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临主线桥现浇箱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杜绝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主线桥现浇箱梁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如下主线桥现浇箱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互通区现浇桥梁施工设计图纸、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的要求。
2、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装配式公路钢桥多用途使用手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公路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TJ130-2001)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
3、现场考察所获得的有关地形、水文、地质、交通等资料。
三、工程概况
1、xxx互通立交工程是连接省道342(xx路)和xx高速而设置的,其位于河东区xx庄与xxx之间,是xx市区车辆上下高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对xx市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2、互通范围内地势比较平坦,省道342一侧喇叭受其两侧建筑物的影响,有加油站、浆纱化工厂等设施,省道342现状为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路基全宽25.5米,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
3、 K193+987.7主线桥(主线上跨342省道),桥面为变宽,上部结构采用30+40+30+20(交角100.8°)米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作为一联进行施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
四、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
1、根据xxx互通区现浇桥梁施工实际,经过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支架垮塌、交通事故等。
2、xxx互通区主线桥跨省道342,车流量较大,施工现场与地方交通干扰大,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施工难度较大。
3、安全控制、防范重点是支架的架设、预压、拆除;箱梁现浇、张拉、交通安全防护。
五、安全管理目标
1、总目标为安全生产零事故,具体目标为“三无一杜绝”,“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触电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
2、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员工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六、安全保证体系
1、针对本工程的重要性,成立xxx互通区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安全报告等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2、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图。
项目经理
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检查手段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职工安全教育
群众活动
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五同时
职工上岗安全教育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重点部位安检
安全技术措施
每周安全活动日
班前安全会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
新工艺重点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三检测”
“四不放过”的事故调查处理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群管网络
单位工程安全
负责人制度
安全日志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奖惩兑现制度
总目标: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 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1 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消防安全制度
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 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 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 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xx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xx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 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8.7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建立特殊工种用工花名册、到离岗记录,证件复印件,确保持证上岗。
八、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总措施
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各专业工程师等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负总责。安全工程师是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
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编制实施性、可操作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5、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支架坍塌、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隐患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6、为施工现场人员入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要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保证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安全。
9、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分析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做好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落实措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10、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识、标牌,做好各种危险源的防护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维修、保养,保证使用安全。
1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加强特殊工种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3、施工过程中有检查、有总结,项目经理部每15天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认真整改、验证。
1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上报处理。
(二)通用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1现场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的要求,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
1.2道路平整、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支架门洞等处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1.3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放。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4房屋、油罐区、电焊场地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油罐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动火;现场易燃物品随时清理,严禁在有明火的场所或其附近堆放。
1.5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保证标识有效。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执行。做好临时用电管理与防护,配置标准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做好电缆线的标识、防护工作。
2、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2.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2操作人员按照本机使用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中的“三检制”,即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具体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2.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2.4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
2.5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6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机械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2.7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必须远离钢丝绳。
2.8定期组织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2.9机械在施工现场调迁时,操作人员必须对施工路线熟悉,在路口拐弯处必须观察好,降低车速,保证安全顺利通过。
2.10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11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3.1电气装置设置要求
3.1.1每台用电设备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由分配电箱配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3.1.2照明和动力可合用一配电箱,但照明与动力分路设置,每一个配电箱照明部位安装一个两相漏电保护器和刀闸开关。
3.1.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得超过3m。
3.1.4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1.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配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其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m,移动配电箱下皮距地面为 1.2m。配电箱体用厚1.5mm铁板制作。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设在箱体底面,进出线口处加护套,要求各箱进出线排列整齐,电源线和引出线都注明 每条线路的名称和走向。
3.1.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每台配电箱由DZ型短路器作总 控,下设漏电保护器,各设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完全达到三相五线制要求,每台固定配电箱都有独立的重复接地线与箱内保护零相接,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大于10欧姆。
3.1.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做可靠电气连接,不能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3.1.8镝灯属于夜间施工现场照明主体,保证夜间作业照明。导线选用相适应的橡套软电缆及12×6+1×4设置专用开关箱,箱体内设置2×60闸刀作电源隔离空气开关C32一台漏电断路器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箱体下设30A保护零线端子牌,开关箱体与配电箱保护零线镝灯金属支架相连。
3.1.9碘钨灯用竹子支架安装须用特殊照明处,必须固定导线选用2×1.5mm2的橡套电缆,保护零线与支架连结后与固定专用配电箱保护零线相连,必要时,移动灯具,要彻底隔断灯具电源。
3.1.10电缆直埋于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作保护;通过道路时必须设钢管或硬塑料管埋设,电缆引出地面时,自地面以下200mm至配电箱一段采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护套防护。
3.1.11现场无法地埋的用绝缘材料架设,高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高度不能低于1m。
3.1.12室内配线必须使用绝缘导线,采用穿管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3.1.1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1.5mm2。
3.1.14室内灯具不低于2.4m,如低于2.4m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1.15室内各处接头必须用分线盒保护好。
3.2 接零与防雷措施
3.2.1严格使用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在每路专用保护零线PE上做至少三处重复接地,即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处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采用Ф50钢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每处接地体采用两根导体,间距5m,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2.2重复接地必须和保护零线有可靠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连接。
3.2.3严禁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相的金属箱门和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可靠连接。用电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包括照明器材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箱金属门、支座必须与保护接零PE线可靠连接,并且有震动的设备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2.4按照规范做好井架的防雷接地。本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29.4天,所以当塔吊、井架等机械设备高度≥32米时,按规范装设避雷针。
3.2.5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3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3.3.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3.3.1.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度等,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行并做好检测记录。
3.3.1.2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验收制度。
3.3.1.3建立技术交底,履行交底人与交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写明交底日期。
3.3.1.4建立维修制度,做好维修工作日志,内容详细记载时间、内容及处理结果,并有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签字。
3.3.1.5建立闸箱拆除制度,不用的闸箱设备随时拆除。
3.3.1.6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落实到人。
3.3.1.7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无证上岗。
3.3.1.8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电气工作人员的技术职责。
