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任务。按照主导功能,老旧街区厂区可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