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_安1-6 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024-11-22 2点热度 0人点赞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 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 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5. 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6. 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7. 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8. 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9. 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10. 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11. 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12. 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13. 关于安全教育
  14. 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15. 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16.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17. 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 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 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 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1. 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6. 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7. 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1. 关于消防工作
  8. 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9. 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10. 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11. 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1. 关于施工用电
  12. 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13. 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14. 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15.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1. 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6. 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17.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8. 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1. 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9. 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0. 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21. 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22. 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23. 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24. 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1. 事故处理
  25. 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6. 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27.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28. 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29.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建设单位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在施工方案确定前邀集设计、施工、房管、市政、公用、供电、邮电、人防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同检查,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制定工地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并由项目经理(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三条

施工单位在增对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第四条

施工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音,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

第五条

建设工地四周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应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砌筑砖墙时,须用砂浆抹光并保证墙体稳固,用其它材料时,须砌筑60公分高度的底脚并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布条等。如沿路建造多、高层建筑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第六条

其它工地的围栏,可使用各种材料,其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整洁,市政工地施工可使用统一的连续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第八条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工地保洁、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工地环境的整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让。无力自行除害措施的,可委托有关除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但须签订合同,并督促其按合同要求做好工作。

第十条

建设工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扫制度,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应由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

第十一条

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环境。食堂保持整洁卫生,炊食员上岗应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工地内应有充足的茶水供应,冬季应注意保温,茶桶必须有盖加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临时生活设施,并将多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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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 综合治理由集团公司经营处归口管理。
  2. 项目部应将综合治理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应建立领导小组和组织网络,并开展工作。
  3. 综合治理以搞好项目工程的场容场貌,卫生防疫、安全保卫、材料管理、防火防盗和社会治安为宗旨,以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安定团结。
  4. 项目部应做好七牌二图宣传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和电话及其组织网络。
  5. 项目部应做好门卫安全保卫工作,值勤人员应穿制服,门卫室应有管理制度和值班名单,并配备联系电话,所有进入人员必须登记在册。遇有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6. 项目部应在施工场地周围做好围档,实行封闭文明施工。
  7. 项目部应做好物料库的保管发放工作,做好帐、物、卡相符。
  8. 项目部应做好生活区的管理:宿舍要有专人负责,门前张贴管理制度和住宿人员名单及床号,保持宿舍内部整洁。
  9. 项目部应做好工地食堂管理,设专人负责,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三白到位,生熟分开,设置灭蝇灭鼠设施,坚持消毒,熟菜留样,防止食品中毒。
  10. 项目部应做好工地浴室和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经常冲洗,避免污垢。
  11. 工地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茶水桶和垃圾箱,茶水桶应保持清洁并加锁,垃圾箱应加盖,防止蚊蝇孳生。
  12. 项目部应做好防火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训练和活动,做到防患于未然。
  13. 所有项目部工程均应达到创安要求,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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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公司对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整改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并上报公司进行复查。公司复查后出具安全整改回复单,并做好记录。
  2. 项目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并定期搞好各类专项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问题,并做好记录。
  3. 对井架、脚手架由安全员、机修负责人,架子工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对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每星期由机械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5. 消防器材每一个月检查一次,对失效的内药及时更换。
  6. 检查要有重点,讲究实效,不要流于形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要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实施。属经常性、系统性的隐患由项目工程师或项目副经理编制纠正预防措施。对整改项目,要进行复查,对较大事故隐患,自身不能决的,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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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1.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2. 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3. 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4. 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5. 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6. 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7. 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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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 集团公司每月检查应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
  2. 检查人员由专业性知识的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织全方面的检查。
  3. 每次检查必须出具整改通知单。
  4. 项目部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三定”原则(定人定、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送交上级部门。
  5. 有关部门对每次开出的整改通知单必须进行复检,确认整改符合要求以后才可继续施工下一道工序。
  6. 针对夏季、冬季、雨季、台风、汛期等季节性、灾害性特点必须详细逐一细仔检查。
  7. 各种检查、整改情况应建立完整记录,并做好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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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1. 每天工作以前,必须要经过安全员和班组负责人所做工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交底施工作业,不得进行上岗作业。
  2. 交底人必须对被交底人作书面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且必须双方签字以后才可上岗操作。
  3. 由是未进行上岗作业安全交底的人员,擅自进行操作,发生事故不与工地无关。
  4. 交底以后被交底人必须按照交底内容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事先必须向交底人说明,经交底检查以后,可按特殊情况进行交底。
  5. 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必须亲笔签写本检姓名,任何一方不得代表他人进行任意的签字,否则工地有权清退工作。
  6. 被交底人违反交底内容的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之被交底人自己负责,工地概不负责。
  7. 交底人必须按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交底,书写必须正确清晰,绝不能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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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项目工程部应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方面情况的会议,以及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文件。
  2. 每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明确会议内容,并要留有记录存档备案。
  3. 对上级部门发放的安全紧急文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用教育方式进行传达,并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布置实施。
  4. 每次组织会议,气氛应浓列,采用探讨,通气、汇报、交流的方式。
  5. 会议时间应适当控制,不要无为过长或过短,也不能流于开式专样。
  6. 对新颁发的标准、条例、规范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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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门卫的管理。
  2. 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的发生。
  3. 认真执行市府、市公安局、劳动局规定严禁在沪私自招收盲流和三无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4. 建立职工花名册,验看身份证、就业证、务工证,掌握工地人员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5. 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接受当地治安部门的指导,搞好共建协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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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使职责明确到人,并按规定成立防火领导小组主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认真做好防火安全资料工作。
  2. 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3. 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工间),必须订立有关规定设立警告牌,并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 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 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设有常规的消防器材。
  6. 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 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和特殊人工种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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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动火审批制度

