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稍岭第2标_兰新改建2标路基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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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7.1.安全目标

本标段工程我单位的安全目标是:杜绝因工亡人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率控制在1.2‰以下,无等级火警事故;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施工安全

7.2.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图见图7-1。

7.3.安全保证措施

7.3.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施工队设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及专职安全员,从施工、技术方面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各施工队成立相应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并在各工班设兼职安全检查员,坚持经常性的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及监督指导。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见图7-2。

7.3.2.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奖惩制度,对个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3.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标段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组织制订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前安排特殊工种的培训计划,总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负责组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人员,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3.2.2.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

组织编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检查。

组织编制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3.2.3.安全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

具体组织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纠正整改措施。

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提出奖罚意见,统计上报安全统计报表。

7.3.2.4.施工队队长安全职责

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确保全队施工安全。

7.3.2.5.安全员安全职责

协助队领导制订、审查、修订本队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

佩带标志跟班作业,跟班检查,随时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对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苗头要能及时发现和立即采取措施。

7.3.3.抓好安全教育和检查

搞好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在开工前对全体参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同时对全体施工人员分专业、多层次的进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培训,使大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还要对担负重点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标示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7.3.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项目部和施工队联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的安全工作加大力度和检查频率。

7.3.5.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以建设安全标准工地为载体,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各施工队结合本队施工的内容,制订出开挖、初期支护、出碴运输、衬砌、附属工程的施工安全标准。

现场安全管理瞄准隧道施工的交叉作业、火工品的管理、爆破作业、隧道掉块和塌方、出碴运输、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重点主攻方面,按照铁路施工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在运输过程中,布置好汽车、轨道车与洞内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杜绝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车辆碰撞而造成受伤、亡人事件。

在施工现场要布设安全警示牌、警告牌和宣传牌等。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等。

7.3.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班组日查,队周总结,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检查评比,使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7.3.7.确保安全投入,奖罚兑现

开工伊始,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出台相应的安全奖罚制度,设置专用资金,用于配备安全设施及奖金。在项目部每月的评比活动中,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综合评比,对那些在保证安全、质量、进度的优胜单位,给予重奖,同时重奖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项目部安全小组成员每天巡查,发现不按安全规程操作、作业现场无安全人员,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撤职或清退出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安全工作在施工的全过程得到控制。只有事前控制,没有事后总结;总结经验,杜绝教训。

7.3.8.各项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3.8.1.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隧道施工严格按设计进行,开挖面平顺,及时进行锚喷支护,充分利用围岩的自稳能力,保证锚喷支护的强度和厚度。严格按照短进尺、快支护、勤量测、早闭合的原则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做好围岩地质超前预报,尤其对断层破碎等不良地质段,加强监测,提前预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安全周密的施工方案,稳妥通过。

加强围岩开挖后变形量测,根据量测数据分析结果,反馈指导施工,保证隧道开挖及整体衬砌的安全和质量。

参加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准参与施工。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对隧道施工人员要坚持班前安全教育,严禁酒后上班。

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看守,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各工程队配足必要抢险物资。

隧道开挖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松动的岩石,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每交班组将工作及安全情况向接班组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

加强隧道开挖爆破后的找顶排险工作,施工中,指定专人对洞内围岩及地面位移变形情况进行观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工处理。

加强洞内通风,经常检查测定粉尘浓度,加强隧道的通风排烟,保证洞内视线良好。安设低噪音的通风机,减少噪音污染。

进入含有煤层的地段,施工时加强气体检测,加强通风措施,加强通风设备,保证洞内外空气流通良好。

在洞内安置电话,保持洞内、洞外的通信联络。

7.3.8.1.1.钻爆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爆破及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予上岗。爆破按设计进行施工,控制装药量,光面爆破,防止造成超欠挖、塌方等不安全事故。爆破面平顺,避免应力集中而导致开挖面掉块、初期支护开裂等不安全事件。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钻眼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钻眼采用湿式凿岩机,严禁在残眼中钻眼。钻孔台车进洞经过的道路和临时台架,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有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洞内爆破作业,进行统一指挥。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在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发现涌泥涌水未经妥善处理时,严禁装药爆破。爆破人员随身携带电筒,防止点炮途中突然发生照明熄灭,并设事故照明。

爆破后经过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经检查确无不安全因素后,工作人员才进入工作面。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加强测量工作。当两工作面距离20m时,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7.3.8.1.2.装碴与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运输设备不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设立专职联络员;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汽油机械与车辆不进入洞内;装载料具时,不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型钢拱架、管棚等长料具时,捆扎牢固。

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设置专人指挥,以免机械碰断电线或碰坏已做好的初期支护,确保安全。

