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2016年版)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0mm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5、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6、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仪器和计量应经计量核定合格。
1.0.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户验收标准及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现有国家规范和标准。
2、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3、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6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按照检查单元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于2.10m;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并积极与业主协商处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 室内楼梯等。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表2.0.2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验收
内容 |
允许偏差值(mm) | 允许极差值(mm) | 参照标准、备注 |
室内净高度 |
-20 |
20 |
GB50203
GB50204 GB50209 |
室内净开间、进深 |
±15 |
20 |
GB50203
GB50204 GB50210 |
室内楼梯踏
步相邻高差、宽度差 |
10 |
|
GB50209 |
室内楼梯
梯段净高 |
室内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 GB50352
|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一般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一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几何中心处。
相关说明:
(1)室内净高推算值根据设计层高扣除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找平层及面层等厚度后计算得出。
(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计算时,应根据建筑平面图结合施测点位的设计饰面层厚度得出施测点位的设计推定值,当饰面层作法发生变更时应出具设计单位签认的技术核定单或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
(3)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可不做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于卫生间等地面设计要求找坡的房间,室内净高测量后可不做净高极差的计算,但应保证地面找坡高处净高数据符合净高推算值。
3、室内地面、墙面、顶棚质量
3.0.1验收内容:楼地面,室内墙面、顶棚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3.0.2 质量要求:楼地面、室内墙面、天棚等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表3.0.2楼地面、室内墙面、天棚质量
验收
内容 |
面层外观质量 | 基层质量
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
参照标准、备注 |
地面找平层 | 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 | GB50209
JGJ/T304-20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51/T 5060 四川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
|
墙面抹灰层 | 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抹灰层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DB51/T 5060-2013
四川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
|
板块楼地面 | 面层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
棱等缺陷 |
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不多于总数的5%可不计. | GB50209 |
室内墙面 | 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表面应光滑、洁
净;(含裱糊、涂料、饰面砖、木饰面等精装饰面) |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 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
|
室内顶棚 | 不应有爆灰、裂缝、表面应光滑、洁净
(含涂料饰面、拼装式吊顶等精装饰面) |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顶棚如采用砂浆抹灰,则必须与基层粘结牢固,不得出现空鼓开裂现象 | GB50210
|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验收内容: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表4.0.2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
检 验
项 目 |
验收
内容 |
验收要求 | 参照标准、备注 |
门
窗
|
外窗台高度 | 窗台或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0m
且不得有负偏差。 |
GB50352
GB50096 |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 | 推拉窗不得脱落,门窗应开关灵活、
关闭严密,无倒翘 |
GB50210
GB50327 |
|
门窗配件 | 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
足使用要求,配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
GB50210
GB50327 |
|
安全玻璃使用 |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 JGJ113 | |
进户门质量 |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
启的户门不应防碍交通。 |
GB50096 | |
护
栏 栏 杆 |
栏杆
高度 |
阳台、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米;七层及以上不低于1.10米,不得有负偏差。 | GB50368 |
竖杆间距 | 临空处栏杆竖杆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 GB50368
GB50210 |
|
防攀爬措施 | 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
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
GB50352 | |
护栏
玻璃 |
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6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 GB50210 |
4.0.3验收方法及数量
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启闭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及材质证明文件;
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 外墙防水、外(门)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等。
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5.0.2规定。
5.0.2 外墙防水、外(门)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验收
内容 |
验收要求 | 参照标准、备注 |
外墙
渗漏 |
墙面无渗漏、
滴水线无爬水 |
《建筑法》第六十条 |
外(门)窗
渗漏 |
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 | 《建筑法》第六十条 |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 无渗漏、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排水顺畅 | GB50209 |
屋面
渗漏 |