  1.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 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 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4. 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由班长向安全员或保卫员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由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审批)。
  5.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措施,以防万一,同进要设安全监护人。
    1. 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可允行一周有效,二级动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一级动火只允许一天或定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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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作业。
  2. 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 制作食品所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5. 食堂设置必须远离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等,应距30米以上。
  6.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关服务的工作。
  7. 定期组织进行流行病检查,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止流行病预防知识讲座。
  8. 经常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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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2. 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3. 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4. 每目菜看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菜记录。
  5. 每日采购鱼、肉类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予记录在册。
  6. 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做到三天一小扫,五天一大扫,防止集灰,保持水沟畅通,纱门窗干净无污垢。
  7. 坚持消毒卫生措施,防止细菌感染和肠炎发生。
  8. 规范灭蝇灭鼠用具和措施,做到食堂内无蝇无鼠。
  9. 生活垃圾当天清,垃圾箱加盖。
  10. 帐务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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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四、五”制度

  1. 从生食品到熟食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生食品;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烹调服务员:不烧腐烂变质的食品。窗口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出售时不用手拿食品。
  2. 食品存放实行隔离制度

生与熟隔离;熟食品与半熟食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

  1. 用具与餐具“四过关”制度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1. 室内外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制度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工包干负责制。

  1. 个人卫生制度、“四勤”和“三白”制度

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和口罩帽子;上班穿带白的工作衣、口罩帽子,不准带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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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 食品留样要准确及时,留样量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2. 留样人对每餐的样品认真对照,对每一种样品都要设置留样品,并填写好食品留样薄。
  3. 留样样品数量应统一一致,留样人不得任意调换。
  4. 留样该在留样之前必须严格进行认真消毒。
  5. 留样人必须对留样的每一种留样品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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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宿舍住宿制度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文明、卫生、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人员作如下规定:

治安: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治保主任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暂住证、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和用具及用具入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1、室内严禁私拉乱笨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者视情节严重,将作出处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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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厕所浴室管理制度

 

  1. 厕所浴室打扫有专人负责,每天定时打扫,每日定早、中、晚清洗不少于三次。
  2. 任何人不准在厕所丢扔杂物和乱涂乱画,保持墙面清洁。
  3. 厕所设自动冲水箱,做到无异味。
  4. 每月在厕所四角换放蟑螂和灭鼠药。
  5. 化粪池有盖,粪便及时处运(由“环卫”部门负责),做到清洁无臭味。
  6. 高层作业区内另设便桶,每天专人清倒。
  7. 浴室排水畅通,设专人管理、清扫、无异味。
  8. 爱护浴室设施,淋浴完毕及时关闭水源,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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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组必须抓好安全思想教育,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意识。
  2.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3. 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对一些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切责任。
  4. 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和酒后作业。
  5. 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6. 严禁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作业现象必须进行经济处罚,不得手软。
  7. 认真做好安全资料工作,应统一编制成册,统一实施管理。
  8. 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2. 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3. 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4. 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5. 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6.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7.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8. 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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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扰民文明施工制度

