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方案(1)

2024-12-04 4点热度 0人点赞

编 制 依 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 – 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 – 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 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 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控制程序

三、控制目标

四、组织结构

五、职责权限

六、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 信阳市八一路,业主为 部队,由 济南军区设计院 设计,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 ,建筑总面积 3140M2 ,项目经理 ⅩⅩⅩ ,工程总造价为290万元。

二、控制程序

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

1、土方工程;

2、外脚手架工程;

3、高空作业;

4、大型机械;

5、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

6、施工临时用电;

7、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8、钢筋工程与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9、消防安全

10、施工现场和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措施;

11、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2、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部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详见本方案第七部分——安全防护措施。每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项目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必须全数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总承包企业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企业在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该分包企业确实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资质等级,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履行了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

总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的专项合同和在分包合同中设置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要求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如果分包企业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包企业的管理进行整改的,总包企业应视情节对分包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分包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包企业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出场并应要求给予总包企业经济赔偿。

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99)中3.0.2,3.0.3表的要求。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对分包商亦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

三、控制目标

(一)部队防化连、炮指连、导弹连宿舍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3‰;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4、安全管理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总 工: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

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参与每天的安全巡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现场工长:负责栋号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部(电工班):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安 全 部: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物资后勤部: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面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

施工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层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首层及外围的文明施工。

四、组织结构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及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

五、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工作同时纳入计划。

2、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项目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况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高劳动保护

10、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断提高队组安全员的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七)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制度和使用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用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八)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工长是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负责工号的安全负全责。

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要点及质量标准。

2、对分管片区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成本负直接责任。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安全交底和施工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3、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进行实施,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4、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整改落实,对施工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处置。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锚固 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批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地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4)项目经理部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指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防冻措施。

(11)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一)规章制度

奖惩制度: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关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1、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2、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关确定内容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7、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8、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能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9、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10、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文明违章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1)整改通知书不及时反馈者 100元

(2)参加安全会议迟到 50元

无故缺席 100元

(3)对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 500元

(4)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 100元

(5)一闸多机 100元

(6)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 100元

(7)开关箱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 100元

(8)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 200~500元

(9)未经允许,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200~500元

(10)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 200~500元

2、高空坠落物的罚款标准

(1)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违者罚款 100~500元

(2)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罚款 200元

若造成坠落者罚款 500元

(3)在外架卸料平台上及地面严禁使用塔吊吊1m以内的物体,

违者罚款 200~500元

(4)在外脚手架卸料平台上超载堆放罚款 200~5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搭设罚款 200~500元

(6)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体时,不准抛掷,违者罚款 00~500元

3、违反一般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50元

(2)戴帽不系帽带 20元

(3)把安全帽当凳子坐 50元

(4)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50元

(5)安全带系挂不正确或不挂 30元

(6)进入现场穿拖鞋 30元

(7)工作牌不随身戴或乱戴 10元

(8)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 500元

(9)违章指挥 100~500元

(10)违章不听劝告 30~100元

(11)故意损坏安全文明设施及标牌 100~500元

(12)使用无防护罩设备的队组或个人 50~100元

(13)酒后上班 200元

(14)施工现场大小便 50元

(15)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一次 100元

(16)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每处 50元

4、安全奖励标准

(1)每次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者,奖励责任人 50~100元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有突出贡献者奖励 300~500元

(3)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 300~500元

(4)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进行,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

(二)检查评价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月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边坡支护和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基坑的周围设防水围堰,并准备好水泵,预防下雨浸泡土基。

5、距基坑边500mm设防护栏杆,高度1.2米,立杆间距1.8米,设置两道水平横杆;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0m高,栏杆必须搭设牢固,栏杆边不能集中堆放各种材料,更不能将防护栏杆改为支撑架体使用,栏杆应刷黄黑警戒色,挂“禁止翻越”的标志拍,基坑周围应有专职安全员巡视。

(二)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逢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的最大长度不易超过6.5m,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架可采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板,每块质量不易大于30kg。木脚手架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桶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3、脚手架设计

