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名称 3
第二章 项目概况 3
第三章 招标说明 3
第四章 总则 5
第五章 招标文件 7
第六章 投标报价说明 9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第八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第九章 开标与评标 18
第十章 授予合同 21
第十一章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9
第十二章 一般义务 44
第十四章 质量与检验 53
第十五章 安全施工 56
第十六章 合同价款支付及计量 58
第十七章 材料供应 59
第十八章 竣工验收与结算 61
第十九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66
第二十章 其他 68
工程名称
项目概况
某商业广场 项目是大连万达集团在 开发的大型商业广场项目, 总占地面积约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招标说明
1、发放标书时间: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标书资料费用现金 元整( 此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返还)。开标时,投标代表须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应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必须是银行开具的保函。
3、招标答疑时间: 。
4、投标截止时间: 。
5、开标时间: 。
6、发标、投标、答疑及开标地点: 。
7、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
件、参加招投标会议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 发包
人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8、本次招标的询问, 请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问询: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联系人: ( 商务) 电话:
( 技术) 电话:
发包人: 某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二○○ 年 月 日
总则
a) 工程名称: 某商业广场项目的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
b)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 ;
c) 建筑规模: ;
d) 质量标准:优良
e) 本合同工程目标工期: 个日历天,从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f) 整体项目工期:主体于 年 月 日封顶,整体项目须 月 日竣工;
g)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图纸所显示的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作的内容。主要(但不限于)有以下内容:
⚫泛光照明方案设计、总体深化设计及的施工图设计及土建配合要求图的设计。
⚫ 泛光照明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和维修等一切工作内容。
⚫ 对施工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质量及进度控制和现场管理协调。
⚫ 泛光照明的二年质量缺陷保修期内的免费保养及免费保修。
a) 招标方式:
1)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且至少有三家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本项目的泛光照明招标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a) 第一阶段为投标人根据发包人的基础图纸提出设计方案,同时提供灯光整体效果图、平面设计图、立面设计图、灯位布置图、管线及电路敷设图、主要材料明细表(须注明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材质及相关技术指标等)、分项价格明细表及总体费用(第一阶段的报价仅为方案确定的依据);
b) 第二阶段投标人根据发包人确定的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含主要材料及品牌、厂家等)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及其他相关回标文件。
c) 第二阶段的总体费用,如超出第一阶段的报价则视为废标。
2、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会议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如投标人于第一阶段方案被发包人选中,(须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该投标人还应承担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详图、节点大样图的出图工作。并提供相关所有图纸的电子文档。被选中的方案将被发包人用于本次招标的第二阶段,各个投标人在第二阶段进行投标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肆万元的设计费用。第二阶段中标人在与发包人签定合同后,将支付第一阶段方案中标人壹万元设计费用。第二阶段未中标者将得到肆万元设计费用的返还。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须知
· 合同签约书
· 投标书
· 合同条款
· 工程量清单格式
· 招标图纸
· 技术要求
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招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发包人拒绝。
4、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踏勘现场
1) 将按下列表格所述方式进行答疑及踏勘现场。
2) 勘察现场
· 投标单位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 发包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包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报价说明
1)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合同条件、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市场变化以及其他因素等,根据招标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自行投报完成本工程项目需要计取的所有有关费用(含开办费用;各个分项项目单价及总计价款;其它费用等)。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情况为借口,向发包人提出额外取费等补偿的要求,对此发包人不作任何考虑。
2) 投标单位所报的总价及各个分项项目单价中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损耗、储存、运输、管理、利润、超时工作、奖金及工期、质量、材料价格之任何市场差别施工管理费、所有间接费、与其他分包及供应商的配合、交叉作业、赶工措施、总包配合费、综合费率、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材料检测费、施工图政府审查费、使用设计院图签的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
3)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费用,不论有关项目是否在规范、图纸或工程合同里有特别说明。工程范围及投标报价亦须包括所有政府有关部门在发出验收合格证等文件前所要求之有关工程。
4) 投标单位须自行计算各个子目工程量,本次招标以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子目为总价包干的基础。中标总价视为已包括为完成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子目所需的费用。若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后的数量比图纸实际数量少,由投标单位承担上述风险,在招标图纸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予调整合同总价。但如果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比图纸实际数量多,将在届时的应付款项及结算中递减上述多计的费用。
5) 中标的单价为一次性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的实际变化、市场变化因素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定额、取费标准或材差作调整而变动。
6) 投标单位回标时须按主材明细表的格式注明所选用的主材的品牌、产地、供应商、生产厂家、规格尺寸、技术参数等资料。并提供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的联络电话及相关资料(含:经相关政府部门及专业部门认可的书面证明文件及进口产品的关税证明文件等),以供发包人审定品牌及价格。
7) 若投标单位认为根据合同条款、现场实际等因素完成本工程需要发生其他未包含在上述单价及费用中,则必须在开办费用中开列明细,该等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中标单位日后不得因实际的差异而向发包人提出其他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对于只适宜于实物工程量的单价内考虑的费用,可计算在工程量清单单价内;对于适宜独立计算的费用,则可计算、投价于工程量清单内“开办项目费用”中的对应项目内。“开办项目费用”在本合同中是固定费用,无论实物工程量有否变化该费用不能更改。投标单位若在“开办项目费用”金额只填上一个总价,则会被要求列出每一个项目的价目。
8) 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全面详细地列出可以影响工程造价的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性质给予描述和说明,以便投标单位能在同一个统一的标准基础上做出报价。
9) 投标单位在报价时须提供完整的清楚地列明其所计算的所有工程数量,单价及每行每页之合计价(工程量清单之格式详见附件),造价细目表中每一分项的合计价须结转到投标价款汇总表内,汇总表上的总计应与造价细目表中的合计数相一致。若投标人在计算中出现错误,则其投标总价将不会被修改或更正。该错误金额的合计若系少计,则将总误差额换算出占总投标金额的百分比,并按此百分比将所有造价细目表中的单价折扣,直至造价细目表的合计数与投标总金额一致。而该调整后的单价亦将作为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增减时计取费用的依据。
10) 投标人依据投标图而漏报的项目(在投标书中已作说明者除外)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各个分项项目单价或其它已报价的费用之中,一旦这些没有标定价格的项目发生工程变更,其应调整的增、减价款将由发包人复核确认。
11)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足以反映实际所需的费用,则可以在相应的位置增添项目并自报单价和价款,该价款将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对其自行复核、计算的工程量负责,若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被接受,则其所报计之工程量除发包人在招标图基础上所作的工程变更外均不得再作任何调整,一切对招标图理解错误而产生的工程数量的失误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2) 一旦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做出报价并为发包人接受后,该清单中的单价、工程数量、价款即被视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工程进度付款,计算工程变更,增减竣工结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发包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价进行评估的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子目出现前后合同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调增投标单位费用时采用相对最低的合同单价,扣减投标单位费用时采用相对最高的合同单价。
13) 投标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点工单价及机械台班单价清单一旦被发包人所接受,将成为合同单价用于设计变更的结算。 上述单价的报计不计入合同总价。
14) 投标书及其附表、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报价均须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商务标
· 投标书;
· 报价汇总表;
· 工程量清单;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公司财务报表(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已缴资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速动资产、总资产、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总负债、净值、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企业的施工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税务登记(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企业的各项认证证书(如但不限于: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健康体系认证等);
· 投标单位获供应商的相关代理证明文件;
· 工程竣工时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 工程保修期(二年)届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费用清单;
· 在二年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届满后五年内之维修保养服务资料、建议。
· 投标报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含:投标报价一览表、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报价表、点工清单及机械台班清单)
2) 技术标
· 投标技术综合说明书;
· 拟选主要材料的品牌、型号、及单价一览表,并附产品介绍;
· 设计方案图及详细说明(包括灯光效果图);
· 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及详细说明(包括控制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说明,系统图,管线布置图,设备表等;
· 施工基本资料表(包括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劳动力计划表、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等);
·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相应的购物广场相关工程的工艺要求及质量检验标准、拟定施工方案、按标段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特殊工程施工方法、与其他专业分包及供应商的配合措施以及其他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 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法的、有投标资格的,并在中标后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包括制造商委托书、营业执照、公司简介、业绩等资料);
· 各项分项工程专业施工单位的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性质、简况、业绩、营业执照影印件、安装资质证书影印件等);
· 按上述投标报价要求提供相应的各类主材封样的样本,须于样本上注明产品的品牌、产地、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尺寸、技术参数等详细资料;
· 需招标单位或其它承包商配合的详细要求和条件;
· 以往进行类似工程的业务经验和业绩等详细资料,以及现时正在进行的工程的详细资料及技术力量说明;
· 按本次投标须知规定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3) 投标人可根据其以往经验,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向发包人提供合理的优化方案,使之更能完善和满足使用功能,投标人可在书面说明理由后,可作出相应的修改、调整,并单独报计优化方案所需的费用。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180个日历天内仍然有效。
9、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单位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人民币 元整(¥ 元)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汇票或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出的保函。
3)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未中标书面通知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4)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并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 中标单位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签约书。
1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按投标文件内容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及“样本”分别回复、装订、封套和加以密封,并分别标以“正本”和“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书的正、副本都应用打字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授权书应附在商务标书内。
3) 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但如果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4) 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规定加以密封,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并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2) 本次回标以暗标形式进行,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发包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发包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 投标文件按第二、4条款所述的时间派员递交至规定地点。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递交修改、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 投标单位的修改仍须应按相应条款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字样)。
