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消防安装施组_7-B-分部-消防总调试

2024-12-04 5点热度 0人点赞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消防系统总调》

消防系统总调

(一)、总调应具备的条件:

1、总调应在单机调试和建筑内部装修结束后进行。

2、消防正式电源必须到位。

3、所有联动设备必须对接调试完毕。

4、喷水灭火系统湿式管网前已充满水或预作用系统已充满压缩空气。

5、消防水池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二)、总调前对报警、联动、自动喷淋等设备再进行一次铺面施工质量复查。

(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以下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它消防弱电系统。

2、消防供水控制装置。

3、联动设备的控制装置。

4、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四)、填写调试报告。

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一)、整理好系统的竣工图、施工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组织好验收申请报告。

(三)、配合验收人员、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进行检测、验收。

(四)、组织交接资料及培训方案。

(五)、组织培训。

(六)、交付作用,签订保修合同。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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