3.3.1.9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技术档案
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3.2安全用电措施
3.3.2.1施工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有关用电安全规范。
3.3.2.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师、电器工程师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3.2.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2.4作业电工必须是持证电工,并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3.2.5实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保护接零供电系统TN-S系统。并在线路首端(变压器配电箱)、中端、末端作重复接地。而接地总电阻不大于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于10Ω。
3.3.2.6 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验明线路无电并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或专人看守。其分配电箱用电机具开关箱安装好后立即做好编号标识工作。所有用电机具操作开关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严禁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条作五芯线使用,而其中的黄/绿双 色线只能作机具的保护零线使用。
3.3.2.7用电机具必须由电工检验其绝缘电阻及检查电器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固定用电设备其绝缘电阻大于0.5MΩ,I类手持电动机具不小于2 MΩ,II类不小于7 M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必须使用安全用电。
3.3.2.8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必须每天进行检查,使用中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电工自行维修,严禁在漏电保护器失灵状态下运行。
3.3.2.9配电箱内开关电器、控制电器、保护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可动部分灵活可靠。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进出线必须从箱底进出。非电缆线路必须加塑料护套保护线路进出位置。线路两端严禁用插头连接使用,电源线严禁搭接在保险丝上,线路不得挂搭衣服。大功率1000W以上灯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现场配电房和主要分配电箱范围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电气防火器材。
3.3.2.10与施工现场相临的外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或严密封闭。
3.3.2.11施工照明要设专用回路、漏电断路器,其金属外壳必须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3.3.2.12建立健全电器防火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维护、检查、测试制度。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每周检查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3电气防火措施
3.3.3.1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保护。
3.3.3.2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3.3.3.3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火源。
3.3.3.4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3.3.3.5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3.3.3.6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3.3.3.7下雨时要将配电箱箱门关好,防止进水,雨后要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4.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车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4.2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
4.3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
4.4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吊有载荷时,严禁吊臂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4.5 在起重机起吊模板的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控,防止因施工人员疏忽受到伤害。
4.6 用汽车起重机或龙门吊安装拆卸模板时,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汽车起重机、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5、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5.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5.2原有道路交叉时,必须按国家的道路标线与标志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夜间设照明设施,并悬挂红灯警示。
5.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5.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5.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5.6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5.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5.8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5.9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在23:00-6:00期间禁止施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6.1 从事钢筋加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短裤。
6.2 所有钢筋加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机械的接电由专职电工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专人负责。
6.3 钢筋加工现场要合理布置电焊机及其他钢筋加工机械,线缆必须地埋或架设,严禁随地明设,必须保证电缆绝缘性能良好,接头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好,减少接头的长度,胶布必须与橡胶保护层连接,电焊机电源线不能超过3米,二次线保证性能良好,严禁采用钢筋连接。
6.4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发生触电事故。
6.5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6.6 钢筋砂轮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二级漏电保护、防护罩必须齐全;切割机后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防止切割产生的火花导致火灾事故。
6.7 钢筋头必须及时清理,成品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定,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6.8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箍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6.9 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6.10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及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要戴好防护面罩。在潮湿的地点焊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木板或其他绝缘材料上。
6.11 钢筋冷拉时,卷扬机要设置防护挡板,冷拉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冷拉时严禁在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
6.12 钢筋笼运输和吊装过程中,保证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有检验报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试吊,建立记录,并做好起重机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建立有关记录,起吊时注意空中电缆。
6.13 使用气焊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有防倾倒措施,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距离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6.14 严格电焊工管理。电焊工是国家明确规定的特殊工种之一,其培训、考核、取证、复审和人员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杜绝无证施焊现象。
6.15电焊工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遮光镜片质量合格,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防止电击、电烧伤、皮肤金属化、电光眼、电烙印和机械性伤害等。
6.16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的接线柱端口都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防止人体意外触及带电体。如果防护罩是金属材料,必须防止防护罩和接线端口的接线柱、金属导线碰触或连接,以免防护罩带电。
6.17电焊机二次电缆线必须绝缘良好,不能有裸露现象。二次电缆线按国家标准GB50133-85选用,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并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线芯用多股细铜线(直径在0.2 mm-0.4mm),并且轻便、柔软、便于操作;其截面积根据使用的焊接电流与电缆线的长度的不同来确定,以防在使用中因为过热而烧毁绝缘层;一般长度不超过20米~30米;接头处绝缘良好。
6.18焊钳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将热焊钳浸入水中冷却。
6.19严禁使用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焊接电缆使用,使用这些金属物作为焊接电缆,很容易引起触电,同时会因接触不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6.20由电工进行电焊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检查。工作中如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切断电源,找专职有证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处理。
6.21工作结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盘好电缆线,清扫场地,经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22 现场必须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所有用电设备的接电必须由电工进行,电工经常检查用电线路的绝缘性能,雨后使用必须检查电路线路的绝缘,建立检查巡视记录。并做好用电设备、配电箱的雨季防雨措施。
7、消防安全措施
7.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机械队长、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职责。
7.2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7.3编制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性能良好,并设消防责任人。
7.4仓库必须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7.5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必须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进行维修作业时,清洗机械零件等必须使用金属洗涤剂或其他安全洗涤剂,存在火灾隐患地点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7.6使用燃气必须遵守燃气安全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气瓶及倒罐、排残和拆修瓶阀附件等违规行为。
7.7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要安装避雷装置,备足防火器材。
7.8做好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做出积极的响应,降低火灾事故的损失。
7.9安全员对工地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7.10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习,根据演习情况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8、高处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8.1年满 18周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年龄超过55周岁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8.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不得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8.3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必须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8.4高空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5在高空处电焊、气焊作业时,在施工部位铺设防护措施,下面严禁存放易燃物品,防止电焊、气焊残留物落下伤人。
8.6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7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封闭区域,用栏杆围起,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8.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必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1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工作完毕必须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
8.10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8.11 严禁上下两层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必须采用隔离防护措施,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8.12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如有泥、水,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8.13 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为 60度。梯底宽度不低于50 公分,必须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9、起重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9.1 使用的汽车起重机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起重机司机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方准上车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9.2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
9.3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
