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沁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1、工程概况:
粤长辉龙岗德沁苑商住楼工程地处深圳市龙岗区龙溪,邻近龙岗府路,对面是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会堂,属新建住宅小区。现场东、南二侧紧邻市政道路,西、北二侧为已成型的建筑。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规划建筑由5栋11层和1栋12层的高层商业住宅楼和一层地下室组成,总用地面积8580.16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28579.7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2317.4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262.3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45.2米。本工程建筑类别属商住楼,其中地下室平时为车库,战时为防空单元,首层为商铺,二层以上为住宅楼。
2、目的:
通过实施本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全体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因工伤亡事故发生。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德沁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生活区的安全管理。
4、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第二章、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目标:全年负伤频率在0.8%以下,杜绝重伤、因工死亡、火灾、坍塌、中毒事故发生。
3、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 安全达标: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安全优良率90%以上。
- 文明施工目标:深圳市文明工地,争创省市双优工地
- 伤亡控制指标:杜绝死亡,重伤、中毒、坍塌和火灾事故,年轻伤事故率在0.5%以内。
4、项目安全生产伤亡控制目标分解:
- 项目员工年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
- 项目外联队年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3%以内
- 其中:混凝土、竖向焊控制在0.1%以内
- 钢筋绑扎、加工控制在0.1%以内
- 木工制安等控制在0.1%以内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肖 波
副组长:宋发平、黄春明、王述良
组员:崔恒飞、骆 伟、熊子刚、黄文新、刘学文、郑则强
2、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肖 波
副组长:黄春明、王述良
组员:骆 伟、熊子刚、黄文新、刘学文、郑则强、罗国均
3、治保小组
组长:熊子刚
组员:赵忠良、张东方、张怀金、陈建明、张阿五、罗国民、
4、防汛、防风领导小组:组 长:肖 波副组长: 宋发平、黄春明、王述良
组 员:骆 伟、熊子刚、黄文新、刘学文、郑则强、罗国均
5、防汛、防风抢险队:队 长:黄春明、王述良 组长:熊子刚
组员:黄文新、刘学文、郑则强、张阿五、罗国民、金技锋、
6、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肖 波
组员:宋发平、黄春明、王述良、崔恒飞、骆 伟、熊子刚、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肖 波、宋发平、黄春明、王述良、崔恒飞、骆 伟、熊子刚、朱明德、罗成、朱刚、胡英、伊同伟、李相兴、聂志明、高成荣、唐建明、秦明富、李建、李英、马桂云、刘丽、叶和建、代宇丰、龚泽伟、王政勇、吴占东、蔡敏、张锐、李静、王新胜、王伟、宁晓梅、郭玉龙、吴显模、张洪、孙聪、李华、李炳全、丁宗湘、马柏芳、苏超慧、张野、唐大云、李明英、王福寿、李长明、林波、李晨、牛婕娜、叶芳、骆庆蓉、王蓉、张建华、胡光城、韩长生、张玉成、
7、总包安全管理控制流程图
总承包商
安全生产目标
施工中
施工前
安全生产制度
分包商进场
设施
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
机械
用电
施工中
安全学习
安全例会
达不到要求
达到要求
整改处罚
总包安全管理控制流程图
第四章、安全责任分解
项目 经理:肖 波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王述良 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项目安全主任:熊子刚 项目安全生产监督负责人
项目管理员:
张 宏 项目钢筋加工安全生产负责人
宋桥华 项目钢筋绑扎安全生产负责人
徐学成 项目木工制安安全生产负责人
吴加才 项目混凝土浇捣安全生产负责人
黄建明、汪学州、黄林、张晶、陈明圣、杨波项目外联安全生产负责人
第五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1、依据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每季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严禁上岗。项目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伤亡事故登记、上报工作,如实记录本月现场安全生产状态及伤亡事故情况。
项目每季度组织对管理人员责任目标考评,对先进者予以奖励,对本季度责任目标控制不好的予以处罚。项目安全部每月对外联队责任目标考核进行落实。年终项目应对现场各部门进行责任目标落实的总结。
2、安全生产教育制
2.1、对于进入工地施工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登记造册,签订“安全生产保证书”,报上级安全部门。使工人充分了解本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2.2、工人入场必须进行由安全、教育、劳资部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包括:
a现场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b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器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c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d防护用品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2.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部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e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2.4、从事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工)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2.5、定期对职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及法制教育。
2.6、安全教育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及时传达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班组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式,及时进行纠正违章操作教育。
2.7、在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程收尾、施工条件好、季节气候变化、节假日五个容易疏忽的时期进行适时安全教育。
2.8、项目在抓好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时,应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
3.1公司安全科根据工程特点对项目进行书面安全交底,项目安全部门向各专业工种班组长书面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指导施工。
3.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大会,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明确本月安全活动的主题并进行动员,月底召开总结大会,对于表现优良的人员进行奖励。
每周一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做书面交底作业人员签字。
3.4利用开会、板报、简报、小册子和安全资料,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安全班前和班后活动。
