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
工程名称 | 德沁苑 | 分部分项
工 程 |
基础工程 | 工种 | 机械工、杂工 | ||||||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挖土时要注意护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5.人工挖土时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6.在深基坑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护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8.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9.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0.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11.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2.机械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得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3.电缆两侧1m范围内采用人工挖掘。 14.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5.向汽车上卸土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6.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7.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8.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9.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20.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21.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22.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4.补充交底内容:
|
|||||||||||
交底人签字: | |||||||||||
日 期: | |||||||||||
接受交底班组长签字: | |||||||||||
施工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