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编制依据
1.1、《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1.2、《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4、《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5、《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6、《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8、《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
1.9、《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10、《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1.11、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XX花园二期精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
工程规模:6000余平方米
建设单位:北京XX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XX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市XX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室内精装修做法表
位 置 | 房间名称 | 楼 地 面 | 墙 面 | 踢 脚 | 顶棚天花 | 门、门套、窗 | 灯具 | 固定家具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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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层 | 面 层 | 面 层 | 面 层 | ||||||
地下层 | 起居室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色米黄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石英射灯 | |||
多功能室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色米黄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石英射灯 | |||
卧室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色米黄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衣柜 | ||
四季厅 | 青石板人字斜拼 | 浅色米黄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局部松木仿古色假梁、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及钢化玻璃推拉门 | 石英射灯 | |||
佣人房 | 150*150地砖 | 浅色乳胶漆 | 踢脚砖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
洗衣房 | 150*150地砖 | 防水乳胶漆 | 踢脚砖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洗手台 | ||
机房 | 150*150地砖 | 矿棉吸音板 | 踢脚砖 | 结构顶喷白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隔音处理) | 吸顶灯 | |||
卫生间 | 埃及米黄石材斜拼 | 局部手工砖、浅米黄色涂料 | 埃及米黄石材踢脚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洗手台 | ||
储藏室 | 150*150地砖 | 浅色乳胶漆 | 踢脚砖 | 结构顶喷白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
楼梯 | 地毯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浅色木制混油栏杆 | |||
首层 | 客厅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石英射灯 | 陈列台 | ||
餐厅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浅色条形木制天花 | 石英射灯、吸顶灯 | 陈列台 | |||
卧室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衣柜 | ||
西厨 | 实木复合地板 | 局部浅米黄色涂料、100*100仿古砖斜铺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整体橱柜 | |||
中厨 | 埃及米黄石材 | 100*100仿古砖斜铺、局部埃及米黄窗套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整体橱柜 | ||||
主入口玄关 | 埃及米黄石材、局部浅啡网围边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
卫生间 | 埃及米黄石材 | 局部手工砖、浅米黄色涂料 | 埃及米黄石材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洗手台 | ||
楼梯 | 地毯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浅色木制混油栏杆 | |||
二层 | 主卧室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条形木制天花浅色混油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石英射灯、吸顶灯 | ||
卧室一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衣柜 | ||
卧室二 | 实木复合地板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石膏花线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吸顶灯 | 衣柜 | ||
衣帽间 | 实木复合地板、局部埃及米黄石材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衣柜 | |||
走廊 | 地毯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 | ||||
主卫生间 | 埃及米黄石材 | 埃及米黄石材、壁纸、石材局部拼花 | 埃及米黄石材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洗手台 | ||
马桶间 | 埃及米黄石材 | 壁纸 | 埃及米黄石材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
卫生间 | 埃及米黄石材 | 局部手工砖、浅米黄色涂料 | 埃及米黄石材 | 轻钢龙骨石膏板防水乳胶漆 | 浅色木制混油门及门套 | 防雾筒灯 | 洗手台 | ||
楼梯 | 地毯 | 浅米黄色涂料 | 浅色木制混油 | 轻钢龙骨石膏板浅色乳胶漆 | 石英射灯、吸顶灯 | 浅色木制混油栏杆 | |||
3.准备工作
3.1技术准备
3.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学习。
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混凝土、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3.2资料准备
3.2.1、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3.2.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
3.3成立分户验收领导小组
建设单位 组长:王玉龙
组员:陈鲲鹏
监理单位 组长:李海春
组员:宋为民 余德明 刘永相
施工单位 组长:王付成
组员:张英杰 缪志明 于洋 褚佳斌 黄金权 王兵
4.分户验收的目的、内容及要求
4.1分户验收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减少质量投诉,明确各参建方责任,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贯彻建设部建立分户验收制度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市实际情况,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4.2分户验收的概念
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根据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对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3分户验收的相关要求
4.3.1、除每户外还包括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
4.3.2、验收的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的要求;
4.3.3、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要全部检查,以房间为单位检查并记录;
