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_CP101-07砂子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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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砂子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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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检验作业指导书

1.0来样验收、登记、编号:为了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具有代表性,每次试验都需有一定数量的取样;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下表所规定的取样数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1.1每项试验所需最少取样数量:

试 验 项 目 最少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含泥量 4400
泥块含量 1000
堆积密度 5000
表观密度 2600
含水率 1000
吸水率 4000
云母含量 600
轻物质含量 3200
有机物含量 2000
坚固性 5~2.5 ,2.5~1.25

1.25~0.63

0 .63~0.315mm各100g

2.0筛分析试验:

2.1试验目的:测定砂的颗粒级配及粗细程度,为设砼配合比时选择砂率作试验。

2.2仪器设备:

2.2.1筛:包括孔径为10mm、5mm、2.5mm的园孔筛和孔径为1.25mm、0.6mm、0.315mm、0.16mm的方孔筛,以及筛底、筛盖各一只;

2.2.2托盘天平:称量1kg,感量1g;

2.2.3摇筛机;

2.2.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3试样制备:先将来样筛去大于10mm的颗粒,计算筛余百分率,然后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并缩分至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烘干至恒重后备用。

2.4试验步骤

缩 分 烘 干 称 样 筛 分 称筛分量

计算分计累计筛余百分率 计算细度模数

2.5结果计算:

2.5.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至0.1%)。

2.5.2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号筛的各号筛上的分计筛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

2.5.3按下列计算细度模数:

(B2+B3+B4+B5+B6)-5B1

Uf=

100-B1

式中:B1、B2、B3、B4、B5、B6分别为5、2.5、1.25、0.63、0.315、0.16各号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试验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则应重新取样作试验。

根据0.63 mm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确定该批砂或该试样属于哪一区的砂,根据细度模数确定该批砂或该试样属于粗、中、细砂中的哪种。

如细度模数小于1.5,则应按BJG19—56《特细砂混凝土配制及应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以筛分试验为例,试样为250g,还需增加一个孔径为0.08mm的筛,并按下式计算平均粒径:

3 ∑a

D=1/2√ 90 a0+11a1+1.37a2+0.171a3

式中:a0,a1,a2,a3分别为0.08、0.16、0.315、0.63,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a=a+a+a+a

3.0含泥量试验:

3.1试验目的:确定砂中的含泥量,以确定其适宜配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范围。

3.2仪器设备:

3.2.1托盘天平:称量1kg,感量1g;

3.2.2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3.2.3筛:孔径为0.08mm和1.25mm 各一只;

3.2.4洗砂用的筒及烘干用的浅盘等。

3.3试验步骤:测定含泥量常用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即标准法和虹吸管法。

标准法是在原淘汰法的基础上加入一只孔径为0.08mm的筛,即把淘汰后的浑水倒出而影响试验精度的毛病。

虹吸管法精度也能满足要求,故也可采用。

砂的含泥量Wc按下列计算(精确至0.1%)

m0-m1

Wc= ×100%

m0

式中: m0—试验前试样干重(g);

m1—试验后试样干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0.5%,应重新取样试验。

4.0泥块含量试验:

4.1试验目的:测定泥块含量,为配制混凝土提供参数。

4.2仪器设备:

4.2.1天平:称量2kg,感量2g;

4.2.2烘量: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4.2.3筛:孔径0.63mm和1.25mm各一只;

4.3试验制备:

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缩分至约3000g,在105±5℃烘箱内烘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筛去1.25mm部分后取200g试样两份备用。

4.4试验步骤:

砂中泥块含量试验程序按图步骤进行。

将试样泡水24h 用手碾压泥块 用0.63mm筛淘汰洗试样

烘干洗净泥块的试样 称烘干试样

泥块含量按下列计算:

m1-m2

Wc,1 = ×100% m1

 

式中:m1—试验前干燥试样重(g)

m2—试验后干燥试样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的差值超过0.4%,应重新取样做试验。

