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1、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 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 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并统一验收。
3、 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 、设计及有关规定;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1、 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 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 、数量(接头百分 比)
b、 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a、 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d、 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 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1、 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4、 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5、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其下一道工序施工。
6、 成品保护检查。 验收参照的技术标准或规范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