3) 根据本须知第四、8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开标与评标
1) 开标
a) 本工程实行公开开标。由招标单位之招标工作小组主持。
b) 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名称、标价、付款方式、工期、质保期、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进行读标并记录。
c) 投标人应对唱标记录在唱标后签字确认。
d) 开标后, 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 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 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e)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署合同的过程中, 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非共性须澄清的问题, 评标小组可以有针对性地要求相关的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 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但不允许未经招标人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投标人的标书可以与本次招标文件有所差异, 但必须做出偏差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差异的判断, 若认为其差异为实质性不响应本次招标, 即可视为废标。
4)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在评标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产品质量、施工能力、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5) 招标单位不承诺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6) 投标单位的代表须确保所提供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资料在招标过程中的真实、有效性,因上述资料而造成的招标的讯息未能及时送达皆由投标单位承担其所有责任及相关损失。
1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未经发包人许可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15、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 投标单位的标书可以与本次招标文件有所差异,但必须做出偏差表。
2) 发包人保留对上述差异的判断,若认为其差异为实质性不响应本次招标,即可视为废标。
1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在评标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授予合同
发包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办法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18、 中标通知书
1) 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发包人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条件、工期以及质量等。
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若中标单位没按上述约定签署合同,发包人有权将本工程授予其他施工单位,且无须先通知原中标单位。
19、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 中标单位根据发包人的通知,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发包人进行合同签订。
2) 发包人有权将本次招标范围中泛光照明中各个区域(或各个分项工程)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单位。
3) 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规定提出异议要求修改,应在投标文件其他说明专项中清楚地说明,任何被书面通知为第一中标人以后再行提出该等修改将不予接受并可能导致中标权利被撤消,且因上述原因导致第一中标人的权利被撤消后,投标保证金均不返还予该投标人,发包人将保留因此造成本项目整体工期延误的索赔权。
20、 其他
1) 若投标单位中途退出; 中标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等均视为违约,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 若招标单位将本次招标的内容,分为几个合同分别授予适合的投标单位,上述投标单位如果不接受相关的标段划分,投标单位有权认为已经实质性不符合本次招标的必备条件,同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 投标人若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若未中标, 则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签署后无息返还。
4) 如所供设备不及时和( 或) 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 投标单位承担质量和工期违约处罚责任。
5) 投标书一式五份, 无论中标与否, 概不退还。
6) 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准入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 无法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则中标人除须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 尚须赔偿招标单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7) 无论是否中标,投标单位均应对因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而知悉的信息保密,否则须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8) 若投标单位对因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而知悉的信息加以不合理利用,则须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损失。
某商业广场
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
投标书
投标承建 某商业广场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由 (公章)投送。
日期:
致: 某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经视察工程现场,及审阅了 某商业广场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全套招标文件之项目后,我们愿全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人民币(大写)的金额承包本工程。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性能和其他规定要求的本项工程;承担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直至交付使用及缺陷保修期届满前之维修保养完成。
1、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保证按本合同文件之规定执行。
2、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保证在 个日历天的总工期内(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竣工交付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 我们同意在从规定回标日起18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 直至签署了一项正式合同为止,如果本投标书根据上述第4条被接受时,本投标书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文件,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5、 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书,同时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
(本页无正文)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正楷书写姓名:
职位:
某商业广场
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
合同签约书
本合同于二○○ 年 月 日由法定注册地址为 的 某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法定注册地址为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
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签约书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签约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5) 合同条款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2.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发包人发出的指示进行解释,解释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3. 承包人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即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在 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合同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并通过质检站的竣工验收。
4.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5. 考虑到承包人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发包人将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双方在此立约。
为此,双方代表于本日签字加盖公章。
发包人: 法定地址: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见证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承包人: 法定地址: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见证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某商业广场
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
工程量清单
概述
1. 投标人在提出该方案的同时提交该方案的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量报价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投标人全面地列出所有可能影响工程施工造价的项目,投标单位须对上述项目进行自报单价,投标单位可以增减各个分项工程子目以全面反映本工程实施的所需全部费用。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签约书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同时阅读。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汇总表和综合报价汇总表的格式报计全部项目的单价、合价及总价。
2.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投标单位须根据招标图纸与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计算、复核,该类项目的报价于中标后除设计变更外,其总价或分项工程价款不会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没有标明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的单价或价格中。若今后实际施工中该部分未计价之项目非设计变更发生数量变化,则一概不再增减费用。
3. 工程量报价清单属包干性质。报价应已包括所有工资、设备、材料、损耗量、税项、专利费、空运、运输、保险、贮存、机械、管理、超时工作、监督、直接费、间接费、配合费、交叉作业、赶工措施、总包配合费、奖金、材料检测费、施工图政府审查费、使用设计院图签的费用、利润等费用及其他所有因履行合同的要求之所需的费用,不论有关项目是否在规范、图纸或工程合同里有特别说明。工程范围及投标总价亦须包括所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在发出验收合格证等文件前所要求之有关工程及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每一分项的合计价款须结转到投标价款汇总表内,汇总表上的总计应该与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报出的投标价相一致。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承包人没有填写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工程的单价与价格之中。
5. 签定合同后,如工程量因工程变更有所增减,都需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来调整。如果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子目出现前后合同单价不一致的情况,调增投标单位费用时采用相对最低的合同单价,扣减投标单位费用时采用相对最高的合同单价。
6.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指示或说明不必重复或概括写入工程量清单中。在填写工程量清单各项目标价前,投标人须参阅招标文件的有关部分。
7. 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定合同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修正。
8. 所列工程量的任何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由于需要返工、修理和维护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且在确定本工程各项目的费用支付额时不予计入。
9. 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施工设备的提供、运输及拆卸费用的支付,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价格中。
10.一旦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报价清单做出报价为发包人所接纳后,该清单内的所有数量、单价及价款即成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来作为工程进度付款、计算工程变更增减及竣工决算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发包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估的依据。
开办项目费
前言:
1. 投标单位必须把为履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规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统称“开办费用”)计算在投标总价内。对于适宜于在实物工程量的单价内考虑的费用,则可计算在工程单价内,对于适宜独立计算的费用,则可计算或投价于工程量清单中“开办费用”中的对应项目内。对于任何没有填上价款的项目,其所需费用在本合同中视作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价款或工程单价中,投标单位不能再另外索取费用。
2. 工程开办费用在本合同中是一项固定的费用,无论实物工程量有否变化,该费用不能更改。同时,工程开办项目适用于本合同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单位所投的单价视为可应用在所有相同的工作项目上以及合同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变更中。
3. 投标单位须全部承担在“开办费用”所投价款的风险,也即由中标单位包干使用,不论实际情况与投标时的估计有多大出入,亦不论因设计变更引致工程量增减,该价款一律不予调整。
4. 所有形成本合同文件的文本相互之间可以相互补充、解释。所以在“开办费用”项目内所填报的任何价款亦视为已包含了为满足全部要求而所需的开办费用。
5. 投标单位若在“开办费用明细”清单内只填上一个总价,他将会被要求列出每一个项目的价款。
某商业广场
泛光照明设计、供应及安装调试工程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人民币
一、 开办费用合计
二、 工程量清单合计
序号 | 区域名称 | 金额 | 工程量 | 经济指标 |
1 | ||||
2 | ||||
3 | ||||
4 | ||||
5 | 合计 |
三、 其他费用合计
四、 投标总价(转投标书)
五、 点工报价(详见点工单报价明细,不计入投标总价)
六、 机械台班报价(详见机械台班报价明细,不计入投标总价)
七、各投标单位需报所用材料的样品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开办项目费明细
项目名称 金额( 元)
合计(转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格式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合同单价 | 小计 | ||
主材费 | 安装及铺材 | 综合费用 | |||||
页小计 |
主要材料申报明细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产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供应商名称 | 规格尺寸 | 产品等级 | 技术参数 |
点工清单
单位:元/工日
说明:
1. 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本次招标范围内认为没有包含于上述工种的所有点工。
2. 上述单价将作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费用调整的依据。
概述
当工程遇上变更,而该变更工程(包括在保修期内的某些工作)无法按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或其他合适单价进行结算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按本点工单价表内的单价及下列规则进行计算。投标单位所填报的点工单价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并且不会因工程量的变化、工期的延长、通货膨胀、利率变动等等因素而调整单价。
点工计算规则
1. 人工费用以工作日(8小时)为计算单位。8小时以外的加班折合成工作日来计算;
2. 人工根据本点工单价表内的工作日单价计算,不包括任何等待时间、休息及饮食时间;
3. 所投报的点工单价内应包括所有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指导、员工保险、使用及维修小型手工操作工具、非机械性设备如:梯子,棚架,脚手架,手推车,防雨布及所有类似项目的费用;
4. 点工的人工用量须由监理代表认证、发包人代表签署方能认可。
机械台班清单
单位:元/台班
说明: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机械台班清单,上述单价将作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费用调整的依据。
概述