9.4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吊有载荷时,严禁吊臂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9.5在起重机起吊模板的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控,防止因施工人员疏忽受到伤害。
9.6用汽车起重机安装拆卸模板时,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9.7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首先进行试吊,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10、混凝土振捣施工安全措施
10.1 进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0.2脚手架、工作平台和斜道必须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必须绑扎搭好,脚手架上的钉子等障碍物必须清除干净。高处作业或较深的地下作业,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走道。
10.3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10.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10.5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
10.6使用振动电机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保证电源线路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振动电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三)现浇箱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总体施工思路:箱梁施工时首先在基底上搭设支架、立底模,然后进行支架预压,预压完成后调整底模,进行底板及腹板钢筋的加工与安装,在安装腹板钢筋的过程中,穿插进行波纹管、钢绞线的制作与安装,底板及腹板钢筋安装完毕后支立箱梁内模及横梁模板,接着进行绑扎顶板钢筋,所有钢筋、模板制作安装完毕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浇注箱梁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90%以后,张拉预应力筋、压浆、封锚。
1、地基处理
采用WDJ碗扣型支架进行现浇连续箱梁的施工,其地基是否稳定,承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直接关系到施工成败的关键一环。为此,在支架搭设前需对地基进行必要的处理,以满足施工需要.除运行道路外对其余地段要求压实度达到90%,地基承载力不小于260KPa。主要采用以下措施来确保地基的稳定:
1.1系梁施工完毕后即可进行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前须先清理基坑中的积水、浮土、木屑、板片等杂物,保持基坑干净,严禁带水回填。
1.2基坑回填采用台背回填料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得超过30cm。分层回填要保证对称均匀进行,采用振动夯进行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0%。
1.3基坑回填完毕后对支架范围内的地基基础进行整平压实处理。
1.4桥梁墩柱四周和横梁下位置是地基处理的盲点,压路机压不到位,必须要人工打夯密实,避免工后沉降。
1.5为了保证地基承载力的稳定,必须将地基做成人字坡,顺桥向两侧挖好排水沟,以利地面排水,场地水直接引入场地排水系统。避免基础受水浸泡软化,影响承载力。
1.6场地硬化时每边要宽出箱梁翼板投影1.0m以上,并保证碾压密实,在施工中严禁水流侵入。
1.7在处理好的地基上用厚15cm石灰土+厚度20cm C20砼硬化场地,并使硬化地面高出周围原地面。
1.8由于342省道路面与两侧地面相平,无路基边坡,场地硬化时使硬化的砼地面与省道路面相平。
1.9考虑支架搭设在7-8月份,气候炎热,虽然原路面地基承载力足够,但支架直接设在柏油路面上容易破坏路面,施工时,为便于工后拆除,立杆位置先在路面铺设一层塑料薄膜,然后在薄膜上浇筑20cm厚,20cm宽的C25混凝土条形基础,以增强路面的刚性,经验算能够满足要求。
2.1构、配件材料、制作要求
2.1.1碗扣式脚手架用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的Q235A级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2.1.2碗扣架用钢管规格为Φ48×3.5mm,钢管壁厚不得小于3.5 -0.025mm。
2.1.3上碗扣、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9440中KTH330-08及GB11352中ZG270-500的规定。
2.1.4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11352中ZG230-450的规定。
2.1.5采用钢板热冲压整体成形的下碗扣,钢板应符合GB700标准中Q235A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并经600~650·C的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
2.1.6立杆连接外套管壁厚不得小于3.5-0.025mm,内径不大于50 mm, 外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60mm,外伸长度不小于110mm。
2.1.7 杆件的焊接应在专用工装上进行,各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高度不小于3.5mm,其组焊的形位公差应符合表3.5.7的要求
表3.5.7 杆件组焊形位公差要求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1 | 杆件管口平面与钢管轴线垂直度 | 0.5 |
2 | 立杆下碗扣间距 | ±1 |
3 | 下碗扣碗口平面与钢管轴线垂直度 | ≤1 |
4 | 接头的接触弧面与横杆轴心垂直度 | ≤1 |
5 | 横杆两接头接触弧面的轴心线平行度 | ≤1 |
2.1.8 立杆上的上碗扣应能上下串动和灵活转动,不得有卡滞现象;杆件最上端应有防止上碗扣脱落的措施。
2.1.9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4-5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且不得小于丝杆长度的三分之二。
2.1.10 在碗扣节点上同时安装1—4个横杆,上碗扣均能锁紧。
2.1.11 构配件外观质量要求:
2.1.11.1 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接长钢管;
2.1.11.2 铸造件表面应光整,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2.1.11.3 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2.1.11.4 各焊缝应饱满,焊药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砂、咬筋、裂纹等缺陷;
2.1.11.5 构配件防锈漆涂层均匀、牢固。
2.1.11.6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2.2支架形式
2.2.1普通地段满堂支架。
2.2.2过被交路342省道采用门洞式支架:为保证交通流量和桥下净空,采用Ⅰ36型钢为纵梁,尽量减少箱梁下支撑高度;全路设4个门洞,门洞支墩采用加密碗口支架(30cm ×30cm,步距60cm)搭设。
2.2.3碗扣支架的型号
本项目选用的碗扣支架型号为:立杆(LG)、横杆(HG)、斜杆(XG)、底座、上可调U托(TZ-1 可调30cm),下可调底座(TZ-2-〔300-500〕),支架钢管直径48mm,壁厚3.5mm。立杆的支撑力可通过不同的横杆步距来增大或减小。
2.3材料管理程序
2.3.1所有钢管、碗口及其他构配件均一次性入库,入库时提供产品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3.2进场后重点检查钢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丝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钢管上禁止打孔。
2.3.3所有材料检验应报监理单位备案。
2.4普通地段支架搭设
本工程WDJ碗扣支架按结构形式分3种间距布置进行搭设,分别是端(中)横梁位置、箱体位置和翼板位置。搭设方法为:
2.4.1端(中)横梁位置碗扣支架立杆搭设按顺桥向60cm、横桥向60cm、竖向步距60cm。
2.4.2箱体位置、腹板及横隔板碗扣支架立杆搭设按顺桥向60cm、横桥向60cm、竖向步距90cm。翼板处立杆横向间距60cm,纵向间距90cm,步距120mm。
2.4.3在碗扣支顶架搭设的场地,先将地基整平压实,压实度不低于90%,然后采用15cm厚灰土+20cm厚C20混凝土硬化,硬化场地高出周围原地面,并根据现场条件开挖排水沟,排水沟距离支架边缘至少1.0m,保证支顶架搭设场地不受浸泡。基础验收合格后按照支架平面布置图放线定位,开始搭设支架。第二孔跨省道部分,考虑支架搭设在7-8月份,气候炎热,虽然原路面地基承载力足够,但支架直接设在柏油路面上容易破坏路面,施工时,立杆位置先在路面铺设一层塑料薄膜,然后在薄膜上浇筑20cm厚,20cm宽的C25混凝土条形基础,以增强路面的刚性,条形基础上放置10cm×20cm木垫板,并采用3cm厚的1:3水泥砂浆找平,使方木与砂浆结合紧密,经验算能够满足要求。
2.4.4碗扣支顶架底座和垫板准确的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为10cm×20cm方木,每根长度为4m,使压力扩散,确保支顶架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沉降或失稳。顶部应设可调支托,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150mm。
2.4.5每根立柱底部设置底座,底座的轴心线应与地面垂直。安装时一般路段从跨中位置开始安装,第二孔跨省道部分从门洞边部至墩柱的中心位置开始安装,并根据地面标高确定立杆起始高度,利用可调底托将标高调平,避免局部不平导致立杆不平悬空或受力不均。支架可调节底托调节长度不得超过1/3。
2.4.6在立杆底距离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立杆顶端可调支托底部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在最顶部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并每三步设置一层水平加强层。墩柱四周用钢管搭设“#”字型,与桥墩柱锁紧,竖向步距为2.4米,应与水平拉杆一致,并且每排墩柱“#”字型处沿横桥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并与两侧支架紧紧相连接,保证支架体系与桥墩柱连接形成一整体。
2.4.7在外侧周围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横向剪刀撑间距为2.4m,纵向剪刀撑在每道腹板、两边及每室中心各一道,在变坡处增加纵向剪刀撑,翼板下方在搭设支架时横桥向设置剪刀撑,保证腹板外模加固的牢固性和支架稳定性,纵横向剪刀撑采用立体设置,随立杆、纵横水平杆同步搭设,上到顶下到底,以保证支架稳定。剪刀撑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0mm,斜杆与地面的倾斜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用旋转扣件与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和立杆连接。
2.4.8根据净空高度设置立杆组合为LG-120、LG-180、LG-240等规格的杆件进行组合安装,其余部分由上下托调整。通过调整底撑的可调螺栓使每一层横杆保持水平, 通过顶托调整标高铺设底模。支架搭设按立杆、横杆的顺序逐层搭设,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3m。调整立杆可调座,使同一层立杆接头处于同一水平面内,以便安装横杆。立杆必须采用对接碗扣连接,严禁搭接。
组装顺序是:立杆底座→立杆→横杆→接头锁紧→脚手板→上层立杆→横杆→剪刀撑。
2.4.9在顶托上横桥向放置10×15cm方木,方木上纵桥向放置10×8cm方木,上层方木间距最大间距不超过20cm,方木间用10#钢钯锯固定牢固,然后在方木上铺设竹胶板作为箱梁底模。根据梁底部各段标高、底模厚度及预拱度,计算出支架顶托上各方木应设标高,通过调整顶托螺旋来调整箱梁纵向高程,底模标高适当高出设计箱梁底标高0.5cm左右,以作为支架沉降的预留值。
2.4.10支架宽出翼板1.0m,搭设宽1.0m的人行道,并搭设扶手和防护网,实现封闭式作业,防止人、物坠落,保护高处作业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安装时立网上的每个环扣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系绳绑在支架上,连接牢固,立网边缘与作业人员工作面紧贴密合,确保高空作业安全,施工形象整洁美观。上桥马道采取“之”字形搭设,宽度1.0m,坡度采用1:3,拐弯处设置宽度2.0m平台。斜道及平台两侧设置栏杆、挡脚板及防护网,栏杆高度1.2m,挡脚板高度180mm,确保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2.5门洞支架搭设
2.5.1本桥跨342省道现浇箱梁(跨径40 米),采用门洞支架,为保证省道车流量,设置双向4门洞,门洞支架基础采用为扩大基础,直接落于342省道路面,门洞中间支墩混凝土基础断面(高×宽)0.6m×2.0m,两侧混凝土基础断面为0.6*1.5m,采用C25砼现浇基础,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中间支架基础前面设置长度不低于2.0m,宽度不低于2.0米,高度不低于1.0m(2.0×2.0×1.0m)的防撞岛,两侧支架基础前面设置长度不低于2.0m, 宽度不低于1.5米,高度不低于1.0m (2.0×1.5×1.0m)的防撞岛。
2.5.2在342省道上搭设门洞支架,原地基在修建公路时已作了处理与压实,其地基承载力超过要求的地基承载能力。在原路面上搭设支架即可。在跨公路上搭设箱梁现浇支架,为了确保正常交通,在南北线各留有一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每处通车道净空标准为4.0×4.6(宽×高),来往车辆左右分流,单车通过。支架立柱采用加密碗扣支架(立杆纵横间距30cm×30cm),步距60cm,上端用10号槽钢做横梁,横梁与碗口支架通过U型托连接。纵梁采用Ⅰ36型工字钢,工字刚单根长度12m,两根对接跨4门洞,横向间距60cm,与碗扣式脚手架间距设置一致。其上横向满铺δ=6mm木脚手架板及密目筛片做为隔离层,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杂物落道公路上,以免污染路面或伤害车辆、行人。纵梁上铺设10×8cm方木,间距20cm,上铺厚度15mm的竹胶板做底模板。
2.5.3支架搭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中间开始搭设双向支架门洞,对占用省道342的桥梁施工区域的中间地段进行封闭,根据现场情况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将车辆分流到道路的两侧。
2.6.1接头组装:接头是立杆与横杆的连接装置,要确保接头锁紧。组装时,先将上碗扣搁置在限位销上,将横杆接头插入下碗扣,使接头弧面与立杆密贴,待全部接头插入后,将上碗扣套下,并用铁锤顺时针沿切线敲击上碗扣凸头,直至上碗扣被限位销卡紧不再转动为止。 如发现上碗扣不紧,或限位销不能进入上碗扣螺旋面,要检查立杆与横杆是否垂直,相邻的两下碗扣是否在同一水平面上(即横杆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下碗扣与立杆的同轴度是否符合要求;下碗扣的水平面同立杆轴线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横杆接头与横杆是否变形;横杆接头的弧面中心线同横杆轴线是否垂直。
2.6.2杆件组装顺序:在已处理好的地基上按设计位置安放立杆可调底座,其上交错安装立杆,调整立杆可调座,使同一层立杆接头处于同一水平面内,以便装横杆。组装顺序是:立杆底座→立杆→横杆→接头锁紧→脚手板→上层立杆→横杆→斜杆。
2.6.3杆件组装方法
杆件组装时要求两层向同一方向,由中间向两边推进,不得从两边向中间合拢组装,否则中间杆件会因两侧架子刚度太大而难以安装。
2.6.4杆件组装注意事项
a、所有构件应按设计及脚手架有关规定设置,不得遗漏,所有扣件必须锁紧,并逐个检查。
b、竖向立杆必须垂直,其倾斜度不得超过1%,横杆要求平直,横杆两端的高度偏差小于1/400L。
c、前后、左右立杆和横杆的接头位置必须错开,防止失稳。
d、横向每3排支架设置斜杆剪刀撑。
e、钢管立杆顶端管口无变形或损伤。
f、立杆接头不得在同一高度内,立杆上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接头不得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cm,各接头中心距主接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g、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斜角控制在45 °-60º 之间;剪刀斜撑杆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距主接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cm。
2.6.5立杆安装主要技术要求
a、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H/200。
b、立杆与基础应接触密贴,无松动或脱离现象。
c、基础表面应坚实、平整,底板设置牢靠,排水畅通。
d、不允许立杆有浮动或松动现象。
e、整个支架的平直度不应小于1/500L。
f、所有构件必须锁紧并逐个检查,不合格的重新调整。
2.7确保支架稳定的措施
2.7.1现浇连续箱梁支架搭设是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为了保证现浇连续梁施工安全、优质的进行,应对支架的搭设进行严格的监控,严禁不经地基处理和试验直接进行支架的搭设。
2.7.2支架设计完成后,对其施工预拱度、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算。主要包括杆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挠度等内容,验算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2.7.3支架、方木、竹胶板等材料采用正规厂家的产品,并保证其质量满足施工要求。
2.7.4为了保证支架稳定,底部采用10cm×20cm的方木垫底,确保立杆底部应力分散,保证整体受力。
2.7.5支架搭设时,顶托、立杆、底托均应位于同一条轴线上,防止出现偏移情况,造成失稳。
2.7.6在搭设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设置斜杆。