  1. 项目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
  2. 项目部要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混凝土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具体降噪措施:将噪声大的工作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严禁民工大声喧哗,车辆进出场地慢行,禁止鸣喇叭,大底板浇捣避开中、高考期,内部调整施工期。噪声大的机械施工远离居民点,平时浇砼尽量安排在白天,尽可能地将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使居民们满意。)
  3. 电焊工搭设临时工棚,晚上弧光采取遮栏措施,做到弧光不扰民。夜间施工项目部必须向黄浦区环境保护局申请,得到许可方能施工,并张贴安民告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4. 工地四周围栏高度不小于2.5米,无缺损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用砖墙、夹板或瓦楞等材料。高层建筑沿路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5. 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材、垃圾等物。
  6.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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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必须按场布图要求设置设备和堆放设备。
  2.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 建筑物周围设置相应的散水坡,四周保护清净。
  4. 场地无积水,排水系统畅通无堵塞现象。
  5. 操作人员认真做好落手清工作,工完料尽,废物归堆。
  6. 大堆材料,堆放整齐,类别分明,灰池符合标准。
  7. 周转设备堆放有序,安全可靠,防护到位。
  8. 仓库管理严格,帐、物、卡相互一致。
  9. 各类配件堆放整齐,防雨、防火、防潮措施到位,齐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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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生活区和门前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增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1. 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配备勤杂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2. 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由门卫每天3次定时清扫,保护门前卫生整洁。大门外由专门清洁工生天3次清扫,确保工地外马路整洁卫生。
  3. 工地生产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保持场地文明整洁。
  4. 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清扫工作,每天不少于三次,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5. 办公室清扫由专门清洁工上班前清扫一次。
  6. 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由室长每天安排宿舍人员一天清扫二次。
  7. 生活区、宿舍道路由专人包干,并不间断清理,保证场区及道路清洁。
  8. 食堂及生活垃圾集中倒入“环卫”垃圾箱内,每天清运一次。
  9. 工地门头、围墙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10. 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11. 工地内须设沉淀池及冲洗设施,对轮胎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12. 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13. 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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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得擅自离岗,做好记录。上班人员着装整洁,准时上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值班人员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每夜不少于4~6次。节日期间更应重视加强巡检。
  3. 值班室无关人员请免入室,外来人员和来客必须按规定登记。按要求做好“三簿”登记和保管工作。
  4. 料、具外出必须持有出门证,无出门证的警卫人员权扣留不准放行。
  5. 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外出车辆务必听从指挥,冲洗干净后放可出入。
  6. 晚上十点关锁大门,早上六点开启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门卫讲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出入。
  7. 非机动车辆进入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8. 非现场工作人员免进施工现场,入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9. 严禁材料流失,防止失窃,一旦发现照价赔偿且罚款,并开除出队。
  10. 车辆进出工地,应报安全警铃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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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 现场电工必须取得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双证人员担任,无取得“双证”人员不得上岗和操作。
  2. 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3. 定期和不定期经常对电器内的熔丝、漏电保护器、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验,并将检查和维修的情况作好记录。
  4. 施工现场每星期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参与的对工地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阶情况入档备查。
  5. 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等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实施等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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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必须加强工地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作业。项目部对新进工地的工人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守纪律教育。
  2. 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严格履行复审再培训教育。对特殊工种在持证上岗情况下,项目部对其针对施工现场特点进行再次培训教育。
  4. 对工程特殊关键工序作业人员,项目部要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
  5. 遇节假日,项目部要进行节假日教育。
  6. 每个季节(包括雨季、台风、大雪等季节),项目部要对职工进行分阶段教育,确保整个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7. 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如:(1)订阅安全方面报刊。(2)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画廊,定期出版。(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竞赛活动。
  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式可分为阶段和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进行图片展、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10. 各班组安全生产培训由班组长支持,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老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班组安全制度、纪录教育、机具设备等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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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1. 项目经理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专职安全员每年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少于40小时。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在节假日前后与安全活动同时进行。
  2. 国定节假日后第一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安全教育后由项目经理带队进行安全教育,确认无误方可上班。
  3. 新进职工到项目部报到,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按排工作。
  4. 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5. 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 分部分项施工前必须真对性安全技术交底。
  7. 发生事故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
  8. 定期进行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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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年 月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必须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

