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其第二部分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包括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以及验收程序。本文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进行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这种划分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
1.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
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这种划分有利于进行施工管理和验收。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将原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中的强电和弱电部分独立出来各为一个分部工程,分别称为建筑电气分部和智能建筑(弱电)分部。
3. 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这种划分有利于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
4. 检验批的划分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这种划分有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
二、地基基础中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子分部工程及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然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它们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施工质量不仅关系到能否施工和施工安全,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内容是必要的。
三、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这种划分有利于进行室外工程施工管理和验收。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