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山水·文苑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施工单位名称: xx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017年5月 1 日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工程名称 | 泸县山水文苑二期工程 | 结构类型 | 砖混结构 |
建筑面积(m2) | 25060m2 | 层数 | 地下一层、地上六跃七层 |
建设单位 | 泸州天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泸州华信建筑设计院 |
施工单位 | 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270天 |
编制单位 | 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水文苑项目部 | 编制人 | |
编制时间 | 2007年5月1日 | 报审时间 | 2006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 | 审批时间 | 2006年 月 日 | |
审批负责人 | 审批方式 | ||
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泸州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水文苑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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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 编制依据及目的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落实层级的责任制,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也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关系着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及人民的安居乐业,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
根据建设部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排查整改,特制定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系统是高空作业,深基础操作,临时设施多,工序环节多,工人量在且复杂,都将增大安全生产的难度。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现将行业中多发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署、粉尘、坍塌、火灾和爆炸)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供从事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指导(也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要认真付诸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对安全隐患存在的一般安全规定
2.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2.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2.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2.6 不得攀登脚手架。
2.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2.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2.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2.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2.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3.1 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总监(兼综合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项目管理部、预算合约部、材料部、机电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2 各项目部成立排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副组长,主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队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有关人员组成。
3.3 安全隐患被发现后,项目部应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防安全隐患,并复查记录。
- 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要作为公司的头等大事来工作。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及民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进,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4.1.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4.1.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4.1.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1.4 不得攀爬脚手架。
4.1.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4.1.6 作业层上部周边、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4.1.7 边长大于250㎜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4.1.8 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4.1.9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绑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 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排查方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转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5.1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基本要求
5.1.1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5.1.2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5.1.3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5.1.4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1.5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堆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5.1.6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5.1.7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绑码,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5.1.8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5.1.9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 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6.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6.1.1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6.1.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1.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6.1.4 根椐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6.1.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1.6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6.1.7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6.1.8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6.1.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6.1.9.1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6.1.9.2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6.1.9.3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6.1.9.4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6.1.9.5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1.9.6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 中署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署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署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7.1 预防中署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署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署降温工作。
7.1.1 组织措施
加强防署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署以前,制订防署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7.1.1.1 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署降温知识教育,增加自防中署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和睡眠时间。
7.1.1.2 应根椐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署。还可根椐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7.1.1.3 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7.1.2 技术措施
7.1.2.1 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7.1.2.2 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7.1.2.3 在车间内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7.1.3 卫生保健措施
7.1.3.1 入署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7.1.3.2 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署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7.1.3.3 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椐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 中毒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体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本工程不计划在工地设置食堂和住舍)
8.1 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8.1.1 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害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
8.1.2 降低毒物浓度
8.1.2.1 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8.1.2.2 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侧回填土方公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的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8.1.2.3 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8.1.3 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提供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8.1.4 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8.1.5 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8.1.6 健康监护和环境监测
8.1.6.1 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病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8.1.6.2 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 粉尘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工农业生产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和使用水泥的过程中,往往要接触大量水泥粉尘,如不注意防护,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个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9.1 粉尘的分类
9.1.1 无机性粉尘。根椐来源不同,可分为:金属性粉尘,如“铝、铁、锡、铅、锰等金属及化合物粉尘”;非金属的矿物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人工无机粉尘,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
9.1.2 有机性粉尘。可分为:植物性粉尘和动物性粉尘。
9.1.3 合成材料粉尘。主要见于塑料加工过程中。塑料的基本成分除高分子聚合物外,还含有填料、增塑剂、稳定剂、色素及其他添加剂。
9.2 接触机会
9.2.1 在各种不同生产场所,可以接触到不同性质的粉尘。在建筑施工行业,主要接触的粉尘是游离二氧化硅、石英、硅藻土等。
9.3 粉尘的危害
9.3.1 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如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收入血流,引起中毒;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及结膜炎等;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胧皮病及皮肤皲裂等;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
9.3.2 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是呼吸系统损害,包括上呼吸道炎症、肺炎(如锰尘)、肺肉芽肿(如铍尘)、肺癌(如石棉尘、砷尘)、尘肺(如二氧化硅等尘)以及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等。
9.3.3 尘肺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 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肺弥漫性间质纤维性改变为主的疾病。它是职业性疾病中影响面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一类疾病。
第十章 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在基础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0.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0.1.1 工程基础是钻孔桩,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M,自然低坪不到0.5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
10.1.2 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0.1.3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0.1.4 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0.1.5 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3.1.6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0.1.7 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0.1.8 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0.1.9 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0.1.10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第十一章 火灾和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建筑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割,如盛装乙炔和氧气体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11.1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1.1.1 组织措施
11.1.1.1 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公司、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对,并明确公司、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1.1.1.2 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压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11.1.1.3 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1.1.1.4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帮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11.1.2 管理措施
11.1.2.1 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1.1.2.2 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1.1.2.3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11.1.2.4 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11.1.2.5 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11.1.2.6 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1.1.2.7 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11.1.2.8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工具。
11.1.2.9 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编制单位:四川泸州志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龙城·山水文苑项目部
2007年5月1日
生大危险源(点)公示牌
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
项目名称:
阶段
序号 | 作业活动/场所(区域)/设施 | 重大危险点(源) | 防护要点(或注意事项) | 监控责任人 | 备注 |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公示牌的规格、材质等无特殊要求,但必须规范制作,并与其他图牌协调;
2、重大危险点(源)的判定参加贯标文件中相关程序文件;
3、重大危险点(源)应按施工阶段、部位等实际情况分阶段公示,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