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3年8月21日)做了哪些修改?
- 答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做了如下修改:
-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 (三)因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确实无法满足国家工程建
- 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 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以及两个以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 特殊消防设计涉及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中文文本。”
-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当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
- “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应当对两种以上方案进行比选,从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
- “火灾数值模拟分析应当科学设定火灾场景和模拟参数,实体试验应当与实际场景相符。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结论和实体试验结论应当一致。”
- 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
- 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分类管理。”
-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
- “其他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等两类。”
- 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
- 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抽查。
- “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 将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改为第三十九条。
- 此外,对相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 本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问题:这些修改是为了什么目的?
答案:这些修改旨在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能够更好地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的职责,提高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并加强对其他建设工程的分类管理。修改内容包括增加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的要求、加强专家评审制度、推行告知承诺制等。
问题: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该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该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
问题: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的备案抽查制度是如何进行的?
答案: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的备案抽查制度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问题: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这是什么意思?
答案:告知承诺制是指,对于一般项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备案。这意味着,在申请备案时,申请人需要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并承诺其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且符合相关的规定,就可以获得备案凭证。
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
答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因素,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
问题: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答案: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相关事实,并据此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承诺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与一般消防设计文件有何不同?
答案: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特殊设计的消防文件,例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等情况。而一般消防设计文件则是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消防文件。
问题:什么是实体试验验证?
答案:实体试验验证是指在试验中按照实际使用条件模拟产品的使用情况,以验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这是一种更为真实、可靠的试验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性能和使用效果。
问题: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制度,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答案: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并向社会公示。在抽查过程中,应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答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建筑所在区域环境、建筑使用功能、建筑规模和高度、建筑耐火等级、疏散能力、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水平等。
问题: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该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抽查。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应该依法处理。
问题: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案: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该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该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
问题:什么是特殊消防设计?
答案:特殊消防设计是指针对特殊场所、特殊情况或者特殊使用功能的消防设计。例如,对于高层建筑、地下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的消防设计,以保证其消防安全性能。
问题:对于一般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案:对于一般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申请人需要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并承诺其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且符合相关的规定,就可以获得备案凭证。同时,如果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抽查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抽查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
问题:对于重点项目,应该如何加强抽查?
答案:对于重点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该加强抽查。具体的抽查方式可以因地制宜,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
问题: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
答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这种监管方式可以增加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扰和权力寻租。
问题: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备案的项目,如果发现承诺不实,应如何处理?
答案: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备案的项目,如果发现承诺不实,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抽查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对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抽查对象是随机抽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并向社会公示。
问题:对于重点项目,什么是“一公开”的监管方式?
答案:“一公开”是指将监管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于重点项目,应该采取“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以增加公众对监管过程的信任和认可。
问题:什么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
- 答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是指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政府部门。该部门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