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2、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2.1 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类基坑支护结构、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各类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消防安全、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等等。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2.2 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2.3 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1)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应当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独立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 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等等。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构成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判是否低于个别成本时必须纳入评审范围,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
3)有关安全措施的评分或评审细则应当分类细化,属于技术标的评审内容的,在技术标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如总体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属于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内容的,在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
4) 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纳入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监理合同条款中应当确立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权威,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杜绝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3、加强日常管理
3.1 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2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3.3 要重视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和运用安全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3.4 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特别是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4、要抓好安全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要深入研究和探讨企业安全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角度、工作规律
4.1 敏于抓势,就是要抓住、把握住大势。一个单位的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各项工作难免会有互相冲突的时候。在此状况下,要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摆正,真正落到实处。要把安全工作融入单位的整体工作格局中去考虑、去把握,切实重视起来,要分析掌握单位各个层面在安全工作“链”上的地位、作用、途径,分析找出规律,研究运用规律。这就要求安全员能够明晰先后关系、主次矛盾、轻重环节。可以说,在全局工作层面上,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这是共识。
4.2 勤于造势,就是要把握抓住形势,因势利导,形成时势和声势。安全工作同样忌泛泛地抓、一般地说、笼统地讲。要善于捕捉并利用好安全工作的各个“节点”,选准切入点、着力点,制造“拐点”、“兴奋点”,由抓“点”普及到成“面”.如抓住安全月、安全事故、年节假日、新设备投产、新职工入厂等时机、时段,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安全演讲、安全展板、安全承诺、安全演练、安全嘱托、安全标语、安全评比、典型推动、经验交流等活动,发挥好亲情入安全,协作助安全,技术保安全,宣传促安全,演练试安全,方方面面为安全的活动功效。避免克服各方面对安全工作产生疲劳感、麻木感,使安全工作能吸引人、教育人、提高人、成全人。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各层、各级和个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结束语
目前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建筑施工安全极其严竣;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故而对待施工安全不可掉已轻心,侥幸对待。建筑企业施工如何把“敏于抓势、勤于造势”相结合,协调处理好单位“我你他”、“上中下”之间的工作关系矛盾,“跳出安全抓安全”抓工作的一种思路办法。说易行难,做到这三方面,既要用力更要用心用脑。唯有此才会走出传统工作的旧圈子,开创出安全员工作的新路子。才会增强企业各方面对安全工作的认同感、归属感、新鲜感。从而使安全教育入耳入脑入心成行,切实做到安全监督查住防住堵住,安全建设抓实抓真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