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内环路东晓南路放射线二期工程(二标)
安全文明施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ΟΟ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目标管理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六、安全教育
七、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八、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九、文明施工
十、各专项安全施工规范
附:项目部安全保证组织机构图
一、工程概况
东晓南路放射线二期工程,是实现某内外环间快速联接,市区通往某市南部地区的放射性道路,包括地面道路工程和高架桥两部分。本期将实施全线高架桥梁及与新窖南路立交衔接工程。地面道路工程包括现状道路的改建和扩建,高架桥梁为东晓南路主线高架桥、新窖南路立交主线高架桥以及上下匝道工程,其里程范围为K0+000~K3+900,全长3.9公里,其中K1+358.377~K2+297.807段由我公司负责施工,主线桥长939.43m,另外包括5条匝道,全标段总长2689.58m。合同工期150天,实际施工时间不足120天。本工程质量目标是某市优质样板工程,安全目标是某市安全文明双优工地。
本期工程的东晓南路与新窖南路立交,由提供车辆转弯及直行功能地面层,东西方向新窖南路直行地下通道(正在施工),南北方向的东晓南路直行高架桥、A、B两条定向左转匝道(北向东,南向西匝道)以及由北向南的下地C匝道组成。南北向的主线高架桥,设计为双向四车道;全线除在东晓南路与新窖南路立交设有A、B两条定向左转匝道(北向东,南向西匝道)以及由北向南的下地C匝道外,在K1+237.4~K1+740范围沿主线高架桥左右两侧各设置了一条上桥匝道(SQ)和一条下桥匝道(XD)。从而使东晓南路主线高架桥在南北方向2条下地匝道1条上桥匝道。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
- 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
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
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
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
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 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负责落实;
-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
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隧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3、施工工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校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开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远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服有关部门或领导;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4、安全员
(1)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
(2)配合项目经理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实施目标的具体措施、检查工地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组织生产安全各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政府和上级开展安全活动,制止、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促进安全达标进程。
(7)上传下达有关安全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工伤事故年月报表。
(8)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研究。
(9)做好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技术员
(1)在项目技术负责为领导下,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项目,负责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监督落实;
(3)具体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从技术措施上提出处理办法;
(4)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工作;
(5)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6、材料员
(1)材料员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器具供应,保管和施工物资安全性能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
(3)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配件要定期检查、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管理要重点保管。
(7)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7、机管员
- 机管员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
行工作。
-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对
机械、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负责;
- 对施工现场新进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设备的安全装置和电
气产品必须严格检查把关,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参加其验收工作;
- 对机械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机械动力
设备和临时用电安全运行,日常保养,建立完善技术档案;
- 认真执行各类建筑机械设备规程和标准以及临时用电规范;
- 对已发生的和未遂的机械设备事故、用电事故参加事故调查,
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8、劳资员
- 负责本项目职工的劳动和工资管理工作。
- 制定本项目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并认真落实;
- 严格审查控制职工加班加点和营养补助工作;
- 按月向安技部门提供准确的劳动力人数和劳动生产率;
- 从工资含量中提取支付安全生产奖罚款项;
-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9、班组长
-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
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
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
干;
-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
报有关领导;
-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 认真落实责任目标;
-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
领导,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0、消防保卫人员
- 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 负责门卫管理,对进出厂车辆及人员进行盘查登记,非施工或
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 对新入场的外包队和施工人员进行暂住资格审查,并进行安全
消防教育,将有关情况通知安技部门;
- 负责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消防器具的看护保管,制止拆改、
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行为。消防器具不得随意取用;
-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灯火管制,对未经批准动火,按规定不准使
用的灯具、电气的要坚决制止;
- 加强现场及宿舍的社会治安管理;
- 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 认真落实责任目标。
11、班组安全员
-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责
任目标,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 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
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
- 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并做好记录;
- 负责维修保养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
-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
分析。
12、操作工人
-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积极
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
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
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
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 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
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13、电工
- 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
安全工作负责。
-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