4安全生产检查制
4.1检查目的: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4.2公司安全科牵头组织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脚手架验收及检查记录;安全防护和场容卫生检查;施工用电检查;井架搭设验收及检查记录;大型机械验收及检查记录;中小型机械检查;动火作业审批;事故违章处理等。对检查所发现的不合格的项目实行“三定”整改,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4.3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各单位人员,对所管理施工现场、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检查内容:现场安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行为、劳保用品的使用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备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奖罚到人,杜绝三违现象。
4.4每天上午由安全主任带领有关安全管理及施工负责人巡视现场,指出安全问题,以书面形式下发,限期整改完成。重视在台风及暴雨前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4.5工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班组在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同时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以随时监督,共同遵章守纪,消除隐患。
4.6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由安全主管人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有即发性事故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当场指出进行纠正。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工地安全部门及公司安全科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1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挖土方须从上向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开挖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按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放坡或加以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以可靠支撑,不得施工;坑(槽)、沟边2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沟边沿处,必须设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有红色标志灯。
(4)夜间挖土时,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5)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必须人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5.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前,必须做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签字,存档备查。
(2)临时施工用电作业完后,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签字存档。
(3)临时施工用电要建立定期的检查记录和维修记录,签字存档。
(4)临时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中的保护零线,必须要有电阻测试,电阻值必须在允许范围内方可使用,并签字存档。
(5)架空线路的导线截面和对地高度、档距要求,必须大于“JGJ46-88”临时用电规范。
(6)电源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底边距地面高度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箱内必须装设隔断开关与漏电安全保护器;箱体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风措施,并要有编号和接零。均必须搭设防雨、防砸的防护栅,地面搭设木质操作台,操作台与地面空间不得小于10cm,配电箱周围应设红白相间围栏。
(7)保护零线和防雷接地线必须专设,严禁同一设备中,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5.3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负责人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机械夜间作业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2)建筑施工、安装所使用的机械要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酒后作业。
(4)项目施工现场和车间所使用的手动机具必须按照GB3787-93 管理要求,建立账卡登记造册, 并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备查。
(5)施工现场施工的各类施工机械,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做好接零保护。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6)机械和机电使用前应经调试达到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每天上班前应检查吊具及动力传递系统。工长和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与建筑物拉结的可靠性。
(7)塔吊、井架、电梯的安装必须要有安装方案,方案要有审批签字,手续齐全,存档备查。塔吊的隐蔽资料和验收资料签字手续必须完整,并存档、备查。安装完后必须经过有关安全、动力部门参与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资料存档备查。井架、电梯的进出料口必须有安全门和防护栅,架体的垂直偏差得保证在本机规定范围内,缆风的钢丝绳必须无断丝、无断股,表面无锈蚀不缺油。
(8)塔吊、电梯和井架的上下联络讯号,要畅通明确,卸料平面跳板搭设严密,平台两边防护要严密,井架料盘严禁乘人,上、下限位和防冲顶、防坠落和停靠装置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防雷和接地要达到规范要求。
(9)金属焊接机械必须达到JGJ46--88中标准要求。在外墙面电焊,应有人监护和检查下面的防火情况,且电焊前必须提前申请用火证。
5.4脚手架安全措施
(1)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有结构计算书和架子工程图。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施工。架子的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要重新制定方案,由原方案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2)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及扣配件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使用的扣件得有合格证,无脆裂变形、滑丝。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3)架子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要求拟定书面要求,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存档备查。
(4)架子基础、卸荷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组织有关人员按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资料存档备查。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
(5)外架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支搭安全网,平支或立挂的安全网都要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内不得存留杂物。用立网封闭防护的脚手外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安监证”。