一、上岗交底:

  1. 交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物及周边情况)。
  2. 交天气条件(如风、雨、雪、霜、雾、严寒、酷暑等)。
  3. 交当天的主要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特殊工种的配合情况。

二、上岗检查

  1. 检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 检查作业现场的环境是否安全。
  3. 检查机械与电气设备、保险装置是否完整可靠。
  4. 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会。

三、上岗记录

  1. 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2. 记违章作业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事故苗子等。
  3. 记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向有关部门、人员反映情况的内容。

四、一讲评

生产班组必须每周一次(可利用周末上班前或后一小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讲评活动,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中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并做好安全活动、讲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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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年 月

工地宣传教育制度

  1. 项目部应设生活员或宣传员,负责职工的生活、文化、宣传工作。
  2. 工地应设置黑板报,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更换内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祖国的大好形势,亦可及时表扬工地好人好事,批评各种不良现象,推动文明建设。
  3. 项目部要设职工文化活动室,设置电视机、图书、象棋、乒乓球等用品,丰富职工文化娱乐生活。
  4. 项目部要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并尽可能地为他们创造条件,对在各种技能和文化学习取的一定成绩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5. 项目部要有计划的安排好职工的岗位培训工作,管理人员的施工、计量、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一定要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和危险品保管员等一定要培训合格持证方能操作。
  6. 项目部要和周边的居委街道搞好关系,帮助解决周边居民的实际困难,做好事,建立共创文明对子,达成共建文明协议,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共建文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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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年 月

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伤亡事故发生,单靠有限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为此,有必要地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

  1. 每位职工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员控制后的同时,自己必须参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隐患整改。
  2. 及时组织群众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查隐患、揭险情、订措施、堵漏洞,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
  3. 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问题,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安全监督员,积极配合他人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时时刻刻整个环节安全生产状况,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及设备伤害。
  5. 项目部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群策群力,找事故苗子,查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 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群众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停工解决的建议。
  7. 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教育,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记录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

上述制度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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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 凡是施工现场的职工都必须投报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 项目部及有关部门不得采用借口或阻挠的形式,不给予施工人员办理投保手续。
  3. 意外伤害保险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
  4. 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5. 对已办理投保手续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6. 凡已办理投保手续的项目工程,因故停工须办理停工手续,复工也应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7. 保险具体条款按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文本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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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 坚决贯彻沪建建管(97)第329号文关于在上海市扩大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参加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工作。
  2. 项目部应对承建项目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 项目部申办质监、安监时,同时向工程所在地区(县)保险部门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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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2. 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3. 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4. 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5. 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6. 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按死亡事故上报,职工负轻伤后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按重伤事故上报。
  7. 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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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房验收制度

  1. 活动房搭设分包单位必须是专业分包,有专业资质证书。
  2. 活动房搭设必须具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并有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签名认可。
  3. 活动房安装要具备安装标准,节点详图和材料说明(包括产品质保书)等资料,保证活动房结构牢固。
  4. 现场活动房安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5. 对现场安装的活动房须按设计放案进行验收,并由项目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证,方能使用。
  6. 台讯季节必须对活动房重点、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应采取疏散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七、活动房使用前必须通过 “三方验收”,即厂房、搭设方、使用方三方验收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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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基础验收制度

  1. 施工负责人在脚手架搭设前,应组织搭设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后,还须实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手续。
  2. 脚手架基础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或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的审核批准。
  3. 脚手架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和搭设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4. 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
  5. 当脚手架高度在25米以下时,地基夯实找平后,立杆底部垫5公分厚木板,木板长度2米的可垂直于墙面放置,木板长度大于3米的可平行墙面放置。
  6. 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5米时,地基必须分层进行夯实后,采用枕木或槽钢仰铺,作为立杆基础的垫板。
  7. 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必须完好,不准有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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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钢管落地外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

