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7-29 296点热度 0人点赞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住宅工程品质全面提升,根据省厅新修订的《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分户验收定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对每户住宅套内的主体结构、实体观感、使用功能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形成验收记录的质量验收活动。

1.分户验收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工建设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

三、分户验收阶段

分户验收分为主体结构阶段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1.主体结构阶段分户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住宅套内空间形成后,应按计划、方案对每户住宅的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结构尺寸等进行专门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开展穿插施工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验收。

2.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每户住宅观感质量、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四、分户验收条件

分户验收前,各住宅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该阶段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

(二)主要使用功能项目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

(四)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五)满足其他相关规定。

五、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体结构阶段

1.楼地面、墙面和天棚混凝土观感质量;

2.装配式构件安装观感质量;

3.二次围护结构观感质量;

4.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偏差;

5.室内水电安装预留预埋观感质量。

(二)竣工验收阶段

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

3.门窗安装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6.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栏杆、护栏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安装质量;

9.吊顶、隔断、墙面饰面、楼地面饰面、门窗、木作、厨卫、电气、消防、安防、智能化工程等其它内容。

六、分户验收方法

1、墙面、地面、大跨度楼板和顶棚面层质量

(1)验收内容:

①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②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③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

④大跨度楼板开裂,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楼面淋水实验。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②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③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大跨度楼板裂缝满足规范要求,且无渗漏现象。

2、门窗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①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

②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淋水实验。全数检查。

③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④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②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③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④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3、栏杆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①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

②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

③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④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②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③栏杆应防止攀登。

④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4、防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①屋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闭水试验。全数检查。

②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

③外墙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②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③墙面无渗漏。

5、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1)验收内容:

①室内净高。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②室内净开间,净进深。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③地面水平度。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2)验收标准:

①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②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③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 每延米不超过 5mm。

6、给排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①管道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打压实验。全数检查。

②管道坡向。检查方法及数量:水平尺检查及通球实验。全数检查。

③地漏水封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全数检查。

④伸缩节,检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②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

③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

④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间距不大于4m),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⑤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7、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①配电箱安装质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和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全数检查。

②开关,插座安装质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 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

②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

8、其它

(1)验收内容:

①烟道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②空调孔、板设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

②空调孔,板位置,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9、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质量

(1)验收内容:

①外墙渗漏,裂缝。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实验。在肉眼可见范围内全数检查。

②地面裂缝,空鼓,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③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④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大值。

⑤防攀滑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⑥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⑦地下室净高。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⑧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⑨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⑩屋面渗漏,栏杆及女儿墙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闭水试验,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①外墙无渗漏,裂缝。

②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

③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不应小于1.10m。

④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

⑤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⑥防护栏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m。

⑦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⑧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

⑨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0m。

⑩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m。

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

⑪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⑫屋面闭水24小时无渗漏现场。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不低于1200mm。

七、分户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1.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制订具体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应明确分户验收的具体程序、标准依据、验收小组成员、各方职责和义务、验收内容、检查部位、检查方法、不合格项处理措施等内容;方案应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鼓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发布工程质量信息,组织购房人参加 “业主开放日” 活动,邀请部分业主或业主代表参与分户验收等工作。

2.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组建验收工作小组,分户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已确定物业单位的项目,物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也应参加分户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分户验收小组组长。

鼓励建设单位邀请部分业主代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验收。试点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住宅工程,鼓励受委托的工程质量保险风险管理机构参与分户验收。

(二)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相关施工内容后,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并在住宅工程楼地面、墙面相应部位做好暗埋水、电、暖管线区域标识和标高、开间等测定定点标识,配电控制箱(盘)电气回路标识等。

2.施工单位申请分户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

(三)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分户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预先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检测仪器,开展验收工作。分户验收以实体测量、观感目测等方式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应逐户、逐间进行记录,对每户存留5至10张照片资料。照片资料应清晰体现验收时间、楼栋编号、房屋编号、参验人员等。现场验收检测点宜作合理标记,便于原位复核。

分户验收实行举牌验收,牌上应写明验收时间、楼栋编号、房屋编号、参验人员、现场测量结果等,参验人员在验收户内共同举牌拍照记录。

(四)验收质量问题处理。

验收小组应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应标记留痕,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书面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对整改问题的描述应清晰、准确,有定量数据。责成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不合格部位验收,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认定该户房屋分户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留存质量问题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分户验收不合格项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验收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验收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验收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

(五)形成验收结果。

在每套住宅分户验收完毕,应根据分户验收实际情况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2),并对分户验收作出结论。各方参验人员应在分户验收记录及汇总表上签字确认,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应加盖公章。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留存1份,另1份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户验收记录应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鼓励建设单位将分户验收记录制作成二维码等形式,便于购房人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查看、留存。

