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意见不统一如何处理

2024-01-07 119点热度 0人点赞

 一、处理工程验收意见不统一的措施: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法等法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然后提交建设部门备案。因此,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通常不存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

在整个建设项目按照设计规定完成、保质保量建成,并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应该组织验收。在进行全部工程验收时,对已经交工或已初步验收的单项工程需要进行确认,但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对于一些大型联合企业,由于全部建成的时间较长,对其中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可参照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意见不统一如何处理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其他相关专家,共同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告知验收的时间、地点以及验收组成员名单。

三、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

1. 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报告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以及各管理环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由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等待意见达成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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