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沁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报告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1‰,年负伤率0.5‰以内。实现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的“五无”安全目标。
二、建筑施工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
1、“三宝”
是指建筑施工防护使用的安全网、个人防护佩戴的安全帽和安全带。要坚持正确使用佩戴,可避免发生操作人员的伤亡事故,因此称为“三宝”。
2、“四口”
是指在建筑施工中的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1)楼梯口:
楼梯栏杆应随层安装,如果后安装,必须要采用二道钢管防护。
2)电梯口:
采用1.2米高的钢制门或钢管防护,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3)预留洞口:
洞口为25至50厘米,用钢丝网或盖板固定封死;
洞口为50至150厘米,用钢筋网封死;
洞口为150厘米以上的,四周设防护栏杆,中间挂平网。
4)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3、“五临边”是指:
- 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
- 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
- 各施工层楼梯口的梯段边;
-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和上下跑道。斜道的周边;
- 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
- 临边的防护措施一般是在临边处设1.2高的防护栏杆及档脚板。
三、文明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
2、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现场;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妥善处理不准离岗;
5、井字架不经验收不得使用;
6、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抛物件;
7、不准使用枯木裂纹脚手板;
8、不准使用多功能小型机械;
9、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准维修与清理;
10、脚手架侧砖不得超过三层,装修架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结构架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
四、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三证”不齐全不准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未精培训学习,无证不准上岗;
3、不满十八周岁青年不准上岗作业;
4、凡有高血压、癫痫、心脏病、智力差者不准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入场教育不准上岗;
5、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以防物体突然脱钩,砸死、砸伤下方人员;
6、马道、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准上人使用;
7、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8、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9、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阿,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或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10、井架吊篮不准(禁止)乘人。
五、高空作业防护及自我保护
1、外架拆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米以上高处作业禁止穿易滑、硬底及拖鞋操作,应系挂好安全带。
2、外架拆除前必须确保拉接到位,安全网防护到位。
3、外架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
4、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5、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死。
6、进入现场作业应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米。
六、防触电措施
1、上岗前必须佩(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即:首末端有漏电保安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
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
4、装修工程使用四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流动电箱,和三级保护,即:总电箱、开关箱和流动电箱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
5、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安器,机械设备必须每台有漏电保安器。
6、碘钨灯高度不得低于1.5米。
7、地下室、楼梯和潮湿地方,照明用36V低压照明,其他照明必须通过漏电保安器。
8、外电线路沿墙应挂平直,架空线路要求平直用瓷卡固定,不准乱接乱拉。50平方以上高压电缆线必须按规定埋设,即埋入深60cm垫砂,穿金属管。
七、预防机伤措施
1、所有机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各项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所有机械设备的轮接线柱必须安装防护罩,电锯有分料器,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并齐全可靠。
4、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工完场清。
5、机械检修必须拉闸停电,配电箱锁上,钥匙由修理人员保管。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年初,新年一开始,根据当年生产任务,项目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公司直属项目修订一图九表责任人。
2)月初,下达每月生产任务时,对当月生产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新工程开工初,除第一条规定外,项目技术总工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特殊工种等全面详细的安全交底(书面)。
4)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度,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得使用。
5)技术部门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要认真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时,要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进行处理。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治理尘毒、噪音等方面,制定技术措施予以解决。
6)机械动力部门对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负管理责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进行保养、验收。对新购进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和进行大修。维修的机械设备及外租设备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并做好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新购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投入使用。
7)物质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特种防护用品,如“三宝“、漏电保护器等,要经过安全部门审定认可方可购买。
8)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取证的电工、焊工、架子工、其中司机、电梯司机、信号指挥、蹦车司机,锅炉工。机操等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9)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入现场作业。
10)主体施工或装修期间,工程内不得入住任何闲杂人员和施工人员。
11)发生重伤事故24小时内、死亡事故8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不得拖延、谎报或隐瞒不报,对工伤事故的责任者按规定给予罚款,工伤费用按事故责任划分。必须写明发生事故的情况、分析及处理的结果上报安全科,记录因详细具体,注明发生的日期。