  1. 脚手架验收,是按JGJI30—2001行业规范和要求为验收标准,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2. 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搭设。
  3. 搭设脚手架的材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 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5. 搭设脚手架前必须先验收脚手架基础,确认符合“施组”要求,方可搭设。
  6. 搭设脚手架必须分层分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召集施工员搭设责任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人组成。
  7. 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牌”上必须标明:统一编号、验收日期、搭设责任人、维修人、跟踪管理人员等。
  8. 吊、挂、挑、爬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特殊脚手架,第一次验收时,必须请公司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进行参加。以后各次验收由项目部自行组织验收。
  9. 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都必须做到无钢竹混搭、无断头,保证横平竖直、底脚着实、连接牢固、拉撑齐全、设施可靠、斜道平坦畅通、密目网全密封。
  10. 钢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1. 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二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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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脚手架验收制度

  1. 电梯井道、采光井道地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项目工程师审核批准,高于20米的高层脚手架要求,须经项目部工程师审核批准。
  2. 5米高度以上的室内满堂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项目工程师审核批准。
  3. 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均应有搭设方案,方案须经项目部工程师审核批准。
  4. 整体爬降脚手架须持市建管办颁发的《产品推荐证书》。
  5. 电梯井道、采光井道的脚手架高于5米以上的满堂脚手架、各类挂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脚手架应有工程项目施工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搭设责任人共同进行验收。
  6. 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无量化要求的用简单文字表达,不准用√和×来表达。
  7. 整体爬降脚手架加工搭设完毕后,由搭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建委检测机构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整体爬降脚手架每升降一次,要按标准重新检查,并由搭设单位技术人员负责人签字,认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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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阶段脚手架重新验收制度

  1. 建筑结构施工完成后转入装饰阶段安装施工时,必须对脚手架重新进行验收。
  2. 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脚手架搭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脚手架重新验收必须有量化内容。
  3. 脚手架外转的密目网围挡封闭必须严密,不准留有空隙,破损严重的密目网必须更换。
  4.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每隔二排用平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隔离。
  5. 装饰用脚手架施工荷载为200kg/M²,允许三步同时施工。施工三步必须设置20厘米高度的档脚板。
  6. 各类悬挑脚手架、挂脚手架、整体爬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搭设,爬降时按特种脚手架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7. 装饰阶段脚手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必须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由施工负责人召集安全员、搭设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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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1. 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2. 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
  3. 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 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5.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除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6.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
  7. 架子工拆除及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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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1. 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 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委托项目部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由项目部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 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项目部为脚手架的管理单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施工企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 安装各类管道时,由安装分包单位提供申请,填写《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交接单》,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共同对预留洞口进行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 安装分包单位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管道安装要做到人离岗安全设施不漏网。
  6. 管道安装完毕,由项目部、安装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及时完善管道存留空隙。
  7. 电梯井点、采光井道、临边防护设施在交付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时,移交单位和接受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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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拆除制度

为了加强洞口、临边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特规定如下:

  1.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凡是碰到需要拆除的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都必须由班组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项目部施工管理部门核实上报项目生产副经理。
  2. 对拆除洞口、临边或拆除危险性较大的必须做好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
  3. 拆除时要按照申请表填写的范围及数量,不得随意增加。
  4. 洞口、临边设施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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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危险点的作业审批制度