(6)大风、大雨、震动等过后,要全面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5.5临边、洞口安全措施
(1)包括孔洞、电梯井口、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口、阳台边及基坑周边和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2)基坑周边、未装栏杆的阳台边、料台边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楼层周边、水箱、 及水塔边等处都必须设置涂有红白相间油漆的栏杆。
(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脚手架的部分,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水平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水平接口处须连接严密,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
(4)防护使用的安全网要保证完整有效、手力均匀、网内不得有积物。支搭的安全网直至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安全网在储运中,必须通风、遮光、隔热,同时要避免化学物品的侵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合格的检验记录。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拆除安全网必须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拆网自上而下,同时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5)电梯口、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6)后续施工的管道井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并挂设安全标志。
(7)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当设红灯示警。
(8)临边洞口防护搭设好后,经验收合格,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在施工期间,未经技术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5.6照明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照明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分整体照明和局部照明,一般场所使用220V电压,除持证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源。
(2)灯具和拉线开关对地高度应在2.4m以上。
(3)特潮湿或易触电场所和楼梯间应使用小于12V的电压。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7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措施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2)高处作业时,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严禁上下抛扔物品,系好安全带。
(3)雷雨天气及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4)禁止酒后作业。
5.8风雨季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现场施工设备防雷接地的检查和电器设备的防雨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电线是否有脱皮现象,防止在雨期发生漏电。
(2)加强临建设施的防漏、防台风维护检查。
(3)施工现场广告牌、宣传牌要经常派人检查,若有松动,必须及时派人加固。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堆放杂物,以防遇风吹落伤人。
(5)高层结构施工时,应做好结构防雷临时措施,结构施工到顶后,尽早做好永久性避雷装置。
(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五级以上、高温、雷雨等)影响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所有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和崩扣要及时修理;马道要采取防滑措施。
(8)雨季施工时,露天机械要搭设防雨棚没,电器设备要加强防雨和潮水的防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潮水浸。现场的临时用电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9)施工现场内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定期检查塔吊基础下沉和塔身倾斜偏差。
5.9高空作业规定
(1)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牢靠,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3)无安全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玄、动撑、绗条、挑架的条粱和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4)乘人的外用电梯、吊蓝,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蓝、吊装物上下,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坠落使用。
(5)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凡独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好安全带。
6、治安管理
6.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责任人,并将制度和责任人按要求上墙。
6.2建立来访登记制度。门卫必须尽心尽责,闲杂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现场。宿舍严禁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6.3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及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生活区設有学习、娱乐场所。
6.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建立巡逻护场制度,警卫和巡逻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制度,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出门物资要有出门证,并有值班记录。
6.5各施工队进场时必须填写民工花名册,随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安保部备案,并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外出劳务证。做好上岗前法制教育。
6.6各施工队必须建立治保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搞好本队伍的治安防火工作。
6.7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库房等易发案部位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财务室、高档物品存放处有“三防”(技防、物防、人防)措施。
6.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6.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安保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破。
7、现场防火
7.1施工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语。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达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逃生疏散办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兆事故,会组织疏散逃生。
7.2项目每月结合公司综合检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季度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训练记录。建立防火档案,制定防火预案。
7.3现场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完备消防管理网络、完善动火审批手续及动火监护工作。安全部及保卫部每天进行安全、防火巡视。