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 GB50207 |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外墙渗漏、外(门)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门框)不少于一处;
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
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
6.0.1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
6.0.2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0.2规定。
表6.0.2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标准 | 参照标准、备注 |
楼(电)梯、通道 |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
楼梯踏步高差, 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 |
1、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
过10mm;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低于2.0m。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楼梯从扶手中心到墙 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 (六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 4、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 1.2m;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
GB50209
GB50352 GB50368 GB50352 |
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 1、候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
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 0.8m |
GB50096
GB50368 |
|
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
宽度 |
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 GB50045
GB50096 |
|
公用走道净宽、
净高 |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小于1.2m;局部净高度不应低于2.0m | GB50368 | |
地下室 | 通道、车库净高 | 人行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m | GB50096
GB50368 |
墙面及天棚
渗漏,裂缝 |
无渗漏、无裂缝 | GB50208 |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3、担架电梯门洞通过性能检查,选取首层及标准层模拟担架进出试验。
4、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
7、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等。
7.0.2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7.0.2规定。
表7.0.2 给排水、电气安装、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
检 验
项 目 |
验收
内容 |
验收要求 | 参照标准、备注 |
给排水
安装 |
管道渗漏 |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严密,无渗漏 | GB50242 |
管道堵塞 | 给水、排水、管道无堵塞 | GB50242 | |
管道坡度 | 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 GB50242 | |
安装固定 |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 | GB50242 | |
地漏、存水弯 | 严禁使用钟罩式地漏,且水封的有效深度不小于50mm,标高正确(初装饰地面地漏安装应高于地面15 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应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 GB50368 | |
电气 安装 | 插座接线、接地 | 相序、接线正确、牢固,接地线接头工艺可靠 | GB50303 |
插座选型 | 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 GB50368 | |
插座数量、位置 | 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及位置符合要求 | GB50096 | |
户内配电箱(盘) | 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各种保护元件选型正确 | GB50303 | |
照明试验 |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 GB50303 | |
等电位 | 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接线正确 | GB50096 | |
通风、空调及其它 | 烟道设置及附件 | 表面无裂纹,防火止回阀按规定安装;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2.0m | GB50096
GB50243
|
墙面空调孔 | 位置、大小正确,无渗漏、反坡、与插座及冷凝水排水管接口位置协调 | GB50096 |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查。
3、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
4、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过欠电压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5、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
6、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烟道防火止回阀全数观察检查;墙面空调孔不应倒坡。
8、室内装修工程
8.0.1应对成品住宅或已完成的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质量观感检查,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完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的填写工作;
8.0.2 检查方法和数量
1、检查数量:根据工程实有项目内容,对装修面层、窗台、栏杆、门窗等的观感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每个自然间不少于一处。
2、检查方法:观感目测或辅以适当检查工具。
9、表格示例(共6个表格)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房 号 | ×楼×单元 ×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建筑公司 | |||||||||||
监理单位 | ××监理公司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序 号 | 验收内容、数量 | 验收结果 | ||||||||||||
1 | 室内净高度(实测),5处/间,单位:mm | 名称 | 设 计推算值 | 极差值 | 实测数据 | |||||||||
误差值 | ||||||||||||||
客厅 | 2845 | 6 | 2849 | 2847 | 2845 | 2843 | 2844 | |||||||
-4 | -2 | 0 | -2 | -1 | ||||||||||
饭厅 | 2845 | 17 | ||||||||||||
卧室1 | 2865 | |||||||||||||
卧室2 | 2865 | |||||||||||||
厨房 | 2800 | |||||||||||||
卫生间 | 2800 | |||||||||||||
其它 | ||||||||||||||
2 | 室内净开间、进深(实测)各2处/间,单位:mm | 名称 | 净开间设计推算值 | 极差值 | 实测数据 | 进深设计推算值 | 极差值 | 实测数据 | ||||||
客厅 | 4250 | 13 | 4260 | 4255 | 4248 | 4247 | 4256 | |||||||
10 | 5 | -2 | -3 | 6 | ||||||||||
饭厅 | ||||||||||||||
卧室1 | ||||||||||||||
卧室2 | ||||||||||||||
厨房 | ||||||||||||||
卫生间 | ||||||||||||||
其它 | ||||||||||||||
3 | 地面找平层 | 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 ||||||||||||
4 | 墙面抹灰层 | 混合砂浆抹灰层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免抹灰不考察此项) | ||||||||||||
