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善东介绍了山东省高品质住宅的内涵和做法。
目前,全国部分城市着手探索“高品质住宅”,立足为人民群众营造美好生活。以山东省德州市为例,近年来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让人民住上更好房子”和“提升住房品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三个强化”,实现了“三个转变”,在促进住宅品质全面提升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强化措施创新,实现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服务转变
实施一项集成服务。今年初,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三全”集成服务。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成立市级联合服务指导组,设立属地“一官两员”(每个项目1名首席服务官、帮办员+督办员),在土地出让及规划、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竣工交付、物业服务5个阶段,梳理23项帮扶重点,通过点对点、上门化、保姆式服务,确保惠企政策宣传到位、企业问题收集到位、存在问题跟踪解决到位、企业办事服务到位、监督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德州市针对中心城区6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了两轮现场服务指导,解决具体问题11个,得到企业广泛好评。
开展一个专项行动。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通过聚焦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编制防治指南和手册图册,从10个方面细化26项重点任务,靶向施策治理住宅渗漏。同时还通过落实调整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要求,推进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着力推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今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召开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暨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住宅工程防渗漏防开裂专项治理行动提升等现场观摩会议6次,实地排查项目1168次,整改隐患5576处。
筑牢一条桥梁纽带。德州市强化对质安造价协会的指导管理,充分发挥协会作为政府参谋助手、企业桥梁纽带的作用,加强住宅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的横向沟通交流。针对住宅建设过程中易发管理漏洞、质量通病,邀请省市专家召开培训会议4 场,培训相关人员2000余人次。今年6月,以“建高品质住宅,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行研讨会,邀请国务院参事刘恒等专家学者演讲授课,为住宅品质提升提供了智力支撑。
强化科技赋能,实现由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
打造统一平台。聚焦数智化转型、全过程管理、透明化服务,德州市打造了全市一体化的建设工程智慧监管平台。企业层面,实现各方参建单位和专业机构的在线业务协同,形成实时、真实、可靠数据源;区县层面,根据行业监管需要,提取、汇集和分析属地内项目级应用相关数据,实现展示、统计、分析、监测、预警、指挥等功能;市级层面,建立统一数据中枢,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一图通览、一网通管、一键通达。通过建立各参建单位、各监管部门、参建单位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多层次、立体式协同治理体系,实现全方位覆盖现场管理、全链条记录建设过程、全时段报告隐患预警、全流程开展质量追溯、全过程应用智慧监管。
集成N个场景。德州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设有18个专题管理板块,包括农民工工资监管、视频监控监管、绿色施工(扬尘防治)监管、危大工程监管、质量安全监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见证送样监管、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消防验收及抽检管理、监督巡检、整改与督办、工程造价、信用评价管理及基础数据管理等。该平台实现了“人防+技防”的双防体系与“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相融合,促进了“风险智能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转变监管方式,有效降低了施工安全风险,提升了参建主体履职行为能力,对有效处理各类风险隐患起到关键作用。
融入全市一张网。德州市坚持数据开放共享,积极推动平台与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对接,解决“条块分割,信息孤岛”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服务。
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
全面公示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目前,德州全市177个在建住宅项目均按照要求,规范设置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群众可以方便、直观地了解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内容,有疑问还可以拨打公示牌上的电话进行咨询。
过程开放与结果验收相结合。在德州,每个住宅项目至少举办两次“工地开放日”活动,主体结构阶段至少一次,装饰装修阶段(含样板间、样板户)至少一次;至少开展两轮“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一是建设单位先行组织分户验收,二是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展验房活动。目前,全市开展两大活动的项目共计278个,惠及群众15.6万户。
群众视角与专家优势相结合。由主管部门牵头,德州面向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业主代表和其他热心人士等选聘社会监督员,聘期一般为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度和深度。同时,还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活动,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水平,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工程,进而构建起住宅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供稿/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摘自《建筑》2023年第7
来源(住建部)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09/20230906_773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