2.7.7施工前,应对支架体系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验收。在灌注砼过程中设3~4人对支架和扣件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8支架设计时充分考虑各种受力情况,如施工荷载、砼灌注时的冲击力等,做到详细、不遗漏。考虑荷载分项系数。
2.7.9支架搭设完毕后注意对其保护。2m范围内不得通过重型机械设备,以防碰撞,影响支架的稳定性。
2.8支架安装施工时有关注意事项:
2.8.1地基基础表面要坚实平整,在基础表面要弹线放样定位,基础两侧要排水畅通。
2.8.2所有构件应按设计及满堂支架有关规定设置。
2.8.3在搭设支架过程中,注意调整支架的垂直度,整个支架应保证垂直。
2.8.4对于直线布置的支架,其平面偏差小于L /200。
2.8.5杆件的水平度,即横杆两端的高度偏差小于L /400。
2.8.6扣件应确保接头锁紧。
2.8.7支架的施工和使用由专人负责,并设安全监督人员,确保支架的搭设和使用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8.8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支架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各层堆积的杂物,严禁在架子上乱堆乱放。
2.8.9不得将支架等物件从过高的地方抛掷,不得随意拆除已投入使用的构件。
2.8.10支架搭设完成后,四周须安装安全防护栏,高度>1.2m,并搭设密目安全网。在两端分别搭设带护栏的爬梯,爬梯坡度1:3,宽度不小于1m,两边搭设安全网。
3.1为了减少或消除支架系统的非弹性变形及预测弹性变形值,保证结构线形和结构安全,并为预拱度设置提供依据便于准确控制梁底标高,支架搭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开始铺设底模和外侧模板,在底模和悬臂部分上进行堆载预压。对支架系统进行1.2倍荷载预压。预压材料采用砂袋,预压期不少于7天,以消除支架的非弹性变形。预压考虑不良天气的影响(遇到雨天时,对堆载材料采用预先准备好的塑料布进行覆盖,确保荷载大小不受天气影响,同时,在底模高程较低侧间隔15m预留孔洞,以备排水之用)。
3.2梁体浇筑施工时恒载与部分施工荷载基本呈均布状态,预压采用堆砂袋法整桥预压。压重时,按照连续箱梁全断面计算堆载高度,按横断面不同部位的自重布设,砂袋重量为1t/袋,用吊车起吊砂袋,向箱梁底模及悬臂面上堆载。堆载工序自第4孔开始,由中间向左右两侧水平分层堆置,先平铺第一层,第二层交叉平铺,以此类推各层,层与层压缝均匀,压重时专人指挥堆放。(后附堆载预压荷载布置示意图)
3.3加载前需对支架基础顶、支架底和底模顶进行标高测量,观测点设在支点、梁跨的1/2、和1/4处(毎孔4个断面),横向每5米设置一个断面。观测时由同一仪器、同一测量人读数,并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原始数据,以备复核。
3.4加载时采用分级加载方式:0→50%→80%→120%,并提前抽检重量,用汽车吊吊至模板顶,由人工配合摆放。预压时可根据砂的容重换算标准堆载高度。
3.5每完成一级加载,均对所有测点进行一次测量,并做详细记录。加载过程随时对支架和分配支撑进行检查。加载120%预压荷载并持荷48小时后须再次复测各控制点标高,如果加载120%后所测数据与持荷48小时沉降量不大于5mm并无发展趋势时,表明地基及支架已基本变形完成,可进行卸载。
3.6卸载仍采用分级方式进行:120%-->80%-->50%-->0;卸载后再次观测各点高程,分析记录数据,确定支架的压缩变形量和地基沉降量。
3.7根据理论分析,支架预压前应在顶面设置预拱度,在支架受压稳定后卸载,将预压过程中的有关数据与理论数据对比,而后进行合理调整,来最终控制支架的预拱度,预拱度的最大值设在跨中,梁的两端为零,按二次抛物线进行分配,根据预压结果进行底模调整,并检查模板、紧固支架,确保箱梁浇筑成型后线条顺滑。
3.8支架预压过程中随时检查支架外侧设置的防排水设施,防止流水和雨水流入支架布设区,引起地基及支架下沉。
4、支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1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做好地基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4.2搭设前对碗扣件进行检查,检查碗扣件有无弯曲、接头开焊、断裂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理,无误后可实施支架搭设。
4.3支撑脚手架材料的检查与验收,新钢管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旧钢管的横向锈蚀深度;新扣件三证(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支撑脚手架的搭设质量检查验收:
4.3.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4.3.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4.3.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3.4是否进行安全性计算;
4.3.5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是否符合规范相关要求、扣件螺栓扭力情况。
4.4支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4.5搭设支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4.6支架安装时,在支架一侧安装一字型人行爬梯,供检查等人员上下通行。搭设时爬梯与支架分离,爬梯两侧设安全防护栏杆,保证人员上下安全。
4.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泵送混凝土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4.8支架搭设、使用的所有施工技术数据符合专项方案内容,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9严禁在支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爆破作业等。
4.10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4.11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支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雨后进行支架的预压观测时必须对支架的稳定性进行检查。
4.12在支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负责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放可实施。
4.13整个作业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管理,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严格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搭拆脚手架时,并派专人看守。
4.14施工路口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施工现场易燃场所设安全禁止标志和灭火器材。
4.15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的有关用电安全技术要求,配备良好的接地、防触电措施和避雷装置,支架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经项目部电气工程师检验。
4.16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与施工无关的物料,以确保脚手架畅通和防止超载。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架子上下,必须走人行爬梯。
4.17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子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4.18在支架四周地面用钢管加防护网设置围栏,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19为防止施工工具、材料、杂物等掉落造成人员、车辆伤害。在支架顶部作业面箱梁模板外侧设安全护栏,护栏距离箱梁模板外沿1m,采用钢管架设并且在护栏外侧悬挂安全防护网。临边防护措施齐全,设置防坠网及挡脚板;门洞上设置专用横梁及双层隔离棚;配备现场监护专职人员,任何外部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5、支架安全检查、验收措施
5.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支架的搭设施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现场的安全动态,发现不符合搭设质量和要求,责令整改返工。
5.2特别注重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对架子工的安全帽、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搭设过程中临时使用的脚手板绑扎稳固情况,是否存在上下抛投工具和材料现象,并严格禁止上下作业;搭设完毕后,架顶安全网防护是否逐一到位。
5.3在梁体浇筑过程中,架子工必须跟班作业,随时掌握支架的安全动态,如有情况,应紧急采取措施加固。
5.4架子工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项目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5支架施工验收程序
5.5.1材料验收;
5.5.2地基验收;
5.5.3架体构件承重部位验收;
5.5.4搭设安装后进行分段验收(三步一验收);
5.5.5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架体悬挂合格牌;
5.5.6阶段综合验收。浇筑砼前对支架再次进行验收;
5.5.7材料、地基、构件承重部位、分段验收由项目部自检,驻地抽检,总监办认可;支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人员对整个架体结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结构缺陷。在浇筑砼前,须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再次对支架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总体验收及阶段综合验收由总监办、市项目办共同认可。
5.6对搭设的支架钢管质量进行监控,所采用的脚手架必须是“三证齐全”齐全,支架钢管必须逐根进行外在质量和管厚检查,钢管、扣件质量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或《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要求,所选用钢管扣件租赁单位应有备案证明,禁止不合格品上架使用。
5.7支架搭设前对地基处理、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数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的检查,同时建立支架材料进出场使用台帐。建立健全施工过程中(含搭设、使用、拆除)定期检查检验制度;
5.8支架搭设完毕后应根据不同体系类型进行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验收并签字;支架拆除前建立拆除申请制度。
5.9搭设、使用、拆除的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到位,岗位责任明确;搭设、使用、拆除的安全监测监护措施现场布置到位;涉及车辆、行人交通组织和施工运输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搭设、使用、拆除的应急防范措施到位;
5.10支架搭设的整个区域地基承载力力(硬化处理、底部铺垫)达到设计要求,相关措施落实;地基有有效的防排水措施;
5.11现场使用的管件(碗扣、门式架体)质量证明材料齐全;管材、碗扣、门式支架部件的尺寸符合标准;钢管无裂缝、结疤、变形或管壁厚度满足规定尺寸;碗扣无裂纹、缩松变形;
5.12支架按规定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支撑、剪刀撑;立杆对接符合要求;立柱间距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竖向和水平加强层;
5.1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超过计算采用数值,模板上堆料均匀;支架按规定、要求经过预压;
6 、后张法预应力张拉安全施工措施
安全重点为防止钢铰线断丝、滑丝伤及作业人员,防止压浆管崩裂伤及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
6.1严格控制材料、机具的质量及性能
预应力筋的锚、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锚、夹具使用前进行外观、硬度和静载锚固性能检查,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预应力锚具分别采用张拉端群锚、固定端P型锚,预应力连接器采用L型连接器。
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使用前,应送质量检定单位检定;使用中定期维修和校验。张拉设备配套校验期不得大于半年,1.5级油表不宜大于1周,0.4级油表校验期不宜大于1个月,千斤顶不宜大于1个月。压力表应选择防振型,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时应重新校验。
油泵的油箱容量宜为张拉千斤顶总输油量的1.5倍,额定油压数宜为使用油压数的1.4倍。油泵、压力表应与张拉千斤顶配套校正使用。预应力设备建立台帐及卡片并定期检查。
钢铰线应在拉直条件下切断,切断前宜在切口两端用铁丝扎紧,不得使用电弧焊切割。
预应力筋穿入就位后,严禁使用电弧焊在梁体钢筋骨架及模板的任何部位焊接或切割。
预应力钢丝、钢铰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的有关规定。钢绞线采用φs15.2mm高强度低松驰钢绞线,抗拉强度标准值fpk=1860Mpa,计算弹性模量为1.95*105Mpa。纵向预应力钢束均采用塑料波纹管。塑料波纹管技术标准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2004)的规定。
6.2预应力张拉施工
预应力张拉按照设计张拉方法施工。预应力张拉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的强度和弹模及龄期指标执行,绝不能为了赶工期而提前张拉。张拉时按“对称、均衡”原则进行,相同编号的钢束应左右对称进行,张拉采用张拉力为主、伸长量作为校核的原则进行双控。
检查梁体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弹性模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计算钢束理论伸长值;清除连续梁端部锚垫板上及喇叭管内的水泥浆,调整连续梁两端钢绞线束的外露长度大致相等;在第一跨连续梁张拉时要对锚头、孔道等引起的摩阻损失进行实际测定,根据实测结果计算张拉控制力,并与设计单位协商进行修正。
锚具和千斤顶在使用前,对其外形外观、硬度、锚固性能及工艺性能进行抽样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连续梁预应力施工采用双控法,以应力控制为主,伸长值作校核,其张拉程序为:0→初应力σ0(测伸长值初值)→张拉到控制应力σk(静停5分钟,测伸长值终值,计算并校核伸长值)→回油锚固(测回缩量)。
在张拉过程中,如发现滑丝,断丝,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作好记录。若滑丝、断丝的数量超过有关规定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重新换束。
6.3管道压浆
张拉完成后确定预应力筋无断丝、滑丝现象,然后切除多余钢绞线,封堵锚头,封锚水泥浆强度达到10MPa时即可压浆。压浆时间以张拉完毕不超过48h控制,同一管道压浆作业要一次完成不得中断,且梁体及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压浆采用真空辅助压浆工艺,压浆泵采用连续式,同一管道压浆应连续进行,一次完成。其工作原理为:在孔道的一端采用真空泵对孔道进行抽气,使之产生负压,在孔道的另一端用压浆泵进行灌浆,直至充满整条孔道。压浆前管道真空度应稳定在-0.09~-0.10MPa之间,浆体注满管道后,应在0.50~0.60MPa下持压2min,确认出浆浓度与进浆浓度一致时,方可封闭保压。水泥浆搅拌结束至压入管道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40min。冬季压浆时采取保温措施,并掺加防冻剂。压浆管强度应满足规范规定。
7、脚手架拆除安全措施
7.1根据砼构件的受力特性,支架卸落时间控制在张拉后压浆强度达90%以上方能卸落。根据气温情况控制,一般为14天左右。
7.2拆除前办理拆除申请手续,全面检查支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原有构造要求,混凝土拆模强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7.3支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配备现场监护专职人员;应急防范措施到位。拆除支架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防止车辆通行对支架造成影响。
7.4支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5拆除前应清理支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7.6满堂支顶架的拆除须对称,均匀和有顺序地进行,每跨的支架卸落应由跨中向两端,由两侧翼板向桥中进行。横杆、剪刀撑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拆除作业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7.7拆模时不能用力拉撬,注意拆模程序是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先拆侧模,后拆底模。、在拆除承重模板之前,须先拆除非承重的侧面直立模板,并全面检查支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原有构造要求。
7.8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绳吊向下传递,禁止往下投扔。
7.9拆除支架人员进入作业区后,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拆除支架要统一指挥,上下协调。
