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四桥北接线工程
支架安全文明项目
施
工
方
案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钱江四桥北接线工程项目部
二○○四年四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杭州市钱江四桥北接线工程 编号:
致:四川铁科建设监理公司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钱江四桥北接线工程支架安全文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一、工程概况
钱江四桥北接线工程中有上层主线桥(A线)和D、E匝道、四桥下层公交中线(K线)及公交东线(L线)、公交西线(N线)桥梁部分。主线桥梁(A线)位于最上层,桥宽为33m-39m,标高约为31.4m;主桥下层公交东线(L线)和公交西线(N线)桥宽7.5m、下层公交中线宽9.5m,跨径均在20m到37m之间;D、E匝道桥宽为7.0m,跨径均在25m到32m之间。全桥共14联预应力砼连续梁,截面为单箱单室或单箱多室,A、D、E线截面形式均采用单箱斜腹板的形式,K、L、N线截面采用直腹板形式,梁高均为1.5m,悬臂2.06m ,D、E匝道桥挑臂统一为1.86m。
由于本工程的高架桥梁工程的承重支撑架高度超过8m,且跨度大于18m,故本工程的现浇箱梁拟采用门式脚手架支撑体系。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地基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搭设支架的场地要平整、坚实,承载力要能满足上部结构传递的荷载,沉降变形在允许范围内。而根据施工现场发现该工程的地基大部分为建筑垃圾,必须进行改良硬化,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地基承载力,控制沉降变形,满足支架搭设、结构稳定的要求。
1)根据标高清除表层松土、淤泥土、垃圾等不良土,采用14t以上压路机进行原地碾压、整平。
2)待地表清理压实完毕后,在其上面铺筑一层20~30cm厚的塘渣(塘渣粒径≤15cm)且用14t以上振动式压路机反复洒水碾压平整压实,然后再在上面浇筑8cm厚的C10素砼层,其宽度比箱梁投影边线每边增宽50cm。
3)在承台基坑和管道基坑施工开挖范围内侧土方应先分层回填且夯实,层厚控制在30cm以内,回填应在无水状态下进行,顶层填50cm塘渣且用压路机碾压平整,最后浇筑8cm的C10素砼层。
4)两侧挖排水沟,及时排除地表水,避免支架地基受水浸泡软化。
2.门式架的性能要求
①门式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②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
③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
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⑤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的连接杆等采用φ48×3.5mm钢管,其材质在保证可焊性的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钢的规定,相应的扣件规格为φ48mm。
⑥在使用前,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实验方法》(GB/T22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抽样质量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
3.支架预压
为保证箱梁安全顺利施工和检验支架的整体稳定性及支架基础的实际承载能力,克服砼浇筑过程中支架的不均匀沉降,避免箱梁砼因支架不均匀沉降而出现裂缝,支架在浇筑砼前必须要进行压载试验。
4.支架拆除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拆除门式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3)门式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先拆挠度最大以及悬臂处再逐步拆向两端、自上而下逐层的顺序进行;
4)在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5)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6)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7)工人必须站在 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8)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9)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 ,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10)拆下的门式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应经医生检查身体合格者才能从事高空作业。患病和饮过酒的人员均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劳动部门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3)凡在离地面3m以上的地方进行工作,均视为高空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穿好胶鞋),临边作业和高空架设子搭设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由施工员或班长进行上岗前交底。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后检查有无变形和破裂等现象,并将试验结果和日期记录在试验过的安全带上;在使用安全带时,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就是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的高处,人在较低场合作业。
5)脚手架搭设必须在现场施工人员指挥下按搭设方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作部分更改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6)吊装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带的工具,如扳手、夹头、钳子、手锤和螺栓等小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并挂好安全绳,较重的工具应将安全绳拴在牢固的物件上,不应随意乱放,以防从高空中坠落造成事故。
7)搭设完毕的满堂支架外围,需用密目网全封闭,确保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其它物件不落在施工范围之外。
8)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其它人员不许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逗留或通行,以免落物伤人。
6.门式脚手架安全管理与维护
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4)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5)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6)施工期间不得拆除脚手架中的斜撑杆件、连墙件、加固件、水平架等杆件。
7)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密目网等)以防坠物伤人。
9)脚手架雨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范执行。
10)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1)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做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2)夜间施工时必须在灯光充足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