4.3.4、实测实量部位,按“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检查点。必要时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项目表格中第一个空格内,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实测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当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分户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观感为每户全数检查,实测、实量仍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及最低数量检查,但检验批划分改为以每户为基准来划分,要预先定出测量点并记录下来。
4.3.5、分户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判定合格方法按规范规定执行;
4.3.6、不合格的要整改、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4.3.7、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的《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4分户验收的内容
4.4.1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类别共有八类验收项目及表格。八类内容是:
4.4.1.1、建筑结构外观尺寸及偏差;
4.4.1.2、门窗安装质量;
4.4.1.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4.1.4、防水工程质量;
4.4.1.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4.4.1.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4.1.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4.4.1.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主体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竣工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等。
4.4.2、分户验收对象是对每一户住宅及公共部分的走廊、地下车库的专门验收。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附表中预计设计的分户检验批项目,确定本工程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数量。
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数量。
- 检验批: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3-1)
- 检验批: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3-2)
- 检验批: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3-3)
- 检验批:防水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4-1)
- 检验批:防水工程检查记录表(4-2)
4.4.3、验收合格后,要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证明工程是合格的,才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5分户验收的数量、方法及处理
4.5.1、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工程安全和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并以房间为单位,全数记录。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
4.5.2、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实测项目每户抽查3间,地面隔离层每户抽查4间。
4.5.3、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分检验批在验收完,应及时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
4.5.4、当砼结构、砌体结构、地面、装饰装修、通风等工程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当暖卫、电气工程分户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时,判为合格。
4.5.5、当砼结构、砌体结构、地面、装饰装修、通风等工程分户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4.5.6、观察、手摸等方法检查的质量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4.5.7、对抽查结果处理:
(1)每单位工程所抽检项目全部相符或所抽检只有一户出现两个不相符项目时,以及每户最多只出现一个不相符项目时,视其验收结果有效。
(2)每单位工程抽检存在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同一个项目不符合时,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3)每单位工程抽检存在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二个及以上项目不符合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4.6分户验收的组织
4.6.1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包括:
4.6.1.1、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在工程施工之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
4.6.1.2、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工作。
4.6.1.3、与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4.6.1.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4.6.2、施工单位责任:
4.6.2.1、编制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有:
a、根据分户验收确定检验批项目和内容的原则,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分户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b、根据分户检验批项目分别绘制抽查点分布图。
c、根据设计文件和户型特点,编制含有各种户型、不同设计做法的户型设计做法表。
4.6.2.2、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4.6.2.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布置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4.6.3、监理单位责任:
4.6.3.1、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验收方案。
4.6.3.2、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4.6.3.3、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4.6.3.4、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
4.7分户验收表格的填写
分户质量验收表格分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分户验收记录表两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认,并加盖各单位分户验收专用章。分户验收记录表,该表由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在相应位置签认。
4.8强调做好分户验收的四个结合
4.8.1、分户验收要与(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相结合;
4.8.2、分户验收要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复查相结合;
不合格项如实记录,监理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限期整改,整改后复验。
4.8.3、分户验收要与成品保护相结合。
4.8.4、分户验收要与通病专项治理相结合。
分户验收主要是观感、实测、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故对通病要在施工过程中重点从施工工艺做法、选材、严格复验等方面精心策划,精心施工,促进工程顺利竣工,避免使用中通病发生。
4.8.5、分户验收要与严格按照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相结合
4.9分户验收记录表要求
该表是专为分户验收判定的检验批验收记录表,八类验收项目共18个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格。表格填写要求:以《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为例,要求如下:
4.9.1、检查内容:
可根据观察实测内容,参照表的内容执行,看不见的不测。
4.9.2、检查标准、数量、方法:
4.9.2.1一般规定:
a、检查标准:按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b、每套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c、每套住宅观感、功能全数检查,以房间为单位进行记录;
e、实测实量按规定部位及数量确定检查点,必要时先确定基准值,如房净高基准值,可用层高减地面、楼板做法厚度算出。实测值要全数记录。
f、主控项目要全数合格,一般项目80%以点测点合格,且不合格偏差不得大于1.5倍允许值方为合格。
g、现浇结构拆模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4.9.2.2、主控项目:
a、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方案
b、过大尺寸偏差: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尺寸偏差,如超过,则施工单位出方案,经监理认可后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4.9.2.3、一般项目:
a、外观质量:外观不宜有一般缺陷,如有则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后复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b、尺寸偏差:符合表1-1所列数值。
检查数量:梁、柱3间,墙、板3间。
检查方法:靠尺、塞尺、尺子
4.9.2.4实测项目说明
a、结构墙:测量轴线位移、垂直度、平整度、标高、截面尺寸;
使用工具,实测检查:
· 被查房间轴线位移:钢尺,对每面墙测量,每面墙不少于1点,可先放出房间两墙间中间线,再量出居中线推断出轴线。(主要量净空尺寸推断)
· 垂直度:用经纬仪、吊线、钢尺,对每面墙均测量,测点宜在距墙角50cm处,测量2点;
· 墙体标高:用水准仪、钢尺。标高可查板标高即可,墙主要查洞口标高。实际可利用50线测量;
· 墙截面尺寸:用钢尺。每面墙都测,每墙1点。可查洞口墙厚,做记录(也可利用螺栓孔测墙厚)。
· 墙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测横竖二个方向,取最大值作为检查点测值,记录下来,选在墙中心的区域。
b、结构板:测标高、平整度、截面尺寸
· 标高:用水准仪、钢尺。测板的四个角及中心点,测量5点。(标高为相对标高)。实际可测净高,推算标高:在首层控制住一点标高,往上测层高。实际可以利用50线测。
· 板截面尺寸:用钢尺等工具,在房角及中心测,每板为2点。
· 板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在平行墙体50cm位置二个方向测量,测量2点,取最大值作为检测点值记录下来。
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
5.1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及数量
(1) 检验批: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抽查3间。
(5.1)主控项目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敲击检查。
(5.2)一般项目
(5.2.1)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一般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5.2.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2.3)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 允许偏差项目 | 高级抹灰(mm) | 检验方法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3 | 阴阳角方正 | 3 |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
4 | 分格条(缝)直线度 | 4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5 |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 4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2) 检验批:防水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抽查3间。
(2.1)主控项目:
(2.1.1)隔离层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1.2)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C30、C25;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为15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2.1.3)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1.4)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畅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
(5.2)一般项目
(5.2.1)隔离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检查。
(5.2.2)隔离层与其下一层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防水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和观察检查。
(5.2.3)隔离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隔离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序号 | 检查内容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2 | 标高 | ±4 | 用水准仪检查 |
3 | 坡度 | ≯2/1000,且≯30 | 用坡度尺检查 |
4 | 厚度 | ≤1/10 | 用钢尺检查 |
(3)检验批: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每层抽查3间。
(3.1)主控项目:
(3.1.1)面层与下一层应粘结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3.2)一般项目:
(3.2.1)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坡度尺检查。
(3.2.2)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无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2.3)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水泥砂浆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 检查内容 | 表面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 |
1 | 表面平整度 | 4mm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2 | 踢脚线上口平整度 | 4mm | 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 |
3 | 相邻踏步高度差 | 10mm | 钢尺和观察检查 |
4 | 踏步两端高度差 | 10mm | 钢尺和观察检查 |
5 | 旋转楼梯梯段踏步两端宽度 | 5mm | 钢尺和观察检查 |
6.水电分户验收的项目及内容
6.1给排水分户验收的项目
6.1.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6-1)
6.1.2、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6-2)
6.2电气分户验收的项目
6.2.1、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1)
6.2.2、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7-2)
6.2.3、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7-4)
6.2.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7-5)
检验批: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6.1.1.1 一般规定
(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
(2)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每户住宅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
6.1.1.2主控项目
