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入标准化管理,可以实现对施工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从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改革持续领先推进。
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3
各区(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部署落实。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 4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和高质量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所盼,坚持“工作标准化、标准程序化、程序公开化”,坚持质量管理行为和实体质量并重,着力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激励企业和项目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试点实施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8000m²以上,截至2023年5月31日,工程施工进度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依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试点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质量行为标准化
1.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总牵头单位,应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包括要求设计单位提出质量管理具体措施、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求等;应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负责人到岗履职,定期组织对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明确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组织程序、验收内容及相关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验收责任,规范工程竣工验收行为。
2.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以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承建单位,应设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确定标准化管理目标,完善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价等组织管理体系,规范施工质量管理行为;应按照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企业技术标准体系,明确企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等标准,定期对技术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改进,并及时组织开展技术标准培训,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长效机制。
3.严格落实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标准化主体责任,督促监理单位完善以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管理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之一,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管理岗位职责,建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资料管理等标准化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应落实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对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严格过程质量控制,实现实体质量标准化
4.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项目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应成立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等为成员的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计划安排、指挥调度、组织落实。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实施主体,现场项目部应制定涵盖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实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验控”,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5.强化样板引路示范制度。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样板引路制度,根据工程特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等方面制定样板引路工作方案,指导现场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节点、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展示、样板间等形式直观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促进施工人员掌握质量标准和具体工艺,并在施工过程中遵照实施,加强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
6.强化质量验收标准化。施工单位应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三级检验制度,检验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建立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管理标准化制度,明确验收程序、验收人员职责和验收标准,规范验收行为。建设单位应建立竣工验收管理标准化制度,规范竣工验收行为,对于住宅工程,应建立分户验收制度,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分户验收结果根据质量公示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7.强化信息化与标准化融合。鼓励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信息系统,采用视频影像、建筑信息模型(BIM)、虚拟现实技术、二维码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组织实施可视化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和施工质量关键节点责任标识制度建设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直观展示施工步骤、操作方法以及控制要点,实现精细化、标准化施工。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具体施工内容、质量责任人、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确保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严格过程指导评价,夯实质量标准化基础
8.强化过程指导服务。各质监机构应结合实际,加强对试点工程的过程指导服务,督促参建各方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现场质量管理机构,完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9.探索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各质监机构要及时总结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及效果,探索建立基于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管理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对试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在开展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进一步推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五、试点实施步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充分调动企业、项目参与度和积极性,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1月)。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1.试点工程申报
企业根据工程情况自愿申报试点项目。
(1)工程所在地位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拟申报2023年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程的企业,请将2023年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程信息表(详见附件)电子版于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qdzjzjcb@163.com)。
(2)工程所在地位于西海岸新区(含功能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高新区,由区(市)质监机构负责辖区内试点工程的推荐,推荐名单请于6月30日前通过金宏发送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试点工程培育
试点项目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质监机构根据试点工作任务对试点项目开展指导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形成可学习、可借鉴的示范成果,并于11月底前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成果通过金宏发送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3年12月)。深入总结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并对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开展评价,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和评价标准等成果,为全面开展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奠定基础。
六、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质量管理标准化对夯实企业质量工作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我市企业和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市建管中心牵头成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调度,确保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营造良好氛围。各质监机构要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培育指导,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质量管理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营造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及时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各质监机构要及时、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措施,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和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加分,对工作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企业和项目予以通报批评,进一步推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2023年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程申请信息表
(联系人:韩丽丽、房红辰 联系方式:85061809)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3/cxjsj87/202304/t20230413_71165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