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什么样的情况被称为不可抗力

2024-01-15 140点热度 0人点赞

一、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定义及范畴

在建筑工程领域,所谓不可抗力指的是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承包方有责任迅速采取保护措施,尽力减少可能的损失,并立即通知发包方以保持透明度。

具体而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自然灾害: 如台风、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
  2. 政府行为: 例如征收、征用、战争等由政府引起的行为;
  3. 社会异常事件: 包括罢工、骚乱、游行等社会不正常事件。

二、不可抗力对工期延误的索赔及责任免除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情况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对方,以降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1. 影响层面: 不可抗力通常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情势变更则使合同仍然能够履行,但可能在履行过程中显得失公平。
  2. 法律地位: 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而情势变更引起的风险应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当事人主张情势变更原则时,必须向法院提出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发生时,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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