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委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管线)档案归档范围的通知渝建发〔2021〕7号

2023-09-02 468点热度 0人点赞
重庆建委为了调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档案归档范围,旨在提高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住建”“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该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调整范围:规定了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向各级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并提供了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和市政(含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作为执行依据。
电子文件的形成与格式:规定了归档的电子文件可以通过数字化扫描、电子文件格式转换、软件直接生成三种方式形成,并具体规定了不同类型文件的格式要求。
电子文件著录要求:要求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按《标准》要求完成著录、挂接,形成SIP格式数据包移交。同时规定了文件级和案卷级著录的要求。
签字和签章要求:对于以数字化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在签字签章完善后制作,格式转换及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应在相应签字、签章栏署名或署单位名后转换、生成。
该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通知

渝建发〔202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档案全流程网上审批基础工作,提高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住建”“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决定调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向各级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按《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1)和《市政(含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附件2)执行。轨道交通工程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二、电子文件的形成与格式

归档的电子文件可通过数字化扫描、电子文件格式转换、软件直接生成三种方式形成。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以数字化扫描形成的符合PDF/A标准要求的Searchable PDF文件为主,审查合格备案的设计施工图由电子文件格式转换生成PDF格式。

(二)竣工验收文件。以数字化扫描形成的符合PDF/A标准要求的Searchable PDF文件为主,竣工测量报告为Excel文件或MDB文件,竣工实测图、管网图为DWG文件。

(三)监理文件。通过数字化扫描或格式转换生成PDF格式。

(四)施工文件。以软件直接生成XML格式的结构化数据为主,具体技术要求应符合《标准》附录N的规定。其中:施工方案、会议纪要由格式转换生成PDF格式;其他综合文件、单位(子单位)及分部(子分部)验收表、生产厂家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由数字化扫描生成PDF格式;试验检测报告由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生成PDF格式;竣工图由数字化扫描生成PDF格式。

三、电子文件著录要求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按《标准》要求完成著录、挂接,形成SIP格式数据包移交。文件级著录时,同一归档文件内有多份电子文件的,应在每份电子文件前标明具体特征(分部、部位、分项名称或专业、时间等)。案卷级著录只针对纸质、电子双套制移交的归档文件,且案卷级著录信息与纸质案卷保持一致。

四、签字和签章要求

以数字化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在签字签章完善后制作,格式转换及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应在相应签字、签章栏署名或署单位名后转换、生成。

调整后的归档范围及相关要求自1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2.市政(含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游红宇  张颖,联系电话:63618351  63624226)

来源(重庆建委) https://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108/t20210819_9600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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