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 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第12.1、第12.4节的规定。
-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互相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 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0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1、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