3.1 脚手架设计详见《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

3.2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上面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装修阶段不得超过2KN/m2

3.3 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班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子施工方案一级的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验收时,要检查架子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脚手架的验收

验收的具体内容为:

a、如搭设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布置、间距、水平度、锚固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b、架子搭设和组装;

c、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d、架子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扣件拧紧程度符合规定;

e、脚手架的斜拉钢丝绳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f、脚手架的水平防护垂直防护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落地双排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做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5、脚手架的拆除

5.1 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栏杆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有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5.2 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5.3 拆除顺序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止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5.4 连墙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再拆抛撑。

5.5 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前,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6 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转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先行拆除或加固。

5.7 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接触电线。

5.8 拆除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5.9 在拆除架体过程中,不得路途换人,如必须换时,应将拆架的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5.10多立杆的脚手架或满堂内架拆除时,拆下的架料应用绳子拴住,传递给地面上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

6、卸料平台

6.1 卸料平台的加工与安装必须符合《悬挑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

6.2 卸料平台应标明限定荷载,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载;

6.3 卸料平台每次安装后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6.4 平台上材料必须即码即吊,不得长时间放置;

6.5 大风、雨、雾天气及视线不清时严禁吊运。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8 – 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2.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2.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4 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5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3.1 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其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3.2安全网的搭设

3.2.1平网的搭设

3.2.2立网起的作用与防护栏杆类似,其最低高度应为1.2m。

3.2.3安全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0mm。

3.2.4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安全网的搭设

3.3.1平网的搭设

3.3.1.1建筑物的转角处,阳台口和平面开头突出的部位,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

3.3.1.2电梯井口、管道坚井等处,除按高处作业规定设置保护措施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及每隔三层(≤10m)设固定平网一道。

3.3.2立网的搭设

3.3.2.1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3.3.2.2产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3.2.3立网网体不得作平网网体使用。

3.4 安全网的拆除

3.4.1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3.4.2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3.5 安全网的检验与管理

3.5.1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2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闪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3.5.3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3.5.4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它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它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3.5.5使用过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验并签字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3.5.6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4、安全帽

4.1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4.2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095 – 81《安全帽》的规定。

4.3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4.4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0~50mm)。

4.5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4.6 安全带

4.6.1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 – 8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4.6.2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4.6.3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4.6.4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6 – 8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四)垂直运输机具

1、塔吊

1.1 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 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

高度限制器

幅度限制器

吊钩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

1.3 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允许进行顶升作业。

1.4 两台塔机同时作业时,两塔高度差不小于5m。

1.5 顶升作业要专人指挥,电源液压系统等均要专人操纵。

1.6 顶升前应把平衡重、起重小车移向塔吊中心,顶升过程中禁止旋转塔帽。顶升完毕,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纵杆要回到中间位置,套架导轮与塔身脱离接触,各段螺栓要紧固。

1.7 顶升到一定高度要进行锚固拉杆安装。

1.8 塔吊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参加高处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技术规程,安装作业区内禁止闲人逗留,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电缆)。

2、施工电梯

2.1梯笼安全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必须经过试验且灵敏可靠。

2.2地面梯笼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搭设防护棚,楼层卸料口必须装设防护门且开动电梯前防护门应关闭。

2.3 司机必须经过考核、持证上岗,每班作业前按规定试车并做好交接记录。

2.4 每个梯笼限载2t,载人时不得超过16人。

2.5 基础工程、安装与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证书;

2.6 电梯安装后必须经安监站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7 标准节垂直度须经常进行检查,另附墙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附墙不得与外脚手架连接。

2.8 电梯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基础必须按方案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应≤30Ω。

(五)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1 楼板、屋面及平台等处平面的洞口的边长大于250mm,用坚实盖板加以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或移位。

1.2 楼板面等处边长250~500m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1.3 边长500~1500mm的洞口。盖以用钢筋制作的网格,然后在网格上满铺竹笆或木板。另外,也可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0mm。