5.0堆积密度试验:

5.1试验目的:测定砂的自然堆积密度和紧密堆积密度,为计算孔隙率和设计混凝土配合比时取用。

5.2仪器设备:

5.2.1台称:称量5kg,感量5g;

5.2.2容量筒:容积为1L;

5.2.3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5.3试验步骤:将试样(约3L)在105±5℃的烘箱内烘干至恒重,并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自然堆积度试验可用标准漏斗或料匀装料;影响自然堆积密度的因素有两条:a.下料口与容量筒上口的距离;b.下料速度;因此规定装料时料匀的下口与容量筒上口的距离约5cm 左右,并使砂样徐徐自落。紧密堆积密度与装料高度及下料速度无关;砂的堆积密度与装料高度及下料速度无关;砂的堆积密度试验程序,按以下试验流程图进行:

称样 烘干 装入容积筒 自然堆积

 

用刮平刀将试样表面刮平 称重 计算

5.4结果计算:自然堆积密度(P1)及紧密堆积密度(P)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kg/m)

m2 - m1

P1(或Pc)= ×1000(kg/ m)

v

式中:m1—容量筒的重量(kg)

m2—容量筒和砂共重(kg)

v —容量筒的容积(L)

以上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测定值。

6.0 表观密度试验:测定砂的表面度,为计算空隙和设计混凝土配合比取用。

6.2 仪器设备:

6.2.1托盘天平:称量1kg,感量0.2g;

6.2.2 容量瓶: 500 ml, 烧杯: 500ml;

6.2.3 烘箱: 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6.2.4 于燥器,温度计等。

6.3 试验步骤:

砂的表观密度一般采用容量瓶法(重量法)和李氏比重法(体积法)两种;前者精确度高,故称为标准方法,后者的准确度与前者相差无己,一般为0.01~0.023,故也可采用;但不允许用量筒法测定砂的表观密度,因用量筒时由视差引起的误差度可达0.08,大大超过允许误差的范围;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控制水温,允许在15~25℃的范围内进行称重和体积的测量,但两次体积测量(指v1和v2)的温差不得大于2℃,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 h直到试验结束,其水温相差不应超过2℃。砂的表观度试验按下图流程步骤进行:

缩分 称样 烘 干 称样
浸水 称样 称容量瓶 计算

6.4 结果计算:

6.4.1 表观密度ρ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1g/cm)

6.4.2 容量瓶法:

m0

ρ= -qt(g/cm)

m0+m1-m2

6.4.3比重瓶法:

m0

ρ= - qt(g/cm)

v2 - v1

式中: m0 — 试样干重(g)

v1 — 水的原体积(cm)

v2 — 水与试样的体积和(cm)。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大于0.02g/cm时,应重新取样作试验 。

6.4.4 容隙率v0按下式计算:

ρ1

vo=(1- )×1OO%

ρ

 

式中:ρ1 —砂的自然堆积密度(kg/m)

ρ —砂的表观密度(kg/m)

7.0 含水率试验:

7.1 试验目的:测量砂的含水量,为调整混凝土的水灰比和用砂量提供参考和依据。

7.2 仪器设备:

7.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 5℃。

7.2.2 托盘天平:称量2 kg,感量1g。

7.2.3试验步骤:试样应是密封的,以防水份散失;砂的含水率测定方法,一般有两种,即标准法和快速法:标准法即烘干法;快速法又分炒干法和洒精燃烧法,对含泥量较大的砂样,不宜采用快速法,以免在翻拌过程中因尘土飞扬而影响试验精度。

砂的含水率试验程序:

称潮湿试样 烘 干 称干重 计算

7.2.4结果计算:砂的含水率Wvc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m2—m3

Wvc= ×100%

m3—m1

式中:m1—容器重量(g);

m2—潮湿试样与容器共重(g);

m3—烘干试样与容器共重(g)。

以上两次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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