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
- 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
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 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 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
-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
分析。
14、焊工
- 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
的器具安全负责。
-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
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编制焊接作业
安全措施计划,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 认真执行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
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5、架子工
- 架子工属特种行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所搭设的安全设施负
责。
- 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架子工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树立架
设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 参与编制架子搭设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架设,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 参与对所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经常对其检查、
维修,确保安全;
- 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
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6、机械操作工
-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
对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
- 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的维修保养调整作业;
-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
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 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
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铀负责;
-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机械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 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难民、交班、检修、维
护、保养记录;
- 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
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
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17、炊管人员
- 负责职工的饮食卫生工作。
-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按时作好饭菜保证开水供应,预防传
染病和食物中毒;
- 食堂布局合理,卫生责任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并付诸实施;
- 厨房、操作间、饭厅整洁,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毒变设施,
空气流通;
- 有餐具消毒设施,生熟用具分开,熟食制品拿用工具;
- 主付食库、菜窖,摆放整齐,无腐烂变质、无四害;
- 食堂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保持个人卫生;
-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
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三、目标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
a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5‰。
b 、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事故。
(2)达标目标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每次检查均达到合格(优良)。
(3)文明施工目标
本项目必须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2、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考核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分项目终结考核、年度、月度考核三种,项目经理由上级考核,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考核组考核。
(2)月度考核时间定为次月2日,年度考核定为次年元月15日前,项目终结考核为项目竣工退场后一个月内。
(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总目标分解后的项目管理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的安全工作。
(5)项目管理人员各自安全责任目标和具体的工作内容逐一检查,并结合项目部和上级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评价,没有达到目标的为不合格,达到目标的为合格,良好地达到目标的为优良。
(6)结果由安全员负责记录存档。
3、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
a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b 、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c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
d 、每月组织定期检查并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评价和协调;
e 、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2)项目工程师
a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b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c、 审批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d 、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3)安全员
a 、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b 、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c 、坚持日常检查,参加月度安全大检查,协助项目经理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月度达标任务进行评价;
d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和验收;
e 、参加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f 、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g 、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4)工长
a 、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
b 、严格监督实施所辖工种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认真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d 、具体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
(5)技术员
a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b 、协助项目其它管理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c 、认真落实月度达标任务。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 、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 、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五、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1)施工现场人员不配戴安全帽者,罚款5元/人次。
(2)各类施工机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罚款50~200元。
(3)施工队劳务人员不当班时,不得在现场滞留,不得同正在工作的人员闲谈,违者罚款1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人员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更不允许上身赤膊,违者罚款5元/人次。
(5)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等要在每月1日和15日进行两次定期清扫,如经检查有不符合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队生活区卫生检查标准》的,罚款50元/次。
(6)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人次。
(7)施工现场不得乱扔废纸、塑料袋、烟头等垃圾,违者罚款10元/人次。
(8)施工现场不得乱扔钢筋、模板等的边角料,当日下班时必须集中并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0元。
