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致: ****************************
根据贵方为 ****************************************** 工程招标文件(穗开招公字[2002]112号)我公司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 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2、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3、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支票(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于技术标书中);
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附于技术标书中);
据此函,签公司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和附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认同本工程承包方式和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如我方中标,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投标报价一缆表如下: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
|
1、建筑工程报价 | / |
2、市政工程报价 | |
其中: | |
总报价下浮率: | |
工期: | |
质量等级: | 优良 |
质量保修期期限: | 壹年 |
备 注 | 如有招标范围外增加工程量时,我方承诺的结算办法:变更工程量可按实际变更量计算,计费项目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有的,就按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进行计算,没有的经建设方确认后按其它现行定额及相应取费进行计算,取费下浮率仍按由投标人原中标报价中的承诺行(技术措施费用不再计费)。或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同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
4、标有效期为自交标日起30个日历天。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以没收我方交缴的投标保证金。
5、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6、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或电邮: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项目经理:
预算编制:
投标人名称: *****************************
公 章:
日 期: 二00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