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7月18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自动报警及可燃气体报警 |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动报警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 ||||||||
自动报警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技术交底
一、对施工材料的要求 (1)所有进场材料均要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联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所有材料进场均应有合格证,无合格证的材料不得验收入库。(3)验收合格后的材料均应进行标示,注明材料品种、规格、产地、合格状态、使用部位、责任人。(4)材料使用前应对应标示检查材料状态,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
a、布线原则分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b、同一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准接头和局部绝缘破损及死弯。c、导线压接法:端子压接、焊锡连接。d、绝缘电阻: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对地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e、工作接地电阻:工作接地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联合接地时的电阻值应不大于1Ω,接地线芯截面积应不小于4mm2 ,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采用联合按地时应用共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 mm。 (三)、设备安装:
a、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b、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c、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 d、至多孔送风顶棚孔边缘的水平距离为不小于0.5米。 e、烟感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米,温感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米,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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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李红兵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7月18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自动报警及可燃气体报警 |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动报警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 ||||||||
f、在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不应计梁的影响。 (2)当梁突出顶棚200mm-600 mm时,应按GB50116-98R的设计规范中附录B、C的规定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一只探测器保护梁间区域的个数。 (3)当梁突出顶棚600 mm时,被隔断的区域应设置探测器。 (4)当梁间净距小于1米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的影响。 (5)在宽度小于3米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器,应居中布置。 (6)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上。 2、手报按钮:安装应平整、无倾斜、牢固,距地面高度1.5米,相邻的按钮安装间距应不大于30米,位置宜设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a、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时应不小于1.5米,双列时应不小于2米。 b、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米,其后面板距应不小于1米。 4、楼层显示器: a、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米,且应操作方便。 b、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应不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应不小于1.2米。 c、安装应牢固、平稳、无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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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李红兵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4月11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消火栓系统及泡沫系统 | ||||||
分项工程名称 | 油漆操作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 ||||||||
10、配料或提起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等不能随便乱丢。 11、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系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 12、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授工作面。 13、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须配备灭火器。仓库内不得装碘钨灯。 14、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5、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6、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7、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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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武新中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4月11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消火栓系统及泡沫系统 | ||||||
分项工程名称 | 电焊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 ||||||||
内容摘要:
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12、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3、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4、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5、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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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武新中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4月11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消火栓系统及泡沫系统 | ||||||
分项工程名称 | 管道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 ||||||||
内容摘要: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暧、烧水、烹饪。 11、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2、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3、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4、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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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武新中、马保忠 |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2005年4月11日 鲁建5-1
工程名称 | 10万吨甲醇项目消防工程 | 分部工程 | 消火栓系统及泡沫系统 | ||||||
分项工程名称 | 电工工程安全作业交底内容 | ||||||||
内容摘要:
10、配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暧、烧水、烹饪。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14、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5、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6、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17、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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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军 | 交底人 | 方谦宝 | 接受人 | 李红兵、马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