当工程遇上变更,而该变更工程(包括在保修期内的某些工作)无法按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或其他合适单价进行结算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按本机械单价表内的单价及下列规则进行计算。投标单位所填报的机械单价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并且不会因工程量的变化、工期的延长、通货膨胀、利率变动等等因素而调整单价。
机械台班计算规则
1. 机械以台班(8小时)为计算单位。8小时以外的加班折合成台班来计算;
2. 所有机械以净工作小时计算,不包括任何等待时间、休息或停机时间。
3. 所投报的机械设备单价应包括所有所投报的机械设备单价应包括所有机械运到现场的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指导、租借费用、使用物料、燃料、维修及保险费用。
4. 机械台班用量须由监理代表认证、发包人代表签署方能认可。
“甲供”材料(或“甲定乙供”)材料
1. 涉及到“甲定乙供”或“甲供”主材的子目,各个投标单位按照总价包干的形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报相关单价的“人工及辅材”及“综合费用”即可,“主材”栏目从合同单价构成中取消(或者费用填零处理);
2. 关于“甲定乙供”或“甲供”主材的子目,投标单位承担提供发货通知、卸车、验货、保管、安装、安装损耗、管理、主材的合理利润及到场后直至竣工验收的一切相关工作,包括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3. “甲定乙供” 或“甲供” 主材,业主直接付款给确定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相关的供应发票给业主。
4. 业主按照投标单位合同清单中的工程数量进行图示净尺寸的结算,如果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比图纸少,业主不增加任何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关损失;如果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比图纸多(例如:图纸净量为100平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120平方,施工单位在完成100%的工程量时业主只支付100平方的“主材、人工及辅材、综合费用”),业主按照相应的合同单价在当期应付款(或结算中)扣减相关多计的费用;
5. 实际消耗与图示净量的差值处理方式: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业主直接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如果超出图示净尺寸应计的款项,将在业主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当期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关的差值,由施工单位承担上述费用。
6. 结算原则:“甲定乙供”或“甲供”主材费用,因由业主按照图示净尺寸的数量支付给供应商,此部分费用不计入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款中,施工单位也不得计取以上述费用为基数的任何施工营业税。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下列词语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 发包人:指在签约书中约定,具有本工程的投资主体资格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中指 。
2) 承包人:指在签约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外装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中指 。
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
5)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6) 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7)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8)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同承包人在合同签约书中约定,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0)工期:指在签约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交通管制等)计算的承包天数。
11)开工日期:指在合同签约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竣工日期:指在合同签约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9)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a) 本合同签约书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书及其附件
d)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e) 合同条款
f) 图纸
g)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发包人发出的指示进行解释,解释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3. 合同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图纸所显示的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作的内容。主要(但不限于)有以下内容:
1) 泛光照明方案设计、总体深化设计及的施工图设计及土建配合要求图的设计。
2) 泛光照明工程的供货、安装、调试和维修等一切工作内容。
3) 对施工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质量及进度控制和现场管理协调。
4) 泛光照明的二年质量缺陷保修期内的免费保养及免费保修。
4. 适用标准、规范及图纸
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
2) 图纸
a) 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四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b) 由于设计的原因,可能会造成施工图纸不能一次性全部发放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索赔,但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不应影响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
c)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和使用。
d)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将图纸全部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施工图除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和相关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保证其将会被批准外,还必须满足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的要求,并需承担使用设计院图章的费用,随时将获上述有关单位批准的施工图提交予发包人(不少于两套)。若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施工图未能获得上述有关单位的批准而引致工期的延误及费用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 履约保证书
1) 承包人须获得一家银行向发包人提供合同金额10%,保证期限至工程竣工的履约保证书,以保证承包人会正确地履行本合同。该银行和履约保证书的内容须经发包人批准,而获得履约保证书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 获批准的履约保证书须交由发包人保管,任何按本合同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须在提交履约保证书后或在扣除相等于未提交的履约保证书金额的款项后才可支付。
3) 若工期不是因合同文件允许的延长期的原因而延长,则承包人须自费将该履约保证书之担保期延长。
一般义务
1)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监理工作程序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 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约定行使职权,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人和国家利益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3)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在地进行处理。
4)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7. 发包人的委派和指令
1) 发包人可委派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a) 受委派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发包人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受委派人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进行确认。受委派人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发包人应进行纠正。
b) 除发包人或其委派人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2)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
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a)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2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发包人委派的人发出的指令、通知。
3) 发包人将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批准等。如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发包人指示的,应及时提出书面要求,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8. 项目经理
1) 承包人委派 先生为项目经理。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人,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 项目经理向发包人发出的通知、请求,如可能涉及工程费用和工期内容的,均应副抄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未征得同意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违约。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 承包人须保障其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
9.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1)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2) 承包人必须指定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一名作为该项目与发包人的总协调人;同时承包人必须指定项目经理(持国家一级项目经理证)一名作为该项目负责人长驻现场办公,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同发包人代表处理现场的技术及各类事务。
3) 对本泛光照明进行总体深化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提供经发包人及设计单位认可后的施工图八套予发包人;负责提供完整的本泛光照明的实施方案,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和管理;
4) 负责对本泛光照明的进度计划、施工管理、技术管理、风险管理、项目材料、项目质量、项目安全、项目验收、工程总体信息等方面进行管理,并提交详细的工作进度计划表和施工方案供发包人及设计师审批。若发包人、设计单位对本工程总体方案及施工图、施工方法等提出任何合理地修改意见,承包人均须积极地、无辩解地配合发包人及相关单位进行修改,直至达到发包人合理地满意为止,并(除合同规定外)不得籍此提出任何费用增加及工期延长。但发包人及设计师的审批并不减免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6) 工地现场:
a) 本合同的签署应被视为承包人已视察、检查并熟悉了解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
b) 施工场地之出入口及场地内之通道由发包人决定,承包人须遵照发包人之安排及配合发包人及其他承包人之需要,并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c) 承包人必须遵从发包人对整个工程现场设备材料安置,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等方面的统一协调与管理。
d) 承包人须与发包人在工程进度上作出紧密联系,以使发包人能根据承包人的施工需要及时提供给承包人所需之施工场地。
e) 因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或误解所招致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
7) 其他
a) 向发包人提供季、月度及旬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b) 全面负责其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发包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或工程事故;
c)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发包人或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自费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d) 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按规定办理与承包人自身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e)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自己施工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f) 做好施工场地安全防火及全部工程的保护工作;
g)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好自己施工部分的现场清理工作将工程垃圾清运出现场并达到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果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履行义务,发包人有另行委托他人代为执行,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当期应付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h) 按时支付所雇佣人员的工资、佣金;如雇佣民工须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i)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可另行约定。
8)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款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署后的3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在接到后的3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发包人整体工程总体进度之要求。
2)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且工期不予顺延。
11. 计划的修订
1) 承包人应每个月对计划进行一次修订。
2) 如果发包人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2. 开工及延期开工
1) 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通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通知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延迟开工须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通知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3. 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4. 竣工期限的延长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进行;
b) 不可抗力;
c) 合同条款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须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
15. 误期赔偿
1) 若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则承包人必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作为此项工程延期的赔偿违约金。
2) 若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各个分项(或某一个分项工程中的各个节点工期)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相应的合同工程,则承包人必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相应分项(或某一个分项工程中的各个节点工期所对应的总价款)的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作为此项工程延期的赔偿违约金。
3) 上述总体工期延期的违约责任及各个分项(或某一个分项工程中的各个节点工期)延期的违约金,并存实施。
16. 工程竣工
1) 承包人必须按照签约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与检验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省优质工程,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是本工程整体达到省优质工程的重要验收内容之一,为此特作以下约定: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的原因,造成整体项目工程没有达到省优质工程标准,发包人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的作为本项质量缺陷的违约金。承包人在承担上述违约金后仍必须保证工程符合相应的国家规定并通过质检站的验收。