12)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将伤亡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13)各项目结算必须有由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签订的安全考核单,否则不予结算。
14)阁项目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备施工。
15)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达100%,电焊机必须安装专用漏电保护器。
16)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首末端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不相混。
17)任何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机械检修前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牌。
18)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乙炔瓶等一切短散务必须保证有容器吊运。吊运长钢筋时吊钩下必须配备平衡梁(吊运长钢筋专用扁担)。
19)各种架子防护齐全,三宝四口符合深圳市建委文件规定。(或当地政府部门文件规定)
20)风雨天气必须组织清扫现场路面和施工作业面后方可施工。
21)整体式提升架、爬架、外挂架、龙门架、塔吊必须报公司安全保护及机械设备监督小组审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2)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认真贯彻资料标准的管理运行。
23)新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在本区域管辖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24)加强班组管理,各班组必须有班组日志记录。
2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入场教育,由总包单位进行;二、现场教育,由项目组织进行;三、班组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进行。
26)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工程,都必须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27)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日巡检,周(旬)检查,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司每月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由各级值班领导负责组织。作业班组应检查每天上班前安全讲话。
28)做好职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29)坚持总分包、项目组的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轮流担任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照“一班一个月,一班一个人”,依次搞好轮流值班表的值班,日夜两班或三班作业时,每班都要有安全值班人员。
30)分公司工程部(安全)除配合组织综合大检查外,还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家查和对各项目的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停工或提出3000以内的罚款。
31)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外联队长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经济处罚、停产学习等),学习期间按矿工处理。
32)项目安全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主办工长,助理安全员不得低于助理工长的待遇。
33)各种大中型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总工负责编制,由分公司负责审核和审批。工程用电、脚手架、各种防护设施、卸料平台必须由项目技术总工审批。
34)以上规章制度,请各单位分包及项目组织贯策执行。存在问题及时向工程部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九、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取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⑤取得单项工程安全无事故的集团和个人。(特殊架子拆除等危险工程)
2、奖励申报由项目安全部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工程部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给予奖励,超过1000元以上须项目经理部申报。
(二)处罚
1、工完场不清,材料不按规格堆码,限期不整改每天按1元/㎡罚款。(对集体罚款)
2、安全设施不经验收使用,每项罚款100-500元。(对集体罚款)
3、对安检部门下达的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性质严重的按深圳市有关部门处罚规定执行。(对集体罚款)分公司对项目罚款。
4、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5、每周一上午无一小时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项目经理部200元,安全值班员50员。
6、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作业罚款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对集体罚款);不持证上岗者罚款5元(对个人罚款)。
8、随地大小便罚款50-100元。(对个人罚款)。
9、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对个人罚款)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对组500元(对个人罚款)
10、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系安全带罚款10-100元(对个人罚款)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11、高空掉材料每次罚款个人100元,罚集体1000元。
12、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对集体罚款)
13、轻伤频率按8‰考核,超指标1‰扣发事故当月500元。(集体罚款)
14、外联队队长不参加安全会或不参加安全活动,按本队人数10元/每个罚款。(队外包队长罚款)
15、无安全技术措施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100-1000元,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搭设的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100-1000元。(对集体罚款)
16、外联队不按规定派专职安全员(50-300人派一名专职安全员),每月一个罚款1000员。(对集体罚款)
17、未经入场教育进场施工的每人罚款100元。(对集体罚款)
18、使用无资质证明、无安全许可证,无花名册,无三证、不具备进场条件的外包队,限期不整改罚项目经理部1000元,罚项目经理本人1000元。
19、项目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人员无安全责任书限期不整改每人罚款100元。(对集体罚款)
20、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内不报告(分)公司安全科,每次罚款1500-3000元(对集体罚款)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1、对因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罚违章指挥者100-1000元(对个人罚款)。
22、对安监部门下达的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的,对整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对个人罚款)。
23、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对个人罚款)。
24、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对负有管理者责任的人员300-3000元罚款。
25、公司直属项目未运行一图九表管理法,罚款500元;未按工程施工进度运作一图九表管理法,每月罚款100元(对集体罚款)
26、月考核不够基本分数的在当月责任合同考核中扣分。
①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对施工项目处以每项500元3000元的罚款。
②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或处以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状态,限期不改的对项目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27、安全罚款由分公司工程部收集,每月底上报财务部门从工程拨款中扣除,分公司对项目罚款由项目责任工资中扣除,并设立专项帐目。安全罚款可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上的有功人员或用于组织专题安全活动。