有轨运输的机动车,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得将头手伸出车外。在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减速鸣笛。列车制动距离不超过40m,人行道上不堆积杂物。

无轨运输段,在洞口、横通道口处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洞内的车辆、施工机械、模板台车等,在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限界显示设施。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带病工作。行驶车辆保持一定间距,洞内道路经常洒水,加强养护。洞内倒车与转向,做到开灯、鸣笛或有人指挥。

在向洞内运输爆破器材时,雷管与炸药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有轨机动车运输雷管和炸药时,两者不在同一列车上运输。人工运送爆破器材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且有专人防护。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炸药与雷管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由专人护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汽车排汽口加装防火罩。

7.3.8.1.3.初期支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技术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加强监控量测,当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锚杆的质量、长度,喷混凝土的质量、厚度,以及钢拱架的安装位置、间距等严格按设计施工。若已锚地段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立即在该地段增设加强锚杆,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用于临时支护的立撑底面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喷层面要平顺,以免应力集中,出现喷层开裂。

7.3.8.1.4.衬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衬砌台车作业地段距开挖作业面拉开一定的距离,台车下的净空保证车辆能顺利通过,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台车上不堆放料具及其它杂物,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时,先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7.3.8.1.5.隧道内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隧道供电电压,动力机械电压采用380V,成洞地段照明采用220V,工作地段照明采用36V。由于本工程为特长隧道,采用10KV高压电进洞。因此,在洞内设置移动式变电站,将高压电流变为400/380V,再送至工作地段,变电站紧跟衬砌工作面。

高压电缆架设在离地面5m的高度处,成洞地段架设在衬砌的拱墙上。由变压器出来的低压,设置配电箱,箱上加锁,钥匙由电工掌管。220V照明线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动力线采用橡皮电缆输送。在全断面开挖地段,洞内电线穿入穿线管,每根电线根据用途做不同的标记,并做好登记,埋在开挖底面下20cm、衬砌边墙内侧处;在分断面开挖地段,开挖下导以上断面时,用木制三脚架靠边架设电线,待开挖下导时移入地下。衬砌后安设瓷瓶与横担固定在边墙上。仰拱先行段在施工仰拱时,取出电线,仰拱施工后埋在边墙内侧处,衬砌完成后移上边墙,并做到顺直、美观,绝缘良好。

在接近工作地点处设置携带式照明变压器,将220V电压变成36V供工作面照明。移动灯具和手提作业灯,使用胶皮电缆及螺口灯头。照明灯具在成洞地段采用没有眩光、透雾性能强的高压钠灯,在开挖面、工作面采用亮度高的低压卤钨灯,在洞门口的场外照明采用清晰度高的镐灯。

低压电气设备加装触电保安器,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加装防护罩。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由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人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才予安装,使用期间定期进行测试与检查。

7.3.8.1.6.通风与防尘

施工中的通风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隧道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半月取样分析一次,含尘量每月检测一次。施工时的通风,设专职人员管理。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不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放炮前后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在出风口设置喷雾器。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

7.3.8.1.7.不良地质段安全保证措施

不良地质段的隧道开挖,施工前对所有参加隧道施工的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每个洞口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每隔60分钟进行一次检测,并将结果记入施工日志内。瓦斯检查员挑选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检测瓦斯用的检测仪器,每一季度校对一次。

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掘进工作面20m内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设备换装。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证实风区内瓦斯与二氧化碳都不超过1%时,方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通风主机有一台备用。

如检测有瓦斯的,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采用防爆型,开关设置在送风道处。

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和监测,对围岩易失稳地段,加强超前支护,严格注浆。砂砾岩夹泥岩的岩体成岩差,自然拱不易形成。泥岩具膨胀性,极易掉块,进而导致坍塌。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机械,严禁爆破。采用小管棚超前预注浆,由于该类围岩孔隙小,为减小注浆颗粒,浆液易渗透到岩体内部,增强岩体的整体性,必要时采取注超细水泥与水玻璃的双浆液,保证注浆的效果,确保围岩的稳定性。必要时设双层网片。型钢拱架上每隔1.0m设加长的锁定锚杆和锁脚锚杆。涌泥、涌水段加强注浆,若开挖中发现涌泥、涌水,立即停止开挖,采取措施。