八、分户验收监督

对依法纳入监督范围的住宅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应将分户验收监督抽查纳入计划,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分户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分户验收监督抽查。

(一)抽查分户验收程序、资料。重点抽查分户验收的人员资格、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分户验收方案是否落实,验收小组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整改闭合,分户验收记录和汇总表中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等。

(二)抽查现场实体质量。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开展分户验收结果比对性复核。现场实体质量监督抽查时,每个单位工程随机监督抽查不少于5户,每种户型至少抽查1户,且顶层、底层各至少抽查1户;其中,进行比对性复核不少于3户。对于群体工程可以适当减少抽查和比对性复核样本,但总量不得少于10户,每种户型抽查不应少于1户,且顶层、底层各不少于1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对分户验收监管实施差异化管理。

(三)分户验收监督抽查结果处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安全和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相关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情况,应责令整改。必要时,应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求重新组织的分户验收应实施“提级验收”,由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上一级分管技术质量的负责人参加分户验收或现场驻点督导。

分户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并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方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料(附表1、2、3)报送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2.《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2024年3月20日

附表:1

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表

单位工程名称
致                                 (建 设 单 位):

我方已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                               工程,住宅实体质量经自检合格,已达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条件,请组织□主体结构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部(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经核查,该工程已达到/未达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条件,□同意□不同意 申请验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项目部(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表:2