以上罚款以罚款单上签字为准,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则强制执行,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每月生活费中扣除。
罚款单见下表:
工程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
安罚字( )号
工程名称 | 受罚单位 | ||
处罚原因 | |||
处罚决定 | |||
签发者 | 受罚单位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六、安全教育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a 、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b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c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d 、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e 、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f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 、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地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b 、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地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得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待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考核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七、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1、为了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2、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3、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相。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5、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填写《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6、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7、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有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8、项目部应在每月25日将上月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报送处安质部。
9、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九、文明施工
1、门卫管理制度
(1)努力学习和掌握治安工作的基本知识,提高“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意识,树立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2)提高法制意识,做好文明执勤,严格管理。
(3)工作时间不允许脱岗、睡觉,应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确保24小时不失控。门卫室禁止闲杂人员逗留玩耍。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对来项目工地联系业务的人员,须请其出示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做好登记,方可放行。
(6)对游商、乞讨、闲杂人员等应劝其离开,对无理取闹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果断处置;遇有纠纷或矛盾激化时及时报告。
(7)工程车辆携物进出工地须严格查验,并指示其停靠指定位置;与工程无关车辆、出租车等禁止进入工地。
(8)按时开关大、小门,夜间关门后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9)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道路要硬化畅通,设专人定期打扫道路。
(2)施工中泥浆、污水、废水禁止随地排放。
3、宿舍管理制度
(1)统一安排职工在非施工区定点住宿,不能随意搬迁或擅自搭建住处。
(2)宿舍内要床铺整齐,被褥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下无杂物,地面无垃圾。
(3)宿舍内要轮流值日,清扫的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要保持室内通风,窗明几净,清洁卫生。
(4)严禁向室内外抛扔瓜果、杂物烟头等,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泼洒,要倒入下水道内。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闹事、进行流氓等活动。
(6)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外事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向现场保卫人员登记。
(7)宿舍内的照明用电由工地统一布置。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电炉、电热毯、热得快锅等危险品。
(8)到休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喧闹影响他人休息。
(9)项目部要对宿舍卫生定期检查、评比。
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5)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离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5、食堂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食堂工作的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应做到勤洗澡理发,勤前指甲、勤洗工作服,不佩带戒指、手镯、不染指甲。工作期间不吸烟,便后要洗手。
(2)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操作台、灶台、灶具、菜板、面板要做到随时清洁,餐具要做到每日消毒。
(3)菜板、面板、肉板要分开,切菜刀、切肉刀要分开。打饭要用食品夹,要有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剩菜剩饭要加热,严防食物中毒。
(4)采购人员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食堂人员严格把关,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且生、熟食要分开存放。
(5)库房食物要摆放整齐,进货不应太多,要勤进少进,防止变质,造成浪费。库门外要有挡鼠板。要经常通风,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内地面要硬化,墙壁要喷白,灶台及面、菜案位置的墙面贴白瓷砖。
(7)食堂内用电设施和照明线路要符合安全的要求。
(8)食堂周围不得有污水乱倒、垃圾乱堆,剩菜剩饭集中处理。
6、厕所管理制度
(1)厕所要保持通风通气、清洁卫生,大小便入池,手纸要扔到纸篓内,不得在便池内乱扔杂物。
(2)厕所要定时清扫、冲洗,经常灭蝇灭蛆虫,保持干净整洁。
(3)任何人不得损坏厕所设备,如灯泡、阀门、水箱等。
十、各专项安全施工规范
1、施工用电
(一)、电防护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a、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入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b、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格 1)
外电线路电压 | 1kV以下 | 1~10kV | 35~110kV | 154~220kV | 330~500kV |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
c、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格 2)
外电线路电压 | 1kV以下 | 1~10kV | 35kV |
最小垂直距离(m) | 6 | 7 | 7 |
d、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e、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外电防护
a、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b、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c、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时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d、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二)、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一般规定
a、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如图)
b、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c、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d、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作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e、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f、一次侧由50V以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蔽层的变压器,此时二次侧不得接地。
如如采用普通变压器,则应将二次侧中性线或一个相线就近直接接地。或通过专用接地线与附近变电所接地网相连。