加强围岩监控量测,及时支护、封闭成环,在仰拱未施工之前,用方木支撑于底脚处,形成临时封闭结构。

7.3.8.1.8.特殊岩土段安全保证措施

湿陷性黄土段的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机械、上中下三台阶开挖,严禁爆破。上导坑人工用风镐开挖,留核心土。中、下导坑用机械开挖,离轮廓线50cm时打入系统锚杆,人工用风镐开挖该50cm,再打入锚杆的外露部分,以确保开挖轮廓线的圆顺、不超欠挖,避免打入锚杆时振动掉块。拱脚处扩大开挖,加设加长的锁脚锚杆。拉槽后侧墙采用马口跳跃开挖。每次只开挖一榀钢拱架的距离,及时封闭。加强围岩的监控量测,增加频率,缩短距离。加强引排水。

严格按照短进尺、快支护、勤量测、早成环、禁爆破、快排水的原则进行施工,开挖面平顺,避免应力集中而导致开挖面掉块。以确保施工安全。

7.3.8.2.竖井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竖井施工前,做好竖井区地表截、排水及防渗工作。在雨季施工时,井口施工范围内搭设雨棚。井盖门的开闭灵活性在每天施工前进行检查,防止地表碎石、土块等杂物掉进孔内伤人。在井上操作用的工具设立专用工具箱,严禁工具随意丢弃,掉入井内伤人。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通风和排水,井内布设好安全梯,安全梯及其它悬吊设备的孔口在不上下人及不通过悬吊物时用专用盖板盖好,井内设置照明设施。井内的各种管线在已施工好的初期支护上固定牢固,且不互相缠绕。钢丝绳在使用前对其安全起吊能力进行检查。

开挖时每开挖一节就及时支护一节,加强变形量测。每节的开挖深度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及量测结果确定。时刻注意护壁的变形情况,发现意外,井内施工人员及时撤出。挖出的土石及时运离井口,不得堆放在井口四周,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每次作业前安全员及质检工程师都对已施工的部分进行检查,熟悉量测结果。施工时质检人员与安全员全过程值班,以控制质量及安全操作。

7.3.8.2.1.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在井上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内装配起爆药卷,起爆药卷由爆破工携送下井,除起爆药卷外,不携带其它炸药。装药前工作面附近的机具提升到安全高度,放炮前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井外后,由值班负责人下达放炮命令。在吊盘上工作人员的工具,妥善地放在工具袋内,使用时牢固地拴在身上或其他固定物上。严格实施隧道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竖井开挖安全。

7.3.8.2.2提升安全保证措施

提升人员、石碴与其他物料的吊桶,运送人员时速度不超过5m/s,运送石碴及其他材料不超过8m/s,运送爆破器材不超过1m/s。吊桶沿钢丝绳罐道升降,在施工初期及施工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吊桶升降距离不超过40m。吊桶与提升钢丝绳通过钩头连接,上方设置保护伞,人员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

每一提升装置,都装置从井底联络员发给井口联络员及井口联络员发给卷扬机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用卷扬机的控制回路闭锁,且有备用信号装置,同时还设置直通电话。

根据不同的安全系数核定钢丝绳的允许载重量,并在使用现场挂牌标明。钢丝绳每6个月试验一次,每天检查一次,且记录检查结果。连接装置不作其他用途,使用前用其最大静荷重两倍的拉力进行试验,使用期内每天检查,并做记录,每年更换一次。

7.3.8.2.3提升装置安全保证措施

提升装置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卸载位置50cm时,可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防止超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限速时,可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装设限速器,保证提升容器在到达井口时的速度不超过2m/s。

装设防止闸瓦过度磨损时的警铃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每一主要提升装置配备正负司机,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旁监护。提升装置升降人员时,先开一次空车。

7.3.8.3.爆破器材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对于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入库、发放、使用、退还、销毁和保管等工作,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密的专项制度。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公安、物资、爆破作业四大员为组员的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对爆炸物品的安全负总责。爆炸作业四大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后有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

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要求其对我单位的爆炸物品库认真制作档案,并经常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

爆破器材的选址建库符合有关规定,提出计划,报相关公安部门审批,并取得“储存许可证”。库房建筑必须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库房远离居民区500m以上,炸药库、雷管库及看守房呈三角形分开建设,距离不少于30m。库房地面设置防潮层,墙上留通风孔,并安设φ16钢筋及双层防护网,库房门设置双门双锁,宽度1.2m,里层为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墙采用37墙的砖混水泥结构,房顶采用不低于20cm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墙面用白石灰涂刷三道,房内净高2.7m。存放高度1.5m,堆垛之间留通道,堆垛距离库墙30cm,底部垫高30cm。置放雷管时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得超量。库内保持通风良好,库存量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库房周围设置警戒隔离区和警戒标志,安设报警器、避雷针,警戒区内及警戒区附近的树木砍伐干净。警戒区内不准架设电线,警戒区外四周安设探照灯,喂养四只狼狗。库房的选址及建成后申请当地公安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开始储存爆炸物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和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看守值班室专人24小时看守,值班人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无吸烟习惯的6个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值班室安装程控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爆破器材的购买按程序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方可采购。采购到公安部门指定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专业公司购买。运输爆炸物品由公安部门协助,由具有合格证的押运员押运,同时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办理入库手续。

