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2023-09-06 220点热度 0人点赞
投标文件(本文简称投标书)是评标的主要依据,是事关投标者能否中标的关键。综合一些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方面的失败教训,投标者在制作投标书的过程中,必须对以下四个方面引起足够重视。

“投标须知”注意事项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实质要求”注意事项

《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做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

“标书重要部分”注意事项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完美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致最后落榜。

“其他”注意事项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8.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

雅居云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