5 | 外窗台高度(实测)1处/每个窗台, 单位:m | 0.95、0.95、0.96 ……(初装饰工程应根据设计情况考虑地面面层厚度) | ||||||||||||
6 | 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全数/套) | 无脱落,门窗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 ||||||||||||
7 | 栏杆高度、间距(实测)1~2处/每片栏杆,单位:m | 1.15、1.15;0.10、0.10…….. | ||||||||||||
8 | 护栏玻璃检查 | 临空高度超过5m且承受水平推力的玻璃栏杆板,采用超过16mm厚钢化夹层玻璃 | ||||||||||||
9 | 上人屋面、楼梯栏杆防攀爬措施 | 上人屋面水平杆件的栏杆有防攀爬措施,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处,采取了防止儿童攀爬的措施 | ||||||||||||
10 | 外墙、外(门)窗渗漏,(全数窗台) | 墙面、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 ||||||||||||
11 | 厨房渗漏、卫生间渗漏(全数/套) | 无渗漏与积水现象,排水顺畅 | ||||||||||||
12 | 屋面渗漏(全数/套) | 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 ||||||||||||
13 | 楼板是否裂缝(全数/套)) | 楼板无开裂现象 | ||||||||||||
14 | ||||||||||||||
15 | ||||||||||||||
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 | 合 格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其它单位 | |||||||||||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年×月×日 |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
(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
工程名称:
房 号 | × 楼 × 单元 × 号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序 号 | 验收内容、数量 | 验收结果 | ||||||
1 | 地面饰面砖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客厅 | 1、无断裂、无空鼓、无明显色差、纹理方向一致,拼缝均匀,收边收口良好;
2、地面饰面砖铺贴砖接缝直线度不大于2mm/5m; 3、地面饰面砖平整度不大于1mm;接缝高低差不大于1mm,接缝宽度不大于1mm; 4、阳台、卫生间地面饰面砖铺设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缝格平直度偏差不大于2mm; 7、阴阳角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
合格 | ||||||
餐厅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电梯前室 | 合格 | |||||||
客厅 | 合格 | |||||||
2 | 窗台板、门槛石、台面石、石材线条铺装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客厅 | 1、材质、色差、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破裂、碎拼、空鼓、泛碱;
2、窗台板、门槛石、台面石、石材线条等铺贴工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厨房、卫生间、阳台门槛石采用湿铺工艺) ; |
合格 | ||||||
餐厅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电梯前室 | 合格 | |||||||
3 | 木地板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主卧 | 1、材质、排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2、是否存在空鼓(脚踩有异响)、起灰、受潮发霉发黑现象; 3、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平整,接缝严密、均匀;面层无损伤、划痕等缺陷; 4、踢脚线与墙体及木地板缝隙打胶、钉眼接缝等细部处理是否美观; 5、板面缝隙宽度≤0.5mm,表面平整度≤ 2.0mm ,相邻板材高差 ≤0.5mm; 6、板面标高比门槛石面低3~5mm; 7、踢脚线与基层的接缝宽度≤1.0mm; |
合格 | ||||||
次卧 | 合格 | |||||||
书房 | 合格 | |||||||
4 | 墙面饰面砖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客厅 | 1、材质、排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无脱漏、裂缝、断裂、掉角、缺棱等缺陷; 3、无空鼓(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干挂石材墙面不测空鼓 4、纹理方向一致,拼缝均匀,收边收口良好; 5、接缝高低差不大于0.5mm;接缝宽度不大于1mm; 6、平整度允许偏差≤3mm、垂直度允许偏差≤2mm,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3mm。 |
合格 | ||||||
餐厅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电梯前室 | 合格 | |||||||
5 | 天花
顶棚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客厅 | 1、石膏线条粘结牢固(和墙面的粘结要做到没有缝隙)、顺直;石膏的拼接要平顺严密、修补平整、无砂眼、无高低差
2、天花面层无起鼓、脱落、爆灰和裂缝,表面应平整; 3、吊顶安装牢固、平整、无起供; 4、天花扣板拼接整齐,平直,无色差,无变形,无污迹,拼缝宽度大小一致; 5、天花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6、四周墙角用塑料顶角线扣实,对缝严密,与墙四周严密,缝隙均匀。 |
合格 | ||||||
餐厅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电梯前室 | 合格 | |||||||
6 | 涂饰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客厅 | 1、涂料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明显刷纹;不得有爆灰、渗迹和裂缝(纹)、墙面污染、破损等缺陷,墙面、顶棚应平整,线角顺直、方正,颜色与样板颜色一致;
2、无色差、砂眼、刷痕、流坠等,收边收口良好; 3、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允许偏差≤3mm,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3mm。 |
合格 | ||||||
餐厅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电梯前室 | 合格 | |||||||
消防楼梯天花、墙面 | 合格 | |||||||
7 | 墙纸与软包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大堂 | 1、材质、排版符合设计要求;
2、墙纸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无明显色差、空鼓、翘边、开裂、污斑、返潮发霉现象; 3、拼缝处图案、花纹吻合、距墙1.5m处正视不显拼缝、阳角处方正、美观、无接缝 ; |
合格 | ||||||
客厅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8 | 入户门、户内门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入户门 | 1、塞缝、固定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
2、门扇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磕碰、损伤、划痕、脱漆; 3、门套与墙缝隙处理及细部处理是否美观; 4、门扇与地面留缝限值为3.0mm-5.0mm; 5、门锁、门吸安装牢固,开启灵活,无生锈,防止入户门锁碰伤; 6、密封胶条、铰链是否完好、破损、脱落 |
合格 | ||||||
卧室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9 | 铝合金及塑钢窗(包括推拉门)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卧室 | 1、塞缝是否严密,安装是否牢固 ;
2、门窗框缝隙、打胶是否顺直、细部处理是否美观; 3、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是否安装完好,是否脱槽、断裂; 4、门窗排水孔是否畅通、位置数量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5、窗框无色差、划伤、磕碰、掉漆、等缺陷 ; 6、窗扇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损伤、划痕、脱漆、锈蚀。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卫生间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10 | 栏杆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卧室 | 1、安装牢固,无毛刺、划伤、磕碰、掉漆 、生锈等缺陷;