  1. 施工现场凡进行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均应进行审批。
  2. 项目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悬空作业部位、悬空作业内容、悬空作业人员、悬空作业时间、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悬空作业安全监护人员等情况,送交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审核。
  3. 高处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保护带,保险钩应紧扣在坚固物体上。
  4. 高处悬空作业过程中,由施工员派楼层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5. 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架子工特殊作业操作证”。整体爬降脚手架搭拆人员还需持有市建委核发的“整体爬架岗位证”,方准上岗。
  6. 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塔吊安装特殊作业操作证”和“施工电梯安装特种作业操作证”,还需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塔吊或人货电梯安装和维修的岗位证”,方准上岗操作。
  7. 井架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井架装拆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8. 施工现场大型钢屋架、大型桁架、各式钢梁等钢结构物件的安装作业,均由钢结构物件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危险点作业审批工作,并把审核批准记录送交工程项目安全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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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 危险物品放、储存应单独设置、隔离,并与明火作业区域要保护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门锁齐全牢固。
  2. 仓储门前,必须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禁牌,并按规定配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
  3. 领料必须先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领料安排应合理分配,每天用料剩余应及时回收进库。
  4. 仓储人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明确职责,并建立帐、卡、物资料,存档备案。
  5. 特殊时间段,应落实值班人员,昼夜巡视检查。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及门前游动。
  7. 仓储区域应经常打扫,保持仓储区域整洁、整齐。
  8. 仓储发生事故,按有关预案进行实施抢救和救援。
  9. 仓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并建立有关资料存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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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 起重机械应由使用单位的设备部门负责管理,列入设备考核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订起重机械的定期检查规定。
  2. 对新安装、改装、大修、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标准,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提出技术资料,经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械要装置必要的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如制动器、卷扬器限制、行程限制器、安全夹轨钳、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紧急开关、安全门联锁、安全通道、安全电压保护性接地或接零、安全信号、安全防雷、安全防护、安全保险等装置。
  4. 应当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5. 应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两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钩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6. 对装拆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GB4387-84《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和1956年劳动部发布《装卸、搬运劳动作业条件的规定》等规定,装拆时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在安装、拆卸过程由管理部门安全员监督和专人指挥下进行,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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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两用电梯管理制度

  1. 人货电梯的拽引器、吊重绳索、电气设备等受损或有故障时,必须同时进行修理或调换。
  2. 人货电梯的各种安全设备,如发出磨损、失效、影响安全使用,必须及时修理。
  3. 凡新装人货电梯或将原有人货电梯拆除,移装别处使用和人货电梯经过大修理或经过鉴定,可以提高荷重量使用时,应作静力和动力的试验。
  4. 风力达立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5.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6. 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应按操纵按钮操作,严禁以碰撞行程限位来实现停车。
  7. 在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降至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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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验收和检查制度

  1. 人货梯、高吊等大型机械必须按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布置施工。
  2. 大型机械的安装调试必须由市建委、市劳动局认可批准的施工企业承担。并向所在地的劳动局、安监站报监。
  3. 大型机械的安装和拆卸人员、驾驶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有效的“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市建委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 大型机械经安装、调试单位自查合格后,请“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和市劳动局机械检测部门验收,取得二个部门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使用。
  5. 机长必须每天做好例保工作。
  6. 项目机管员每周对机械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开出整改单,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配合项目经理部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的机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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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制度

  1. 施工人员从我做起,人人参与,节约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2. 生活用水用好即关,笼头损坏及时报修。
  3. 施工用水合理安排,适量使用。
  4. 娱乐公共场所,宿舍生活区域有专职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长明灯当即关掉。
  5. 材料进出严格把关,按质验收,大材大用,小材小用。
  6. 垃圾分类及时清运回收。
  7. 施工作业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余材及时回收进库。
  8. 各类电器开关、水笼头有专职人员力加检查,发现损失应及时修复。
  9. 施工过程中各类废弃物品(件)用完后因及时回收送交。
  10. 发现材料、能源浪费事件应严格追查,照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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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制度

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 由一经本公司中标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2.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偷工减料或办理虚假签证之目的,不得向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贿。
  3. 在工程项目竣工检验过程中,为了使建设工程达到合格或优良,不得向质量监督检验人员进行行贿。
  4.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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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群众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企业社会知名度,确保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的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劳动保护检查制度:

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以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为契机,每月组织一次劳动保护小组会议,首先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和朱容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维护和保障职工劳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方法权益,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通过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目的,其次认真分析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情况,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检查考核制度 对在建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参与本单位集体活动、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协商和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作业关建立档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台账记录列入考核,检查结束对有整改要求和需要处理的应开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至合格。
教育制度 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广泛开展以《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继续坚持“围墙之内是一家”的传统做法,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信息反馈制度 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反馈情况,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定期组织劳动保护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安全生产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的要及时反馈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解决好问题。
基础管理工作 工地劳动保护小组要建档,并做好记录,档案有六个方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群众监督、依法维护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其中项目劳动保护员沈安生负责组织建设、群众监督和依法维护三个方面,包龙华负责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和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三个方面,组长李海龙全面负责督促劳动保护定期检查,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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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凡时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任何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作业。
  2. 施工人员上岗操作前先必须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进行上岗作业。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4. 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可上岗作业,凡无证或操作证已失效的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施工工作。
  5. 施工人员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作业,禁止违章操人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6. 施工人员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7. 凡未满18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上岗作业。
  8. 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后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项经部和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
  9.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人作必须身体健康,禁止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症或经医生检查认为不能够从事建筑业工作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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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管理制度

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车辆管理,保障本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齐抓共管,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进入本工地自行车作如下规定:

  1.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本工地的自行车不准乱停乱放,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2. 无证无牌、无车主的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本工地,车辆管理人员及门卫有权拒绝。
  3. 凡新采购自行车必须领取牌照后,方能进入本工地。
  4. 未经同意,擅自乱停乱放的自行车,一经查获,将作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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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灌制度

  1. 编制依据:水泥(GB175—77)标准

细骨料(JGJ52—52—79)标准

粗骨料(JGJ53—92)标准

  1. 泵送混凝土输送管道的接头应紧密可靠不漏浆。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要牢固,输送前要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2. 使用平板震动器或震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震捣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3. 浇灌框架、梁、柱的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断坠落。
  4.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落。
  5. 已浇完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使混凝土在规定的养护期内,始终能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6. 禁止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或行走,同时应将窑、洞盖板和地沟孔洞盖牢和盖严,严防失足坠落。
  7. 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应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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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基坑开挖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
  2. 编制依据:JGJ59—99、JGJ33—2001、J119—2001
  3. 土方、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4.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5.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强挖或超挖。
  6.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
  7.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8. 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9. 在施工机械无法作业的部位,休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10.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 m时,应换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11. 开挖基坑不得挖置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下暂留一层土不挖,由人工挖土。
  1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13. 防范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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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拆除制度

  1. 编制依据:GBJ214—82的有关内容。(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JGJ80—91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 二、拆模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模作业交底,拆除模板时应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
  2. 三、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下的模板支承杆不得在离槽(坑)上口1米以内堆放,随拆随运。
  3. 四、拆除板、梁、柱、墙模板时应注意拆除4米以上模板,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4. 五、严禁在同一直面上操作,严禁站在悬挑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5. 六、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6. 七、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尤其是拆支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拆,更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7. 八、高处、复杂结构拆模,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8. 九、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9. 十、应有足够工作面,数人同时操作时应间隔分开、统一指挥
  10. 和行动。
  11. 十一、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12. 十二、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13. 十三、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在墙洞上做好安全防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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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落手清管理制度

  1. 为认真落实材料管理使用,严格做到物尽其用,随做随清,杜绝浪费材料现象,特制订以下制度:
  2. 各施工班组每天使用的材料应合理安排,统一布置。
  3. 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多余的材料必须及时调整使用。
  4. 施工人员每天工完后应对工作面清扫检查,并对多余材料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做到合理使用,物尽其用。
  5. 各施工班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严禁在施工过程乱花费材料,一经发现必须作出处罚手段。
  6. 材料仓库人员每天到对各施工班组的领料应严格控制,合理调配。
  7. 各施工班组每天工作量完成后,多余的能进库材料必须及时返回仓库。
  8.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班组落手清工作考核记录,并对落后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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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