7.10拆除后的支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结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处理后待用。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xxx互通立交K193+987.7主线桥上跨省道342,需要在省道342与K193+987.7主线桥区域内架设钢管支架,架设通车门洞。省道342双向四车道,行车密度较大,为保证施工生产进度及安全,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如下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
1.2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省市项目办有关文件要求。
1.3xx市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行日常交通管理、检查,跨越省道342施工时,由安全环保部长、协调部部长负责交通协调及组织工作。
跨342省道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2.2跨省道342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负责总体安全 | ||
2 | 总工 | 技术负责人安全协调工作 | ||
3 | 队长 | 现场施工负责人 | ||
4 | 安全工程师 | 安全负责人 | ||
5 | 队长 | 具体负责安全措施落实、检查 |
3、交通标志设置方案
3.1自K193+987.7主线桥中心线东西两侧1500米处开始设置各种施工、限速、警示标识。K193+987.7主线桥、A匝道3号桥之间设置限速30Km的标志及道路施工的警示标志。
施工作业控制区设置警示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总长不得少于1500m,区间内统一设置“前方1.5Km处桥梁施工、道路变窄、前方施工(1Km)、限速标志60Km/h(700m)、前方施工(300m)、向左行驶的导向标志(200m)、道路两侧变窄标志(150m)、前方施工、车辆慢行(100m)、“禁止超车”标志、“限速(5Km/h)”等标志;缓冲区应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墩、水泥混凝土防撞墩等隔离措施。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临时防护设施(标志)符合规范要求,并充分考虑到雨、雾、夜间等气候条件下的使用功能。
3.1.1在警告区内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禁止超车等交通安全标志。
3.1.2在上游过度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放置锥形交通路标及水泥隔离墩,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及水泥隔离墩。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为5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2m。
3.1.3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布设路栏;路栏由刚性材料制成,具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形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用以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
3.1.4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的路栏上部要安装施工警告灯。施工警告灯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路栏或独立活动支架上,高度以120cm为宜。
3.1.5在工作区周围布设施工隔离墩或其他隔离设施。
3.1.6夜间施工区域设置照明灯,照明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并且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3.2在标志牌设置过程中严格按照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落实,对施工过程中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对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标志牌及时更换补充,交通标志具体设置见附图。
3.3在施工时段,除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2名交通指挥人员。所有标志具有警示灯及夜间反光功能,保证夜间警示效果,防止因夜间提示不明显而诱发事故。
3.4所设置的交通标志、标识、施工机械具有反光功能。
3.5当进行施工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施工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施工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撤除设施的人员及有关车辆等设备要在封闭区内行驶。
3.6支架架设搭设完成后,正常施工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设置见附表。
4、限高限宽门架设置
4.1为保证施工安全,在进入施工区域前设置3道减速板,防止超高、超宽车辆快速行驶通过通过门洞支架时,对搭设的支架造成损坏,同时在施工门洞前后两方50米处各设置一道双向限高限宽门架,门架由钢管焊接制作,净高为342省道路面至钢管最低点处高度4.6米,考虑保险系数取4.5米,宽度4.0米,门架立柱及横梁上贴反光条,设置警示及限高限宽标志,防止超高、超宽车辆通过。
4.2限高限宽门架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必须固定、支撑牢度,设立限高、限宽标志,设红灯警示、张贴反光膜,专人指挥交通。龙门架基础中间的基础宽度为2.0m,高度为0.6m,长度为2.4m,两侧设置1.0m,高度为0.6m,长度为2.4m,基础内预埋钢板,龙门架两侧设立纵向拉撑。基础设置长1.0m,宽度为2.0米,高度为0.6m。限高限宽龙门架设计见附表。
4.3门架设置的安全距离计算
342省道设置的最高限速为8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制高度最高为4.5米,最宽为4.0米,最大载重量为132000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t的车辆,即总质量132t的车辆为公路载重超限的极限值,按一辆132t重的载重汽车因超高以80km/h的速度撞向门架横杆,撞击时间为0.5s,根据动量定理有:Ft=m1v1
F为载重汽车的冲击力,t为载重汽车以v1的撞向门架减速到0的缓冲时间, m1为载重汽车总重,v1为载重汽车撞向门架前的车速。
代入数据F×0.5=132×103×80×103/(80×80)
得F=3300KN
底部工字钢与砼连接处即A点为门架受力矩最大位置,查阅热轧普通工字钢技术标准,40a工字钢的允许力矩[M]=212KN·m,根据力矩平衡公式,车辆与门架撞击时在A点产生的力矩:
FL=3300×5=16500 KN·m>[M]=212KN·m
FL/M]=77.8
车辆撞击门架后,门架的工字钢已发生弯曲。假设车辆撞击门架后以原速(80Km/h)继续撞向满堂支架,为保证支架安全,需将限高限宽门架设置在能保证满堂支架安全的距离以外。
据统计表明,车辆以80Km/h的速度行驶时,从车辆撞到门架驾驶员开始刹车到车辆停止约需10s。根据质点的直线运动公式:
s=v0t+0.5at2及vt=v0+at
得s= v0t /2=(80×103/6400)×8/2=43m<[S]=50m
其中s为车辆从限高限宽门架位置至减速为零时行驶的距离,v0=80km/h,vt=0,a为车辆的加速度,t为车辆从门架减速到零的时间。
因车辆与限宽限高门架相撞后车速必定小于80Km/h,故刹车距离必定小于43m,即在距离满堂支架50m位置设置一道限高限宽门架,可以满足满堂支架的安全要求。
5、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5.1加强对外协调工作,积极同有关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门联系,齐抓共管,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行车通行环境,做到安全无事故,行车畅通无阻。
5.2施工前事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占用,并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公告,明确施工影响期限和社会车辆的分流、绕行方案。门洞支架施工区域按规定设置设立符合交通规范要求的交通标志、护栏,夜间加装警示灯具,配备足够的照明器材。交通警示设施的设置要求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并注意保证有足够的通视空间和车行反映时间。
5.3工程施工中,为保障车辆在在342省道公路上的行驶安全畅通,项目部设置施工现场专职交通管理员,安全人员必须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负责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和保通工作。防止阻塞交通,并负责管理各交通标志设施,确保各交通设施的使用功能完善、醒目,降低施工对通行车辆的影响。
5.4在支架两端设置红色警示灯、高空坠物安全标志,在支架底部满铺脚手板进行全封闭防护,支架两侧挂设安全网、隔离板等,避免高空坠物伤人或阻碍交通的可能性。
5.5为保障夜间交通安全,在两端钢管柱上涂刷反光标志,同时安装照明设施;派专人对设置的安全设施及支架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正常运行。
5.6加强公路上跨线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桥梁两侧均按规定设置防护网,防止施工物件坠落伤人损车,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5.7组织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各级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其他交通知识,提高全体作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交通组织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落实交底签字手续。
5.8配置必要的备用器材,如手电、雨衣、锥形防护筒、反光防护服等,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9施工所用机具设备、材料存放不得侵入公路路面,不能影响交通。如需占用路面,要事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占用,占用路面地点前后按规定设置警告牌及夜间警示灯。
5.10施工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地方政府及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公安部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运输畅通。
5.11凡在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均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在安全区域内正常施工,施工车辆需悬挂明显的施工标志,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施工作业控制区内作业的人员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专职安全员还需外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5.12加强上跨342省道施工作业的指挥协调管理工作,工地现场由桥梁队翁兆席负责,为施工安全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副经理、现场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解决安全问题。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管理的对口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
5.13加强队伍教育,规范施工作业,公路行驶车辆速度快,要求施工人员须具有高度安全意识,严格按规范操作作业。由于大部分施工人员是农民工,施工安全意识不强,因此项目部每月都召开两次施工安全会议,学习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并把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人,以形成人人守规则,处处讲安全的局面;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穿戴统一的反光标志服,严禁随意穿越公路,坚决杜绝人为事故。
5.14交通控制区内所有安全设施由专人24小时看护,由专人负责交通指挥,安全人员必须佩戴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对各种交通标志进行维护,不得因任何原因致使出现缺损、歪斜、丢失等情况。
6、应急处理措施
6.1如有发现施工路段过往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公路交警、路政,条件允许的可利用现场临时防护设施进行先期布控警示,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和交警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清障工作,如:用施工机械先行将故障车辆移离车道。
6.2如有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发生,应马上报告公路、交警、路政管理部门,维护好现场的临时防护设施,同时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和交警的要求,必要时开放布控区或临时施工便道,疏通车流。
6.3建立应急机制,在施工区域停放装载机一台,对在施工区域突发故障的车辆及时将其拖走,尽量减小对交通畅通及行车安全的影响。
6.4认真细致地做好交通事故预案工作,工地设立事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证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同时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处理现场,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将影响交通状况降到最低限度;遇有特大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视线不良的情况时及时组织人员做好防护和引导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6.5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会同交通警察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6.6项目部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6.7本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6.8发生安全事故,任何贻误时机的行为都可能造成更为严重或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各有关部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危险源分析
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有支架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机械伤害、交通事故等。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省市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等。
(三)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中发生意外事故伤害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减少伤亡,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适用范围
适用坍塌、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机械伤害、雷击等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五)应急救援原则
应急响应过程中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六)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项目部全体人员、各施工队队长
下设:
通 讯 组 :
技术支持组 :
消防保卫组 :
抢险抢修组 :
医疗救护组 :
后勤保障组 :
1、组长职责
1.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外部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1.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1.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
1.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1.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1.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2.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2.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2.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通讯联络组职责
3.1确保与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4.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4.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4.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消防保卫组职责