7.4地下室施工时,现场沿护栏每隔30米设置一个消防栓,有昼夜明显标志,配备有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严禁存放物品。塔楼设置2寸消防立管,消防水管随楼层增加,每隔一层留设有消防栓口。消防供水要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塔楼每层梯口显眼位置摆设1个灭火器,要求有效,对失效、过期空瓶灭火器及时更换。
7.5生活区、施工现场临建按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
7.6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有操作证,动火前要办理用火手续,清理附近易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用火证当日有效,焊割地点变动后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7.7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落实人头,小心防火,同时做好搬运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7.8 消防制度牌的设置
(1)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设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处。
(2)警卫人员职责制度牌放在值班室。
(3)木工防火制度牌设在木工房内显眼处。
(4)油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设管理措施制度牌于明显处。
(5)现场烘炉地点,设烘炉工防火制度牌一块。
(6)临时料具库设库房防火制度牌一块。
(7)食堂燃气使用处设燃气用火管理制度牌一块。
(8)消防泵房设管理值班制度牌一块。
8、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及工伤急救措施
8.1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重伤、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势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
8.1.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8.1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备案;
8.1.3死亡事故:由公司、分公司联合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公司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公司审批后,报局工程部和当地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结案。
8.2预防措施
8.2.1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来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2.2对任何采取的预防措施要审理是否有效及针对性;
8.2.3采取预防措施要实施监控,以确保预防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8.3项目安全部设有医疗室,配备有简单急救药品,由安全部胡英负责。
8.4当发生轻伤时,可立即到医疗室医治,情况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就医。具体流程见附录四紧急联络图。
9、交叉作业:
1、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
2、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以上条件不符合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处作业的坠落半径的确定:高度2~5米时,半径为2米;高度5米以上至15米时,半径为3米;高度15米以上至30米时,半径为4米;高度30米以上时,半径为5米。
需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有
1、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2、施工用电方案
3、塔吊安装方案
4、外架搭设方案
5、风雨季施工方案
6、钢筋工程方案
7、模板施工方案
8、混凝土施工方案
9、土方回填方案
附录二(安全奖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项目工程达到文明工地,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安全,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施工环境,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结合工程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扰乱施工秩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侵犯公司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给予处罚,情节较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工程范围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适用本条例。
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在现场因争抢材料或其他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坏公私财产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由项目领导或安全部调解与处罚相结合。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分为两种:
警吿教育;罚款:十元以上,叁仟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或法律、法规所得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黄、赌、毒或违章操作的小型工具),项目安全部门没收或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人在无能力交罚款时,由其施工队员交纳罚款。
第六条 对于外来人员、送货人员、司机等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可给予教育、警告、劝退施工现场,或从轻处罚,罚款可由当事人、被访人、收货人支付。
第七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八条 分包单位或班组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九条 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到位,造成责任区内安全管理混乱,要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进场人员,能接受教育,态度端正的人员。
第十一条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较严重后果的。胁迫、诱骗他人或强令违章指挥他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对检举人、证人、执行人打击报复的。屡犯不改的。
(一)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行为和处罚
第一条 有下列违章行为者,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结伙斗殴,寻酗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情节轻微处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情节轻微的处2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拒绝、阻碍项目管理人员的正确管理,情节轻微给予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3000元以下的罚款或令其单位退场。
第二条 有下列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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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 100元,不系好帽带处罚20元。