2、安装高度、间距是否符合规范(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窗台隐形栏杆净高不小于0.90m,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垂直度允许偏差≤3mm。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11 | 淋浴
间断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卫生间 | 1、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明显磕碰、损伤、划痕;
2、与挡水石处打胶是否严密、顺直、美观; 3、与墙边缝隙打胶处理及细部处理是否美观。 |
合格 | ||||||
12 | 厨柜、地柜、洁面板、银镜、卫浴五金(包括阳台水龙头等 | 名称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卫生间 | 1、无明显色差、划伤、掉漆;
2、台面接缝、柜体与周边缝隙打胶等细部处理美观; 3、五金安装牢固,开启灵活; 4、洁面板、银镜无明显磕碰、损伤、划痕,周边打胶颜色是否搭配、打胶是否顺直、美观; 5、水龙头、角阀、排水管、堵头安装牢固、不渗漏; 6、排烟管道是否安装牢固; |
合格 | ||||||
厨房 | 合格 | |||||||
阳台 | 合格 | |||||||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年×月×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
(公共部位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房 号 | ×楼×单元× 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建筑公司 | |||
监理单位 | ××监理公司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序 号 | 验收内容、数量 | 验收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
||||
1 | 楼梯梯段净宽单位:m | 1.11、1.12、1.10…….. | ||||
2 | 楼梯平台净宽单位:m | 1.31、1.32、1.31…….. | ||||
3 | 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单位:m | 2.20、2.21、2.21…….. | ||||
4 | 电梯候梯厅深度,
电梯门净宽单位:m |
1.60、1.61、1.62……..
0.90、0.91、0.90…….. |
||||
5 | 担架电梯门洞通过性能(模拟担架进出) | 顺利进出 | ||||
6 | 公用走道净宽、净高 | 1.20、2.10;1.20、2.10;1.20、2.10…….. | ||||
地下室通道高度单位:m | 2.00、2.00、2.00…….. | |||||
7 | 地下室汽车车道高度单位:m | 2.20、2.20、2.20…….. | ||||
8 | ||||||
质量缺陷
及整改结 果 |
合 格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其它单位 | |||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年×月×日 |
注:1、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4)
(安装工程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
房 号 | ×楼×单元× 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建筑公司 | |||
监理单位 | ××监理公司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序 号 | 验收内容、数量 | 验收结果
(实测数据、观察情形) |
||||
1 | 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 |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严密,处无渗漏,给水、排水、管道无堵塞、排水管道坡向及坡度正确。 | ||||
2 | 淋浴、浴缸、洗衣机地漏、地坪地漏、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全数/套) | 地坪地漏未选用钟罩式(扣碗式)地漏且有效水封深不低于50mm,标高正确,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均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不低于50mm | ||||
3 | 插座接线、接地、照明(全数/套) | 接线正确,开关、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插座数量满足要求;1.8米以下插座选用安全型;接地可靠;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 ||||
4 | 户内配电箱(盘) | 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各种保护元件选型正确。 | ||||
5 | 卫生间等电位 (全数/套) | 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位置正确 | ||||
6 | 烟道设置及附件 | 表面无裂纹;防火止回阀按规定安装;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2.0m | ||||
7 | 墙面空调孔 | 位置、大小正确,无渗漏、反坡,与插座、冷凝水排水管接口位置协调 | ||||
8 | ||||||
质量缺陷
及整改结 果 |
合 格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其它单位 | |||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
×年×月×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年×月×日 |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5)
工程名称:×××工程
房号 | ×楼×单元×号 | ||||
建设
单位 |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建筑公司 | ||
监理
单位 |
××监理公司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序号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 |||
1 |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 合 格 | |||
2 | 门窗安装质量 | 合 格 | |||
3 |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 合 格 | |||
4 | 楼板是否存在开裂现象 | 否 | |||
5 | 防水工程质量 | 合 格 | |||
6 | 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 合 格 | |||
7 | 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 合 格 | |||
8 |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 合 格 | |||
9 | 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 | 合 格 | |||
10 | 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公共部位等) | 合 格 | |||
验收(核查)结论 | 本户已按照《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
||||
检
验 单 位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其它单位 | |
单位(项目)负
责人: 年 月 日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6)
工程名称 | ×××工程 | |||||
总户数 | ××户 | 验收户数 | ××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建筑公司 | |||
监理单位 | ××监理公司 | 检查日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内 | 验收情况 | |||||
验收
项目 |
(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分部质量; (九)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 |
|||||
公共部位 | 外墙、楼梯、地下室 | |||||
功能性试验 | 闭水试验、通电试验等 | |||||
验收结论 | 该单位工程已按照《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 |||||
检
验 单 位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其它单位 | ||
单位(项目)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
项目经理:
(公章)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