g、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h、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i、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见表格 3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ψ值),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埋深(m) | 水平接地体 | 长度2~3m的垂直接地体 | 备注 |
0.5 | 1.4~1.8 | 1.2~1.4 | 深埋接地体 |
0.8~1.0 | 1.25~1.45 | 1.15~1.3 | |
2.5~3.0 | 1.0~1.1 | 1.0~1.1 |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则取表中的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则取表中较大值。
j、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k、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l、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a、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本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b、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
(3)、接地与接地电阻
a、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Ω,但应采取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规定的措施。
b、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Ω。
c、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d、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e、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f、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g、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h、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必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i、移动式发电机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下列民政部可不另做保护接零。
移动式发电机和用电设备固定在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不超过两台的用电设备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机供电,供、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50m,且供、用电设备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时。
(4)、防雷
a、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接地装置相连接。
b、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见表格 4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天) | 机械设备高度(m) |
≤15 | ≥50 |
>15<40 | ≥32 |
≥40<90 | ≥20 |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 | ≥12 |
c、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d、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e、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f、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三)、配电箱开关箱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a、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室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b、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c、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d、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e、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f、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g、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h、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i、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j、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k、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l、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m、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n、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电器装置的选择
a、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b、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是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c、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d、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e、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头)。
f、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g、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h、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i、漏电保护器的和选择应符合国标GB 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j、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k、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漏电保护器的正确接线方法见表。
l、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m、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n、配电器、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o、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使用与维护
a、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b、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c、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d、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要与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f、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g、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h、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i、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j、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k、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随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四)、现场照明
(1)、一般规定
a、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中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b、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各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c、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温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而酸碱型照明器。
d、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2)、照明供电
a、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一般工作场所(室内或室外)的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5%~5%。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10%~5%。
b、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c、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d、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e、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f、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电源插销应先用有接地触头的插销。