18. 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2) 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或他们的授权人员以及发包人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和为工程生产、加工、储备材料及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 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5) 因发包人指令失误或发包人原因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未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而导致的工期损失以及整改返工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9.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相关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12小时。发包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 经发包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发包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0. 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己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1. 材料、工程设备
1) 材料、工程设备的质量均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
2) 材料按有关规定所做检验的试样均应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检验费用。检验、检测单位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后确定。
3) 只有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完工或部分完工工程的设计、施工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对不合格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随时发出指令,规定承包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应在现场配备相应数量的、合格的专职安全员。
3) 发包人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设置足以避免事故发生且经发包人认可的安全防护措施,发包人的认可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23. 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并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责任。
24. 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发包人保障
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来自承包人工程施工或施工过程中所引起对任何人员的任何人身损伤或死亡或对任何房地产或财产的损害而依据法律、法规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索赔或诉讼。但如果属于发包人应负责的任何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引起的除外。
合同价款支付及计量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实行单价包干,总价包干。为确保工程款项的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指定的银行设立帐户。
26. 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30%合同总价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材料全部进场,并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三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
3) 工程安装调试合格,经业主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4) 通过质检站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同时扣除相关的应扣费用,包括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
5) 余款在保修期届满后14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 整个项目施工水电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如果发包人代缴上述水电费用,将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7) 承包人应保证及时向承包人的分包商、供应商、雇员支付价款及薪金,避免出现纠纷,影响工程进度,任何原因引起的上述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聚众上访、闹事,影响发包人工作的,承包人必须在事发当日解决,否则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发包人也有权直接向承包人的分包商、供应商、雇员支付价款及薪金,并从当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价款及结算款中扣除。在承包人未能及时支付分包价款及雇员薪金时,承包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价款给承包人。
材料供应
1) 承包人于合同签订后应立即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材料封样样本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订购工程所需数量之材料 (对已经明确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应提供最迟进场时间),并要求材料供应保证货源足能应付并满足本工程进度计划的需要,同时按材料的不同种类予留部分余量以供维修使用。
2)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使用;批准使用之材料,不表示一定能享有或获得额外金额之补偿。除非书面批准时,发包人已同意调整费用。
6) 发包人已批准的材料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改及替换意见,承包人须于接到更改指示起立即遵从并积极落实材料的采购,同时须做好所有涉及到费用调整的签证,工期不予延长。
7) 承包人需考虑材料对本工程所在地气候适应性,对选择材料的材质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木材开裂。因此,承包人对本工程物料之选用、加工与装配等均要适应本工程所在地之气候环境。否则因上述原因引致本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人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8) 送抵或置于工程现场及周转场地的所有尚未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货物,除非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外运,但发包人不应无理拒绝同意。而该类材料或货物应由承包人保管,并对其的损失或损坏负责。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发包人可以优先向承包人购买以作维修之用。
竣工验收与结算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应在验收后14天内提供竣工图纸。
工程资料和竣工图纸一式五份。
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立即移交出工程并撤离施工场地,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发出通知后3天之内全部撤离现场。
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8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另行约定。
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办法。
29. 工程设计变更
1) 发包人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进行必要的任何变更,发包人有权为此目的或出于其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通过发包人指示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进行下列任何工作:
a)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b) 取消任何此类工作(但如果被取消的工作是由发包人或其他分包实施的除外);
c) 更改任何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d) 更改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 改动任何部分工程的规定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
上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对所有由变更可能造成的影响,应按相应条款进行计价。如果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是由于承包人某种过失或某种违约所致、或承包人应对此负责时,则此种违约造成的任何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2) 无发包人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承包人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0. 确定变更价款
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认。
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 一切变更及发包人因此而实施的工程的估价,将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a) 按合同规定的有关费用或单价进行核算;
b) 合同中若没有包含对变更的工程适用的费用或单价,合同中相关费用或单价如果可以供参考,应作为核算的基础;如果仍没有相关费用或单价可供参考,在双方商议之后,确定双方同意的合适的费用或单价;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确定变更的价值:
i. 由发包人提出其认为正确、合理的该项目单价或费用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的上述决定(此种决定须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作出)即为结论性的,对双方均有合同约束效力。
ii. 按承包人完成上述变更所需的材料、机械及人工各个方面所投入的实际最优惠的成本价,另加15%的价款作为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全部费用。
c) 但上述第31.3)b) ii条款的付款前提是,承包人应在执行相应变更工作完成后,及时地提供所使用的材料、机械及人工的数量清单予发包人及监理查阅并确认。
d)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若在本合同总价的3%之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在本合同总价的3%之外由发包人承担超过合同总价3%的部分。延误的工期在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后相应顺延。
31. 竣工结算
1) 发包人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不认可的,发包人的支付义务不开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28天内与承包人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发包人在达成一致后的28天内支付工程款。
2) 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发包人的支付义务不开始。发包人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者协商未能与承包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3) 发包人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双方认可的,结算审核意见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发包人在达成一致后28天内支付工程款。任何一方未认可的,发包人的支付义务不开始。如果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中确定的结算额与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中的结算额相差超过10%,则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发包人在判决生效后28天内支付工程款,此前发包人无支付义务。
32. 质量保修
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缺陷保修期为实际竣工日期起计两年。在工程缺陷保修期内任何时间,发包人可书面指示要求修复因材料或操作工艺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而出现的任何缺陷,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所指定的期限进行修复(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或承包人多次修复仍不合格,或承包人屡次重复出现同类严重缺陷,或发包人可判断承包人明显不能胜任该项缺陷修复,则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他人完成修复其所指的所有缺陷,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发包人可从届期(竣工后两年内)应付予承包人缺陷保修之保留金款项内扣除,支付予执行者。若招请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期应付予承包人缺陷保修之保证金款额,或竣工两年以后发生的修复费用,则发包人可向承包人索取。但因承包人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
2) 承包人需承担因承包人修复所造成的发包人正常的运营损失。
违约、索赔和争议
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a)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b)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a)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按照合同条款中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b)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c)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视情节支付1-10万元的违约金。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4. 索赔
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a) 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在14天内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索赔要求。
b)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c)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d)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e)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上述规定相同。
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5. 争议
发包人及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请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其他
1) 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制止并且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均须支付发包人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 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发包人未能制止承包人分包、转包的,并不表示对其分包、转包行为的批准及默许。承包人应负责处理与分包单位、转包单位的一切纠纷,如因纠纷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发包人有权采取直接向分包人、转包人支付价款等必要方式,以便保证工程进度,因此发生的任何支出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7.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指:
a) 震级在4.75级以上且烈度在6度以上的地震;或
b) 风速在24.5m/秒以上的热带气旋(即台风);或
c) 平均最大风速在79-103m/秒的龙卷风;或
d) 每小时降雨量达160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0mm以上的暴雨。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1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b) 发包人及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c)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e)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f)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8. 保险
承包人对本项目将向发包人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有关属下工人之工伤赔偿、现场所有材料、设备、半成品及制成品的损失或损毁等所需之保险。
承包人在进场施工之时须将投保项目的保险单据副本交给发包人审阅。若承包人未对上述内容进行投保,则发包人有权在给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保险费用,由发包人代为投保。未投保期间若发生意外,所有由此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将对此不作任何考虑。
39. 知识产权
1) 承包人使用专利权或特殊工艺时,应自行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2)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失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支出。
3) 承包人执行发包人的指示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46.工程配合
承包人在发包人总体管理、进度控制及协调下,须加强与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尤其是工程主承包人、室内外装饰承包人、机电设备安装承包人等的配合,以确保工地正常操作及促使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在编制的工程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必须充分考虑到并合理安排出与该类分包单位及供应商之间的交叉施工之期限及相应措施,并提交发包人审批,当发包人确定后方可实施。
