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架搭拆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mm×75mm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m,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m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根~8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必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1.5m。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篮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