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及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建设部、省、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商学院17#、18#、19#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项目部属下各班组,适用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类突发异常情况。
第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各有关人员应立即处于应急状态,在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应急方案处理和控制事故。
一、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火灾事故;
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四、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故;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实行替补原则,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组长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
三、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图
项目经理:寇志翔
项目副经理:冯建斌
质安员
资料员
材料员
电工
施工员
项目部下各班组
第五条 应急救援小组成人员
组 长: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寇志翔
副组长: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冯建斌
成 员:梁贵荣 陈桂荧 陈炳文 司徒辉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应急救援小组范围及分工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向上一级如实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尽快控制险情蔓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及处理。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件做好标记、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物证;
三、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负责陪同引导上级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查看现场;
四、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五、进行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应变演习,有计划区分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六、应按要求积极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
第七条 应急救援小组各人员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成员随着职务的自然任免而任免,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
二、组长负责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救灾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安抚有关人员和调解工作,后勤配合
三、副组长执行组长指令,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指挥相关人员和物资进行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四、成员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人员。当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接到信号必须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五、质安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负责审核并组织上报事故快报,检查落实事故现场应急措施救援情况落实,草拟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文件。
六、施工员:负责防火日常具体工作,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核实情况及有关报道工作。
七、资料员:负责应急事故有关文件材料的核对、盖章、上报、信息管理工作。
九、材料员负责应急材料、物资、设备调配到位。
十、属下各班组:根据应急小组指令,负责提供调配应急所需物资、设备、机具及人员。
第八条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属下各班组及个人有义务参与、协助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属下各班组及个人均要给予支持和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和拒绝。
第四章 抢险救援电话
第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13802940796
项目部现场办公室: 13570251791
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交通事故急救:122
第五章 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第十条 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按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工程部和质安部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及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十一条 事故整体应急程序
发现事故或征兆
报警
发出救援命令
评估危险
确定应急方案
开始救援行动
现场处置
结束紧急状态
第六章 事故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设置医务室,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亦要根据有关要求配备应急抢救工具。
第十三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一、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主任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
二、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 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三、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四、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四条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一、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二、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三、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作引导人。
四、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五、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第十五条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与总结
一、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按事故级别成立调查小组,并按规定的事故级别填写事故快报。
二、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各级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三、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吸取事故的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贯彻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绩效管理与安全科学评价有机结合。
五、深入彻底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检讨有关措施及方案,对相关预控措施及方案不断充实、完善,以保证其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 事故级别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八条 事故上报规定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各类多发建筑事故的预防及救援
根据公司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特确定以下危险部位及场所为重大危险源:⑴高处坠落、⑵物体打击、⑶机械伤害、⑷坍塌、⑸触电、⑹火灾、⑺食物中毒。
通过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实行控制,以减少事故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底。
第一条 高处坠落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员负责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质安员负责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为主、质安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第二条 物体打击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员负责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质安员负责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为主、质安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脱离危险现场,以免再发生损伤。
2、在移动昏迷的颅脑损伤伤员时,应保持头、颈、胸在一直线上,不能任意旋曲。若伴颈椎骨折,更应避免头颈的摆动,以防引起颈部血管神经及脊髓的附加损伤。
3、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5、防止伤口污染:在现场,相对清洁的伤口,可用浸有双氧水的敷料包扎;污染较重的伤口,可简单清除伤口表面异物,剪除伤口周围的毛发。但切勿拔出创口内的毛发及异物、凝血块或碎骨片等,再用浸有双氧水或抗生素的敷料覆盖包扎创口。
6、在送运伤员到医院就医时,昏迷伤员应侧卧位或仰卧偏头,以防止呕吐后误吸。对烦燥不安者可因地置宜地予以手足约束,以防伤及开放伤口。脊柱有骨折者应用硬板担架运送,勿使脊柱扭曲。以防途中颠簸使脊柱骨折或脱位加重。造成或加重脊髓损伤。
第三条 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以机具员为主,施工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以质安员为主,机具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为主、机具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首先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处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保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移动。遇有凹陷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邻近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移动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移动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移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以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板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提侧下肢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8、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设置危险区域,专人监护,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第四条 触电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质安部、工程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以电工为主,施工员为辅共同具体实施。
3、事故调查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以质安员为主,电工为辅共同具体实施,一级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为主、电工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1)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3)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公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7、应急救援工具: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第五条 火灾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党群部)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以义务消防队为主,施工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必要时公司火灾应急救援队到场直接。
3、事故调查由指挥公司火灾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以项目经理为主,综治员为辅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发生火灾事故,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贵重物品到安全地方,拨119号电话报警等。
1、起火时,普通电梯不能作安全疏散用,一是电梯并拨烟火的作用很强。容易扩大火势。二是在火灾时,电梯井内烟雾浓,不能保证安全。三是在火灾时对非消防用电都要断电。
2、楼梯是建筑物唯一的疏散设施,楼梯间要有效地防止烟火侵入。
3、火场上出现浓烟、高热、缺氧等致人伤亡时间,早在5~6分钟,晚的在10~20分钟,所以人员疏散时间必须控制在3分钟内全面疏散到安全地方。
4、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多数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而引起的,如可燃什物,可用冷却灭火方法,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使其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达到灭火效果。
5、如电器设备火灾,可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加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电器设备上,阻止空气接触,并立刻关闭电源,达到灭火效果。
6、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严禁用水扑救)直接喷射在燃烧载油的器具上,阻止和氧气接触,达到灭火效果。
7、火灾事故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主管部门或消防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鉴定、确定起火原因。依照对发生火灾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工作。通过火灾事例,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三、灭火应急方案演练要求
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项目部应安排时间按照应急方案要求进行演练。
1、演练要求:实地演练的次数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生产任务而定。一般要求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或节假日前等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来之前。
2、演练形式
(1)模拟操场训练:按接警、出动、分工配合以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检验是否符合应急方案的要求。
(2)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距要求出水、泡沫、1211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3)演练的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练、或分部位、分段(片)开展演练。
3、演练注意事项
(1)演练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演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和要求。
(2)要选择适当时间,尽量不要影响施工现场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3)要点火演练的,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 中毒事故的救援
一、发生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项目经理向上一级(办公室)报告,并按先内后外程序逐级上报,如项目经理不在,按层级原则,下一级立即补位上报,并即报告项目经理。
2、事故现场抢险、急救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以综治员为主,施工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必要进公司中毒应急救援队到场直接指挥。
3、事故调查由公司中毒应急救援队负责组织,以项目经理为主,综治员为副共同具体实施。
4、事故后勤保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综治员负责实施。
二、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1、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
2、食物中毒的特点:
(1)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2)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1)催吐:如果食物吃下去的时间地1至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方法。立即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给患者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使其催吐。亦可用生姜100克,捣烂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用十滴水来迅速催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鸡毛等剌激咽喉,引发催吐。
(2)导泻:如果误食中毒食物时间已超过2至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导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
(3)解毒: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用柴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饮料和防腐剂,用鲜牛奶可其它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4、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5、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带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6、抢救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外壁下的中毒、窒息者时应用安全带系好其两腿根部及上体,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7、应急救援工具:防毒面罩、多种气体检测仪、氧气包、空压机、送风抽风等设备、安全救援带(包括绳索)、药箱、担架等。
8、经上现场急救,症状仍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