承包人需遵守由发包人所编制之发包人工程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及按时完成分包工程,以避免发包人工程有所延误。
47.合同解除
1)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a)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b)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 一方依据上述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3个日历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8.临时设施
1) 承包人的办公用房、工人的生活用房,由发包人提供指定场地,承包人自行搭建,费用已含于合同总价中。
2) 承包人必须派专人负责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区域的卫生、整洁工作,使之符合并满足发包人的文明施工及管理要求。
3) 临时设施的用水、用电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9.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合同生效。
2) 除质量保修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50.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
2) 合同副本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三份。
施工组织设计
1、概况
1.1工程简介
中心渔港一期工程位于舟山本岛普陀山浦东西两侧。
1.1.1工程内容
(1)中心渔港:300-500吨级浮码头栈桥四条(3#栈桥140.5*6米,4#栈桥
136.5*6米,5#栈桥137.1*6米,6#栈桥133.3*6米),8个撑墩。
(2)渔政东海基地:千吨级固定码头一座(平台104.0*10米,1#栈桥165.5*6
米),浮码头2#栈桥148.1*6米,3个撑墩。
1.1.2工程结构
(1)引桥结构:靠岸的九跨采用Ф800mm钻孔灌注桩基础,每个排架2根,排架间距为9.5-10米;其余靠海打桩船能进入的地方采用600*600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桩上为现浇横梁,横梁上搁置预制空心大板。
(2)撑墩结构:采用600*600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基础,每个
撑墩4根桩,上部结构为现浇墩台结构。
(3)码头结构:1000吨级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总长104米,分为各52
米的2个结构段,宽10米,桩基为600*600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方
桩,排架间距7米,每个排架4根桩,桩上为现浇横梁,横梁上搁置纵梁,
面板为叠合板。平台前沿设置人员上落的踏步平台及固定钢爬梯。
1.1.3主要工程数量表
根据投标文件,本次投标的主要工程数量见下表:
主 要 工 程 量 表
序号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程数量 | ||
中心渔港 | 东海基地 | 合计 | |||
1 | 钻孔桩工作平台 | m2 | 1754 | 875.8 | 2629.8 |
2 | 钻孔桩钢护筒埋设 | t | 22.234 | 11.12 | 33.354 |
3 | 水上钻孔灌注桩成孔 | m | 2255 | 1160 | 3415 |
4 | 800mm钻孔灌注桩(C30) | 根/m3 | 72/1347.8 | 36/729.28 | 108/2077.1 |
5 | 800mm钻孔灌注桩钢筋 | t | 84.528 | 42.266 | 126.794 |
6 | 600*600预制方桩(C45) | m3 | 949.78 | 1115.83 | 2065.61 |
7 | 预应力方桩施打 | 根 | 88 | 108 | 196 |
8 | 现浇纵横梁(C30) | m3 | 497.52 | 768.66 | 1266.18 |
9 | 现浇混凝土板及板接缝 | m3 | 54.31 | 63.11 | 117.42 |
10 | 现浇码头及引桥面层 | m3 | 525.7 | 416.5 | 942.2 |
11 | 现浇引桥墩台 | m3 | 106 | 26.5 | 132.5 |
12 | 现浇护轮坎 | m3 | 62 | 48.3 | 110.3 |
13 | 现浇撑墩 | m3 | 280.75 | 105.28 | 386.03 |
14 | 制安靠船构件 | 件/ m3 | 16/19.76 | 16/19.76 | |
15 | 制安水平撑,剪刀撑 | 件/ m3 | 18/22.82 | 18/22.82 | |
16 | 制安纵梁 | 件/ m3 | 56/181.8 | 56/181.8 | |
17 | 制安空心板 | 件/ m3 | 130/174.46 | 130/174.46 | |
18 | 制安空心大板 | 件/ m3 | 224/989.96 | 132/572.4 | 356/1562.36 |
19 | 预应力钢筋 | t | 110.062 | 122.467 | 232.529 |
20 | 预制件钢筋 | t | 181.283 | 163.945 | 345.228 |
21 | 现浇钢筋 | t | 85.821 | 87.766 | 173.587 |
22 | 150KN系船柱 | 个 | 9 | 9 | 18 |
23 | 预埋铁件 | t | 8.397 | 9.449 | 17.846 |
24 | 橡胶支座 | 块 | 936 | 546 | 1482 |
1.1.4施工技术标准
本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工艺和施工质量均符合如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遵循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的主要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下:
(1)交通部《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2)交通部《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96);
(3)交通部《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4)交通部《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
(5)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6)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业将遵循执行。
1.2、自然条件
1.2.1气象
工程位于舟山本岛,地处纬度地带,属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冬季受蒙古高压的控制,盛行偏北和西北风;夏季盛行温热的东南风。
该地区常风向为N、SE,频率为11%;其次为NW、NN向,频率为9%。实测最大风速为18m/s(E、SE、SSE、NW)。多年平均风速为3.97m/s。
1.2.2水文
码头处的潮汐变化过程属于不规则半日潮型,港域内潮流呈往复流,涨潮由东南向西北,落潮由西北往东南。涨潮流速大于落潮流速,潮流流向与水道走向一致。
设计高潮位:+1.96m
设计低潮位:-1.65m
极端高水位:+2.92m
极端低水位:-2.31m
根据舟山市水文站提供的高程基准面资料,85国家基准面在定海潮站基准面以上7.538m。
码头位置处的波要素是:H1%=1.74m,Hs=1.15m,波向135°,波长21.9m,原始波向SE。
1.2.3地质
根据所提供的设计图纸的说明,工程区的地质情况,其土质分为7个地质单元体:
(1)淤泥:层厚度约为0.3-1.4m,土层压缩性大,物理力学性质较差,不能作为基础持力层。
(2)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厚度约为13.6-36.7m,顶板标高约为1.2-8.7m,土层压缩性大,含水量较高。
(3)粘土:层厚度约为13.1-14.7m,顶标高约为-22.6- -23.5m,该土层的地基承载力较高,但土层分布不均匀,大部分钻孔中未见该土层。
(4)粉质粘土:层厚度约为5.4-42.2m,顶标高约为-19.9- -38.5m,土层分布较为均匀,地质承载力较高,是桩基的持力层。
(5)砂层:以中细砂、中粗砂为主,层厚度约为0.7-3.7m,顶标高约为-31- -45.6m,分布不均匀,多夹在粉质粘土中。
(6)粘土混砂砾、砂砾混粘土及碎石土层。
(7)风化基岩(J3):棕红、肉红色,钻进厚度约为1.4-2.4m,顶标高约为-42.2- -43.5m。
2、施工总体安排
根据本工程的结构型式和现场的施工条件,总体施工安排上作如下考虑:分两部份,采用二种不同的施工工艺,基本上同时进行施工。
一、陆上施工部分
1.施工范围:
(1)1~6#栈桥的全部钻孔灌注桩。
(2)上述桩的现浇横梁。
(3)1~6#栈桥的全部预制空心大板。
(4)1~6#栈桥的全部现浇面层砼。
2.施工顺序:
由岸上向海逐跨搭设施工工作平台
由海向岸逐跨施工钻孔灌注桩
由海向岸逐跨浇注横梁
由海向岸逐跨拆除施工作业平台
由岸向海逐跨安装预制空心大板
由海向岸逐段浇注面层砼
3、主要施工方法:
(1)施工作业平台搭设
平台采用支撑在钢管桩上的型钢横梁、纵梁、木板面层结构,宽度6米,长度满足各栈桥施工作业需要。同时搭设两座平台。搭设方法:用兵15~25吨履带吊机吊加30KW电动振动锤,由岸向海逐跨搭设。
(2)钻孔灌注桩施工
每座平台上二台钻机,由海向陆逐跨施工,下钢筋笼和浇注砼既可以用钻机的起重设备,又可用吊机辅助作业。
(3)横梁浇注
紧跟桩基逐跨施工,利用平台纵、横梁悬吊底侧模,人工手推车浇注砼。
(4)空心大板预制
在海堤后方的陆上适当位置建设临时预制场。
(5)空心大板安装
用贝雷片组装成双导梁架桥机,由岸向海逐跨安装。
二、水上施工部分
1.施工范围
(1)全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方桩的沉桩。
(2)1#~6#栈桥方桩基础的横梁施工。
(3)全部撑墩的施工。
(4)千吨级固定码头的施工。
2、施工方法
与常规的码头施工相同。
以上总体施工安排的优点是:两部分同时施工,互不影响,有利于缩短工期。缺点是:投入较大。无论是设备和管理力量的投入都比较大。但我单位有足够的设备和管理能力,实施上述施工方案,总工期可以缩短21天。
3、施工总流程图
3.1.钻孔灌注桩基础栈桥施工流程图
测量放线
平台钢管桩加工
平台钢管桩施打
平台材料加工
搭设平台
施放钻孔桩桩位
钻孔桩钢护筒埋设
泥浆检查
钻机定位、钻孔
废渣土外运
泥浆循环
清孔,测孔深、沉淤
钢筋笼制作
沉放钢筋笼
下导管,第二次清孔
钻机移位
配制砼
灌注砼
平台拆除
现浇横梁
空心大板安装
3.2.千吨级码头施工流程图
施工准备
施工船舶进场
测量基线布置
预制场台座建设
预应力方桩预制
方桩水上沉桩
桩头处理
靠船构件安装
水上夹桩
现浇下横梁
靠船构件预制
现浇踏步板
纵梁、水平撑、
剪刀撑预制
纵梁、水平撑、剪刀撑安装
实心板预制
现浇上横梁
实心板安装
现浇封头面板
现浇面板
现浇护轮坎
系船柱安装
4、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法
4.1施工测量及试验和试验设备
4.1.1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的布设
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在施工区域内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程序如下:
(1)复核业主提供的平面布置控制点和水准点;
(2)布置并测设施工基线和水准点,基点布设在通视良好,不易被干扰和损坏的地方并能有效覆盖整个施工区域。考虑到施工现场情况,基点用混凝土墩做成(混凝土墩下打木桩做基础),点位以十字铜头标记,并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3)整理测量报告和绘制施工测量平面图,报工程师审批,
(4)施工期间定期对基线及水准点进行复核。
4.1.2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一览表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全站仪 | TC2002 | 1台 | 瑞士 |
经纬仪 | T2 | 4台 | 瑞士 |
水准仪 | N3 | 2台 | 瑞士 |
4.1.3测量精度控制
(1)施工基线方向的允许角度误差值为12秒。
(2)施工基线长度的允许误差值为1/10000。
4.1.4试验和试验设备
本工程在进场后临时设施建设时,设立现场实验室,面积约80m2(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工地实验室配备足够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均要有相应资质和上岗证。 工地实验室为检验工程所用原材料及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而设立,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见下表:
主要试验项目及配备检测设备仪器表
类
别 |
名称 | 检 测 项 目 | 主要设备名称 |
原
材 料 物 理 力 学 性 能 指 标 |
水
泥 |
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 | 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测定仪 |
安定性 | 雷氏夹 | ||
细度 | 负压筛 | ||
比表面积 | 比表面积测定仪 | ||
胶砂强度 | 标准试模4*4*16 | ||
比重 | 比重瓶 | ||
钢材 | 力学性能及拉弯性能检测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
焊接性能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
砂 | 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 | 李氏比重瓶及测量筒 | |
颗粒级配筛分 | 摇筛机及分析筛 | ||
含泥量及有机质含量 | 玻璃器皿 | ||
碎石 | 粒径级配 | 分析筛 | |
针片状含量 | 石针、片状规准仪 | ||
压碎指标 | 压碎指标测定仪 | ||
含泥量及泥块含量 | 玻璃器皿 | ||
表观密度及堆积密度 | 比重瓶及测量筒 | ||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
混凝土 |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 搅拌机、试模、压力机 |
混凝土3d、28d抗压强度 | 抗压强度试模 | ||
坍落度 | 坍落度筒 | ||
初(终)凝时间 | 电动阻力贯入仪 | ||
含气量 | 含气量测定仪 | ||
保护层厚度 | 探测仪 | ||
其他 | 抗渗、砂浆试模、维勃稠度仪,标准养护室、电动取芯机等 |
实验室内设置力学性能,物理性能,水泥试验检测室,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成型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储藏室和办公室。
在建立工地实验室的同时,选取1-2家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并申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作为工地实验室的补充,进行工地实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项目检测。如减水剂性能测试,必要时进行砂中氯离子含量测定及钢材的化学分析等。
所有结构用料运到现场后,均要按规范频率和数量抽检,取样及检测过程配合监理工程师执行“见证取样”规定,所有试验项目在自检的同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抽检的指令或规定。
4.2.钻孔灌注桩基础栈桥施工
本工程一共有六座栈桥,由东向西方向分布分别是1#~6#栈桥。接岸段总工程量如下:φ800水下灌注桩106根;岸上空心板预制及安装348块,其中。栈桥施工包括:钻孔灌注桩平台施工、钻孔灌注桩施工、现浇横梁施工、陆上预制空心板、陆上空心板安装、现浇面层砼施工六分项工程。六座栈桥由东向西方向施工,每两座为一个工作段,共分为三个工作段。下一个工作段的施工等上一个工作段的施工材料回收后再进行。每座栈桥的施工流程如下:
钻孔灌注桩平台施工
↓
钻孔灌注桩施工
↓
现浇横梁施工
↓
陆上预制空心板 → 陆上空心板安装
↓
现浇面层砼施工
4.2.1.钻孔灌注桩平台施工
钻孔灌注桩施工平台搭设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
沉钢管桩
支架搭设
支架焊接
模板铺设
栏杆焊接
根据现场环境的勘测,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场地处于浅滩上,而浅滩面上2~3m为淤泥层,不能支承施工机械及施工时的荷载。因此,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先采取震动下沉φ400钢管桩作为支承桩,【20槽钢作支架,50mm厚的木板作面板搭设施工平台,作为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作面用。而钢管桩长度的确定,由于在投标图纸总说明当中,地质勘测中第二个单元的土体没有具体标明土层标高等详细的情况,目前钢管桩的长度暂时按照10~12m设计,在施工当中如遇到不满足要求的情况再作加长。1#~6#栈桥的结构形式基本相同,在施工方案中就不一一列举,现以3#栈桥为例,说明其具体的施工方法。
a.测量放线
首先要设定施工平台的顶面标高。3#引桥中最高的钻孔灌注桩桩顶标高为+2.50m,现浇横梁的最高点为+3.85m,根据施工方便的原则,设定3#引桥的面标高为+3.85m,设定此标高是因为在钻孔灌注桩以及现浇横梁的施工中,需要有如履带吊机,及钻孔桩机等机械在走动,施工平台太低,会造成钻孔灌注桩的桩头或预留钢筋高出施工平台而对施工造成影响。而施工平台太高,又会因高差大对钻孔灌注桩及现浇横梁施工带来不便。实际测量时用经纬仪定向,水准仪控制标高。
b.沉钢管桩
根据测量所放样所定出的方向及位置,采用履带吊机加电动震动锤从岸边开始将10~12m长φ400钢管桩沉入土中。用水准仪控制,沉至设定的标高时,检查单桩的承载力是否能满足施工荷载的要求,如不满足,则接桩再打,满足则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钢管桩的中心间距为4.0m,每跨长度为5.0m,3#引桥φ400钢管桩沉桩顺序见下图:
c.槽钢支架搭设及焊接
每一排钢管桩上安放背靠背焊接起来的[20槽钢横梁,槽钢与钢管桩要紧密接触,然后焊接,如接触不平整还需在钢管桩面上先焊接一块钢板再安放槽钢横梁,槽钢横梁长度为6~6.5m。横梁焊接好后,在横梁上按照0.75~1.0m的间距安装[20槽钢纵梁,纵梁与横梁接触点要电焊机焊接。在主要的干道上,纵梁要用2~3根槽钢安装。
d.模板铺设及栏杆焊接
整个支架成型以后,为了便于人员的行走和安全通过,在纵梁的面上铺设50mm厚木板,在横梁上焊接小钢管及挂上安全网。每沉桩一跨,就安装一跨的槽钢支架,铺摊一跨的厚木板,如此循环,直到满足最离岸一根钻孔灌注桩可以施工为止。到此,整个施工平台的施工就算完成,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测量人员要是始终控制好施工平台施工的方向及标高,防止位置的偏移。施工平台的施工进度按照10m/天计算,一座施工平台要在10天内完成,钻孔灌注桩施工平台施工简见下图:
4.2.2.钻孔灌注桩施工
4.2.2.1.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流程如图:
合 格
配 制 砼
泥浆循环
钻机移位
拔出导管
灌注混凝土
安放隔水栓
测 沉 淤
第二次清孔
下 导 管
钢筋笼制作
沉放钢筋笼
测孔深、沉淤
清 孔
泥浆检查
钻 孔
钻机定位
钢护筒设置
定 桩 位
不 合 格
合 格
合 格
不合格
废渣土外运
4.2.2.2施工方法
a.护筒埋设
钻孔桩护筒采用3mm厚钢板制作,高3~4m,直径为设计桩径+0.02m,护筒埋设高出桩顶60cm以上,并保证护筒底部低于淤泥层底标高。钢护筒采用震动锤震动埋设的施工方法,埋设要保持垂直,桩位钢护筒中心与桩中心偏差不大于50mm,护筒斜度偏差小于1%。
b.泥浆池设置
泥浆循环池布置根据现场施工场地情况,沿引桥两侧边布置,由钢板焊接形成,泥浆处理池由泥浆池和沉淀池组成,形成泥浆循环系统。因钻孔灌注桩数量不多,钻孔桩施工时,对沉淀池中沉渣及灌筑砼时溢出的废弃泥浆及时用手推车运至允许的弃土区,严防泥浆溢流污染海面。
c.泥浆配制泥浆系统:
根据每孔的实际量确定泥浆池及废浆池的容量,该工程采用每台机用一个循环池,泥浆采用原土造浆,遇砂层等不良层时,加适当膨润土造浆。制备的泥浆应满足下述要求:
粘度:一般地层16~22S,松散砂层19~28S。
含砂率:新制泥浆小于4%,循环泥浆不大于8%。
胶体率:不小于90%。
PH值: 8~10。
比重:粘性土中,泥浆比重1.1~1.2kg/L,砂土和较厚的夹砂层为1.2~1.3,砂卵石层为1.3~1.5,清孔泥浆比重为1.15kg/L。
d.成孔及清孔:
