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河北区第十四中学扩建示范校工程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东起养鱼池路,西至规划体园路,南至水产前街,北至中山北路。主教学楼主体地上五层,由教学楼,实验楼以及图书馆组成,行政楼主体六层,局部七层,主教学楼主体檐高19.650米,行政楼主体檐高22.950米,总建筑面积:33363.1平方米。
二、现场临时设施布置
(1)总配电房设在现场,具体位置见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图。
(2)由于施工场地较广,为便于工程管理防火安全,因此兴建了男女厕所,民工宿舍、厨房、办公室、食堂。
(3)外脚手架采用钢管扣件、脚手片搭设,外侧采用阻燃密目网全封闭。
三、消防设施
(1)灭火器材为符合国家GE-12515-90标准,并经消防安全部门年检合格的产品。
(2)现场配置消防箱,并保持消防用水必需的水压和水量。
四、灭火器材布置方案
(1)宿舍与办公室每层配两只灭火器,并设置在每层中间明显部位。
(2)食堂设置两只,挂在门口醒目处。
(3)配电房设置:泡沫灭火器一只,机修房、钢筋棚、木工棚均设置两只。
(4)施工楼层每层挂2只。并放在方便取用的地方。
(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处按实际情况设置。
(6)配电房、木工棚等重要场所设置禁烟区,并挂贴禁烟牌、消防标语。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消防员为副组长的消防小组,落实完善本工程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人员不小于职工总人数的5%。
(2)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灭火器材,做到每只灭火器药满有效,消防道路畅通。
(3)施工现场车辆通道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
(4)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对气割、电焊等作业应有用火审批手续,同时定时间、地点和定人监控。每天用火结束后用火监护人对用火部位要进行认真人的检查,无发现照火隐患后方可下班。
(5)项目电工对施工现场和临时宿舍的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电器火灾事故发生。
(6)对易燃易爆物品,设专门仓库和专人保管,建立审批领用登记手续。
(7)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人员均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指派监护人员,并配备灭火器。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8)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经常对职工是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9)按天津市市消防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加强管理,做一个懂消防、会消防的市民。
(10)签订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有事可循。
(1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义务消防小组名单:
组 长:张忠平
副组长: 淳光锦
组 员:谢代晋、 汪宏启、 苏路方、薛双印、吴维金、卢胜利、洪华兵、葛优文
仓管员
易燃易爆
物品保护:
洪华兵
电
管
员:
葛优文
动用明火
监护员:
张忠平
谢代晋、 汪宏启、 苏路方、薛双印等人
消防部门
项目经理:刘志广
消防人员
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张忠平 淳光锦
(1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3)设置易燃、易曝品仓库,做到专人保管并严格出入库制度。
六、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
(4)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5)、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七、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应注意的急救要领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上报火灾险情和组织现场义务消防员和施工人员进行补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指挥人员要沉着冷静。
分清起火原因,着火点材料的不同,正确选择扑火方法。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可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更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事故。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