(1)室内给水系统通水试验。给水系统在交付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供水压力流量正常,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逐个检查各配水点出水均畅通,接口无渗漏,水嘴和阀门启闭灵活,试验结果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2)室内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消毒。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检验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消毒,首先打开给水阀门放水,目测从放水处观察水质情况,水质无杂质,水色透明。同时为保证水质、使用安全,检验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才能交付使用。
6.1.1.3 一般项目
(1)给水水平管道坡度坡向。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2)管道、支吊架。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该工程室内给水采用PP-R管,其支架间距符合下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3)水表安装。水表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暴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观察和尺量检查,并检查水表安装平整牢固、水流指示方向正确。
(4)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允许偏差及立管垂直度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6.1.2、检验批:各户型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6.1.2.1一般规定
(1)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
件的要求。
(2)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每户住宅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认真测量全数纪录。
(4)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允许的偏差。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允许的偏差,采用水准仪、拉线尺量进行检查。
6.2.1、检验批: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2.1.1主控项目:灯具安装不应有严重错位,瓷质灯头不应有裂痕。出现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观感质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利用卷尺、螺丝刀抽查。
3.2.1.2一般项目:灯具安装不宜有严重错位,瓷质灯头不应有裂痕。出现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6.2.2、检验批:开关、插座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2.2.1主控项目: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检验方法:观察和使用不同种类插头检查
(2)插座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检验方法:运用漏电测试仪和相位检测仪在通电情况下全数检查
(3)照明开关、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同一建筑物内开关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通电全数检查
6.3.2.2一般项目:
(1)暗装插座安装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
(2)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15cm~20cm,开关距地高度1.4米,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暗装的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检验方法:观察使用卷尺全数检查。
6.2.3检验批: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2.3.1主控项目:
(1)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络,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检查方法:观察和利用螺丝刀抽查,全数检查。等电位箱全数检查。
6.2.4检验批: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
每户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2.4.1主控项目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检查方法:通过送电观察和使用试电笔检查每一盏灯具与开关控制面板对应关系及照明配电箱内自动空开对应关系一一检查。
(2)本工程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8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依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检查方法:运用电力分析仪对每户进行通电实测并记录。
7.空间净空尺寸测量
7.1 验收内容: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7.1.1 本条规定了空间尺寸的验收内容主要是进行室内净空尺寸的测量及对测量数据进行计算。
在精装修过程中,空间尺寸的偏差会在测量中发现。如偏差较大,将直接影响二次装修效果,易引发住户投诉。据不完全统计,此类质量投诉占总量的20%左右。为了加强质量控制,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在分户验收时必须对空间尺寸进行测量。
为防止在单位工程竣工前抽测时发现空间尺寸超标部位较多或有较大偏差,造成大面积返修或返工现象,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对空间尺寸亦应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对过大的偏差及时纠正,也可通过施工来调整,以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
竣工验收前对空间尺寸的检查是交付给住户前的最后一道关,应认真测量。
7.1.2 质量要求: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7.1.2规定。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 表7.1.2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允许极差(mm) | 检查方法 |
净开间、进深 | ±15 | 25 | 用激光测距仪
辅以钢卷尺检查 |
净高度 | —18,+25 | 20 | |
房间方正 | 0.3% | 15 | 尺量检查 |
空间尺寸的检查以户为单元与分户验收的要求一致。考虑到户内各自然间质量要求的等同性,为防止空间尺寸不合格部位漏检,故要求要逐间检查。
由于室内空间尺寸与轴线位置、层高等是不同的概念,故在检查轴线位置、层高等指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否则将出现地方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矛盾。
允许偏差和允许极差的设定主要是考虑目前住户对空间尺寸偏差的关心程度和测量手段,其数值综合考虑轴线、标高及主体和装饰施工允许偏差的组合影响。
7.1.3 检查方法:
1 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
2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20cm,高度距楼面1m处。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5处,测量部位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20c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房间方正抽查4间,每房间抽查一个墙边。
4)每户检查时应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
3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4 空间尺寸的测量应采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
本条主要是为了规范和统一空间尺寸检查方法,使标准有较好可操作性,也便于事后进行复验。
过去使用钢卷尺测量不方便、耗时长、人为误差大。采用激光测距仪,既方便、快捷、准确,又可减轻劳动强度。钢卷尺可作为辅助工具,在不便使用激光测距仪时使用。
激光测距仪在使用前注意检查是否标定合格。测量人员应掌握激光测距仪正确的使用方法,规范化操作,以确保空间尺寸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少数特殊形状的房间和面积较小的厨卫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检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