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
(一)安全资料
- 存在代签字现象;
- 安全管理未严格执行“从零工作法”或相关日志记录不完整、虚假情况。
(二)脚手架
- 脚手板未完全铺设;
- 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
- 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
- 内排架距建筑物未按规定防护。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
- 安全网内有过多杂物;
- 楼梯口、电梯井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
应对措施:
- 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强调佩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 修正脚手架搭设,采取首步固定措施,进行立面全封闭以防坠落,确保行人安全;
- 保持施工场地通道畅通,禁止在工地吸烟;按布图规定场所堆放材料,并标明规格、品种、名称;严格进行建筑垃圾分类,标明标识;妥善保管危险物品。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和文明生产。
- 宣传教育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管理安全资料。
- 发现隐患及提出改进措施: 及时监督检查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整改。
- 技术措施监督检查: 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应具备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主要负责人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培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 项目负责人职责: 项目负责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