-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 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吸烟,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 随意(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 不穿戴整齐(凡穿背心、赤背、短裤、裙服、光脚、穿拖鞋、凉鞋)每人每次处罚20元。
-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相关责
- 任人处罚200元。
- 违章作业,不听管理人员正确安排,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是指违反一标三规范,即JGJ59—99、JGJ80—91、JGJ80—92、JGJ46一88)。
- 违章指挥,管理人员不正确安排工作,每人每次处罚200元,造成较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 管理人员管生产,不管安全,对违章、隐患不制止、不整改、不上报,每人每次处罚50---500元。
- 管理人员对所管工人不进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或交底无签字、无针对性,对工作有安排、无检查、未落实,根据情节给予50---500元处罚、教育。
- 拒绝在隐患通知单上签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100元处罚,不按期给予签发单位写反馈单的单位或个人给予100元处罚,并限期写反馈单。
- 酒后上班,寻衅闹事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 非本工种机械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设备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 损坏、移动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以上。
- 拆除安全防护、安全标志、消防设施未经工长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的,经批准但拆除后未按要求恢复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以上。未经批准进行有危险或安全隐患的作业(包括未办理动火证而动火、未经批准拆除受力支撑架或外架、未经批准而使用机械设备、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区或禁区、未经批准乱拉接电源或停电等,也包括临时原因局部或暂时已不具备作业条件却仍继续作业),罚款200元以上。
- 施工现场随意摆放物件,或不按要求将材料堆 放整齐,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 损坏成品、半成品,按情节严重给予50元以上处罚。
- 高空作业掉下物体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以上(如果打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要追查连带责任)。
- 私自罢工,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以上。
- 工完清场,大量的建筑垃圾应当天转运到垃圾池(或指定地点),少量的建筑垃圾应随人带走。对不能及时工完场清的给予单位或个人处罚50---3000元。
- 罚款的有关规定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可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给予分包队相应的处罚。
- 对于群体性违规,如:几人以上吸烟或未戴安全帽或在责任区内有烟头等情况,给予相关分包队安全员或其他责任人的处罚。
- 楼层拆模后第三天验收,对不能彻底清扫干净工完场清的,包括筒体、采光井、电梯井、外架等,给予500元处罚。
- 外架上只供施工人员行走和操作时立足,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余料),如有违反,每处处罚50元。
- 不按规定(JGJ80—91)进行安全防护的,每处处罚50元,并限期整改,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在总包方发出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总包方代为整改的,整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其它合理费用,由总包方发通知单及各项费用菜单,在当月工程款中无条件扣除。
- 总包方提供的电箱、机械、图牌、标志、灭火器材等及其它设备设施,要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发现人为损坏或弄脏,影响形象,据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
- 每天上午9:00时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施工道路等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彻底清理干净的,按章处理。
- 损坏公共设施,偷窃公私财物的,赔偿同等价值款项后,处罚200元。
- 聚众赌博、聚众闹事的处罚200元每人每次。私拉乱接电线,更改线路,在电线上凉衣服,隔小房间,视情节处于50元以上罚款。
- 乱倒剩饭菜、污水、垃圾的,每人每次处罚50元。
- 宿舍内摆放混乱、不整洁,在墙上乱张贴、乱涂写等视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 晚上11点后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处罚100元每人每次。
- 不在指定的地方冲凉、洗衣的每人每次处罚50元。
- 买饭不排队,引起争吵、打架的,按章处理。
- 阻挠安检人员行使正常公务,故意寻衅闹事的,给予当事人罚款300元。所属带班的处罚500元。
- 浇砼时不采取遮挡防护措施,砼污染场面、安全网等每处罚款50元以上,或赔偿安全网并限期清理干净。
- 新进场员工各分包队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统一到项目安全部办好工作卡,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先上岗后办工作卡。如有违反给予安排工作人员50元处罚每人每次。
- “三级”安全教育按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反者给予分包单位处罚,按未教育人数计算,每人50元,由分包单位负责。并限期整改。
- 施工现场、公共场所、材料堆场及其他禁止区内严禁乱扔垃圾或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不听劝阻的罚款50—10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200元。
- 公司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评),总分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给予相关检查内容责任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200元。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东区、西区总工长,各处罚500元。分包单位队长,副队长各处罚500元,分包单位安全员处罚200元。
- 由于某个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较差,导致公司综 合考评扣分,总分达不到80分以上另处罚分包队3000元/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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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条例
- 有特殊贡献,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给予奖励。
- 在防洪、火灾、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者,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 能在特殊情况下协助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时整改隐患,制止打架斗殴,工作突出者视情况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 配合安检人员督促违章人员整改,制止违章行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表现突出者给予50元以上奖励。
- 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或处理的,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上奖励。
- 有正义感,在保护项目部的人身、财产安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 凡举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给予奖励。
