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万达商业广场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沪)万达项目经理部
20XX年X月X日
目 录
3.1.1施工用电总负荷(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用电)计算 3
工程概况及特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万达商业广场工程
工程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政通路南侧、淞沪路西侧、邯郸路北侧和规划路东侧。
建设单位:大连万达集团上海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上海房屋建筑设计院(基坑围护设计)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建监理有限公司
拟建上海万达商业广场项目是大连万达集团在全国10多个大中型城市兴建的大型现代化购物中心之一,是江湾五角场市级副中心率先启动的骨干项目,对推动整个上海东北部地区的功能提升起先导作用。本工程占地6万平方米,有3幢22—25层的写字楼、5幢4—7层的多层购物商场及纵横相交的商场步行街组成,总建筑面积33万余平方米。地下为2层整体地下室。基础埋深11.5米,局部深坑约13.3米。
该工程特点:施工机具投入量大,用电线路布置复杂、施工用电量较大等特点。
方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2.1编制目的
本着适应和满足工程整体和阶段性施工的需要:该工程主要分为:桩基施工,地下基础结构施工、地上主体施工、装修施工四个阶段。为了周密、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合理地选择、配置施工设备;确保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性、经济性及企业CI形象要求,特编制本方案。
本施工用电作业设计作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工程安装、架设、使用、维修、管理的宏观指导书,在具体作业中必须按本方案执行。
2.2编制依据
2.2.1、上海万达商业广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2.2、上海万达商业广场工程的施工图纸;
2.2.3、现场勘察的资料、数据;
2.2.4、有关电气材料、塔吊、钢筋机械、砼机械等设备的产品性能说明书;
2.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用电工手册》(ISBN7-5337-1956-5/TM.13)、《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等标准、规范及实施细则。
方案编制的内容
3.1施工用电负荷计算
3.1.1施工用电总负荷(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用电)计算
表1 施工用电总负荷统计表
①、对焊机容量:Pe=Se’.√ JC.CosΨ=150×√0.2×0.87=58.4KW
Pe=Se’.√ JC.CosΨ=100×√0.2×0.87=38.9KW
②、交流电焊机容量:Pe=Se’.√ JC.CosΨ=21×√0.65×0.87=15.8KW
③、直流电焊机容量:Pe=Se’.√ JC.CosΨ=10×√0.65×0.87=7.5KW
所有用电施工机械的总设备容量为Pe=2816.64KW,
其中:室内照明为150 KW、室外照明为243 KW,电焊机容量为349.5 KW,对焊机容量为291.9KW.
☆现场提供的需要系数的实测数据为KX=0.5,tgψ=1.17
除照明和焊机外,现场用电的施工机械总设备容量为:
∑Pe=1782.24KW
有功计算负荷为:
Pj1=0.5×1782.24+891.12+349.5+291.9=1532.52
机械设备的无功计算负荷为:
Qj1= Pj1×tgψ=1532.52×1.17=1793.05KVAR
机械设备的计算负荷为:
Sj=√ Pj 2 +Qj 2=2358.74KVA
☆查《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取电子式日光灯的cosψ=0.7,即tgψ=1.02
照明的计算负荷为:
Pj2=150*0.8+243*1=363KW
Qj2=363×1.02=370.26KVA
Sj2=√ 3632+370.262=518.52KVAR
整个施工现场的计算负荷为:
Sj =√(1532.52+363)2+(1793.05+370.26)2=2876.27KVA
3.2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
3.2.1用电平面布置
用电平面图详见附图。
3.2.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说明
根据现场实际用电情况及甲方提供的配电室位置,将甲方所供电源作为一级配电,从所供电源引六条干线、22条支线,并设11个一级电箱和24个二级配电箱。
甲方提供两个电源,场区东北角的800 KW低压配电室控制干线一、二、三;场区西南角的800 KW低压配电室控制干线四、五、六。
干线一 由场区东北角的低压配电室至P1、P2、P3三个一级配电箱,控制场内国际连锁百货、沃尔玛裙房、下沉式广场等区域施工用电,分别引出5条支线。
由一级配电箱P1引一条支线至场内沃尔玛裙房北半部;
由一级配电箱P2引两条支线至沃尔玛裙房南半部及下沉式广场;
由一级配电箱P3引两条支线至国际连锁百货裙房;
干线二 由场区东北角的低压配电室至一级配电箱P4、P5,分别引出三条支线;
由一级配电箱P4引两条支线至场内沃尔玛裙房北半部和HOLA东半部;
由一级配电箱P5引一条支线至HOLA西半部;
干线三 由场区东北角的低压配电室引出两个二级电箱,控制宿舍区1、宿舍区2、办公室等区域生活用电;
干线四 由场区西南角的低压配电室至一级配电箱P6、P7,控制场内食品大厦裙房、食品大厦写字楼、国际连锁百货和步行街部分区域施工用电,分别引出4条支线。
由一级配电箱P6引两条支线至场内食品大厦裙房、食品大厦写字楼;
由一级配电箱P7引一条支线至国际连锁百货和步行街部分;
