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技术档案规定交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顶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