  1. 仓库内严禁烟火,仓库人员及领料人员一律不得在仓库内吸烟,违者将作罚款处理。
  2. 仓库内除工作人员和领料人员外,其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仓库闲谈或休息。
  3. 仓库领料必须按规定办理领料具手续,损坏或丢失料具应照价赔偿。
  4. 仓库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分类清楚,标识醒目。
  5. 仓库人员在每日工作完毕后,应检查仓库,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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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1. 建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发现施工与安全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严禁违反操作规定、规程施工,若造成事故,领导负一切责任。
  2.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是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创建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施工现场必须依照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布局落实。
  3. 施工现场必须搭建门卫室,并将门卫室制度上墙,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携带材料、设备进出一律凭主管部门的出门证。
  4. 搭建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堵、拦、锁等防范设施,并必须符合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要求。
  5. 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器,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凡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执行谁施工、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严格收发制度,不得随意乱放乱用。对草包、刨花、木屑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时清除,谨防发生火灾事故。
  6. 特殊机械设备的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养护,严禁无证操作,若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视损失大小按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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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奖惩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集团公司的安全施工管理力度,适应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 奖励
    1. 整个施工期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车辆交通事故,无火灾、无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的项目工程,竣工评定时由集团公司命名为安全先进工程,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 施工期年度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车辆交通事故、无火灾、无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的项目工程,年终评定时,由集团公司命名为安全先进项目部,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3. 凡在区、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地的项目工程,受通报表扬的,发给奖金3仟元;
    4. 凡在集团公司每年组织的二次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地的项目工程,受通报表彰的,发给奖金3仟元;
    5. 凡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和有关“安全竞赛”期间被有关部门评为优良工地的项目工程,由集团公司通报表彰发给奖金2仟元;
    6. 凡在施工过程中,能忠于职守,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有功人员,由项目工程部提名,报集团公司批准,酌情予以奖励;
    7.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由项目工程部提名,报集团公司批准,酌情予以奖励。
  2. 处罚
    1. 对未做好开工之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生活硬件设施不到位,经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不具备开工条件,又擅自施工的项目工程,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罚款;
    2. 对施工期间未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的项目工程,由集团公司“质安部”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并作出相应罚款1仟元~5仟元,最少不低于1仟元;
      1. 桩基工程未做到“硬地坪施工法”的;
      2. 工地围档材质不符合要求或高度不规范的;
      3. 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八牌二图”不到位或残缺不齐的;
      4. 防火设施不到位的或残缺不全的;
      5. 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不到位或多数施工机具没有做到“二级漏电保护”的;
      6. 塔式起重机、施工人货电梯和井架未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擅自使用的;
      7. 脚手架没有防坠、防倾装置的或搭设不规范的;
      8. 发现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
      9. 施工机械防护装置残缺不齐,带病运转的;
      10. 吊装区域和人行通道没有防护隔离棚的;
      11. 木工机械锯刨不分的;
      12. 井架未做到双索提升的;
      13. 内环线以外500公尺以内工地未搭设钢管脚手架的;
      14. 施工机械没有防护隔离棚的;
      15. 电缆、导线乱拖乱拉的;
      16. 明知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施工的;
      17. 工地食堂设施不到位,炊事人员未经体检上岗,生熟食品不分,专间不清洁,没有做到留样化验的;
      18. 工地厕所无人冲洗管理,有严重污垢气味的;
      19. 工地宿舍黑暗、不通风,衣物用品乱堆乱放,管理脏乱差的;
      20. 场容场貌不整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工地过道不通畅的;
      21. 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的或没有认真填写记录的;
      22. 接到集团公司“质安部”签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能积极采取措施整改或没有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的;
      23. 集团公司“质安部”检查人员根据国家法规法令认为不安全或有必要进行处罚的其它问题。
    3. 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作如下罚款:
      1. 死亡一人的,罚款5万元,以此类推;
      2. 重伤一人的,罚款1万元,以此类推;
      3. 食物中毒一人的,罚款5仟元,以此类推;
      4. 车辆交通事故、火灾、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比照执行。
    4. 凡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项目工程,受通报批评的,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罚款;(其中罚质安部1万元);
    5. 由在区、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工程,通报批评的,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罚款(其中罚质安部1仟元);
    6. 凡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和有关“安全竞赛”期间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工程,受通报批评的,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5仟元罚款;
    7. 凡在集团公司每年组织的二次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工程,由集团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罚款;
    8. 凡受到市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项目工程,罚款1万元;
    9. 凡受到区、县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项目工程,罚款1万元;
    10. 凡隐瞒事故不报,造成后果的项目工程,罚款4万元;
    11. 在上海市区外环线以内未创出标化工地的,每只工地罚款1万元。

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酌情处理,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本奖惩条例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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