干线五 由场区西南角的低压配电室至一级配电箱P8、P9、P10,控制场内华纳裙房、华纳写字楼、HOLE裙房和步行街部分区域施工用电,分别引出6条支线。
由一级配电箱P8引两条支线至场内华纳写字楼、华纳裙房南半部;
由一级配电箱P9引两条支线至华纳裙房中部;
由一级配电箱P10引两条支线至华纳裙房北部及HOLE裙房西半部、步行街;
干线六 由场区西南角的低压配电室至一级配电箱P11,控制场内水电安装加工、木工加工间、钢筋加工间,分别引出4条支线,包括焊接,成型钢筋等。
一、二、四、五干线均担负所在区域楼层用电、混凝土输送泵、电焊等施工用电。
各干线用电设备及负荷统计见下表:
表2 各干线用电设备及负荷统计表
3.3现场临电必须注意的问题
a、现场主线架设过长,整个供电系统必须考虑线路电压损失;
b、供电支线的架设及导线的合理选型必须有科学依据;
c、整个供电系统的线路走向必须清晰;
d、现场供电线路保护必须考虑;
e、“两极漏电保护”的分级、分段参数必须选择合理。
3.4导线选型
3.4.1配电线路的导线选型依据
a、导线选型计算式 :S=4(P*L)/Ks
式中:S—导线截面积(mm2)
P—电力负荷(Kw)
L—输电线路的距离(Km)
Ks—导线截面系数(铜芯线取1.7;铝芯线取1.0)
b、查阅《新施工手册》
表3 干 线 导 线 截 面 积 选 型 表
序号 | 线 路
名 称 |
总负荷(KW) | 线路距离(米) | 截面
系数 |
计算导
线截面 |
导线选型 |
1 | 干线一 | 1233*0.3=370 | 200 | 1.7 | 174 | YC(3×120+2×50) |
2 | 干线二 | 702*0.3=211 | 150 | 1.7 | 74 | YC(3×90+2×35) |
3 | 干线三 | 240*0.6=144 | 150 | 1.7 | 51 | YC(3×70+2×35) |
4 | 干线四 | 1062*0.3=319 | 150 | 1.7 | 113 | YC(3×120+2×50) |
5 | 干线五 | 1406*0.3=422 | 200 | 1.7 | 198 | YC(3×120+2×50) |
6 | 干线六 | 666*0.3=199 | 100 | 1.7 | 47 | YC(3×70+2×35) |
表4 支 线 导 线 截 面 积 选 型 表
序号 | 线 路
名 称 |
总负荷(KW) | 线路距离(米) | 截面
系数 |
计算导
线截面 |
导线选型 |
1 | D-1-1 | 222*0.6=133 | 40 | 1.7 | 12.5 | YC 3×35+2×16 |
2 | D-1-2 | 247*0.6=148 | 40 | 1.7 | 13.9 | YC 3×35+2×16 |
3 | D-1-3 | 296*0.6=178 | 50 | 1.7 | 20.9 | YC 3×35+2×16 |
4 | D-1-4 | 222*0.6=133 | 50 | 1.7 | 15.6 | YC 3×35+2×16 |
5 | D-1-5 | 247*0.6=148 | 40 | 1.7 | 13.9 | YC 3×35+2×16 |
6 | D-2-1 | 224*0.6=134 | 50 | 1.7 | 15.9 | YC 3×35×16 |
7 | D-2-2 | 261*0.6=156 | 50 | 1.7 | 18.4 | YC 3×35+2×16 |
8 | D-2-3 | 218*0.6=131 | 40 | 1.7 | 12.3 | YC 3×35+2×16 |
9 | D3 | 240*0.8=192 | 150 | 1.7 | 67.8 | YC 3×70+2×35 |
10 | D-4-1 | 273*0.6=164 | 50 | 1.7 | 19.3 | YC 3×35+2×16 |
11 | D-4-2 | 247*0.6=148 | 50 | 1.7 | 17.4 | YC 3×35+2×16 |
12 | D-4-3 | 296*0.6=178 | 50 | 1.7 | 20.9 | YC 3×35+2×16 |
13 | D-4-4 | 247*0.6=148 | 50 | 1.7 | 17.4 | YC 3×35+2×16 |
14 | D-5-1 | 224*0.6=134 | 90 | 1.7 | 28.4 | YC 3×35+2×16 |
15 | D-5-2 | 260*0.6=156 | 30 | 1.7 | 11.0 | YC 3×35+2×16 |
16 | D-5-3 | 218*0.6=131 | 50 | 1.7 | 15.4 | YC 3×35+2×16 |
17 | D-5-4 | 224*0.6=134 | 90 | 1.7 | 28.4 | YC 3×35+2×16 |
18 | D-5-5 | 261*0.6=156 | 50 | 1.7 | 18.4 | YC 3×35+2×16 |
19 | D-5-6 | 218*0.6=131 | 40 | 1.7 | 12.3 | YC 3×35+2×16 |
20 | D-6-1 | 110*0.6=66 | 60 | 1.7 | 9.3 | YC 3×25+2×10 |
21 | D-6-2 | 54*0.6=33 | 30 | 1.7 | 2.3 | YC 3×25+2×10 |
22 | D-6-3 | 460*0.6=274 | 30 | 1.7 | 19.3 | YC 3×35+2×16 |
23 | D-6-4 | 40*0.6=24 | 60 | 1.7 | 3.4 | YC 3×25+2×10 |
以上导线选择都较计算截面大,主要是考虑设备在起动时起动电流大,以及现场在施工中临时增加用电负荷和有部份不定因素造成的影响,故在导线选型时考虑大一些。
3.5配电箱选择
3.5.1从甲方电源引六条干线、22条支线,配11个一级配电箱、24个二级配电箱,各二级配电箱引若干个三级配电箱分别控制各用电设备。
3.5.2配电箱外形及内部配置情况见附图。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技术措施
4.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4.1.1、电器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并定期接受考核。
4.1.2、TN-S系统中,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应分开敷设,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且与保护零线相连;
4.1.3、保证正确可靠的接地与接零;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实测土壤电阻率有大于1000 欧姆*米的地区情况,按规范工作接地电阻控制在30欧姆以内;