根据我单位施工经验及现场情况,采用TXB-1000A型回转钻机带动笼式合金钻头成孔,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1天~1.5天可以完成一根钻孔灌注桩的成孔及清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座引桥采用两台钻机,按先离岸后近岸的顺序施工。
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不得产生位移。顶部的起吊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孔中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0mm,以确保钻孔桩垂直度误差小于或等于0.5%H(H为桩长)的要求。
正式钻进前,先启动泥浆泵,使之空转一段时间,待泥浆输入孔口一定数量后方可正式钻进。开始钻进时,应控制进尺速度及钻压,采用“低压慢进”措施,待钻至护筒下1m后,再以正常速度钻进。
钻进速度根据土层类别、钻孔深度、供水量确定,对淤泥钻进速度不宜大于1m/分钟,以不超负荷为准。成孔须一次完成,中间不能间断施工作业,成孔完毕至灌注砼的间隔时间不能大于24小时。在成孔施工过程中应勤测泥浆比重,并定期测定粘度、含砂量、胶体率和稳定性,并应经常注意土层变化。
当钻孔距设计标高1m时,注意控制钻进速度和深度,防止超钻,并核实地质资料,判断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地层。钻孔到设计深度后,应对孔深、孔径和孔形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通知监理等有关各方进行终孔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清孔工作。
成孔至设计深度后,采用钻头在孔底空钻的方法进行第一次清换孔内泥浆。由于本工程粘土层较厚,成孔时应调整泥浆的粘度及比重,(粘度16~22S、比重1.1~1.2)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局部地区位于在淤泥层下有夹层存在,主要是以碎石、块石为主,夹有中粗砂、粉砂,成孔过程中应加以注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则需要调整泥浆的粘度及比重(粘度19~28S、比重1.3~1.5)。如果钻进困难,应采用冲锤处理。
e.钢筋笼制作安装
钢筋笼制作在现场进行,钢筋笼成型后采用吊机配合载重汽车吊运至相应桩位进行吊装就位。
①制作:钢筋笼纵筋下料,应按钢筋笼大样图尺寸要求,驳接时焊口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应按规范错开(同一截面内的接口不超过总数50%)。加劲箍筋焊接成闭合的圆箍,且应设在纵向钢筋的内侧,并与纵向钢筋的交接点全部焊接牢固,以便其真正起到加劲钢筋的作用,使钢筋在运吊中避免产生不可恢复的变形。螺旋箍在纵向钢筋的外侧,其焊接应均匀,间隔距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控制平整度误差不超过50mm。钢筋笼成型后应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安装。吊装钢筋笼的桩孔,应预先清理干净,并标出定高度。钢筋笼入孔后,应按其保护层厚度要求调正固定,使其在灌注砼时,不移动不上浮。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②吊装:吊装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灌注砼时,应采取措施,校正设计标高固定钢筋位置。为了便于运吊和避免钢筋笼产生较大的变形,钢筋笼过长,可采取分段接驳的方式,上下节拼接时,主筋采用单面搭接焊,搭接长度为10d。
f.砼灌注:
采用自制的螺纹接头法兰导管浇筑水下砼。砼由陆上搅拌站搅和,手推车运输,砼坍落度18~22cm,砼面上升速度大于2m/h,埋管深度为2~6m,严禁埋管过深和灌浆管拔出砼面,并做好试件留样工作并按标准条件养护,以备试验用。
桩体水下混凝土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粗骨料采用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和钢筋净距的1/4,同时不大于40mm,细骨料采用中砂。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应大于设计强度15%,混凝土的含砂率40~50%,水灰比采用0.45,为使混凝土拌合物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无显著离析、泌水,其塌落度取18~22cm(以孔口检测的指标为准)。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小于360kg,宜掺外加剂。
灌注水下砼是确保成桩质量的关键工序,灌注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保证砼灌注连续紧凑地进行。单桩砼灌注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上升速度不小于2m/h。砼灌注用导管直径250mm,壁厚大于5mm,导管第一节管大于6m,标准节长度2m。导管应全部安装在桩孔内,安装位置居中,导管底端距孔底0.3~0.5m。隔水塞用混凝土预制或袋装砼,用铁丝悬挂于导管内。砼灌入前应先在储料斗内灌入少量水泥砂浆,然后再灌注砼,等储料斗内初灌砼足量后,方可截断隔水塞的导结钢丝,将砼灌注孔底。砼初灌量应能保证砼灌放后,导管埋入砼深度不少于1.0m。
砼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埋在砼中,严格控制导管不能提出砼面。导管埋入砼面以下的深度保持在2~4m之间,最小埋入深度不得小于1m,最大埋入深度不大于6m。导管应勤提勤拆,一次提留拆管不得超过6m。砼灌制中应防止钢筋上浮。砼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0.6m,以确保桩顶砼能符合设计强度要求。
必须对每一根桩做好一切施工记录,每根桩留取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2组,并提交试验结果,整理好资料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4.2.2.3施工布置及施工机具配置
施工布置
a.钻孔桩施工分二个桩机组施工,每个桩机组2台桩机。第一桩机组负责1#、3#、5#栈桥,共50根桩,第二桩机组负责2#、4#、6#栈桥,共56根桩,每座栈桥在施工平台搭设完成后,由海侧向岸侧逐根施工钻孔灌注桩。
b.泥浆池在施工平台两侧布置,钢筋笼加工场地设于岸边空地,施工平台留出施工便道。
主要施工机具如下表所示:
序 号 | 名 称 | 用 途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
1 | 钻桩机 | 成孔
施工 |
TXB-1000A | 台套 | 4 | ||||||
2 | 泥浆泵 | 3PNL | 台 | 6 | |||||||
3 | 电焊机 | 钢筋笼制安 | ZX5、BX1 | 台 | 3 | ||||||
4 | 钢筋切割机 | CT14-40 | 台 | 1 | |||||||
5 | 钢筋弯曲机 | H-400 | 台 | 1 | |||||||
6 | 灌浆导管 | 砼浇筑 | Φ250mm | 套 | 4 | ||||||
7 | 砼料斗 | 1m3 | 个 | 4 | |||||||
8 | 吊车 | 8t | 辆 | 1 | |||||||
9 | 柴油发电机 | 200kW | 台套 | 1 | |||||||
10 | 其它机具 | 根据施工需要配备 |
因为施工的工期较紧,每座引桥的钻孔灌注桩数量为16~20根,目前按照每台两天一根桩的速度计算,两台钻机20天可完成一座引桥的施工。
4.2.3.现浇横梁施工
1#~6#栈桥的现浇横梁一共有60根,其编号及断面尺寸如下表:
陆上现浇横梁数量分类表
横梁编号 | 断面尺寸 | 数量 | C30砼方量 |
ZHL2 | (500*650/1200*900)*6000 | 54 | 111.24 |
ZHL3 | (500*650/1200*900)*7000 | 6 | 14.40 |
合计 | 60 | 125.64 |
现浇横梁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桩头凿除 → 模板安装 → 钢筋绑扎 → 砼浇注
→ 模板拆除
a.钻孔灌注桩桩头头凿除
在钻孔灌注桩强度达到100%后,就可以进行桩头凿除的施工,为保证桩头凿除完后桩顶的砼强度符合设计的要求,而且桩头凿除的工程数量不大,采取人工凿除的施工方法,凿除后的桩顶标高以伸入横梁5cm控制。
b.现浇横梁模板制安
在桩头凿除及清洗完之后,可进行横梁模板的安装。横梁模板采用悬吊散拼的形式,直接计算横梁的标高及平面位置尺寸后,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平台的纵梁上用【20槽钢焊接现浇横梁的立柱及底梁。支架焊接完成后先拼装底板及侧板,模板拼装后要调整至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两端的封头板要等钢筋绑扎完成后才能安装。
c.钢筋开料及绑扎
钢筋开料在岸边的加工场地进行,开料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由于与钻孔桩同时施工,为防止材料的混乱,开料后马上做好标示或用轻便运输工具运往现场。
模板安装经监理验收通过后,开始钢筋的绑扎。由于现浇横梁的钢筋都比较简单,施工时主要是要注意钢筋的数量及预埋件的安装位置。
d.现浇横梁砼浇注
钢筋绑扎通过验收后,开始砼的浇注。由于现浇横梁的砼方量不大,现浇横梁砼的搅拌与陆上预制空心板统一安排,砼采用手推车运至现场浇注,为保证砼的质量,整个砼浇注过程中相关各工种要有人现场值班。
e.现浇横梁的砼强度达到75%后,横梁的模板就可以拆除,每拆除完一根横梁的模板后,履带吊机配合震动锤开始回收该跨的施工材料。
现浇横梁模板拼装见下图:
4.2.4.引桥空心板预制
六座引桥的空心板预制共348块,其中钻孔灌注桩上部安装的数量为216块,具体的规格及数量如下表:
构件编号 | 数量 | 结构尺寸 |
KB1 | 116 | (1420/1470)*550*9500 |
KB2 | 116 | (1400/1500)*550*9500 |
KB1’ | 12 | (1420/1470)*550*9460 |
KB2’ | 12 | (1400/1500)*550*9460 |
KB3 | 2 | (1420/1470)*550*3360 |
KB4 | 2 | (1400/1500)*550*3360 |
KB5 | 22 | (1420/1470)*550*9000 |
KB6 | 22 | (1400/1500)*550*9000 |
KB5’ | 12 | (1420/1470)*550*8960 |
KB6’ | 12 | (1400/1500)*550*8960 |
KB7 | 2 | (1420/1470)*550*4210 |
KB8 | 2 | (1400/1500)*550*4210 |
KB9 | 2 | (1420/1470)*550*6610 |
KB10 | 2 | (1400/1500)*550*6610 |
KB11 | 2 | (1420/1470)*550*4910 |
KB12 | 2 | (1400/1500)*550*4910 |
KB13 | 2 | (1420/1470)*550*3610 |
KB14 | 2 | (1400/1500)*550*3610 |
KB15 | 2 | (1420/1470)*550*4210 |
KB16 | 2 | (1400/1500)*550*4210 |
合计 | 348 |
预制场地选择
根据现场的地形及六座引桥的分布,5#~6#引桥与1#~4#引桥没有施工道路相连,因此选用两个施工场地作为空心板的预制,1#预制场地预制1#~4#引桥的空心板,2#预制场地预制5#~6#引桥的空心板。两个预制场地都设于靠近道路的某个合适场地上。
由于预制构件的数量较多,预制构件的周转期需要10天左右,为满足施工的进度要求,1#预制场地配置10条的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可施工4~5块的空心板。2#预制场地的数量可以减半,每个预制场地配置有各自的钢筋加工场、模板加工场及搅拌设备。空心板预制的施工流程及机械设备配置如下:
模板制作 混凝土拌制
↓ ↓
钢筋加工绑扎→模板安装→混凝土浇注→养护、转堆
空心板预制施工流程图
主要机械设备如下:
拌和系统:四台0.4m3自落式混凝土搅拌机;
手推车20台;
15t轮胎吊机一台;
15t平板车二辆;
风电焊、D40插入式振捣棒等配套设施;
a. 钢筋
钢筋在车间开料加工好,运送到现场,直接在底模上绑扎成形。
b. 模板
底模:底模采用C20混凝土结构,四周边上铺设φ20mm左右的透明软塑料管作止浆用,防止构件裙脚漏浆。底模两侧预埋[10槽钢作侧模支撑用。如下图:
侧模及封头板:侧模全部采用整片式钢模板或定型钢模板拼制,中间空心部分采用冲汽胶囊内胆形成,冲汽胶囊由厂家定做。端头有冲汽胶囊部分采用木模板。加工套数为6套。
脱模剂:采用柴油、石腊、滑石粉按一定配合比混合而成。
c. 混凝土浇注
混凝土由拌和机供应,手推车运送到现场。混凝土入仓根据各构件特征,制作手推车的上料支架,砼直接用手推车入仓。D40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密实,人工抹面。
构件面上按设计要求需凿毛处理。处理方法为:在已浇注完成的砼面上涂刷缓凝剂,在适当的时间砼初凝后,用高压水枪冲涮混凝土表面,至露出骨料而成毛面,但应确保骨料不松动或掉落。当上述方法处理效果不满意时,人工凿毛加以补充。混凝土浇注完后,洒淡水潮湿养护14天。
e. 构件转堆
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即可进行转堆作业,转堆用45t汽车吊机将构件吊到平板车上,到堆场后再由20t汽车吊机堆放。采用多点支垫,堆高3~4层。堆放时做好标示,便于安装时出运,堆场场地应平整并压实。
空心板预制每天完成3~4块,四个月内全部完成。
4.2.5.陆上空心板安装
所有陆上安装的空心板都在陆上预制场地预制。在现浇横梁及预制空心板的强度达到100%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即可进行预制空心板安装工作。由于重量最大的空心板约11.5t,安装采用拼装20吨双导梁式架桥机施工,配以龙门吊和运梁平车。安装施工时,注意构件规格及位置的准确性,避免返工情况的出现,空心板的安装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范的要求。
a.空心板安装的施工流程如下;
现场检查
测量放样、定出支承线
拼装双导梁架桥机
龙门吊就位
铺设该跨导梁枕木、轨道
龙门吊吊装板至桥面轨道平车
卷扬机拖空心至架桥机位置
架桥机吊空心板、横移梁就位
架桥机安放导梁处的空心板
架桥机安放中间跨空心板
铺设桥上枕木、轨道
龙门吊吊装梁上平车
卷扬机拖梁到位
b.安装方法
引桥空心板采用20吨龙门吊及20吨双导梁架桥机配合安装。导梁移至安装跨后,将中、后支墩的行走轮系统转向90度,放下前支墩。空心板用轮胎吊及20t平板车运至引桥根部,通过龙门吊将空心板置于运梁小车上,沿轨道将梁运到安装跨的后方,然后由架桥机上的平车起吊空心板通过架桥机导梁移至安装跨,安装的位置由横移小车控制,确定位置准确后安装。如此重复,安装完一跨后,中、后支墩行走轮系统转向90度,前移导梁至下一安装跨。导梁前移时,将上横梁等移至后端,并加平衡压重,收起前支腿缓慢前行,以确保安全。加长铺设运梁小车轨道,进行下一跨的安装工作,直至全部安装完成。
桥侧最外边梁安装由于位于架桥机导梁下,无法一次性安装就位,且受梁间距影响,施工时须先将最外边梁安放,然后进行滑梁、横移安装就位后,才进行中梁一次性安装。空心板安装示意图如下:
4.2.6.现浇面层砼施工
在整座引桥的空心板安装完成后,开始进行面层砼的浇注。施工的顺序是由引桥端部向岸边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如下:
a.清理引桥顶面:先人工彻底清除空心板顶面的施工垃圾,凿除松动混凝土、浮浆及各种油渍,然后采用高压水冲洗主梁顶面,待安装完钢筋网后,再次用高压水清洗干净主梁顶面方可浇注混凝土。
b.测量放样:首先对整个主梁顶面的实际标高进行全面的复测,以便采取措施,保证面板层厚度比较均匀一致,不小于设计厚度。测量定出模板安装高度。
c.钢筋绑扎架立砼浇注通道:按照图纸的规格和数量绑扎钢筋,超过12m的钢筋需要采取搭接的方法绑扎,搭接长度为35d。浇注混凝土前架设混凝土运输机具的通道,避免机具碾压钢筋网发生变形、变位,使钢筋网位置始终保持在距引桥面有保护层的距离,并使其在假缝的地方要连续通过。
d.浇注混凝土:混凝土采用C30混凝土,由砼搅拌机拌制,手推车运输到现场浇筑,浇注混凝土前,对主空心板顶面淋水,在梁顶潮湿时浇混凝土:一是利于主梁于铺装混凝土紧密结合,二是对主梁降温,降低混凝土水化热减少混凝土收缩。尤其夏天,除对砂石淋水降温外,避开酷暑时间而选择在傍晚时候开始浇注混凝土,同时搭设好防雨遮荫棚。混凝土采用 φ30插入式振动棒与平板振动器交叉振捣密实。
4.3.构件预制
4.3.1 预应力方桩预制
本工程的桩基础除栈桥部分的钻孔灌注桩外,尚采用C45的600mm×600mm预应力空心钢筋混凝土方桩,共2065.61m3/196根。其中渔政东海基地一期工程,在栈桥深水区撑墩和千吨级码头上,共1115.83 m3/108根;中心渔港工程,在栈桥深水区撑墩上共949.78 m3/88根。主要工程量及规格如下表:
桩长(m) | 渔政东海基地一期工程 | 中心渔港工程 | 备注 | ||
桩数量(根) | 砼方量(m3/根) | 桩数量(根) | 砼方量(m3/根) | ||
27 | 8 | 7.69 | 8 | 7.69 | |
32 | 8 | 9.04 | 2 | 9.04 | |
33 | 8 | 9.31 | 2 | 9.31 | |
34 | 19 | 9.56 | 2 | 9.56 | |
35 | 7 | 9.85 | 6 | 9.85 | |
36 | 13 | 10.12 | 22 | 10.12 | |
37 | 14 | 10.38 | 18 | 10.38 | |
38 | 5 | 10.66 | 2 | 10.66 | |
39 | 8 | 10.928 | |||
40 | 4 | 11.202 | |||
41 | 2 | 11.476 | |||
42 | 8 | 11.75 | |||
43 | 2 | 12.02 | |||
44 | 6 | 12.29 | |||
45 | 16 | 12.56 | |||
46 | 2 | 11.93 | |||
47 | 2 | 12.29 | |||
48 | 2 | 12.65 |
a. 预制场地选择及机械设备配备
根据现场情况,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方桩600mm×600mm共196根,安排在我单位在附近租用的专业预制场内进行预制。预制场共布置4条预应力桩生产线,每条线可使用长度为100米,可同时预制2~3根桩,每条线周转为3天,平均每月预制100根桩左右。详见现场预制场平面布置图。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预制场拟配备以下机械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拌 和 机 | 750L | 台 | 2 | |
2 | 履 带 吊 | 65t | 台 | 1 | 方桩预制 |
3 | 轮 胎 吊 | 16t | 台 | 1 | 梁板和其他构件预制 |
4 | 平 板 车 | 15t | 台 | 2 | 梁板等构件运输 |
5 | 平板汽车 | 5t | 台 | 2 | 运输砼 |
6 | 装载机 | 3m3 | 台 | 2 | 拌和站用 |
7 | 张拉设备 | 通 用 | 套 | 4 |
b. 施工工艺流程
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方桩施工工艺流程见预制方桩施工工艺流程图图所示。
c. 施工方法
(a) 模板工程
模板采用定型钢底模和钢侧模。空心部分根据桩长订购直径为φ330mm的充气胶囊,预应力桩桩尖加钢桩靴。
钢筋加工、对焊 校核张拉机具
钢筋绑扎 调整初应力
安放钢筋骨架
清理台座 吊装侧模板 入胶囊 施加预应力
及安装联合器
胶囊充气
安装桩顶、桩尖模板
(安装压钢筋卡)
水泥、砂、石、水、减水剂 搅拌砼 浇筑砼 制砼试块
胶囊放气、拔出
拆模、养护
出运 转堆 脱模 编号 放松、切断预应力筋
养护 压试块,砼抗压强度达70%
预制方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为了防止胶囊在砼振捣作用下而导致上浮,沿胶囊通长方向按设计要求布置胶囊固定钢筋并与钢筋骨架固定牢固。
模板在砼浇注前要认真检查,确保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满足规范要求。
在砼浇注过程中,配备木工值班,检查模板有无变形、支顶松动现象,确保模板在施工过程中符合要求。
拆模应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到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宜在浇注完后24小时进行,胶囊放气及拨出时间应在砼确保其不因胶囊放气而发生沉陷及出现裂缝为准),一般约在砼浇注后2~3小时进行。
(b) 钢筋工程
钢筋原材料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加工前必须按规范分批量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主筋搭接采用闪光对焊。为了保证对焊接头质量,施焊前,必须对每个焊接工人每种钢筋的焊接产品按规范取样进行抗拉、冷弯试验,不合格者,取消其焊接资格。闪光对焊的接头应定期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检验,以保证焊接质量。
主筋对焊后应进行冷拉加工,以便调直、除锈和提高钢筋强度,冷拉采用控制冷拉率的单控方法进行。
钢筋在车间开料加工好后运至现场绑扎成型,钢筋骨架绑扎必须注意主筋接头的面积在同一截面内不得大于主筋总面积的50%。
(c) 施加预应力
施加预应力采用先张法,初始张拉必须均匀加载,并调整均匀,以防止张拉钢筋受力不均匀造成断筋。为了减少预应力筋的松驰影响,采用超张拉方法进行张拉。
