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_6出渣与运输

2024-12-07 5点热度 0人点赞

6 出渣与运输

6.1 装渣与卸渣

6.1.1 装渣设备应选用能在隧道开挖断面内发挥高效率的机械,其装渣能力应与每次开挖土石方量及运输车辆的容量相适应。

6.1.2 装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装渣作业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进设备;

(2)采用有轨式装渣打机械时,轨道应紧跟开挖面,调车设备应及时向前移动,或采用梭式矿车、转载机等设备进行边疆装渣;

(3)漏斗装渣时,漏头处应有防护设备和联络信号,装渣结束后漏斗处应加盖;

(4)在台阶或棚架上向下扒渣时,渣堆应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6.1.3 卸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弃渣场地条件、弃渣打利用情况、车辆类型,妥善布置卸渣线,卸渣应在布置的卸渣线上依次进行;

(2)卸渣宜采用自动卸渣或机械卸渣设备,卸渣时有专人指挥卸渣、平整;

(3)卸渣场地应修筑永久排水设施和其他防护工程,确保地表径流不致冲蚀弃渣堆;

(4)轨道运输卸渣时,卸渣码头应搭设牢固,并设挂钩、栏杆,轨道未端应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

6.2 运输

6.2.1 运输方式分有轨式和无轨式,应根据隧道长度、开挖方法、机具设备、运量大小等选用。

6.2.2 长隧道施工时,应根据施工安排编制运输计划,统一调确保车辆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

6.2.3 采用有轨式运输时,洞外应根据需要设置调车、编组、出渣、进料、设备整修等作业线路。洞内应铺设双道;在单道地段,错车线的有效长度应符合最长列车运行的要求。

6.2.4 有轨式运输的线路铺设标准和要求如下:

(1)钢轨人力推运时,单位长度钢轨质量不应小于8kg/m;机动车牵行时不宜小于24kg/m。钢轨配件、夹板、螺栓必须按标配齐。

(2)道贫型号,应与钢轨类型相配合。机动车牵引宜选用较的型号,并安装转辙器。

(3)轨枕 间距不宜大于70cm,长度为轨距加60cm。轨枕的上下面应平整。在道岔处应铺设长轨枕。

(4)平曲线半径 洞内不应小于机动车或车辆柚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5)道床 可利用洞内不易风化的石碴作为道碴,厚度不宜于15cm.

(6)线间距 双道的线间距应保持两列车间净距大于20cm,错车线外应大于40cm。

(7)车辆距坑道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 应不小于20cm,单道一侧的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70cm。

(8) 纵坡 洞内人力推车时不宜大于1.5%;机动车牵引时不宜大于2.5%;皮带运输机输送时不宜大于25%。洞卸潭线未端应设10.5%~1.0%的土坡段。

(9)线路铺设 轨距允许误差为:+6mm、-4mm,曲线地段应按规定加宽和设超高,必要时加设轨距拉杆;直线地段应两轨平整。钢轨接头处应并排铺设两根枕木,保持平顺,连接配件应齐全牢固。

(10)当采用新型轨式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规格、性能的要求,保证运输安全。

6.2.5 有轨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牵引不得超载。

(2)车辆装载的高度不超过斗车顶面40cm,宽度不超过车宽。

(3)列车连接必须良好,利用机车进行车辆的调车、编组和停留或人力推动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严禁溜放。

(4)车辆在同方向行驶时,两组列车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0m;人力推斗车时,间距不得小于20m。

(5)在洞内施工地段、视线不良的弯道上或通过道岔和洞口平交道等处,机动车牵引的列车运行速度不宜超过5km/h;其他地段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最大速度不应超过15km/h。

(6)轨道旁的料堆,距钢轨外缘不应小于50m,高度不大于100m。

(7)长隧道施工应有载人列车供施工人员上下班使用,并应制定保证安全的措施。

6.2.6 洞内采用无轨式自卸卡车运输时,运输道路宜铺设简易路面。道路的宽度及行车速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车道净宽不得小于车宽加2m,并应隔适当距离设置错车道;双车净宽不得小于2倍车宽加2.5m;会车视距宜为40m。

(2)行车速度,在施工作业地段和错车时不应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宜大于20km/h。

6.2.7 运输线路或道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时行维修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平整、畅通。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除。

6.2.8 运输车辆的性能必须良好,操作时应符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6.2.9 先拱后墙法施工中,如采用卡口梁作运输栈道时,在卡口梁下应加设立柱支顶,以保证栈道上运输安全。

 

雅居云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