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竣工验收改为联合验收了,分户验收在联合验收之前进行吗?分户验收谁组织谁参与,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2024-06-21 205点热度 0人点赞
是的。分户验收是在竣工验收/联合验收/并联验收之前进行的关键环节,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此过程通常涵盖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的参与。

一、分户验收流程:

1. 准备阶段

制定验收计划
根据项目进度制定详细的分户验收计划,包括验收的时间安排、参与人员、验收项目等。
组建验收小组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与人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员等。
资料准备
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资料、检验报告和工程质量记录,确保验收资料齐全、真实。施工单位需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报告》。
2. 现场验收
验收准备
施工单位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和线,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及仪器设备。
分项验收
验收小组按方案逐户、逐间、逐项目进行验收,现场验收环节应留存影像资料,并如实记录《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等。
3. 整改和复查
问题记录与整改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整改报告。
复查
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项目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解决,验收合格。
4. 验收总结
填写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填写《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签署验收文件
各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形成正式验收文件,并存档备案。
5. 报送与抽查
结果报送
分户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等报送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并申请比对性抽查。
比对性抽查
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记录及现场实测实量数据进行比对性抽查,确保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分户验收的实施细节,由于各地的住建主管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因此确实会存在一定的差别。为了确保分户验收的顺利进行,并符合当地的标准和要求,相关的验收人员应当遵循当地住建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二、部分参考文件:

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22版)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监理、施工、物业等有关单位,组建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由分户验收工作小组实施分户验收工作。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2024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八条【分户验收程序】分户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报告》(参考表7)。
(二)建设单位组建分户验收小组,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应当包含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验收各方责任分工、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程序、实测实量项目的检查部位和数量、检查方法、仪器设备配置、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检查过程留痕方式、留存照片的点位、建立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等内容;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施工单位做好分户验收前准备,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及仪器设备,在建筑物上(成品住宅工程在图纸上)标识好暗埋水及电管线的走向、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
(四)分户验收小组应当按方案逐户、逐间、逐项目进行,验收环节应留存影像资料,包含该户户型图、验收人员举牌照片(含房号、时间等必要信息且必须保证与实际情况吻合)、验收过程照片,原则上每户验收过程照片不少于5张,并如实记录《四川省(清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照片(户内)》《四川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照片(户内)》《四川省(清水/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表》《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验收照片(公共部位)》(表6),验收合格后形成包含影像资料和验收表的该户“一户一档”电子档案(二维码)。
(五)对分户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出具《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表1),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加盖个人执业注册章;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合格点位、检查项目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在验收记录表中记载。
(六)分户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报送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并申请比对性抽查。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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