5.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5.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5.3保护受害人财产
5.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6.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6.2将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6.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6.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公司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7.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7.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7.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8.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8.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七)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基本装备
1.1特种防护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反光服、灭火器、救生服等。
1.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1.3专用饮水源、冲洗设备。
2、专用装备
2.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等。
2.2项目部应急救援车:
2.3各负责人手机、项目部电话配备齐全。
2.4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械:Zl50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拖盘车1台、QY50汽车起重机1台。
3、应急联系电话
火灾急救电话:119、医疗救护电话:120、交通事故急救电话:122、报警电话:110。
市项目办公室电话:
第二总监办综合室电话:
第八驻地办综合室电话:
4、项目部联系电话
项目部联系电话:
组长 电话:
副组长电话:
现场负责人
(八)事故报告与处置
1、发生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向集团公司报告,1小时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xx市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报至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3、报告时间:立即快速(电话、电传等办法)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1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重大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3一般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重伤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4.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第一时间上报驻地办,驻地办、总监办逐级立即上报省市项目办。
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1.1呼救
当储油罐、电器设备一旦发生火灾,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部位失火,将信息准确传出,兼职消防人员采用干粉灭火器喷洒,其他人员用防火沙灭火。
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火情信息报告与其最近的项目部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或成员、义务消防人员,使信息迅速报告到应急响应小组处,应急响应小组人员立即亲临现场,负责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1.2报警
报警人员根据火势情况以及现场的灭火能力,以最短的时间确定是否报告119火灾急救中心,报告内容包括失火地点、火势、失火材料,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消防队迅速判断方位。
安全员负责将失火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3接车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导消防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1.4自救
1.4.1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1.4.2火情现场人员用衣服堵住鼻,弯下腰,以最低的姿势迅速撤离失火地点。现场电工负责切断电源。
1.4.3火灾发生初期,火势较小,如能正确使用好灭火器材,就能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不至于使小火酿成大灾,从而避免重大损失。
1.4.4在报警接车的同时,在应急小组负责现场工作,根据火灾实际发展情况,特别是在火灾发生初期要集中力量组织扑救,其中电器火灾、燃油火灾的扑救措施如下:
1.4.4.1适用灭火剂
燃油火灾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电器火灾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灭火器。
1.4.4.2断绝可燃物
a、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
b、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燃烧点燃油
c、采用泥土、黄沙筑堤方法,阻止流淌的燃油流向燃烧点,防止燃油扩散污染环境
1.5扑救
1.5.1使用泡沫、干粉等适合扑灭燃油的灭火器喷射灭火剂覆盖燃烧物表面,或者用土、沙覆盖燃烧物。
1.5.2如发生电器火灾或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或电气影响灭火安全时,首先切断电源,用磷酸铵盐、卤代烷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使用水、泡沫等灭火剂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1.5.3燃油泄漏及使用的灭火剂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对现场救援工作带来危险,因此要对燃油及其他有害物质围堵、收集。
1.5.4在灭火的同时,要安排部分人员将相对一般情况而言较近的物资材料、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安排好人员维护好现场周围秩序,做好现场物资材料的安全保卫。
1.6抢救
在119急救中心的消防队伍到来后,要积极配合消防中心的工作,介绍火灾发生、发展情况,提供一些必要条件予以配合,听从消防中心的安排,保证顺利灭除火灾。
1.7现场恢复
在应急救援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该处是否还存在潜在危险,如余烬复燃,电气、电线受损等,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的危险,要注意保护现场,以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及时清理现场油污及灭火时对土壤的污染,对收集的材料交由环保部门处理,降低因火灾对环境的影响。
1.8现场保护
现场应急过程中,项目经理负责保护现场,满足事后对事故调查的需要。
2、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急响应预案
2.1呼救
当工地发生机械、车辆伤害事故、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伤害,受伤人员或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
听到呼救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信息迅速报告应急小组组长。
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2.2报警
现场任何人员均有责任打急救电话120,报告事故发生的的地点、事故大体情况,同时必须报告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便 120急救中心迅速判定方位。
2.3接车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导急救车迅速到达现场。
2.4自救
2.4.1当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救,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2.4.2项目经理负责指挥进行抢救。
2.4.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
2.4.4根据伤病情况,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
2.4.5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以后的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2.5自救措施
2.5.1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自救措施
2.5.1.1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物体,为急救车辆、医生留出通道。
2.5.1.2高处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置于平坦的地面上。
2.5.1.3发现伤员呼吸困难,必须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2.5.1.4发现出血,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血液坏死。动脉出血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2.5.2支架坍塌自救措施
2.5.2.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5.2.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2.5.2.3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5.2.4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2.5.2.5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2.5.3 机械、车辆伤害事故、起重机械伤害自救
2.5.3.1由相关在场人员迅速切断机械电源。
2.5.3.2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检查可能的伤害部位,进行止血,止血方法同上。
2.5.3.3如有切断伤害,寻找切断部分,将其妥善保留。
2.5.3.4在医生来的之前,尽最大努力自救。
3、触电应急响应预案
用电设备较多、用电量大,最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1呼救
当工地一旦发生职工触电伤害事故,首先发现人员立即拉闸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人员采取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救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信息迅速报告到应急小组现场处。
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准备好应急车辆。
3.2报警
现场任何人员均有责任打急救电话120,报告事故发生的的地点、事故大体情况,同时必须报告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便 120急救中心迅速判定方位。
3.3接车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导急救车迅速到达现场。
3.4自救
3.4.1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抢救触电者的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3.4.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4.2.1如果触电者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3.4.2.2用带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4.2.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4.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4.3.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3.4.3.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4.3.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3.4.3.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3.4.4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3.4.5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3.4.6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要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3.4.7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3.4.8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进行抢救。
3.4.9口对口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的急救方法。
3.4.9.1人工呼吸前,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可用一只托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3.4.9.2救护人员用手将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约2秒。每次吹气大小要使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3.4.9.3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约3秒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约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自由呼吸规律一致。
3.4.9.4如无法将触电者的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3.4.10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3.4.10.1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3.4.10.2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5、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5.1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1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5.1.2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5.1.3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5.1.4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5.1.5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5.1.6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5.2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必须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情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判断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5.2.1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5.2.2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5.2.3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5.2.4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5.2.5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5.3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判断。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5.4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5.5指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者,积极、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十)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项目部、施工处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1灭火器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1.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交通安全、大型机械安全使用。