1.4 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1.5 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必须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移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1.6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沟、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随不小于挡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1.7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200~300mm高的挡脚板或挡脚笆。

1.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外侧落差大于2m时,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孔洞,都应加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设施都要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2、立全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2.1 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时,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位置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网的防护能力。

2.2 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

2.3 施工电梯、井字架等施工设备旁人员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口,搭设安全隔离棚。防护棚顶部,要做双层结构。

(六)施工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范JGJ46 – 88《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的进线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电所内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3、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施工现场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接。

4、电缆配电中采用埋地和架空两种方法。埋地电缆敷设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地下电缆”的提醒标志。

5、室内配电线路应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线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塔吊的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包括: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警告标志牌等,防护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规定。

9、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必须按要求设置避雷装置,作业层脚手架上设置避雷装置与主体避雷装置连通。

10、触电急救

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停止呼吸、心脏暂时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呼吸比较困难,这时必须毫不迟疑地采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方法如下:

人工呼吸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并仰卧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解开衣服、裤带,再使其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员鼻孔,用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伤员嘴巴,取出伤员嘴里杂物(如脱落的假牙等)。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员的口吹气约2秒种。这样吹气和放松应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如果掰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员的鼻孔吹气和放松。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员表现出有好转象征(如眼皮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种,让其自然呼吸;若伤员还不能安全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至伤员能正常自行呼吸为止。人工呼吸法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的死亡症状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

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放在木板上,头部稍低。救护者应站在伤员一侧,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胸骨下端,另一只手迭于其上,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mm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若伤员肤色恢复,瞳孔缩小,颈动脉博动可以摸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

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时进行。

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七)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砂浆及混凝土搅拌机

1.1 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1.2 搅拌叶片和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使筒壁和筒底粘结的残料层过厚,增加清洗时的困难并降低搅拌效率,如搅拌叶片磨损,应即使调整,修补和更换。

1.3混凝土搅拌机起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运转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

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荷载时起动搅拌机。

1.4在混凝土搅拌机使用中,切勿是沙石落入机器运转部分中去,以免使运转部件卡住损坏。

1.5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6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去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2、砼泵设备

2.1沙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说明书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2.2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紧,水源供应应正常和水箱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2.4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露。

2.5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2.6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及时调整或处理。如发现输送管堵塞时,应惊醒逆向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时应拆管排除堵塞。

2.7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每隔5-10min(冬季3-5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2.8应保持水箱内储存满清水,发祥水质混浊并有沙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2.9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氨气。

2.10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10m以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及沙石粒。

3、混凝土振捣器

3.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地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3.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3.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

3.5振捣器作业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捣棒安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3.6严禁用振捣棒撬拔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面受到损坏。

3.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扶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3.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以振捣器的频率应相同。

3.9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4、钢筋机械

4.1钢筋切断机

4.1.1使用前应该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水平间隙以0.5-1mm为宜。

4.1.2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4.1.3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力刀向后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末端摆动弹出伤人。

4.1.4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悄、铁未等脏物不能用手抹除。

4.1.5严禁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刀硬度的材料。

4.1.6使用电动液压钢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几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扳动钢筋给活动刀口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工作。

4.2 钢筋弯曲机

4.2.1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验。

4.2.2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装开关。

4.2.3不准在运转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或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摸机床。

4.2.4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

4.2.5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止事故。

4.2.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4.2.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4.3 钢筋冷拉机

4.3.1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拦及警告标志。

4.3.2作业前应检查冷捡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挂钩、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4.3.3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机钢丝绳。

4.3.4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设明显的限位标志,并有专人负责指挥。

4.3.5电器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导线绝缘必须良好,电动机和启动外壳必须接地。

4.3.6地锚的设置和抗拉强度的计算,应由施工技术人员确定。

5、卷扬机

5.1 安装位置要求位置良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物、脚手架以及现场堆放材料、构件等,都不能影响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的监视。