- 公司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评),总分得分在85分以上,奖励各相关检查内容责任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给予200元奖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总工长各奖励500元,分包单位队长、副队长各奖励500元,分包单位安全员200元。总分得分在85分以下80分以上不奖励,不处罚。
(三)裁决与执行
-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由项目安全部及其以上部门均可执行,相关管理人员及部门应积极配合。严禁任何人出面说情。
-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罚款,坚决按本规定执行,至于高额罚款(超过1000元),不服者可向项目部申诉,由项目班子裁决。
- 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存入奖励基金帐户,用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突出及符合奖励条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 以上规定从各单位收到本规定起执行,奖励单据或处罚单据有项目经理部盖章或项目副经理以上人员签字有效。
- 如果有与本条例有差异的,应以上级文件或新出台文件规定为准。
第六章 附则
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应签定保证遵守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各分包单位进场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退场时给予结算。
附录三(消防应急措施)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一旦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和组织初期的补救,使之组织有序、责任明确,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本措施。
- 由项目经理肖波,保卫干部熊子刚、黄林、朱刚三名,参加施工单位负责人义务消防领导组成指挥组。具体任务:负责组织指挥、初期火灾的灭火工作,调动安排有关人员扑救火灾,向上级报告情况。
- 由杨波、崔恒飞组成报警组。设电话一部,电话号码84804703,报火警电话119。电话室设在物质部。报警组的任务是:一旦发现火情,迅速及时地向当地消防部门拨打119报警。讲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种类、火势大小等,并派专人到附近路口迎接消防车到来。
- 由现场义务消防队组成抢救组。组织抢救组由指挥组统一指挥,按照指挥组的调动和要求,抢救疏散物质或控制火势扩大。
- 扑救措施:针对不同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 隔离法: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木材、布、纸、橡胶及各种塑料燃烧而形成的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剂。
-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主要指油脂及液体燃烧形成的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剂的同时还可用水冷却容器壁、关闭阀门、切断可燃液体来源。
- 窒息法:窒息法就是使可燃物无法获得氧而停止燃烧,主要指气体火灾。气体燃烧速度快,极易造成爆炸,一旦发生火险,应迅速用不燃物捂盖燃烧物,紧闭起火的建筑,使空气不能进入着火区,同时使用干粉灭火剂迅速扑救,绝大多数燃烧都会熄灭。
- 抑制法:因金属燃烧时,温度较高,水及其它普通灭火剂在高温下均会因分解而失去作用,应使用特殊灭火剂。可用干砂、食盐、石粉、干粉灭火剂进行扑救,切忌用水扑救。
- 电器设备着火的扑救方法:首先应切断电源,使用不导电的干粉灭火剂进行扑救,切忌用水扑救。
- 由现场警卫班组成警戒组。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和被抢救出的物品保管、看守及人员疏散等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防止发生意外。
- 依据有关治安、消防规定,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公安保卫人员可调动单位内部车辆。
- 施工现场容易发生火灾的物品有:汽油、煤油、柴油、稀料、氧气、乙炔及木料、人造纤维板材、装饰纸板、外用纸包装、可燃塑料、锯末、刨花等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等可燃物体。
- 施工现场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包括:各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高热或电火花、使用的电气焊火焰及高温铁渣、雷击放电、电气焊作业点、工棚、仓库和油库。
- 容易产生泄露的物品包括:油漆、稀料、涂料等化学油品、容易产生泄露的场所是仓库、油库、施工现场配电室、食堂、实验室等。
- 根据现场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火栓。
- 紧急事故发生时,项目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止扩散,当事故严重,自身难于处理时,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 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必须首先确保人身安全。项目各负责人、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队员应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场所,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图进行处理。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责任区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环保紧急事故处理报告。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责任区负责人和项目领导召集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 发生火灾时,火灾责任区领导和义务消防队要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救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救火的同时应尽量避免爆炸的发生,明确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如电气设备起火、油品起火,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和清水灭火机。
- 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责任区领导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工作,并填写环保紧急事故处理报告,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查、存档。
- 只有配戴适当保护衣物及装备,且接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处理清洁泄露的化学危险品,未经过训练的人员应与泄露的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当室内油漆或涂料等挥发气体的浓度过高时,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若泄露的化学品属剧毒高挥发时,应立即安排紧急疏散及救援措施。被化学品污染的地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垃圾作为化学废物进行处理。
- 放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单位必须要有灭火器、易燃易爆管理制度、醒目的标志、防火责任人、管理事故处理人员。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迅速把易燃易爆物品转离出火源。爆炸发生后,库房责任人和项目领导应迅速到岗,组织自救并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并上报上级领导及公安消防部门。
九、地震如发生后,项目领导和责任区负责人应立即对地震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以防余震的再次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暴风大雨发生前组织现场准备水泵,固定临时房、外架、建筑物,对不符合物体进行清理、撤出、加固。
十一、停电时,启动工地备用发电机发电,满足工程施工应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