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验收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工程项目在正式竣工验收前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完成情况:单位工程应完工,且施工企业已进行预验并确认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分部工程质量:所包含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确保每个部分都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4、功能项目抽查: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5、安全和功能检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如消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检测报告。
6、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等。
7、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8、工程款支付证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相应的支付证明。
9、工程保修书:施工单位应签署工程保修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工程质量负责。
10、相关部门认可文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1、规划验收:建设工程应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通过规划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规划条件。
12、竣工测量成果:应有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证明工程位置、尺寸等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13、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4、结构安全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5、观感质量确认: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满足以上条件后,工程方可进行预验收,为正式的竣工验收做好准备。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满足所有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