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