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04—15(I)
机动车司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盖章)
施工单位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
施 工 位 置 | 施 工 内 容 | 运输砂石等 |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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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
1、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2、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3、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4、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5、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6、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7、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8、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9、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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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
交底
时间 |
年 月 日 | ||||||
作业人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