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哪些招投标投诉质疑可以不与受理?

2023-09-06 185点热度 0人点赞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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