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施组_青海湖农场住宅小区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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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与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工程名称 城南新区青海湖农场住宅小区 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名称 电 工
交底日期 2003/3/2 交底人 张克元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

  1.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2. 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每半月对所有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作好记录。检查内容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4. 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按JGJ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5. 发生电气故障时,电工必须随时检查故障原因和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生产。
  6. 发现有违章用电或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时,必须及时制止违章现象,并检修电气设备,恢复电气设备的良好状态。
  7.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8.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9.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项目经理 被交底人签名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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