张拉程序:
放松调整 持荷2min
0 0.6σk 0 1.05σk σk
砼浇注完成后,当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才能放松预应力钢筋。预应力筋的放松采用楔形放松器放松的方法。
张拉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
(d) 砼工程
所需用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原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事先将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资料提交给监理工程师验证。
砼配合比在试验室设计试拌,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
砼由拌和站拌制,用5t平板汽车车卡放置灰罐运送至现场,吊机吊灰罐沿线连续浇注,D50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密实,振捣应均匀,避免漏振,并应尽量避免碰撞钢筋、模板和充气胶囊,瓦工二次抹面。
在砼浇注过程中,充气胶囊要始终保持足够气压,内充气压大小为0.03~0.035Mpa。
因桩头部分钢筋较密,所以浇注桩头砼时,采用较小级配碎石的砼浇注,并用D30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密实,保证桩头部分砼的质量。
砼浇注完成后及时覆盖麻袋,洒淡水潮湿养护14天。
(e) 转堆
当桩砼强度达到70%时,放松、切断预应力钢筋后,用65t履带吊进行水平吊运转堆,起吊按设计要求采用四点吊。
桩在堆场用方木多点支垫,堆放层数不多于三层,同一型号的桩放在一起。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避免不均匀沉降。垫木要坚实、耐用,安放时,由测量工测标高,保证各垫木顶标高在同一水平面上。
(f) 桩出运
当桩砼强度达到100%并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出运。用65t履带吊将桩直接吊入停靠在出运码头旁边的1000t方驳上,425kw拖轮拖运至现场施打。
桩出运按沉桩顺序分层装驳,装驳层数不多于三层。方驳拖运过程中采取加固措施:方驳两侧焊设封仓架,桩与封仓架、桩与桩之间采用木枋、木尖支顶牢固,避免桩在拖运过程中发生平移、倾倒事故。
d 施工进度安排
本工程共196根预应力砼方桩,平均每月预制100根,共二个月完成。
4.3.2 码头构件预制
本工程预制构件总数212件,混凝土总量380.66m3。工程数量统计如下:
工 程 数 量 一 览 表
序号 | 构件种类 | 数量(件) | 方量(m3/件) | 总量(m3) |
1 | 面板B1 | 114 | 1.39 | 158.46 |
2 | 面板B2 | 6 | 1.34 | 8.04 |
3 | 面板B3 | 6 | 0.63 | 3.78 |
4 | 纵梁ZL1 | 28 | 3.7 | 103.6 |
5 | 纵梁ZL2 | 1 | 3.22 | 3.22 |
6 | 纵梁ZL2’ | 1 | 3.22 | 3.22 |
7 | 边梁BL1 | 26 | 2.76 | 71.76 |
8 | 靠船构件KCJ1 | 2 | 1.22 | 2.44 |
9 | 靠船构件KCJ2 | 12 | 1.24 | 14.88 |
10 | 靠船构件KCJ3 | 2 | 1.22 | 2.44 |
11 | 水平撑SPC | 14 | 0.63 | 8.82 |
合 计 | 212 | 380.66 |
a 预制场地布置
构件预制安排在与预应力方桩同一预制场内进行,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预制场机械设备配备详见预制预应力桩部分。
b 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及预制顺序
混凝土拌制
模板制作
拆模
混凝土浇注
钢筋加工绑扎
模板安装
出运
养护、转堆
预制顺序按照各种预制构件安装顺序进行,即按先安装先预制的原则进行:
面板预制
边梁预制
纵梁预制
靠船构件及水平撑预制
c 施工方法
(1) 钢筋
钢筋在车间开料加工好,运送到现场,直接在底模上绑扎成形。
(2) 模板
① 底模
底模采用C20砼结构,采用帮包底形式,四周边上铺设φ20mm左右的透明软塑料管作止浆用,防止构件裙脚漏浆。底模两侧预埋[10槽钢作侧模支撑用。
侧模
侧模全部采用整片式钢模板或定型钢模板拼制,端头有外露钢筋部分采用木模板。加工套数为面板8套、纵梁2套、靠船构件2套。
脱模剂
采用柴油、石腊、滑石粉按一定配合比混合而成。
模板装拆用16t轮胎吊机配合进行。
(3) 砼浇注
混凝土由拌和站供应,用5t平板汽车车卡放置灰罐运送至现场,浇筑时根据各构件特征,采用吊机+吊罐和人工打铲入模等方法进行,然后用D40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密实,人工抹面。
构件端头有外露钢筋面按设计要求需凿毛处理。处理方法为:在该侧面的模板上涂刷缓凝剂,在适当的时间拆模后,用高压水枪冲涮混凝土表面,至露出骨料而成毛面,但应确保骨料不松动或掉落。
当上述方法处理效果不满意时,人工凿毛加以补充。
混凝土浇注完后,洒淡水潮湿养护14天。
(4) 预埋件
砼浇注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需要仔细设置、检查核对构件上的各种预埋件、孔洞,位置准确,安装牢固。
(5) 构件转堆、出运
构件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即可进行转堆作业,转堆用16t轮胎吊加15t平板车以及65t履带吊机将构件从底模转到堆场上。梁采用不设支点的单层存放,板采用多点支垫,堆高三层。堆场场地应平整并压实。
构件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出运安装。出运时,在堆场用16t轮胎吊装车,15t平板车运送构件至出运码头前沿,利用65t履带吊装上方驳上运至施工现场。
d、 施工进度安排
预制构件共212件,计划51天完成。
4.4 千吨级码头施工
4.4.1 水上沉桩
渔政东海基地一期工程共108根600mm×600mm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方桩,其中直桩44根,斜桩64根。中心渔港工程共82根600mm×600mm预应力方桩,其中直桩46根,斜桩36根。
a. 主要船机配备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的桩最长为48m,最大重量约32t。根据打桩船性能及本工程水域施工条件,本工程沉桩选用我单位自有的打桩船配MB-70柴油锤进行施工,运桩采用1000t方驳,425kw拖轮拖运。打桩船性能如下,能满足本工程沉桩需求。
打桩船主要性能:
桩船尺寸(长×宽×高) 43.8m×20.0m×3.6m
桩架高 53.55m
最大桩径 管桩φ1200,方桩600×600
最大桩长 42m+水深
最大桩重 40t
最大倾角 30°
主要船机配备表
序号 | 船机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 量 | 备注 |
1 | 打桩船 | 53.55m高桩架 | 1艘 | |
2 | 桩 锤 | MB-70 | 1个 | |
3 | 方 驳 | 1000t 长×宽:50×13.5 m | 1艘 | |
4 | 拖 轮 | 421kw | 2艘 | |
5 | 锚 艇 | 120HP | 1艘 |
b. 沉桩技术要求
沉桩以标高控制为主,贯入度作为校核,当桩尖已达到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继续锤击,使其贯入度达到15mm/击内,且继续锤击下沉深度一般不超过1m,当桩尖距离设计标高较大而贯入度已较小,且沉桩有困难时,继续锤击20击,其平均贯入度不大于控制贯入度,但桩尖距设计标高不宜超过1~2m。桩锤施打过程必须重锤轻击,严格按设计提供的控制标准进行施工,如沉桩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沉桩控制标准时,应及时会同业主、监理等研究解决。
沉桩质量检验标准为:
基桩沉放后,直桩桩顶偏位不大于50mm;斜桩桩顶偏位不大于100mm。桩身垂直度:≤1%。
c. 沉桩顺序
根据现场情况和工期要求结合打桩船的平面尺寸,沉桩平面施工顺序为:
千吨级码头及1#栈桥
3# 栈 桥
2# 栈 桥
4# 栈 桥
5# 栈 桥
6# 栈 桥
其中结构沉桩顺序为:先施打栈桥靠岸侧的基桩,然后往海侧逐根施打,最后施打码头平台(撑墩)基桩。详见千顿级固定码头基桩沉放顺序图。2#~6#栈桥及撑墩基桩沉放顺序与千顿级固定码头基桩沉放顺序相类似,先施打栈桥基桩,然后施打撑墩基桩。
沉桩前,应先将编制好的沉桩顺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d. 船位布置
桩船沉桩时,抛八字锚,带缆控制船横向移位,首尾抛锚带缆,控制前后移位,装桩方驳与打桩船两船纵轴线成T型布置。
e. 测量控制
利用设置在陆侧平行码头前沿线的基线进行打桩测量控制,采用经纬仪前方任意角交会控制。斜桩的定位标高设在施工水位以上,并尽可能接近桩顶标高,桩的平面扭角由打桩船上用六分仪对岸标进行控制。打桩时,用三台经纬仪测量控制,其中两台用于定位,一台用于校核,标高测量用水准仪。
打桩测量程序如下:
(1) 由打桩主管工程师编制打桩顺序;
(2) 测量工程师根据打桩顺序依次计算每根桩的座标及各个测站的测量控制数据,打桩主管工程师复核测量内业计算成果,主任工程师审核。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 将打桩测量控制数据交给负责各测站司测的测量员进行现场测量。
(4) 测量工程师及主管工程师在打桩船上随时对打桩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f. 沉桩要求
(1) 沉桩前,先根据桩位布置图结合沉桩允许偏差,校核各桩是否相碰;
(2) 对施工区域原有障碍物进行探明及清理;
(3) 在斜坡上定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操作的情况及已有施工经验,适当确定提前量定位下桩;
(4) 锤击过程中,桩锤、替打和桩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避免偏心锤击;
(5) 桩垫的材料和厚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加工制作;
(6) 沉桩应尽量连续,不要中途停锤,以免土壤恢复而增加沉桩阻力;
(7) 每根桩必须作好原始记录,沉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正常现象都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工程师研究解决。打桩完成后,应及时将该桩的沉桩记录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g. 夹桩
沉桩完毕后应即时进行夹桩,夹桩采用10×15cm及[12槽钢,纵横夹桩,将单个墩台的桩联成一稳定网络结构,增强稳定性。
h. 桩头处理
桩施打完毕后,若桩顶标高高于设计值,应将高出部分凿除,凿桩时,测量放出桩顶标高,利用夹桩材料搭设简易平台,砼桩头用人工凿除,用趸船配合吊住桩头,以策安全,并将长出桩头吊入趸船仓内运上岸。
i.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本工程共196根600mm×600mm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沉桩进度按平均每天4根,总工期安排60天完成。
4.4.2 现浇横梁施工
桩基施工完成后,即可进行码头现浇横梁施工。现浇横梁分为HL1、HL2和2HL3三种,其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横梁规格及数量
序号 | 规格 | 砼强度等级 | 件数 | 数量(m3) | 备注 |
1 | 横梁HL1 | C30 | 4 | 4×20.8 | |
2 | 横梁HL2 | C30 | 8 | 8×22.32 | |
3 | 横梁HL3 | C30 | 4 | 4×21.5 | |
4 | 合 计 | C30 | 16 | 347.76 |
a 施工流程
横梁施工顺序与沉桩方向一致,当横梁的基桩施打完成后,马上进行
横梁施工,其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钢筋绑扎
砼浇筑
砼养护
侧模安装
夹桩铺设底模
b. 模板工程
底模支承采用10×15cm木枋及[12槽钢作两层井字型夹桩,用Ф22螺栓与基桩夹紧成整体。然后在夹桩木长度方向铺设[14槽钢作为底模的支撑,底模面板和侧模采用定型钢模板,外侧用对拉螺栓固定。详见横梁模板示意图:
模板在岸上木工车间内加工,然后由工作船运至现场趸船配合安装。
c 钢筋工程
所有进场钢筋均要有出厂要有合格证,并按规定取样进行试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工程。
先根据构件的尺寸和分层浇筑情况编制好钢筋配料单。然后根据钢筋配料单在陆上钢筋车间内加工,工作船运至现场人工绑扎。
d 混凝土工程
i. 混凝土供应及运输
砼采用0.75m3砼搅拌机进行拌和,1t翻斗车运输至工作码头,通过溜槽将砼卸入装在交通船上的砼吊斗内,吊斗容积约1.5m3,交通船运至浇注地点,由趸船吊吊斗入仓。
ii. 混凝土浇注
混凝土浇注必须连续进行,横梁分下横梁和上横梁二次浇筑,第一次浇注至纵梁的搁置面,厚度为0.9m,浇筑方量为11.82m3,第二次在码头纵梁安装后浇注,厚度为1.5m,浇筑方量为10.5m3。如下图:
新旧混凝土接缝处进行凿毛处理,并在浇注新混凝土之前先用水清洗,再铺一层砂浆。砂浆厚1~2cm。
混凝土分层浇注,每层厚度不大于50 cm,插入式振捣棒振捣密实,为保证上、下层砼结合成整体,振捣棒插入下层砼5cm。并进行二次振捣,二次抹面。
e. 养护
砼养护由专人进行,采用拆模后喷涂养护液进行。
4.4.3 码头构件安装
码头构件安装包括码头纵梁、边梁及面板等。共212件,如下表示。栈桥空心板的安装采用陆上安装。详见陆上安装部分。
构 件 安 装 数 量 一 览 表
序号 | 构 件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纵梁 | 件 | 30 |
2 | 边梁 | 件 | 26 |
3 | 面板 | 件 | 126 |
4 | 靠船构件 | 件 | 16 |
5 | 水 平 撑 | 件 | 14 |
合 计 | 件 | 212 |
a 船机配备
本工程预制构件单件最重约10t,码头构件安装跨度为10m以内,拟配备以下船机进行构件安装:
船 机 设 备 一 览 表
序号 | 船 机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 量 | 备 注 |
1 | 起重船 | 30t | 1艘 | |
2 | 方 驳 | 1000t | 2艘 | |
3 | 拖 轮 | 1艘 | ||
4 | 锚 艇 | 1艘 |
b 安装顺序
安装靠船构件→安装水平撑→安装纵梁、边梁→现浇节点砼→安装面板
c 安装工艺流程
在支承点处表面(或侧面)测放梁板等构件安装的端边线和侧边线→测量支承点处的标高→水泥砂浆找平→起重船吊构件就位安装→检查合格后解扣→焊接加固。
d 施工方法及要求
(1) 构件安装前,先根据分段流水作业的部署仔细编排各类构件的安装顺序,以此安排构件装驳顺序。并在出运时逐件检查,以防出错。
(2) 构件安装时,应严格控制搁置面的平整度,保证构件底面与搁置面接触紧密,安装完后要及时勾缝。
(3) 用水泥砂浆铺填预制件搁置面时,砂浆应随铺随安,不得等砂浆硬化后安装构件,水泥砂浆不宜太厚,一般为1~2cm,以座浆饱满,安装后略有余浆挤出缝口为准。
(4) 码头前、后沿线和侧边线的构件安装时,要用经纬仪控制其边线,确保码头边线的位置准确及平直。
(5) 安装靠船构件及悬臂板时,须将主筋与横梁焊接牢固后方可松钩,以保证构件的安全稳定。构件安装完成后,要及时将外露钢筋焊接牢固,增强抗风浪能力,必要时要进行加焊、拉、顶等加固措施。并且要及时跟上节点砼的施工,及早成为整体结构,保证台风期的安全。
e 注意事项
上部构件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核对构件编号,检查安装位置并复核标高。
在已安装完毕的构件上面,堆放临时荷载或使机械进行运输安装时,应验算构件强度及稳定性。
f 施工进度安排
本工程的构件安装所需工期约为45天。
4.4.4 现浇面层砼施工
现浇面层包括码头和1#、2#栈桥两部分,其中码头现浇面层由130mm的现浇层和50~60mm的磨耗层组成,栈桥现浇层由100mm的现浇层和45~60mm的磨耗层组成,砼强度等级为C30,砼方量共416.5 m3。其施工方法与4.2.5 钻孔灌注桩基础栈桥现浇面层砼施工一样,详见该部分。
4.5 撑墩施工
本工程共有11个撑墩,砼方量为:384.78 m3。在基桩完成后即可进行撑墩施工,撑墩分二次浇筑,第一次先浇筑底座,厚度为:1m,浇筑方量为16m3;第二次浇筑上部墩身,厚度2.3m,浇筑方量为18.98m3,如下图示。
a.预埋件加工
上部墩身的预埋件为10mm厚的钢板和Ф50的锚环,每个撑墩各预
埋一个,在浇筑第二次砼时需要预埋,严格按照图纸的尺寸,选用合格的钢材在车间内加工,然后运至现场安装。
b.预埋件安装
钢筋绑扎好后,按照图纸位置尺寸进行测量放样安装,利用钢筋焊
接固定在已绑扎成型的钢筋骨架上,砼浇筑过程中严禁碰撞。
c. 撑墩的模板、钢筋及砼浇筑工艺与横梁施工一样,详见4.4.2 现浇横梁施工部分。
5、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
5.1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船 机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额定功率(KW)或容量(m3)或吨位(t) | 厂牌及出厂时间 | 数 量 | 备注 | |||
小计 | 其 中 | |||||||
自有 | 新购 | 租赁 | ||||||
钻桩机 | (TXB-1000A) | 96年 | 4台 | 4 | ||||
泥浆泵 | (3PNL) | 93年 | 6台 | 6 | ||||
电焊机 | (ZX5,BX1) | 94年 | 8台 | 8 | ||||
振动锤 | 30KW | 95年 | 1个 | 1 | ||||
发电机 | 200KW | 92年 | 1台 | 1 | ||||
履带吊机 | 35t | 90年 | 1台 | 1 | ||||
搅拌机 | 0.75m3 | 99年 | 2台 | 2 | ||||
履带吊机 | 65t | 95年 | 1台 | 1 | ||||
汽车吊机 | 16t | 99年 | 1台 | 1 | ||||
平板车 | 15t | 98年 | 2台 | 2 | ||||
平板汽车 | 5t | 97年 | 2部 | 2 | ||||
装载机 | 3m3 | 93年 | 2部 | 2 | ||||
钢筋加工设备 | 95年 | 2套 | 2 | |||||
打桩船 | (54m高桩架) | 85年 | 1艘 | 1 | ||||
起重船 | 30t | 88年 | 1 | 当地租赁 | ||||
方驳 | 1000t | 84年 | 2艘 | 2 | ||||
拖轮 | 442KW | 87年 | 1艘 | 1 | ||||
交通船 | 90年 | 2艘 | 2 | |||||
工作船 | (100~200t) | 89年 | 3艘 | 3 | 当地租赁 | |||
张拉设备 | 96年 | 4套 | 4 | 当地租赁 | ||||
木工加工设备 | 98年 | 2套 | 2 |
5.2主要船机进场计划
序
号 |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数
量 |
单
位 |
2002年 | 2003年 |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 | 一月 | ||||
1 | 钻桩机(TXB-1000A) | 4 | 台 | |||||||
2 | 泥浆泵(3PNL) | 6 | 台 | |||||||
3 | 电焊机(ZX5,BX1) | 8 | 台 | |||||||
4 | 振动锤(60KW) | 1 | 个 | |||||||
5 | 发电机(200KW) | 1 | 台 | |||||||
6 | 履带吊机(35t) | 1 | 台 | |||||||
7 | 搅拌机(0.75m3) | 2 | 台 | |||||||
8 | 履带吊机(65t) | 1 | 台 | |||||||
9 | 汽车吊机(16t) | 1 | 台 | |||||||
10 | 平板车(15t) | 2 | 台 | |||||||
11 | 平板汽车(5t) | 2 | 部 | |||||||
12 | 装载机(3m3) | 2 | 部 | |||||||
13 | 钢筋加工设备 | 2 | 套 | |||||||
14 | 打桩船(54m高桩架) | 1 | 艘 | |||||||
15 | 起重船(30t) | 1 | 艘 | |||||||
16 | 方驳(1000t) | 3 | 艘 | |||||||
17 | 拖轮(442KW) | 2 | 艘 | |||||||
18 | 交通船 | 2 | 艘 | |||||||
19 | 工作船(100~200t) | 3 | 艘 | |||||||
20 | 张拉设备 | 4 | 套 | |||||||
21 | 拼装式架桥机 | 1 | 套 |
6、主要物质进场计划
序
号 |
主要物质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2002年 | 2003年 | 备
注 |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 | 一月 | ||||||
1 | 钻孔桩平台用料 | Φ400钢管桩 | 80 | 根 | 40 | 40 | ||||||
20#槽钢 | 2400 | m | 1000 | 1400 | ||||||||
5cm厚木板 | 1300 | m2 | 300 | 1000 | ||||||||
2 | 钻孔桩钢护筒 | 33.4 | t | 11.2 | 6.0 | 5.0 | 11.1 | |||||
3 | 钻孔桩钢筋 | 126.8 | t | 45 | 22 | 22 | 37.8 | |||||