十、施工现场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①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挡车栏。
②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正不当,坑道掘进、隧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建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瓦斯超限。
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混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打挂树未作处理。
8、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有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十一、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械,开动、关停机器时为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装,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业,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掉。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楚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加工,物体存放不当。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斗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检查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调车场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了望。
6、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作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佩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未戴工作帽。
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十二、施工现场的五大伤害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其中高处坠落和触电是发生频率较多的两项,分占事故总数的35%~40%和18%~20%。
十三、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及要求
1、正确使用安全帽:
①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毫米的空间。
②必须戴正。
③必须扣好下劾带。
④经常进行外观检查。
2、安全带的使用:
①新使用的安全带,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②安全带在使用中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③不准将安全带的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④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要防止日晒雨淋。
⑤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⑥妥善存放。
3、安全网的使用:
①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使用。
②使用中,不能把网拖过粗糙的表面和锐边;不准在网内或往下方堆积物品;不得把物品等投入网内;不得让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里;不允许受到严重的酸、碱烟雾的熏烘。
③使用中的安全网,必须每星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当受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检查其是否有严重的变形、磨损、裂纹,连接部位是否有松脱,以及是否有霉变情况,以便及时更换更换或修整。
④如使用中对局部要进行修理时,所用的材料、编结方法应与原网相同,修完后须经专人检查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⑤经常清理网上落物。
⑥必须保证试验绳始终穿在网上,当安全网上没有试验绳供试验时,安全网即应报废。
4、其它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工人应穿“三紧”工作服(即袖口、领口、下摆有松紧的工作服);低压电工应穿绝缘鞋,高压电工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配备绝缘工具;电焊工应穿绝缘搅拌司机 应戴防尘口罩等。
十四、外联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同时做到工完场清。
②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③必须保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有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经批准后新来人员方准上岗。
④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⑤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处理。
⑥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负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2、外联队工长、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
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时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③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公众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⑤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⑥发现有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3、外联队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喝健康负责;
②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③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④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⑤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⑥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4、外联队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①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执导。
③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
④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五、工伤事故案例及发生工伤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工伤事故案例
①97年6月14日下午15点20分,万寿路部长楼项目在4#楼一轴线西侧-2.7米基坑内发生一起长17米、高2.3米挡土墙因违章回填土造成坍塌事故,砸伤坑内作业人员贾全周,致使贾全周上门牙四科折断,左胸一、二、四肋骨骨折,左肺压缩60%的工伤事故。
②97年8月31日凿8点40分,恩济庄项目发生了一起因高空坠落导致袁长生队架子工崔香军脑损伤死亡的死亡事故,原因是崔香军在拆卸井架缆风绳由架顶往下放,由于揽风绳回弹,崔香军摔下井架导致死亡。
2、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①向安技部门、值班员、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抢救伤员;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设置警戒,维护好出事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
最后我代表项目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全体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深圳建设多做贡献,谢谢大家!
时间: 2006年11月26日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德沁苑工地生活区
教育人:
接受教育单位负责人:肖 波
接受教育人数:125人
项目经理:肖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