地基坚固:卷扬机应远离危险作业区域,选择地势较高土质坚固的地方,埋设地锚,用钢丝绳与卷扬机座锁牢,前方应打桩,防止卷扬机移动和倾裂。

卷筒方向: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对正,从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按规定: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以防止卷筒运转时钢丝绳相互错叠和导向轮翼与钢丝绳磨损。

搭设操作棚:为保护机械设备及电器不受潮和给操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作业条件。如果处于危险作业区域之内,操作棚顶部应符合防护棚的要求。

5.2 卷扬机司机应经专业培训上岗。作业时要精神集中,发现视线内的障碍物时,要及时消除,信号不清时,不得操作。

5.3 作业前,应先空转确认电气、制动以及环境情况良好才能操作,操作人员应详细了解当班作业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

(九)消防安全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 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烯可烯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烯物品。

1.6 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揪等。

1.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0.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1.10.2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1.10.3 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1.10.4 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烯、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1.10.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贯彻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1.10.6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0.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1.10.8 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1.10.9 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10.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

2.1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易燃仓库的防火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3.1.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3.1.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1.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3.1.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3.1.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未不得大于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3.1.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3.2.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2.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温度超过38℃,或水分过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起火。

3.2.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4、易燃仓库的装卸管理

4.1 拖拉机不准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

4.2 在仓库或堆料场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禁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4.3 装过化学品的车,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

5、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5.1 仓库和堆料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时,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5.2 仓库和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至少应保持1m的距离。

5.3 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5.4 仓库或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起火。

5.5 对仓库或堆料场内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储存大量易燃品的仓库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十)施工现场周围人行道防护隔离措施

搭设防护墙

(十一)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总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以便确保施工工地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雨季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2、临时道路起拱应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事故的发生,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以便保证路基的稳固。雨期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救或晴天及时修好,以便消除隐患。

3、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个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脚手架、井架底脚底迈深,缆风绳的地锚等应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大风和大雨过后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马道上必须钉好防滑条。雨季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是否牢靠等,保证雨季中正常供电。

4、怕雨、怕潮、怕裂、怕倒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堆放在较高处,或用蓬布封盖严密大呢感措施,进行分别处理。

5、根据土的性质、湿度和挖槽深度按规程中规定放坡,并在建筑物四周作好截水沟或挡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基槽也要挖引水沟、积水坑随时抽水,若基坑开挖发现地下水较多时,可沿槽底开挖同一方向的引水边沟,沟宽一般为200-300mm,沟深比槽底深200-300mm,将基槽内地下水引向积水坑,用抽水机排除,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运至场外,如要回填,应集中堆置于槽边3m以外。若槽外有机械行驶,应距槽边5m以外,手推车距槽边则应大于1m。

(十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冬季拌制混凝土时,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

2、冬季施工中,混凝土的入模温度除满足热工计算要求外,一般以15-25℃为好。

3、当温度低于-20℃时,严禁对低合金钢进行冷弯。以避免在钢筋弯点处发生强化,造成钢筋脆断。

4、蓄热法加砂石时,若采用炉灶烘烤,操作人员应穿隔热鞋;若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则要选择安全配合比,经实验证明无误后,方可使用。

5、电极加热时,应划定范围,并围上安全围栏,悬挂“有电危险、“严禁行走”的警告牌,当采用边浇筑边通电时,应将钢筋接地,地线深度不得小于1.0-1.5m;采热棒以单独插座与电源相连;电热时应采用逐个闸刀送电;并要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

6、采用暖棚法以火炉为热源时,应注意加强消防和防止煤气中毒。

7、调拌化学附加剂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刺激皮肤。

8、高压泵水箱间,应昼夜有人值班,室内生的火炉必须与可燃物保持1m以上的极力。

9、各种有毒物品、油料、氧气、乙炔等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发料制度。

10、脚手架和上人梯、斜道、浇注混凝土的临时运输等应牢靠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11、冬期混凝土强度必须有技术人员批准,方准拆模,拆模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对以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混凝土加以遮盖。

12、冬期施工前应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期安全和消防的宣传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部队宿舍楼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雅居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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