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现场防火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
二、重点防火区域管理
-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并明确标识其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按照消防安全规范合理布置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备。
-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药剂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更换(通常为半年一次),并由专人负责检查与保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他材料,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处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并悬挂“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警示牌。储存区域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确保安全。
三、防火组织与培训
- 工地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现场防火工作。同时,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使职工充分了解并认识到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培训内容应包括火灾的危害性、防火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火灾逃生的基本常识等。
四、明火使用管理
- 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提前进行审批,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审批,严禁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
- 动用明火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护,确保火源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五、巡查与监督
- 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防火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对于及时报告并消除火灾隐患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应急处理
- 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人员分工和救援措施等。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并掌握。
-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救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七、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本制度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及时进行修订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