1.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4事故报警。
1.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撤离。
1.6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2、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部每年模拟演练一次。施工队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项目经理为事故后生产恢复运行的负责人。
2、当防范措施全部到位,确认检查、检测全部符合后,宣布取消应急状态,进入恢复正常状态工作。
3、恢复前对员工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意识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影响因素。
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2、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1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变动的。
2.2演练、检测后需完善的。
2.3实践中证实有缺陷的。
互通区主线桥跨342省道门洞支架交通安全标志图
互通区主线桥跨342省道门洞支架门洞搭设交通安全标志图
互通区主线桥支架搭设立面图
防撞限高门架立面图
计算依据《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荷载组合及计算断面选取
现浇箱梁采用满堂支架法施工,箱梁支架全部采用钢管支架。根据支架使用说明,当横杆步距为600mm时,每根立杆可承受最大竖直荷载为40KN;当横杆步距为1200mm时,立杆可承受最大荷载为30KN。通过对箱梁断面的计算,最终确定支架施工方案。
2、荷载计算:
(1)、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钢筋混凝土容重:r=26 KN/m3、梁高h=2.3m。
端横梁单位荷载:
q端横梁=rh=2.3×26=59.8 KN/m2
跨中(等截面)单位荷载:
0.25×11.5+0.22×11.5+0.45×1.83×4+0.5×0.5×0.2×12=9.299m2;
q跨中=9.299/11.5×26=21.024 KN/m2
(2)、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
①空心内模竹胶板自重标准值:
竹胶板容重:取0.14KN/m2(厚度按1.5cm计算)
q芯模=(2.233×6+1.43×6+0.54×12)×0.14/11.5=0.35 KN/m2
②、纵梁方木自重标准值:
木板、方木容重:6 KN/m3
竹胶模板下纵梁为10×8方木,端横梁处间距20cm,
q端=0.1×0.08×6/0.2=0.24 KN/m2
③、横梁方木自重标准值:
木板、方木容重:6 KN/m3
横梁方木为10×15方木,顺桥向间距60cm,
q横梁=0.1×0.15×6/0.6=0.15 KN/m2
④、模板采用1.5cm厚竹胶板,容重取0.14KN/m2
Q竹模=(11.5+1.8×2)×0.14/11.5=0.18 KN/m2
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合计:0.35+0.24+0.15+0.18=0.92 KN/m2
(3)、施工人员和施工料具行走运输或堆放荷载
均布荷载取2.5 KN/m2(数据参见《桥梁施工工程师手册》)
(4)、振捣混凝土对水平面产生的荷载2.0 KN/m2
(5)考虑风荷载的影响,水平风荷载的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Wk=0.7μsμzW0=0.7×1.0 ×0.8×0.35=0.20 (KN/㎡)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1.0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0.8;
W0 ——基本风压(KN/㎡);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查得0.35 KN/㎡。
3、横隔梁断面处验算
最不利荷载组合
横隔梁处支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为60cm×60cm,支架步距60cm,模板采用1.5cm厚竹胶板。取单位荷载最大的端梁处验算。根据规范要求,所采用的荷载设计值,应取荷载标准值分别乘以相应的荷载分项系数再进行组合。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计算构件变形(挠度)时,荷载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1.0。
(1)模板计算
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59.8+0.35+0.18)+1.4×(2.5+2+0.2)=78.976 KN/㎡
模板每米上的荷载为:q=78.976×0.2=15.8 KN/m
模板跨中弯矩计算(最不利)(按连续结构计算):M1/2=qL2/10=0.063 KN.m
面板的净截面抵抗矩:W=L1×h2/6 =0.6×0.0152/6=2.25×10-5m3
强度验算:
σ= M/W =0.063/2.25×10-5/1000=2.8MPa<〔σ〕=7MPa 满足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15.8×0.2=1.896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1896/(2×200×15)=0.948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5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验算:
截面惯性矩:I = bh3/12=0.6×0.015×0.015×0.015/12 = 1.6875×10-7m4
fmax = 5ql4 / 384EI < [fmax] = l / 400
面板最大挠度计算值fmax = 5×15.8×2004/(384×7000×168750)=0.279mm<〔fmax〕=200/400=0.5mm,满足要求。
(2)底模下方木验算
底模下方木规格为10×8cm,横向间距为20cm,方木下铺10×15方木,纵向间距为60cm。
受力验算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59.8+0.35+0.18+0.24)+1.4×(2.5+2+0.2)=79.264 KN/㎡
方木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q=79.264×0.2=15.85 KN/m
跨中弯矩:M1/2=qL2/8=15.85×0.62/8=0.713 KN.m
截面模量:W=bh2/6=0.1×0.082/6=1.067×10-4m3
强度验算:
σ=M/W=713/1.067/10-4=6.682 MPa<〔σ〕=11 MPa 满足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15.85×0.6=5.706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5706/(2×100×80)=1.07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7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验算:
惯性矩:Ix= Bh3/12= 10.00×8.00×8.00×8.00/12 = 426.7cm4;
fmax=5qL4/(384EI)=5×15.85×6004/(384×9×103×4.267×106)= 0.696mm<〔fmax〕=600/400=1.5mm 满足要求。
(3)分配梁计算
支架托架顶横桥向采用10×15方木,跨度为0.6m,纵向间距0.6m。
受力验算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59.8+0.35+0.18+0.24+0.15)+1.4×(2.5+2+0.2)=79.444 KN/㎡
横梁单位荷载:q=79.444×0.6=47.666 KN/m
跨中弯矩:M1/2= qL2/8= 0.125×47.666×0.62=2.145 KN.m
截面模量:W=Bh2/6=10×15×15/6=375cm3
强度验算:σ=M/W=2145÷375=5.72 MPa<[σ]=11 MPa 符合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15.85×0.6=5.706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5706/(2×100×80)=0.57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7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计算:
惯性矩:Ix= Ix= Bh3/12= 10.00×15.00×15.00×15.00/12 = 2813cm4;
fmax=5ql4/(384EI)=5×47.666×6004/(384×9×103×2.813×107) =0.0.318mm<〔fmax〕=600/400=1.5mm
符合要求。
(4)支架计算
横隔梁处支架采用Ф48×3.5mm钢管(按Ф48×3.0mm钢管计算),支架竖杆纵横向间距为60cm ×60cm,步距b取0.6m。
每延米钢管重量为33.3N
截面抵抗矩:W=4.493×103mm3
截面惯性矩:I=1.078×105mm4
回转半径:i=15.95mm
弹性模量:E=2.15×105 MPa
容许应力〔σ〕=215 MPa
立杆截面积A=4.24×102mm2
(5)、立杆稳定性验算
立杆稳定性应满足下式:N≤ψA〔σ〕
立杆截面积A=4.24×10-4m2,回转半径i=1.595cm,〔σ〕=215 MPa,支架高度H=7.0m。
碗扣架钢管自重:N1 =7×0.14=0.98 KN
模板与混凝土自重荷载,N2=(59.8+0.92) ×0.6×0.6 =21.859 KN
施工人员及料具产生的荷载N3=2.5 ×0.6×0.6=0.9 KN
振捣混凝土对水平面产生的荷载N4 =2.0 ×0.6×0.6=0.72 KN
不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N=1.2×(0.98+21.859)+1.4×(0.9+0.72)=29.675 KN
由于步距b=0.6m,长细比λ=b/i=60/1.595=37.62,查表得压杆的稳定系数ψ=0.837。
经计算:σ=N/ψA=29.675/0.837/4.24×10-1=83.618 MPa
不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 [f]=215 MPa,满足要求!
考虑风荷载时:
立杆的稳定性计算公式为:
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 MW计算公式
MW=1.4Wklal02/8-Prl0/4
风荷载产生的内外排立杆间横杆的支撑力 Pr计算公式
Pr=5×1.4Wklal0/16
其中 Wk —— 风荷载标准值(kN/m2);
Wk=0.2kN/m2
a —— 立杆上端伸出顶层横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a=0.20m;
h —— 立杆的步距,0.60m;
la —— 立杆迎风面的间距,0.60m;
lb —— 与迎风面垂直方向的立杆间距,0.60m;
l0 —— 计算长度,取0.600+2×0.200=1.000m;
风荷载产生的内外排立杆间横杆的支撑力 :
Pr=5×1.4×0.2×0.600×1.000/16=0.053kN.m;
风荷载产生的弯矩 :
Mw=1.4×0.2×0.600×1.000×1.000/8-0.053×1.000/4=0.00775kN.m;
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轴心压力最大值;
Nw=1.2×22.839+0.9×1.4×1.62+0.9×1.4×0.00775/0.600=29.464kN
经计算得到=29464/(0.837×424)+0.9×10000/4493=85.026 MPa;
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 [f]=215 MPa,满足要求!
(6)、纵向、横向水平杆不需计算
脚手架立柱柱距,施工层的纵向、横向水平杆间距不超过《纵向、横向水平杆不需计算的最大容许柱距(一)》中数量值时,可不对纵向、横向水平杆进行抗弯强度、抗弯刚度及扣件抗滑移计算。表中最小值为1.2m,因本工程脚手架柱间距均未超1.2m ,故不需计算纵向和横向水平杆进行验算。
(7)翼板下支架计算
翼板砼最厚处为50cm,最大荷载为0.5×26=13 KN 远小于[N]=30 KN满足要求。
通过以上计算证明,横隔梁处立杆纵横向间距60cm×60cm,水平杆步距60cm,符合要求。所以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横隔梁处均采用上述结构形式进行支架施工。
4、跨中等截面验算
最不利荷载组合
渐变段和跨中处支架拟采用立杆纵横向间距为60cm×60cm,支架步距90cm,模板采用竹胶板模板,模板厚度h=15mm,取单位荷载最大的渐变段进行验算。根据规范要求,所采用的荷载设计值,应取荷载标准值分别乘以相应的荷载分项系数再进行组合。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计算构件变形(挠度)时,荷载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取1.0。
(1)模板计算
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21.024+0.35+0.18)+1.4×(2.5+2+0.2)=32.445 KN/㎡
模板每米上的荷载为:q=32.445×0.2=6.489 KN/m
模板跨中弯矩计算(最不利)(按连续结构计算):M1/2=qL2/10=0.026 KN.m
面板的净截面抵抗矩:W=L1×h2/6 =0.6×0.0152/6=2.25×10-5m3
强度验算:
σ= M/W =0.026/2.25×10-5/1000=1.16MPa<〔σ〕=7MPa 满足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6.489×0.2=0.779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779/(2×200×15)=0.390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5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验算:
截面惯性矩:I = bh3/12=0.6×0.015×0.015×0.015/12 = 1.6875×10-7m4
fmax = 5ql4 / 384EI < [fmax] = l / 400
面板最大挠度计算值fmax = 5×6.489×2004/(384×7000×168750)=0.114mm<〔fmax〕=200/400=0.5mm,满足要求。
(2)底模下方木验算
底模下方木规格为10×8cm,横向间距为20cm,方木下铺10×15方木,纵向间距为60cm。
受力验算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21.024+0.35+0.18+0.24)+1.4×(2.5+2+0.2)=32.733 KN/㎡
方木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q=32.733×0.2=6.55 KN/m
跨中弯矩:M1/2=qL2/8=6.55×0.62/8=0.295 KN.m
截面模量:W=bh2/6=0.1×0.082/6=1.067×10-4m3
强度验算:
σ=M/W=295/1.067/10-4=2.765 MPa<〔σ〕=11 MPa 满足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6.55×0.6=2.358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2358/(2×100×80)=0.442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7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验算:
惯性矩:I= Bh3/12= 10.00×8.00×8.00×8.00/12 = 426.7cm4;
fmax=5qL4/(384EI)=5×6.55×6004/(384×9×103×4.267×106)= 0.288mm<〔fmax〕=600/400=1.5mm 满足要求。
(3)分配梁计算
支架托架顶横桥向采用10×15方木,跨度为0.6m,纵向间距0.6m。
受力验算最不利设计荷载为:
1.2×(21.024+0.35+0.18+0.24+0.15)+1.4×(2.5+2+0.2)=32.913 KN/㎡
横梁单位荷载:q=32.913×0.6=19.748 KN/m
跨中弯矩:M1/2= qL2/8= 0.125×19.748×0.62=0.889 KN.m
截面模量:W=Bh2/6=10×15×15/6=375cm3
强度验算:σ=M/W=889÷375=2.37 MPa<[σ]=11 MPa 符合要求。
抗剪计算 [可以不计算]:
T = 3Q/2bh < [T]
其中最大剪力 Q=0.600×19.748×0.6=7.109kN
截面抗剪强度计算值 T=3×7109/(2×100×150)=0.71N/mm2
截面抗剪强度设计值 [T]=1.70N/mm2
抗剪强度验算 T < [T],满足要求。
挠度计算:
惯性矩:I= = Bh3/12= 10.00×15.00×15.00×15.00/12 = 2813cm4;
fmax=5ql4/(384EI)=5×19.748×6004/(384×9×103×2.813×107) =0.132mm<〔fmax〕=600/400=1.5mm
符合要求。
(4)支架立杆稳定性验算
已知数据同前。
碗扣架钢管自重:N1 =7×0.14=0.98 KN
模板与混凝土自重荷载,N2=(21.024+0.92) ×0.6×0.6 =7.900 KN
施工人员及料具产生的荷载N3=2.5 ×0.6×0.6=0.9 KN
振捣混凝土对水平面产生的荷载N4 =2.0 ×0.6×0.6=0.72 KN
不考虑风荷载时:
立杆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N=1.2×(0.98+7.9)+1.4×(0.9+0.72)=12.924KN
由于步距b=0.6m,长细比λ=b/i=90/1.595=56.426,查表得压杆的稳定系数ψ=0.699。
经计算:σ=N/ψA=12.924/0.699/4.24×10-1=43.607MPa
不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 [f]=215 MPa,满足要求!
