;个别项目工程质保资料不齐全;部分住宅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有防水要求的楼面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未按要求一次性浇筑且二次浇筑支模前凿毛、清洗等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齐全,未见外墙保温检验批、隐蔽验收和专项验收记录,个别项目外墙节能施工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少数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规范,物料提升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到期未见复检纪录;个别项目吊篮安装、检测、验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登高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扣帽带现象突出,部分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佩挂或不正确佩挂安全带。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冲洗水池清理不到位,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道路冲洗不及时,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或业主开放日制度落实较好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1.宣城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苗臣汝;

2.宣城市星未来小区5#、9#、10#楼:建设单位宣城博文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校区建设项目-—综合楼、教学楼、食堂、1#学生宿舍、2#学生宿舍、实训楼、报告厅(图书馆):施工单位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松,监理单位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胡小华。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节能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含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

1.规划路-青弋江大道九标段(宣水公路-南漪湖大道)EPC项目:监理单位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中国官塘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项目-分离式酒店工程-14-20、25-27#楼工程:项目经理侯群,总监鲁先贵;

3.安徽宣城国际陆港项目:项目经理翟光胜;

4.宣城市宛陵路与烟雨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暂定名)项目(观江樾):施工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兰;

5.孙埠镇园区文化服务中心:总监武华明;

6.宣城宛陵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宣城双德众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文胜,监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叶长城;

7.宣城市城市停车场项目-陵西路停车场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富山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晴,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喻学斌;

8.年产30000根主轴生产项目-1#车间、3#车间、研发车间、门卫一、门卫二:施工单位安徽翔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学文,监理单位安徽宣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鲁先贵。

(三)对以下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含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个人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以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并予以全市通报:

1.规划路-青弋江大道九标段(宣水公路-南漪湖大道)EPC项目:总监李盘山;

2.宣城宛陵生态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宣城敬亭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架业分包单位宣城安泰架业有限公司;

3.年产300万米5G通信用光电混合缆及6500万米千兆宽带数据电缆生产制造项目、年产200万只新型液化石油气气瓶和50万只氢气瓶项目、年产5000套家具及配件项目-年产5000套家具及配件项目:监理单位安徽宣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余功成。

(四)对本次督查的各县(市、区)项目,由属地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及通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3年8月11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https://www.xuan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906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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