g、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3)、照明装置
a、照明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b、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c、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d、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e、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f、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g、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h、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i、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j、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k、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备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五)、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
a、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b、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c、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②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③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④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d、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e、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
②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上分别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
③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格 5)所列数值;铁横担应按(表格 6)选用,本横担截面应为80×80 mm2;横担长度应符合(
表格 7)的规定。
排列方式 | 直线杆 | 分支或转角杆 |
高压与低压 | 1.2 | 1.0 |
低压与低压 | 0.6 | 0.3 |
导线截面
(mm2) |
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 | 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 | |
二线及三线 | 四线及以上 | ||
16
25 35 50 |
∠50×5 | 2×∠50×5 | 2×∠63×5 |
70
95 120 |
∠63×5 | 2×∠63×5 | 2×∠70×6 |
表格 7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 ||
二线 | 三线、四线 | 五线 |
0.7 | 1.5 | 1.8 |
g、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格 8)的规定
项目 | 邻 近 线 路 或 设 施 类 别 | |||||||
最小净空距离(m) | 过引线、接下线与邻线 | 架空线与拉线电杆外缘 | 树梢摆最大时 | |||||
0.13 | 0.05 | 0.5 | ||||||
最小垂直距离(m) |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路 | 最大弧垂与地面 |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项端 | 与邻近线路交叉 | ||||
施工现场 | 机动车道 | 铁路轨道 | 1kV以下 | 1~10kV | ||||
1.0 | 4.0 | 6.0 | 7.5 | 2.5 | 1.2 | 2.5 | ||
最小水平距离(m) | 电杆至路基边缘 | 电杆至铁路轨道边缘 | 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 | |||||
1.0 | 杆高+3.0 | 1.0 |
h、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i、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1/10为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j、直线杆和15°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k、架空线路绝缘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
①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
②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l、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ф4.0。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至之间。拉线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m、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n、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 m。接户线最小截面应符合(
表格 9)规定。接户线线间及与邻近线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格 10)的要求。
表格 9 接户线最小截面
接户线架设方式 | 接户线长度(m) | 接户线截面(mm2) | |
铜线 | 铝线 | ||
架空敷设 | 10~15
≤10 |
4.0
2.5 |
6.0
4.0 |
沿墙敷设 | 10~15
≤10 |
4.0
2.5 |
6.0
4.0 |
架设方式 | 档距(m) | 线间距离(mm) |
架空敷设 | ≤25 | 150 |
>25 | 200 | |
沿墙敷设 | ≤6 | 100 |
>6 | 150 | |
架空接户线与广播线、电话线交叉 | 接户线在上部600
接户线在下部300 |
|
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接户线零线和相线交叉 | 100 |
o、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p、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q、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r、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2)、电缆线路
a、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b、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c、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就不小于是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d、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e、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f、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g、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h、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i、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3)、室内配线
a、室仙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b、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c、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d、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e、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f、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35m,瓷夹间距就不大于800mm;采用瓷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就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就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六)、用电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包括:1、施工现场的电力负荷计算;2、变压器、发电机组容量选择;3、供电线路负荷电流;4、供电线路导线截面积选择;5、三相五线制供电及漏电开关、保护接零(接地)供电系统计算的说明;6、接地电阻的计算;7、各配电箱(配电装置)、开关箱的型号、编号、规格;8、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接地极度大栏图;9、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技术交底资料
施工用电设备明细表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地下管线和架空高压线防护
(一)、施工范围内管线分布情况
本标段内管线分布较为复杂,主线桥范围内41-57、61-64号墩有自来水管,另外55号墩还有高压电缆穿过;右侧XD匝道及C0-C5号墩有通讯电缆,线路左侧有电力电缆穿过,K1+360线路左侧有一高压电线塔,有高压线横穿,K1+880处线路右侧有一110KV高压电线塔,有高压线横穿,距地高度17.54m,设计220KV高压线距桥面最小高度为8m,110KV高压线距桥面最小高度为7.5m;另外在主线48-58号墩地下有渠箱;XD匝道全线都有Φ1650污水管:59号墩有6根DN100PVC管。
(二)、防护措施
1)施工前必须由主业及相关部门组织管线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管线类型内容,管线的平面图、管线走向及埋设深度等,并附文字纪录;然后由施工技术人员详细阅读后向各位施工员、班组长及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文字纪录及交底人及被交底人签名资料,保证让所有作业人员掌握现场地下构筑物,管线的类别、分布情况等资料,做到施工时心中有数。