考虑风荷载时:
立杆的稳定性计算公式为:
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 MW计算公式
MW=1.4Wklal02/8-Prl0/4
风荷载产生的内外排立杆间横杆的支撑力 Pr计算公式
Pr=5×1.4Wklal0/16
其中 Wk —— 风荷载标准值(kN/m2);
Wk=0.2kN/m2
a —— 立杆上端伸出顶层横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a=0.20m;
h —— 立杆的步距,0.90m;
la —— 立杆迎风面的间距,0.60m;
lb —— 与迎风面垂直方向的立杆间距,0.60m;
l0 —— 计算长度,取0.900+2×0.200=1.300m;
风荷载产生的内外排立杆间横杆的支撑力 :
Pr=5×1.4×0.2×0.600×1.300/16=0.068kN.m;
风荷载产生的弯矩 :
Mw=1.4×0.2×0.600×1.300×1.300/8-0.068×1.300/4=0.013kN.m;
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轴心压力最大值;
Nw=1.2×8.88+0.9×1.4×1.62+0.9×1.4×0.013/0.600=12.725kN
经计算得到=12725/(0.699×424)+0.9×13000/4493=45.539 MPa;
考虑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 [f]=215 MPa,满足要求!
(5)支架纵向、横向水平杆不需计算
脚手架立柱柱距,施工层的纵向、横向水平杆间距不超过《纵向、横向水平杆不需计算的最大容许柱距(一)》中数量值时,可不对纵向、横向水平杆进行抗弯强度、抗弯刚度及扣件抗滑移计算。表中最小值为1.2m,因本工程脚手架柱间距均未超过1.2m ,故不需计算纵向和横向水平杆进行验算。
(6)翼板下支架计算
翼板砼最厚处为50cm,最大荷载为0.5×26=13 KN 远小于[N]=30 KN满足要求。
通过以上计算证明,跨中等截面处立杆纵横向间距60cm×60cm,水平杆步距90cm,符合要求。
5、地基承载力的计算
(1)横隔梁及变截面处地基承载力计算
每根立杆的轴心压力N=29.675 KN,立杆下铺设10×20cm的木垫板,L=4m,每块垫板上有7根立杆,每排立杆对地基的压力ΣN=7×29.675=207.725 KN
则地基承载力为207.725/(4×0.2)=259.656 KPa
由上面计算可知,钢管支架搭设柱距为60cm,横梁处的排距60cm,基底承载力须达到259.656KPa。
本桥地基采取碾压原地面,检测承载力,如果达不到支架基底要求承载力,个别地段换填处理,最后在上面做15cm厚石灰土+ 20cm厚C20混凝土,能够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
(2)跨中等截面处地基承载力计算
每根立杆的轴心压力N=12.924KN,立杆下铺设10×20cm的木垫板,L=4m,每块垫板上有7根立杆,每排立杆对地基的压力ΣN=7×12.924=90.468 KN
则地基承载力为85.652/(4×0.2)=113.085 KPa
由上面计算可知,钢管支架搭设横桥向柱距为60cm,纵向排距为60cm,横杆步距90cm基底承载力须达到113.085 KPa。
本桥地基采取碾压原地面,检测承载力,如果达不到支架基底要求承载力,个别地段换填处理,最后在上面做15cm厚石灰土+ 20cm厚C20混凝土,能够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
6、门洞处支架验算
本桥现浇梁第二孔跨342省道,梁高2.3m,为保证道路通行能力,左右幅分别搭设双门洞,门洞净跨4.0m,计算跨径取5.2m;横托梁采用10号槽钢,纵过梁采用I36工字钢,箱梁下横向间距0.6m,翼板处间距0.9m,其上横桥向铺设10×8cm木方,纵向间距0.2m。纵梁以上部分受力验算同跨中断面。
2.门洞纵过梁刚度验算
查表得I=16574cm4,W=920.8cm3,E=2.06×105 Mpa,[f]=l/400=520/400=1.30cm。
取最不利组合荷载P=1.2*(21.024+0.35+0.24+0.18)+1.4*(2.5+2+0.2)=21.794KN/m2
纵梁自重为65.66kg/m,纵梁单根长度12.0m,跨两个门洞,每个门洞平均分摊6.0m。P=65.66×10×6/0.6/5.2=1.263 KN/m2
纵梁单位长度的均布荷载:q=(21.794+1.263)×0.6=13.834KN/m
强度验算:
M=qL2/8=13.834×5.22/8=46.759KN.m
W=920.8cm3
σ=M/W=46.759/920.8/10-3=50.781MPa<〔σ〕=215 MPa
计算其挠度:
Ix= 16574cm4;
挠度验算:
fmax=5qL4/(384EI)=5×13.834×52004/(384×2.06×105×16.574×107)=3.86mm<〔fmax〕=5200/400=13.00mm
挠度满足要求。
横托梁计算:
门架横托梁采用10号槽钢,下部支架纵横间距0.3m,步距0.6m。
横向分配梁上的支座反力为:P=13.834×6.0/2=41.502KN
强度验算:
M=Pl2/4=41.502×0.3/4=3.113 KN.m
W=39.4cm3
σ=M/W=3.113/39.4/10-3=79.01MPa<〔σ〕=215 MPa
强度满足要求。
计算其挠度:
Ix= 198.3cm4;
挠度验算:
f=Pl3/48EI=(41.502×3004 )/(48×2.06×105×198.3×104)=0.017mm<[f]=L/400=300/400=0.75mm
挠度满足要求。
4、钢管计算
当横杆步距为600mm时,每根立杆可承受最大竖直荷载为40KN;钢管所受力为横向分配梁传下的力,因门洞中间处横向分配梁所受力最大,则其传递到钢管的力也最大,取门洞中间处钢管计算。由以上计算可知,每道纵向分配梁传递到横向分配梁的力为:P=41.502KN,则横向分配梁传递到每根钢管的力为:F=P/6=6.917KN<40KN 满足要求
5、地基承载力的计算
由以上计算可知(按中间支墩计算),立杆对地基(0.3×0.3范围)的压力为6.917KN,考虑支架自重(0.98KN)则地基承载力为:(6.917+0.98)/(0.3×0.3)=87.744 KPa,在临时支墩条形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基底承载力须达到87.744Kpa,满足要求后,方可浇筑条形基础C25混凝土。条形基础下为老路面,基底承载力能够满足要求。
1、端梁、横隔梁及渐变段处荷载计算
(1)、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1-1断面端横梁单位荷载: q端横梁=rh=26×2.3=59.8KN/m2
(2)、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
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合计:0.35+0.24+0.15+0.18=0.92 KN/m2
(3)、施工人员和施工料具行走运输或堆放荷载
模板验算:均布荷载取2.5 KN/m2
(4)、振捣混凝土对水平面产生的荷载2.0 KN/m2
(5)、考虑风荷载的影响,水平风荷载的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Wk=0.7μsμzW0=0.7×1.0×0.8×0.35=0.20 (KN/m2)
堆载重量合计 (59.8+0.92+2.5+2+0.2)×1.2=78.504 KN/m2
堆载高度:砂的密度按1800㎏/m3计算,78.504/1.8/9.8=4.45m,(砂的密度考虑了含水量)。由于用砂的堆载高度偏高,也可用钢筋堆载。
2、跨中及等截面处堆载重量计算:
(1)、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
3-3断面跨中(等截面)单位荷载:q跨中=9.299/11.5×26=21.024 KN/m2
(2)、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
模板及支撑梁自重标准值合计:0.40+0.30+0.17+0.19=1.06 KN/m2
(3)、施工人员和施工料具行走运输或堆放荷载
模板验算:均布荷载取2.5 KN/m2
(4)、振捣混凝土对水平面产生的荷载2.0 KN/m2
(5)考虑风荷载的影响,水平风荷载的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Wk=0.7μsμzW0=0.7×1.0×0.8×0.35=0.20 (KN/m2)
堆载重量合计 (21.024+0.92+2.5+2+0.2)×1.2=31.97 KN/m2。
堆载高度:砂的密度按1800㎏/m3计算,31.97/1.8/9.8=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