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主体结构阶段分户验收记录
序号 验收项目 主 要 验 收 内 容 检 查 方 法 验 收 标 准 验 收 记 录
1 结构外观 1.1梁、墙、柱、板等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 观察检查 不得出现露筋、蜂窝麻面、开裂等外观质量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要求
1.2二次结构外观质量 构造符合要求,不得出现露筋、蜂窝麻面、开裂、通缝、破砖等外观质量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按设计要求
1.3装配式建筑构件外观质量 观察检查、尺量 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灌浆部位表面平整、饱满;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件连接部位的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要求
1.4顶砌、孔洞等渗漏风险 观察检查 砌体顶砌灰缝均匀、标高到位;空调孔洞坡度按设计要求;应该封堵的洞口均已封堵,且洞口周围无明显裂缝、渗漏等
2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1室内净高 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等进行测量。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2.2室内净开间 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
2.3构件截面尺寸 柱、梁、板、墙等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超过+10mm,-5mm
2.4轴线位置 水笔、卷尺、墨线等 柱、梁、墙等构件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8mm
2.5垂直度、平整度 靠尺、激光准直仪等 柱、墙等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8mm
2.6现浇楼板厚度 楼板厚度检测仪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
2.7门窗洞口位置、高度、宽度 观察、尺量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个人执业印章)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个人执业印章)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记录
序号 验收项目 主 要 验 收 内 容 检 查 方 法 验 收 标 准 验 收 记 录
1 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 1.1室内净高 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等进行测量。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1.2室内净开间 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
1.3地面瓷砖或木地板等材料规格、型号及其他内容;楼地面是否空鼓、裂缝、破损 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材料按设计要求;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2;不得出现裂缝、破损
1.4墙面、天棚是否空鼓、裂缝、脱层 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1.5垂直度、平整度 靠尺、激光准直仪等 柱、墙等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8mm
1.6卫生间地面排水坡度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卫生间地面不得出现积水
1.7墙饰面材料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1.8隔断制作与安装 观察检查 隔断的材料、造型、装饰线条及花饰等应按设计要求
1.9吊顶外观及龙骨、吊杆 观察检查 吊顶的表面应该平整没有缝隙,起拱准确、颜色一致;龙骨和吊杆不得影响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且应做好防火和防腐处理
1.10材料环保性能 检查材料标识、证书 按有关规定要求
2 门 窗 2.1门窗洞口位置、高度、宽度 钢尺、观察检查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
2.2外窗台高度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距完成面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
2.3外窗是否渗漏 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2.4门窗启闭 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门窗开关方向正确,无异响
2.5中空玻璃内是否有灰尘和水蒸气,安全玻璃3C标识 观察检查 中空玻璃内外洁净;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2.6门窗锁、门窗边框垂直度平整度、门窗框的填缝条是否填嵌饱满 钢尺、吊绳、观察检查 门窗锁完好;门窗框架平整光滑,与墙壁的接缝紧密,填嵌饱满,且正、侧面垂直度偏差不超过2mm
2.7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检查性能检验报告或现场观察检查 性能良好,不得出现渗水;防雷连接节点按设计要求
2.8门窗材料、规格型号及其他内容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3 防水工程 3.1屋面是否渗漏 查看雨后或蓄水试验检查记录,或现场观察检查 无渗漏、无积水
3.2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是否渗漏 查看蓄水记录;或现场蓄水24小时后放水,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无渗漏、排水顺畅
3.3窗台压坡坡度 观察检查 窗台应由内向外找坡,坡度按设计要求
3.4设备平台 观察检查 空调机位等设备平台排水坡度按设计要求
3.5外墙是否渗漏 查看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或现场观察检查 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3.6防水层高度、防水涂料型号等 尺量、检查材料证书、现场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4 建筑节能保温 4.1墙体、地面、门窗节能 检查节能检测报告或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4.2采暖供热系统节能 检查节能检测报告或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4.3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 检查节能检测报告或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4.4固定措施 观察检查 保温材料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按设计要求
5 水暖安装 5.1管道及阀门是否渗漏 查看管道试水记录或试水检查 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接口无渗漏
5.2管道是否堵塞 查看通球检查记录或现场进行通球检查 给水、排水、采暧管道无堵塞
5.3管道坡度 尺量、观察检查 排水管道、暖气片管道等坡向、坡度正确
5.4安装固定 观察检查 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
5.5地漏水封 尺量检查 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5.6空调、新风(换气)系统 设备试运行记录或现场观察检查 系统运行正常;室内的管道接口不得出现水珠
5.7控制箱配置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5.8卫生洁具、卫浴配件、暖气片、管材、地漏、开关等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内容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6 电气安装 6.1插座相序、接地 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逐个检查 “漏电开关测试仪”无接错显示
6.2户内配电箱(盘) 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 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6.3灯具安装的位置、数量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6.4照明试验 通电检查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6.5开关、插座 逐个尺量、观察检查 开关插座型号、高度、位置、数量、接线应按设计要求;开关、插座全部都能够正常使用
6.6用电器安装是否牢固 观察检查 用电器安装牢固
6.7厨房、客厅、卫生间等位置用电器的规格、型号及其他内容 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
6.8等电位 观察检查 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形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按设计要求
7 栏杆 7.1楼梯扶手高度及垂直杆件净距等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阳台、临空处栏杆不低于1.10米;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宜留空;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不得有负偏差
7.2栏杆、扶手外观质量 观察检查 栏杆不得有明显锈迹、裂痕、翘曲或破坏;型号、材质等按设计要求
7.3防攀爬措施 观察检查 栏杆应防止攀登,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7.4安装牢固 观察检查 栏杆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栏杆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按设计要求
7.5护栏玻璃 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 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8 智能化工程 8.1户内信息箱 观察检查 箱内语音、数据、有线电视等管线设置合理,接口齐全
8.2弱电线缆型号、布线、安装等 观察检查 弱电线缆型号按设计要求;布线合理,每个数据终端都有单独线缆支持;线缆与信息插座面板连接可靠,与墙面贴合严密
8.3家庭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家居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 检查系统试运行记录或现场观察检查 按设计要求配备齐全、系统运行正常
8.4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网络等 观察检查 终端插座面板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等应按设计要求;传输导线信号应畅通,接线应正确
9 细部工程 9.1窗帘材质、尺寸、轨道等 观察检查 材质、尺寸按设计要求;窗帘轨道无脱落现象
9.2储物柜、橱柜等木作工程 观察检查 外观无明显的划伤、损伤、变形等;启闭正常,无异常晃动和异响;木材按设计要求
10 其他 10.1排水通气管、烟道设置及附件 全数观察检查 止回阀、防火阀按规定安装,排水通气管、屋面烟道出屋面高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第二阶段分户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单位、购房人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个人执业印章)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个人执业印章)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注:1.此表以上参加分户验收单位和购房人各一份,已选定物业单位的在相应栏签认。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签字并加盖个人注册执业印章。3.验收过程中可根据户型、装修配置等特点增加验收项目

附表3:

随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层数 建筑面积(m²) 总户数 交付标准 □非全装修 □全装修
主体结构阶段分户

验收情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等单位在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组织了主体结构分户验收。验收组成员: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共验收   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份;其中:一次验收合格     户,整改后验收合格     户,验收不合格的     户。(如果有不合格,需要明确如何处理)
竣工验收阶段分户

验收情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等单位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了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验收组成员: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共验收   户,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份;其中:一次验收合格     户,整改后验收合格     户,验收不合格的     户。(如果有不合格,需要明确如何处理)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各存档一份。

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jcxxgk/bmxxgk/xzjj/fdzdgknr_15756/gysyjs_55965/cxgh_55981/202407/t20240712_1237188.shtml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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