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请问按照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内的住宅工程验收政府主管部门针对验收工作进行哪些方面的监督或监管?该监督或监管过程是否有记录?可否由房屋购买人申请查阅?另,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可否由房屋购买人申请查阅?
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的监管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关于您咨询的相关文件申请查阅问题。建议您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要求进行申请或办理。
问:请问在2021年1月1日之前,青岛市新建商品房的分户验收执行的是哪一个标准或文件规定?
答:新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依据《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问:您好,我2015年买的市北区二手房,不动产权证附记上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存量房转移登记(限拆)"字样,将来房屋我可以自由买卖吗?
答:经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房产证附记中标注限拆两个字,是我市将限价商品住房用于拆迁安置后的一种情形。拆迁取得的不动产经产权登记取得产权证书后按拆迁房政策上市交易,不受限价房政策的限制,即取得证书即可上市交易;上市时不用额外缴纳土地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