2)、项目部设地下管线保护小组,管线保护小组分为项目部、作业班组两级。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陈永堃任组长,负责管线保护的部署、指导、检查、奖罚等工作;班组保护小组由班级长任保护小组组长,全体班组成员为组员,具体负责管线保护工作的落实、看管。
项目管线保护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永堃(项目经理)
副组长:庄桐洲(项目副经理)
成 员:周国平(工程部长)
王 泽(安全员)
庄增海(施工员)
许汉龙(施工员)
郑汉潮(桩基施工班长)
纪瑶武(泥水施工班长)
3)、地下管线保护小组职责分工:
陈永堃:管线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庄桐洲:协助组长工作,组长不在时履行组长职责,负责现场工作的部署,落实奖励和责任追究制。
周国平:转达落实上级指示,负责现场工作的监督、协调、检查。
王 泽:对广大工人进行管线保护相关知识教育和技术交底以及现场巡查。
庄增海:现场监督、管理和落实防护措施,对管线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许汉龙:现场监督、管理和落实防护措施,对管线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郑汉潮:具体负责桩基施工班管线保护工作。
纪瑶武:具体负责泥水施工班管线保护工作。
4)、桩基础、承台、道路改建、地基换填等工序开工前,必须先人工开挖探坑,彻底探明地下管线、构筑物分布、走向等情况后上报业主、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彻底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后才可开工,凡开挖范围,由管线保护小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必须有施工员或班组长在场。探孔要根据管线类别和埋深、分布情况做相应调整,原则上深度不低于3米。
5)、在经批准的开挖范围,在开挖前,明确工地的管线位置及走向,并沿所有地下管线走廊设置明显的管线标志牌,每条管线均应有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应标明管线内容、产权单位,离地高度、管线走向等。
6)、开挖探孔的尺寸要比结构实体的设计尺寸大30-50cm。并且要逐孔、逐基坑进行,相邻桩孔,基坑也同样要做探坑,严格防止发生意外。
7)、探明地下管线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业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管线暴露出后,要视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必要时要采取覆盖,派人看护等措施,以防发生丢失、损坏出现安全事故。开挖后遇到不明管线,不能随便挪动及损坏,要及时通知设计人及管线单位人员,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8)、管线废除,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自行解决,如产权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处理,应办理废除管线委托书等有关手续,才能废除。
9)、开挖探孔要人工进行,严禁机械施工,开挖时必须小心,并有管理人员在场,并要开挖到要求的标高,一般超过管底标高50cm以上,才能采用机械施工。
10)、在施工中碰到问题,应及时与管线单位取得联络,现场解决、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出具保护方案。保护方案未出具前,原则上按以下方法办理:
自来水由于影响较大,管线重要,必须等管线迁移后或设计调整方案避让,确保管线安全后方可施工。
电力电缆尤其是高压电缆,必须先请产权单位迁移或确定防护方案并妥善防护后方可施工。挖出后要及时处理,并做好事标识,张挂警示牌,高警戒线,派人看管。
通讯电缆必须先请产权单位迁移或确定防护方案并妥善防护后方可施工。施工时要注意保护。
污水管业主委托施工单位迁移,在新的排污管未投入使用前不得损坏,以免影响城市排污。开挖探孔弄清管道走向后可在地面做好标识,标明管径、管道类别、材质、离地面高度等内容,然后暂时掩埋,新做管道投入使用后再施工。
11)、探孔开挖后周边要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同时要张挂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识,时刻提醒施工人员及行人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12)、在高压线附近施工要有专人巡查,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有超长材料、构件接触或靠近高压线,施工现场张挂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时刻提醒作业人员注意。预制梁吊装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采取架桥机、导轨等施工工艺,避免直接用起重设备导致安全距离不够,确保施工安全。
地下高压线缆挖出后,如不能及时迁改,要派人看管,如短时间不能迁移或采取妥善防护方案防护的要暂时覆盖或回填。
13)、发现地下构筑物后要及时上报业主,设计单位出具相应解决方案,必要时要对原有构筑物进行临时防护或看管。
14)加强对工人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让广大作业人员清楚的掌握现场情况,掌握管线防护的相关知识。
15)、奖惩制度:
以在事发现场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在突发事件中不负责任的要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处理不当引起管线破损严重后果的,将给予200—1000元经济处罚。对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妥当,减小了事故损失的责任人,要给予200—1000元奖励。
4、管线及地下构筑物防护工作流程
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供图纸——认真审图——技术交底——现场探孔——上报情况——采取必要临时防护——配合迁改或进行永久防护——结构施工
5、相关单位人员及电话
相关单位人员及电话详见表1
6、出现紧急情况对策
1)如管线出现意外损坏,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及产权单位进行抢修,同时上报项目领导和业主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要采取必要临时防护,疏散人群,尽量避免事故扩大。同时配合抢修单位尽快完成抢修。
2)如出现人员伤亡尽快送入附近医院抢救,并拨打120求救。
3)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员发生意外后要觉着冷静,果断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工人进行必要防护、做好现场管理、人员疏散等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4)现场要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灭火器铁锹、手机、对讲机等。
5)做好现场排水设施,如发生自来水破裂等事故,保证有通畅的排水口。
6)如果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要妥善做好赔偿及安抚工作。
3、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为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安全事故的损失,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广大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施工的正常秩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就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企业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分两级:火灾紧急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组义务消防队。各班组长为班组消防第一责任人,各班组成立自己的义务消防队。
(一)、火灾紧急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堃
副组长:庄桐洲 刘温日
成 员:周国平 郑治国
值班电话:020-84071419
领导小组要提高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负责对全体参建人员平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整改。在火灾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上级负责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同时,迅速启动本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对策,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领导小组分工责任如下:
陈永堃: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转达落实上级要求,负责现场消防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落实奖励和责任追究制。
庄桐洲:对广大工人进行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对消防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冯 毅:负责现场具体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和问题整改,监督各单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导放置在合适的位置。
周国平: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统一调遣和现场统一管理。
郑治国:现场施工用电管理。
(二)、火灾救助
火警报警电话:119
陈永堃:13711799451
周国平(义务消防队长):13556102493
伤员救助:120
某中山二院南院
(三)、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1)用电安全
a、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电气设备必须接地良好,设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停用,不得带故障使用。
