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解密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评标委员会委员按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5人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C、D、E、A,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9月12日将中标通知书寄出,最终双方于9月26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应包括哪些内容?
3.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注意的哪些事项?
解析
1. 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则违反有关规定。
理由: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且没有上述适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情形,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展资格预审应做到
一、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
二、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该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申请文件。
三、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四、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五、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