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
施 工 部 位 | 施 工 内 容 | 三层柱钢筋焊接 |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1、气割工須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7、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部门; 8、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9、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0、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1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4、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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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 | 1、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4、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部门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作业结束后,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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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
交底
时间 |
年 月 日 | ||||||
作业人员签名 |
安管04—12(I)
气割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