b、配电线路按要求架空或穿管埋地,配电箱严格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c、任何人不得随意拉电线、安装电源插座和电源开关。人走断电, 避免电路过载,引起电路着火。在工人宿舍内杜绝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热得快等电热设备。使用台灯、收录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时,必须专人看管,人走断电。
d、办公室等电器比较集中的地方,上下班时应切断总电源。
e、安装、维修和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f、电路和电气设备的管理要建立责任制,定期检修保养,并有记载。开关、插座出现破损,必须立即更换。
(2)消防安全
a、项目经理是消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协助经理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并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由专职安全员任队长,一旦有火灾事故发生即可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义务消防队名单后附。
b、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层层有人负责,定期检查消防栓、灭
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登记,定期严查,如仓库、模板加工场地、通道、宿舍等。通道内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确保通道、楼梯畅通无阻。
c、严格控制和管理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仓库存放,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易燃物品应随用随领,注意安全,剩余物品要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随意弃置。
d、做好广大职工消防教育工作,向广大职工讲清防火自救和逃生知识,让每一个职工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e、现场疏散通道要做好安全标识,遇突发火灾事件能指导作业人员正确疏散,疏散路线详见附图2。
f、职工宿舍内不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物品。
g、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h、编制消防用水方案,通过精确计算,合理选用管道管径以保证足够的消防用水量,正确设置消防栓、消防器材的数量和位置,确保消防器材发挥最大的效用。详见附图。
i、资料室和各重要设备均要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四)、火灾及冒烟事故应急措施
(1)、电线引起的火灾及冒烟事故
由电线引起的火灾及冒烟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确定断电后,明火使用干粉灭火器或消火栓进行灭火,火势较大时通知义务消防队或立即拨打火警119求救。
(2)、模板、木枋等引起的火灾及冒烟事故
模板、木枋等引起的火灾及冒烟事故后,现场人员迅速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并根据火势大小通知义务消防队或拨打火警119求救。同时火源周围设置隔离带,防止火势蔓延。
(3)、油料、液体胶、油漆等易燃物质引起的火灾及冒烟事故
现场提前储备沙子,铁锨等防火器材,着火时迅速用沙履盖,并迅速转移其余物品,同时根据火势大小通知义务消防队或拨打火警119求救。
(4)、仓库发生火灾及冒烟事故
仓库发生火灾及冒烟事故,管理员迅速通知义务消防队,并根据火势大小拨打火警119求救,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迅速进行扑救。同时对一些贵重物品进行转移,以避免扩大损失。
(5)、易燃易爆材料引起的火灾,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迅速进行扑救。
易燃易爆材料引起的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火警119求救。同时通知附近作业人员疏散。
(五)、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要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2)、主动抢险原则。在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每个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尽最大可能抢救伤员和公私财产。
(3)、生命第一原则。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抢救伤员、确保人身安全是第一要务。要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疏散人员。
(4)、控制事故扩散原则。事故发生后,责任人要迅速判明现场状况,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5)、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原则。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贵重物资及时疏散和保护,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6)、保护现场原则。在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的有效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事故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7)、第一责任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本着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以在事发现场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如:施工时有突发事件,班组长或在场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宿舍内,宿舍长为第一责任人。
(六)、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遇火灾,现场管理人员应努力保持头脑冷静,利用身边消防器材,迅速救火,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好施工人员做好应急保护措施,必要时火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2)、遇火灾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判明情况,组织人员和调动各单体义务消防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并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及时拨打120,实施有效救助。
(3)、紧急情况疏散时,施工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有秩序撤离现场,不拥挤,避免相互踩踏。疏散要根据现场地形和突发事件情况,安全有效快速疏散。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遇突发事件要火速到达事发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指挥疏散,同时把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领导。
(七)、火灾突发事件责任及奖惩
以在事发现场的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在火灾突发事件中不负责
任的要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处理不当引起严重后果的,将给予2000—10000元经济处罚,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处理突发火灾事件及时、妥当,减小了事故损失的责任人,要给予2000—10000元奖励。
附相关责任人电话号码薄。
(八)、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为了在出现险情时能迅速处理,做到井然有序,不至于手忙脚乱,项目部对预设险情进行小规模的实地演练。由整个抢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完整的流程演练,并形成演练记录,记录演练内容,人员分工、方案、处理程序等。通过演练发现和总结在执行中的疏漏和不足。形成经验。以便使制定措施更具有可执行性。
消防责任人电话号码薄
附表2
序号 | 姓名 | 电话 | 职务 | 备注 |
1 | 陈永堃 | 13711799451 | 消防管理小组组长 | |
2 | 庄桐洲 | 13560071609 | 消防管理小组副组长 | |
3 | 刘温日 | 13556102562 | 消防管理小组副组长 | |
4 | 周国平 | 13556102562 | 义务消防队队长 | |
5 | 郑治国 | 专职电工 |
义务消防员名单
附表2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务/工种 | 备注 |
1 | 林晓铭 | 22 | 测量员 | |
2 | 林英福 | 22 | 测量员 | |
3 | 谢伙生 | 31 | 电工班长 | |
4 | 庄镇海 | 35 | 施工员 | |
5 | 李勇 | 33 | 电工 | |
6 | 许汉龙 | 40 | 施工员 | |
7 | 纪遥武 | 34 | 泥工班长 | |
8 | 蓝建 | 26 | 泥工 | |
9 | 关德 | 24 | 泥工 | |
10 | 祖才 | 28 | 泥工 | |
11 | 何昭 | 27 | 架子工 | |
12 | 曹建泽 | 24 | 架子工 | |
13 | 陈中文 | 22 | 钢筋工 | |
14 | 陈中学 | 21 | 钢筋工 | |
15 | 李星 | 22 | 钢筋工 | |
16 | 黄月良 | 30 | 材料员 | |
17 | 李成全 | 31 | 砼工 | |
18 | 安国宾 | 23 | 砼工 | |
19 | 安国银 | 24 | 砼工 |
某市内环路东晓南路放射线二期工程(二标)项目部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陈永堃
常务副经理:陶春明
项目副经理:庄桐洲
项目总工程师:刘温日
副总工程师:冯毅
计财部长:令狐自勤
合约主管:沈 勇
材料主管:褚运铭
成本主管:林庆和
机械主管:李立龙
安全员:许汉龙 王 泽
施工员:李修文
施工员:蔡乌鸡
施工员:蔡龙炎
各班组兼职安全员
施工员:庄增海
工程部长:周国平
技术员:林晓铭
技术员:林英福
资料员:孙经伟
试验员:黄泽添
测量员:邓献忠
办公室:郭永怀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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