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注意!2024年工程建设领域这些政策开始实施!

2024-03-22 117点热度 0人点赞

本文来源于造价通

一、全国首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发布,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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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规程》)于批准发布,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国家铁路局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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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铁路施工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铁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提升铁路施工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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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24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其中与建筑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鼓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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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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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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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面升级 省级平台于2024年3月31日前对接全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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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本次重点内容如下:

1、住建部已对“四库一平台”数据标准进行修订省平台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2、省级各系统全面打通,与全国平台互通互联。

3、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5、办理住建部资质审批事项,企业业绩应向省级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向地市级及以上提出确认申请。

6、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查实后记入档案标注为虚假项目。

五、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列为第一类,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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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二类为主业从事电子、医药(化学制药除外)、纺织、旅游、通信等企业;第三类为除上述第一、二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办法称,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内容变化及企业申请进行调整。

六、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

其中,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

  •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 第二十二条 未经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七、2024年1月24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1、取消丙级资质

将资质等级由甲乙丙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02、新增“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调整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

2)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

3)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本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

03、乙级资质标准要求降低

1)修订后的甲级资质标准人员总数与原规定保持一致,其中不同专业的职称人员数量有调整。

2)乙级资质人员要求降低。

  • 专业技术人员由原来不少于25人缩减为20人,其中不同专业的职称人员数量也有调整。

  • 注册城乡规划师由原来不少于4人缩减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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