4.1.4、在同一用电系统中绝不能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
4.1.5、电器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
4.1.6、每台固定式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制;
4.1.7、电气设备外露明显导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悬挂“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4.1.8、配电室及现场配电箱、配电柜应有门并加锁。
4.1.9、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4.1.10、严格执行正确送、停电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1.11、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内部及其周围不得有杂物,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应有统一组织和专人指挥;由相应级别的专业人员检修;不得带电作业;并悬挂 "禁止合闸"标示牌;穿戴好专业防护用品;
4.1.12、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钢结构施工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4.1.13、如有特殊需要设置警卫照明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设
置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并配备应急电源。
4.2电器防火技术措施
4.2.1、电器防火技术措施最主要的是消防人员必须熟悉现场供电系统的设置情况,及时掌握电气设备的分布情况,准确计算各回路的用电负荷的大小,避免超负荷用电情况的发生;
4.2.2、根据现场电路及用电设备的特点去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低压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短路,过载进行可靠的保护;
4.2.3、在电器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 易爆, 强腐蚀介质;
4.2.4、使用火源应远离电器装置和供电线路;
4.2.5、在电器装置和线路相对集中的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械,并应禁止烟火;
4.2.6、加强电器设备相间绝缘和相地间绝缘,并合理设置电器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5.1、现场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进行拆接;
5.2、施工现场所有一、二级配电箱、盘必须由项目动力组所属专业电工进行装拆;各分包单位人员严禁私自拆接,违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5.3、现场电工及机电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5.4、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
5.5、必须使用合格的“三箱”,并严格执行关门用电制度;
5.6、配电箱粘贴接线系统图,做好分路标记,标明分路的电流值;
5.7、所有电动工具、开关、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电缆、熔丝的负荷容量必须与所控制的机电设备负荷容量相适应,严禁超负荷使用;
5.8、所有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均应有必需的防雨、防雷措施;
5.9、分配电箱与末级开关箱选用的两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能力;
5.10、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器械及潜水泵必须配有专用的漏电保护器;
5.11、额定容量在5.5KW以上的电气设备禁止直接启动;
5.12、电气设备或线路有故障时,应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检修,并在相应的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5.13、施工配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扯,线路不得随地走;电线电缆应绑在绝缘子上或其他绝缘物体上,不得绑在钢管或铁件上;
5.14、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其绝缘状况;每次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其所配电缆是否破损,发现问题应立即包扎或更换;
5.15、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保护动作,否则立即更换;
5.16、照明与动力应分路设置,照明回路应配专用漏电保护器;
5.17、灯具悬挂高度室内大于2.4米,室外大于3米,并距可燃物1米以上;
5.18、手持照明灯具和潮湿环境使用的照明灯具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5.19、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用电情况,做到巡视检查有记录。
用电CI形象要求
现场所有的配电箱(包括移动式配电箱、单机箱)都必须按照中建总公司CI形象的要求;按标准贴上中建总公司形象标志及电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