4 | 预应力钢筋 | 232.6 | t | 150 | 82.6 | |||||||
5 | 预制件钢筋 | 345.3 | t | 100 | 100 | 100 | 45.3 | |||||
6 | 现浇钢筋 | 173.5 | t | 50 | 50 | 40 | 33.5 | |||||
7 | 150KN系船柱 | 18 | 个 | 18 | ||||||||
8 | 预埋铁件 | 17.9 | t | 10 | 7.9 | |||||||
9 | 橡胶支座 | 1482 | 块 | 500 | 500 | 482 | ||||||
10 | 水泥 | 4362.8 | t | 800 | 900 | 900 | 1000 | 862.8 | ||||
11 | 海水耐蚀剂 | 484.8 | t | 90 | 100 | 95 | 105 | 94.8 | ||||
12 | 碎石 | 8253 | m3 | 1600 | 1700 | 1700 | 2000 | 1253 | ||||
13 | 中粗砂 | 4602 | m3 | 900 | 1000 | 1000 | 1200 | 502 |
7、劳动力安排计划
序
号 |
人员名称 | 单
位 |
2002年 | 2003年 |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 | 一月 |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
1 | 项目经理 | 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2 | 项目副经理 | 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3 | 项目总工 | 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4 | 技术管理人员 | 人 | 2 | 4 | 4 | 4 | 4 | 6 | 6 | 6 | 8 | 8 | 8 | 8 | 8 | 8 | 8 | 6 | 4 | 4 | 4 | 4 | |
5 | 测量工 | 人 | 0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8 | 8 | 8 | 8 | 8 | 8 | 8 | 6 | 6 | 6 | 4 | |
6 | 电工 | 人 | 0 | 2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2 | 2 | |
7 | 机驶工 | 人 | 0 | 2 | 4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4 | 4 | 2 | |
8 | 起重工 | 人 | 0 | 2 | 4 | 4 | 4 | 4 | 4 | 8 | 8 | 12 | 12 | 12 | 16 | 16 | 16 | 16 | 8 | 8 | 4 | 4 | |
9 | 木工 | 人 | 0 | 0 | 4 | 8 | 10 | 10 | 10 | 12 | 12 | 12 | 16 | 16 | 16 | 16 | 20 | 20 | 20 | 20 | 8 | 8 | |
10 | 钢筋工 | 人 | 0 | 0 | 4 | 10 | 12 | 12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5 | 25 | 25 | 25 | 10 | 4 | |
11 | 铁焊工 | 人 | 8 | 12 | 12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5 | 15 | 4 | |
12 | 砼工 | 人 | 0 | 0 | 0 | 8 | 8 | 16 | 16 | 24 | 24 | 24 | 24 | 24 | 243 | 24 | 24 | 24 | 24 | 12 | 12 | 4 | |
13 | 修理工 | 人 | 0 | 2 | 2 | 4 | 4 | 4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4 | 2 | |
14 | 试验工 | 人 | 0 | 0 | 0 | 2 | 2 | 2 | 2 | 2 | 2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2 | |
15 | 钻桩工 | 人 | 0 | 0 | 0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6 | 司机 | 人 | 2 | 2 | 4 | 4 | 4 | 4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4 | |
17 | 普工 | 人 | 20 | 40 | 40 | 60 | 60 | 60 | 6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80 | 20 | 10 | |
合 计 | 人 | 35 | 73 | 89 | 146 | 150 | 160 | 174 | 208 | 210 | 225 | 229 | 229 | 233 | 225 | 234 | 232 | 220 | 199 | 102 | 57 |
8、 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8.1、质量保证体系
8.1.1、政策声明
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中,将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工程图纸、技术规格书进行施工,并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计划、有系统的质量管理,给业主提供充分的质量信任,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8.1.2、本工程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规范精心施工,争创优质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质量按《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检验评定,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8.2、质量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按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在1997年通过了质量认证公司的现场审核,并获得了该公司颁发的质量认证证书。
8.2.1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1.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优质高效、顾客满意。
2、质量目标
(1) 确保质量体系按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有效运行;
(2) 竣工工程合格率为100%,经评定的竣工工程优良品率达到85%以上。
(3) 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3、质量承诺
鼓励和支持全体员工对工程和服务质量精益求精,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8.2.2 主要质量体系文件
――质量手册:QM
――管理程序:
1. QP4-1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2. QP4-2 记录控制程序
3. QP6-1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4. QP6-2 船机设备控制程序
5. QP7-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
6. QP7-2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7. QP7-3 采购控制程序
8. QP7-4 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9. QP7-5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10.QP7-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1.QP8-1 顾客满意度监视测量程序
12.QP8-2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3.QP8-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4.QP8-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5.QP8-5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6.QP9-1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
――作业指导书:
共编制37个作业指导文件,对工序施工进行具体指导。
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履盖我单位各施工单位。质量方针是我单位质量工作的宗旨;质量目标是我们工程施工的最终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是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也将在本工程中得到有效的运行。
8.2.3 质量保证遵守的原则
(1) 按照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及质量管理八项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2)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施生产者自觉控制质量的工序管理。
(3) 坚持质量的“三检”和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防止不合格品产生。
(4) 坚持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得使用或交付。
(5) 坚持试验、检验和工程验收制度。
(6) 遵守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8.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8.3.1 概述
我单位总部将抽调技术水平高、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实施本工程的项目部,总部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对项目部进行指导、协助、监督,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面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业主的要求。
总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有质保办、工程管理处、技术处、经营处、组人处、财务处、劳资处、安全处、综合处、办公室等,这些机构包含了从事与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项目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有质保部、质检部(含试验站)、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务部、财务部、劳资部、合约部、物资部、办公室等。
8.3.2 质量保证机构
(1) 总部质保办
质保办是独立行使质量保证职权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及平时的质保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质保人员跟踪验证,从而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总部质保办向管理者代表报告工作。
(2) 项目部质保部
质保部是项目部内独立行使质量保证职权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参与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及进行平时的质保监督,发现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并跟踪验证项目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从而确保项目部内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质保部在业务上受总部质保办的监督、协助和指导,在项目部内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
8.3.3 检验和试验机构
(1) 总部工程管理处
工程管理处是总部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验、试验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检查,通过对进货的产品、过程中半成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使用、转序或交付。工程管理处向总部主管质量的领导报告工作。
(2) 项目部质检部(下设试验站)
质检部是项目部内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检验、试验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具体实施项目部内进货产品、过程中半成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规定施工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危害的施工方法的操作过程有权加以制止,对经核实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有权制止继续施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下设的试验站负责对工程所用材料检测工作,由质检部直接领导。质检部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报告工作。
8.3.4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我们将实现顾客满意作为本单位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重要内容。
(1) 规定识别顾客明确的或隐含的需求和期望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并控制执行。
(2) 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产品的技术和服务的要求。
(3)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顾客要求。
(4) 制定各种激励政策,鼓励员工主动在满足顾客要求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积极采纳。
8.3.5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框图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框图
管理线
业务指导线
各工区负责人
项目部试验室
项目部测量班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
项目质保部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8.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8.4.1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从签订合同,完成设计图纸后开始,其控制程序如下图所示:
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改善施工管理
效果检查,质量检查
开展质量活动
设 备 供 应
材 料 供 应
执行施工方案
根据计划编制任务书
执行施工计划
试验段施工
审查批准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措施计划
设计交底,研究图纸及说明
施工质量的鉴定和评价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8.4.2 采购控制
物资部根据工程部编制的材料请购计划和技术要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对于构成工程产品的结构材料,将对供应厂商进行调查、评价,确定其为合格的分供方后,才能实施采购,以确保工程用材料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结构材料进场时,要求厂家提供材质证书,之后,由工地试验站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8.4.3 检验和试验控制
8.4.3.1 进货检验和试验
用于工程的所有的结构材料进场后,均应对其验证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对于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碎石等),除应由供贷单位提供材料出厂材质证明书外,进场后还应按规定由项目试验站进行抽样检验,当试验项目超出项目部实验站的能力范围,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对于无法进行检验的结构材料,应由质检员对其外观和厂家提供的材质证书进行验证,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结构材料检验程序如下图所示:
退回,不得用于工程
用于工程
检验不合格
检验合格
项目部试验站检验
物 资 部 验 收
材料进场、材质证书
确定合格分供方
对分供方调查、评价
结构材料检验程序
8.4.3.2 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
(1)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施工时对各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逐级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和评定,以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 设立质量管理点
对工程主要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工序或材料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即以质量管理点加以控制管理。施工前按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等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检查手段、工具、方法,并制定成文件。
(3) 施工中严格按照下图所示的质量监督检查程序搞好工程质量的自检、互检和监督检查:
下一工序(项目)施工
签认,形成质量记录文件
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
专职质检员检查
技术主管项目检查
下一工序互检或交接检
生产工人或班组自检
质量监督检查程序
质量监督检查程序
(4) 测量基线、水准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基线、水准点在项目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上一级派出专职的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查验收,经测量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报业主代表和监理复核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方能开始后续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在项目部质检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检验签认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8.4.3.3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
当所有的进货、工序、分项和分部工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验证合格后才能进行最终的工程验收。项目部质检部负责组织收集、整理竣工资料,检查否齐全及准确无误之后向总部递交完工申请,由总部派出验收小组对工程实物质量及竣工资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向业主申请验收。