爆破物品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验收合格的库房内,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员专门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爆炸物品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证》后使用。使用时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写登记表,领取当日使用量。爆破作业由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被盗不流失。爆炸物品库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等规章制度并上墙。保证24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施工剩余的爆炸物品当天清退入库。变质和过期的爆炸物品及时清理出库,认真清点,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及时清理现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携带爆炸物品。

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办理《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各级安全员形成网络;建立安全技术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确保领取、发放、使用(销毁)、清退四本帐帐目清楚,并严格每道程序的签字审批。

建立爆破物品台帐,严格执行领发制度,设监炮员跟班作业,检查每班爆破用药量,剩余炸药及时回收入库。每天进行帐物核对,确保爆破器材不流失。

严格控制爆破参数,减少对已完构筑物的震动影响,防止震裂和飞石冲击已完工构筑物。

爆破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前确定警戒范围,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警卫防护。严格控制装药量,按设计的装药量装药,确保周围建筑物设备和人身安全。并在爆破前负责通知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后再实施爆破。

爆破作业由专人统一指挥,爆破时所有人员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爆破后经过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才进入工作面检查。经过安全检查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7.3.8.4.安全用电措施

加强现场洞内外用电管理。生产、生活用电按照有关规定架设线路、建立变电站和安装变压器及配电盘。电工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并有丰富管电经验的人员组成。设置好断电和灭火装置、消防器材。在高压线下作业或堆放物料,搭设临时设施,停放机械设备,起重作业,都严格按规定的高度和范围进行。严禁乱拉电线和私接电器设备,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及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电工、电焊工等持证上岗,规范作业。不得带电作业。电焊工作业时必须戴防护面具、专用手套。

临时用电符合供电安全运行规程,并定期检查和防护,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及时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或作业。施工用电线路架设时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安全控制:

支线架设:

支线选用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的电线;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并作标记。室外支线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配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现场照明: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照明导线均安装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架空线:

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离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加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严禁将电线搭靠或固定在机械、钢筋、管子等金属件及树木上。

7.3.8.5.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部物质设备部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各种机械设备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工作前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机械设备时,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将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严禁无证驾驶及酒后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加强工程机械和车辆的检查维修,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开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隧道内运输车辆做到缓速行驶,一般成洞段控制在10km/h内,施工地段不得超过5km/h。并注意洞内行人,提前鸣笛。行人不与车辆抢道、追车或强行搭车。

7.3.8.6.施工期间的防汛措施

本工程所在地区干旱少雨,但在雨季仍要采取防汛措施。项目经理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工程队成立防洪抗洪抢险小分队,负责本单位的防洪工作。

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雨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有灾害性天气和水情,及时做出部署。

汛期之前,对本单位驻地、工地、料库、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于洞口的截、排水沟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疏通,发现易受水害的隐患,及时解决。

在汛期中,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须设在低凹地时,采取措施防止被水淹。

防汛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防汛重点施工项目设专用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汛期准备充足的器材、运输工具及劳力等,以备应急抢险。

7.3.8.7治安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在项目部设立派出所,负责工地治安及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 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遵守消防法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组织受过训练的人担任义务消防员。

每月定期进行以防火、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有效而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

洞内及各洞室不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7.3.8.8.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隧道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遵守劳动法,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超时作业,不打疲劳战。

隧道掘进严格采用湿式掘进的方法钻眼,严禁干钻。掘进面爆破后、出碴前,先通风、洒水降尘,然后再开始下道工序施工。高温天气施工时,给职工分发解暑药品。

配备防寒用品及取暖设备,施工机械装配驾驶室,工地设取暖室。配备有色风镜、风衣、长筒布袜和口罩。工地房屋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伙房设在下风向位置,并配备防火设备。

对风枪手、空压机司机等在高噪音状态下工作的人员,发放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并控制连续作业时间。

7.3.8.9.突发意外事件的应对措施

在施工期间,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教育全体职工时时牢记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进度和效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把不安全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为应对突发的意外事件,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成立意外事件领导小组。

项目部及各工程队配齐医疗卫生人员,配足医疗用品及药品。

配足隧道塌方、涌水的抢险物质。

施工便道及通往现有公路的道路保持晴雨四季畅通,洞内洞外的通信联络保持畅通。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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