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3—7表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 单位工程名称 | ||||||||
施工部位 | 施工内容 | ||||||||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1、切断机固定和活动刀之间水平间隙控制在0.5—1mm之间,断料时活动刀向后退,才可送料人刀口。严禁切烧红的钢筋及越过刀刃硬度的材料。使用前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才能使用;
2、弯曲机使用前面检查一次,并空载运转过程不能加油或抹车床。屈曲的钢筋不准用弯曲机调直。弯曲钢筋时按规定的钢筋直经、根数进行操作。 3、冷拉机的作业区警示标志、防护栏杆、两端地锚是否有效,防护罩是否牢固,钢丝绳不能有损,符合使用安全才可运作; 4、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5、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操作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6、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尽量壁免在高处修整、扳弯钢筋。在必须操作时,应配戴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基础或夜间施工需要使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 8、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不合格不准作下一道工序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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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现 场 针 对 性 安 全 交 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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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作
业 人 员 签 名 |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